越深。
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人脸上会有截然不同的反应,达莲娜太太内心受着煎熬的时候,旁边的菲尔则是暗自高兴。
大巴车始终没有来,达莲娜太太同菲尔只好先折回圣昆廷学院,他们过来的时候凤凰城内还有营运的计程车1,但是一晃几个小时,回去的时候已经不见车辆的影子。
从凤凰街站台到圣昆廷学院,路程虽然算不上遥远,但是恐怖的夜色,压抑的人迈不动步子,才刚走了一半路,达莲娜太太便已经是大汗淋漓。
福大命大,两人在横穿邓浦路的时候,一辆面包车急速开来,擦肩而过,差些儿撞飞他们,然后又猛的刹住了车子。
里盖-里奇从面包车里钻出来,额头上挂着一道道的笑容,冲着达莲娜太太和菲尔热情的说道。“你们走也不知道通知我一声,送别的机会也不给啊。”
“里盖-里奇叔叔,用不着送了,我就当是来接我们的。”菲尔开心的回应。
三人坐上面包车之后,菲尔静下心来开始仔细思考这件事情,直觉告诉他,大巴车没有来绝非偶然,他想起了皮尔森说过的话――‘我有办法让你们暂时走不了,没有车,没有司机,你们还怎么走?’,也许这件事情与他有关。
“昨天晚上你们不是走了吗?”露茜在教室碰到菲尔的时候,惊讶的半张着嘴不知所措。
“你怎么知道昨天晚上我走了?”菲尔不解的问,自己之前虽然讲过可能会离开,但也没有具体到某一天。
“有人看见你们去了凤凰街呗。”露茜漫不经心的随口说。
“皮尔森,昨天晚上大巴车没有来是不是和你有关系?”菲尔扭头见到皮尔森走来,慌忙站起身质问。
“什么?”皮尔森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你昨天不是说‘我有办法让你们暂时走不了’吗?”
“我只是那么想的,还没有来得及做……”皮尔森解释道。
“好奇怪,那大巴车怎么没有来呢?”菲尔低头自言自语。
“也许路上抛锚了呗,这就说不准了。”皮尔森把书包塞进桌洞里。“我关心的是你还要不要走了?”
“不知道,也许走,也许不走。”菲尔重重的叹了口气。
午饭过后,大巴车司机死亡的事情才传到菲尔耳朵里,他的脑袋被人整个儿切了下来,平齐如同收割后的麦田,涌出的鲜血浸湿白色衬衫,看样子是一刀毙命,临死还端坐在驾驶座上面,也算是站好了最后一班岗。
消息传播着的时候,菲尔听的整颗心跳在嗓子眼上,扑通扑通跃跃欲出,他原以为如此血腥的死法只有虚构的小说中才会出现,没有想到现实的生活中也有。
皮尔森也不是个胆大的人,被同学讲的头皮发麻,双腿直打颤,艰难的扶着墙壁,额头冒汗,浑身软绵绵的虚脱无力。
三人相比较而言,露茜的表现要平静很多,冷冷淡淡没有丝毫惊讶,甚至嘴角还略微有些上翘,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放在以前,凤凰城内出现了凶杀案,那都是由巫师们处理,但是这一次不同,麻瓜的部队已经驻守了下来,他们的插手必然会使事情变的更加复杂。
当天晚上,麻瓜政府派专人过去调查无头案时,用摄像机把案发现场拍了下来,然后煞有藉事的把所有去过凤凰街的人盘问了一遍,有些甚至还以嫌疑犯的名义被抓进了附近的警局。
皮尔森很不幸也被抓了进去,原因是昨晚有人见到他背着书包在路上闲逛,探头探脑、左顾右盼、神色可疑,他和其他嫌疑犯一样,被关在了附近的警局里面。
麻瓜做事的动作太大,毫无根据的情况下便把无辜者当成嫌疑犯抓起来,搅的整个凤凰城人心惶惶,很多人敢怒不敢言,只能够看着他们继续胡作非为,直到次日,佛罗轮多校长才把皮尔森保释了出来。
1,达莲娜太太不愿意麻烦别人,所以离开的时候也就没有通知任何人。
【26】:玄妙洞
有句古话叫做‘新官上任三把火’,讲的是人起初的时候热情似火,慢慢便冷淡了下来,麻瓜专员调查了n久仍旧没有结果,渐渐压在了箱底不再理会,备受压抑的凤凰城居民终于盼到了发泄的机会。
皮尔森邀请了露茜与菲尔去玄妙观烧香祈福,玄妙观坐落在凤凰城的南山,一年四季香火旺盛,观主通神灵、知万事,因此玄妙观的名气也越来越大,有人甚至从大老远赶来拜佛。
周末休息,三个人约定了八点钟在茶园餐厅前会面,一起坐312公交车到南山下的站台,然后步行爬到玄妙观。
郁郁葱葱的南山,植满了针状松树,三个人走在夹缝里,沿着石台阶盘旋而上。
“住在这种地方,单是上上下下也要累死人。”皮尔森大口喘着粗气。
“这种地方,一旦上去就没有必要再下来了,那句话怎么讲来,境界上去了想下都下不来。”露茜面露微笑谈笑自如,弯腰摘了朵野花插在发梢中。
“既来之,则安之。”菲儿说。“祈福要有一颗虔诚的心。”
“和你们两个常待在一起,不是伟人也要被逼成伟人。”
半个小时之后,三人终于到了玄妙观,举目望去、金佛尊尊,观内薄烟袅袅,咋一进去如若到了梦幻天庭。
“我们现在去哪里?”烧过香、拜过佛、祈过福之后,菲尔问。
“当然是去玄妙洞,不然就白来了。”皮尔森兴奋的眼睛发亮。
“玄妙洞?”菲尔惊奇的问。“在哪里?”
“就在后山,里面特好玩,要什么有什么。”皮尔森压抑不住内心的兴奋,眉飞色舞的讲道。“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眼花缭乱,数不胜数。”
事实正如皮尔森说的那样,玄妙洞的确美不胜收,处处布满了玄机,彩色的灯光映照下,壁画栩栩如生。
洞内靠近石壁的地方是一条小河,河水哗哗作声,竹排用铁索链接着,人走上去摇摇晃晃。
三人过了空荡荡的石门之后发现
去玄妙观的路上,
当一切波浪平静下来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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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本地妞的又一个电话
14。
第二天早晨,差不多同样的时间,像是闹钟一般的准时,同一个铃声,颖颖来电话的时候,我还是熟睡着。
风铃把我摇醒,电话递给了我。
我示意风铃不要说话,拨通了接听键,说,“颖颖。”
颖颖在那边甜甜的问,“是不是感觉特惊喜啊。”
我说,“何止是特,简直像是熊熊的火焰烧了屁股,或者从万丈的悬崖上纵身跃了下去。”
她说,“什么臭比喻哦,你根本就是只疯蚂蚁。”
我说,“对啊,偏偏就盯上你了。”
她貌似很随意的一问,说,“蚂蚁,你现在在哪呢。”
我说,“还能在哪,学校宿舍呗。”
她说,“噢,是吗?”
我说,“是啊,不信你问我舍友。”
我只是随口一说,没有想到她真给我来了一句,“好啊,你把手机给身边的舍友。”
我说,“不用了,打扰别人挺不好意思的。”
她说,“是不敢了对,以后别再打扰我了,除非有一天你对爱情的态度变端正了。”
她挂了电话,我那个悔恨啊,都怪我自己嘴贱。曾经有一次,学口技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如今想来后悔莫及,现在终于明白学会口技对泡妞是多么重要了。
风铃的脸又开始拉了下来,人永远都是无法满足的动物。有了牵手就会渴望相拥,有了相拥就会渴望相守。
我想如果这样生活下去,风铃也许真的会爱我一辈子,再也无法淡忘。我可受不了女人的纠缠,我开始刻意躲避风铃,不再去找她,不再接她的电话,不告诉她我在哪里,总之,再坚持几天猴子也就该回来了。
白天的时间我开始往教室里跑,虽然像是在听天书一样,什么都听不到脑子里去,但我还是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像是一个懵懂的少年,两耳再不闻窗外的闲事,只有颗纯洁幼稚的心灵,固守着静静发着呆。
我一直以为,只有人老了之后才会喜欢回忆。其实不是的,当一个人平静下来,心中不再欲壑难填的时候,脑海就会不由自己的,浮现出曾有的简单幸福。
我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窗外的夏淡了,天已经不再那么炎热。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座村庄,想起了如泣如诉的小溪流水声,想起了有虫鸣鸟叫的小树林,想起了、、、、、、
小顺子已经开始了他的写作,美丽的笔记本的扉页上,写道:因为我孤独,所以写了上半身孤独。因为你寂寞,所以写了下半身寂寞。
他写的很投入,是个非常不错的状态,我蛮相信他的实力的,祝愿他在写出了真情实感的同时,也能够一举成名。
在他闲暇的时间,我们对望着,他这本小说我却一直都没有看。
店里生意一直不错,我偶尔会过去一下,开始越来越满足于现实的生活。不再奢望那些不应该的艳遇,渐渐明白和理解,这世界上的很多东西都像是,海市蜃楼一样的虚无飘渺、可有可无。
我开始交往新的朋友,开始正常的谈天说地,开始越来越活的像个人了。
第十五章:猴子回来了
15。
猴子回来之后,我没有露面。他一直没有发觉什么,风铃意料中的守口如瓶。
几天后,周三的下午,阿坤在土门那边被爆打了一顿,说他现在在一个网里面。接到电话后我很气愤,火冒三丈的找了很多铁哥们,过去要讨一个说法。
在土门网里,我又见到了猴子和风铃,这事情很简单,让打人的赔礼道歉。几乎没什么疑问,打人的也就是些没有后台的外地打工者,被我们的阵势早已经吓的屁滚尿流,恨不得找个老鼠洞赶紧消失。协议后果是,当面赔偿五百元,然后每人说十句对不起。
处理完这件事情后,我急急忙忙的往厕所里跑,情绪太激动,厕所都忘记了上,这会儿才感觉尿憋的难受。从卫生间出来,差点撞到一个人身上,正要开口礼貌的讲对不起,才发现是风铃。
风铃堵住我的去路,说,“为什么躲起来不肯见我?”
我紧张的瞅着来往的人,说,“这个地方不适合说话。”
风铃倔强的说,“我不,我让你现在就说清楚。”
我拉她到一旁稍微隐蔽的过道上,说,“我这样做对我们彼此都好,忘记我好吗?忘记那个不应该有的夜晚好吗?”
她眼眶微湿,说,“我就是想知道,你爱过我吗?”
我双手搭在她的肩头,正对着她说,“我爱你,但是我对待爱情的态度不适合你,你懂吗?我爱你,所以我不想伤你伤的更深。”
她泪流了下来,抽泣着说,“我不怕伤害,月老既然把缘分牵了,自然就会有他的道理。”
我说,“那随便你,告诉你了前面是刀子,你还往前面冲,我也不好意思不捅了。”
我转过身离开,在网门口和猴子寒喧了一会儿,猴子还感谢了我,说我在他不在的时间,替他照顾了风铃。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做好人的没有好报,我欺骗了别人,别人还帮着我数钱呢。
阿坤把钱拿出来请大家吃了饭,饭店虽然不大,饭菜做的倒是美味可口。小饭店瞬间被我们的人一下子填充满了,天高气爽情绪好,我们对着干啤酒,一杯接着一杯。
我对面坐着一个我都叫不上名字的哥们,几次想搭话和他,都没找到合适的话题。估计他也有和我同样的感觉,几次想开口说话,结果都又闭上了,这场景真是搞笑。三分钟后,我们两个合伙完成了更搞笑的一幕,我们两个异口同声的说,“哥们,你叫什么赖。”
说完这话我们两个面面相觑,再次心有灵犀的说了句:“有点面熟,我以为你是那个谁谁谁呢。”
最后还是在其他人的提醒下,我们才相互有了印象。
他叫刘聪,貌似是在足球场上认识的,人长的又高又瘦,运动起来倒是蛮灵活的,有点类似球星‘竹竿’克劳奇。
我倒满酒和他干了一杯,问,“兄弟,现在混的怎么样?”
他说话也是不含糊的人,直截了当的说,“不怎么样,纯粹的‘混校’。”
我说,“那大家可真够彼此的。”
他看样子对我的情况是一概不知了,问我,“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我说,“没什么打算,这日子过一天算一天呗。你呢?有什么打算?”
他靠在椅背上,懒懒的喝着啤酒,手指间隙里夹着燃了一半的香烟,叹口气说,“找份轻松点的工作,然后再谋划着做点小本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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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店里面的梅小娟
16、
饭桌散场之后,我去了店里。经理屁颠屁颠的在我身边,给我回报生意情况。我装作是聚精会神的倾听,其实我压根就没有兴趣,对无聊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耐心。
经理是个三十多岁的少妇,当初招聘她就是感觉她能力够硬,虽然没有过高的文凭,但是经验丰富,在实力上我完全信的过她。这个店里,每一位员工都是我亲手挑选的,没有丝毫的私心,完全是从为了店好的角度出发的。我们开的工资在同行中也绝对是名列前茅的,这样的待遇足够对得起她们的工作。
经理叫梅小娟,比我大十多岁,简历上有详细情况,让我给忘记了。主要是我感觉,她不像比我大那么多的人,保养的皮肤又白又嫩的,头发烫成波浪状,垂在脸颊两旁,身材窈窕端正,穿着尖头高跟皮鞋。如果没有现在的这层工作关系,我想我肯定又要谋划着怎么勾她上床了。现在我必须克制着,在事业面前,女人就没有了原本应有的份量。
听她把工作情况完全汇报完毕,我从衣服兜里掏出瓶香水递给她,说,“工作还算满意?”
她接过香水说声谢谢,然后走到柜台旁边,把香水放到抽屉里面,轻盈的回到我身边说,“工作很舒心,做什么都很顺利。”
我低沉着声音,说,“那就好。”
她把双腿交叉在一起,手放到腰部兜里,说,“周总,给你提一个小意见,店门口需要有至少两个保安撑腰,不然我们工作人员总感觉没有底气。”
我说,“有人过来捣乱吗?”
她说,“那倒没有。”
我说,“噢,那我再考虑考虑。你工作,我等会儿就回去了。”
这个社会上所有人都在为生活忙碌着,包括我在内,只是我没有表现出来而已。桌子上有报纸,我看了一会儿,没有什么爆炸性新闻,就是些明星的芝麻小事,拿出来再炒作了一遍而已。这辈子爷最看不起,这种刻意炒作个人情感的人,分手、牵手、结婚、离婚,好像成了他们光荣艺术生涯的代名词了。也许有些人不是刻意的,那我为刚才的话,像那一小部分人道个谦。
打我内心出发,我还真不愿意做个名人,还是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
想起崔健一首歌词,
“我要从南走到北,
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人都看到我,
却不知道我是谁…”
报纸放回去之后,正准备站起身回去的时候。
梅小娟走过来坐到我身旁,说,“周总,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