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巫仙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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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巫仙魔-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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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纱低着头继续吃饭,小声说,“日语我只知道有一个‘亚麻得’,好像是不要的意思。”

    亨利大幅度的摇着头,说,“不知道?那句话很出名吗?”

    丽纱定住身子,像小老鼠一样点了点头,说,“嗯,在成人小电影里面经常听的到。”

    亨利奇怪的眼神撅嘴看着丽纱,说,“成人小电影?”

    丽纱抬起脸坐直身子,说,“怎么?你没有看过吗?”

    亨利轻微的点了点头,然后低下头继续吃饭。

    丽纱伸脚碰了碰他,惊讶的说,“不会,我以为你们男人每个人都会爱看呢。”

    亨利反问道,“谁说的?”

    丽纱说,“小说上面看到的,那你曾经自慰过吗?”

    亨利又轻轻的摇了摇头,丽纱笑着抬头望天花板,说,“我的天呢,那昨天真是货真价实的初夜啦。我搞不懂,你**那么狂热,怎么会没有看过成人小电影和自慰过呢。”

    临桌不远处的两个中国人往这边看过来,犀利的眼神仿佛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亨利示意丽纱小声一点,然后反问说,“**狂热就一定要做你说的那两件事吗?”

    丽纱闭上右边的眼睛,摇晃着身子用左眼看他,说,“这题就这么过了,谈下一问题。你认为什么是人生,或者说人生是什么?”

    亨利想也不想直接就说,“人生就是从小白兔到大灰狼再到老狐狸的过程,是个毫无意义的东西,人们拼了命的做事,其实只是为了让生活的精彩一点罢了。”

    丽纱低着头吃着小盘里的菜,长发垂到了塑料碗里面的汤中,自己发现了之后拿餐巾纸插着头发,说,“我倒是感觉人生就像注定了一样,除去那些意外的情况,就是出生、成长、结婚、生子、年老、死亡那一个套路的工作。”

    亨利往大腿的牛仔裤上搓了搓手,他的手心特别容易出汗,特别是在紧张的时候。他平静的说,“人生就是这样,挺乏味的,不过细节上都还过的去,只是结局已经注定了死亡,感觉起来不是那么舒服。”

    丽纱笑着说,“也许我们可以不必坐着等死,死亡有很多种呢。”

    亨利摇了摇手,笑着说,“不说了,不说了,越说越离谱了。”

    亨利的表情把丽纱逗乐了,笑脸上面开了一朵红花。

    他们两个就这样一边天马行空的聊天一边吃着饭,等吃过之后,出了餐厅搭车去了‘微儿镇’。

    第三十九章:

    第二个案子12。

    ‘微儿镇’是当地最有名气的一座古镇,是依照当地很多年前的一位美女的名字而命名的。很早很早之前,小镇的名字叫‘邻庄’,是个战略上面的重地。战争年代造就英雄,话说那位叫微儿的美女,为了保护小镇不被摧毁炸掉,机智的和战役的将军周旋,最终全身而退的保全了这个小镇。这位美女死去之后,镇上的人们为了记念她,便把小镇的名字改成了‘微儿镇’。

    这段历史亨利并没有听说过,是丽纱讲给他听的,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父母都还健在,在各地做了很多的生意,算是上流社会的家庭。

    亨利听丽纱讲完,拉住她的手停下来,路上没有什么行人,他和她面对面的站着,左眼看着左眼,右眼看着右眼,像两条平行线那样。

    亨利看着她垂在眼眸的留海,弯曲的像床头坐着睡觉的洋娃娃,美好的事物越发凸显迷人的光彩,亨利说,“那个传说中的微儿肯定像你一样的漂亮,不然肯定无法让将军们反应迟缓,你们这种美人天生就是让男人们呵护的。”

    丽纱趴在亨利的肩头,微微笑着说,“我哪里是什么美人哦,再说我才不需要男人们呵护,有你一个人呵护就足够了。”

    亨利抚摸着她的头发,望着面前的街景,那些一年常青不枯的绿树和青草,这些外在环境把气氛烘托的像是在豪华别墅的后花园中。

    他深情的轻声说,“爱真是奇怪的东西,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总以为这个世俗的世界上,只存在伪装的像爱的**,而现在我才彻底明白,原来真实存在的是仿佛**的爱。”

    丽纱伸出双手在亨利背部握住,紧紧抱住他说,“爱,本来不就是给予和获取嘛。”

    亨利也伸手搂紧了丽纱,说,“那你对陌儿警官还有爱吗?”

    丽纱面对这句话不知作何感想,肯定好受不了,现在经历的事情正对她的人生观进行着攻击,任何陌生事物的接受都需要时间。

    她摇了摇头面无表情的说,“我不知道。”

    亨利仍然不依不饶,说,“爱是可以同时存在于几个人身上的吗?书上面不是说爱情是一对一的美好嘛,为何一到了现实中就有如此多的变数呢。”

    丽纱推开亨利的拥抱,她受不了这些让她窒息的问题,她留给亨利一句:不要再问了,我不知道。然后丢下亨利一个人往前面走去。

    亨利追了过去,从后面紧紧把她抱住,身体贴在一起,嘴靠近丽纱的耳畔,说:“有些问题我们总归是要面对的。”

    丽纱转过身抬脸望着亨利的眼睛,说,“给我一些时间好吗?我现在心里真的很乱,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

    第一章:

    第一个案子1

    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你也许永远都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人,这么的生活着。

    陌儿警官将他称之为杀人魔――李卡拉,并且把抓捕他定为了人生第一目标。每一天,他都会将李卡拉作为对手幻想上百次。尽管这样,陌儿警官知道的也只不过是些猜想,而我不同,我有幸知道,并且和他很熟。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他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人们称我这种寄生虫为宠物,有时也会直呼我的名字――猫头鹰。

    李卡拉今晚又会有行动,是一个喜好婚外情的作家和他的情妇,他已经盯了他们很多天了,现在他正在把门锁好准备出发。

    街头北风吹的很冷,每个人都裹着大衣走的急色匆匆,这个样子是没有人会注意我们的。我会赶在李卡拉之前到达现场,不然每一次还没有看的尽兴便会被李卡拉打断,真是个既讨厌又恐怖的家伙。

    那个作家的笔名叫幻影重重,写过很多的科幻类小说,在文学界有那么的一席之地。这是我的了解,从李卡拉的日记里看到的。我趴在他卧室的窗前,怜悯的透过玻璃窗望着里面,他和他的情妇正坐在床上盖着厚厚的被子看电视,丝毫感觉不到死亡的迫近,嘴里面还不停的嚼着那些被定义为垃圾食品的零食,我知道他每嚼一下李卡拉就会靠近一步。

    我是不会救他们的,李卡拉说他们是罪有应得,死亡对他们实际上是一种解脱。

    我能模糊听到里面他们在对话,我把耳朵紧紧贴在玻璃上,耐心听他们在谈些什么。

    作家在问情妇,说,“要不要吃香肠?(暗指男人的那个东西)”

    情妇摇摇头,说,“太冷了,食欲都冻没了。”

    作家还不甘心,说,“没事,我帮你暖暖。”

    情妇无奈的说,“好。”

    之后的时间,我就只能听到女人轻轻的呻吟声了,像夜莺在鸣叫一样。我把耳朵挪离玻璃窗,眼睛定定的望着里面。床上面只还剩下情妇一个人,带些情不自禁的颤抖,我猜的到作家去了哪里,也猜的到他躲在被子里正做些什么。

    作家是从来不会保守的,特别是对自己看中的女人,这是个特殊的职业,就像李卡拉的现在这个身份一样。

    作家正做的事情我很熟悉,因为很早很早之前,我见李卡拉和他老婆做过,不过那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足有十年时间那么久。

    李卡拉的老婆是跟一个小公司的厂长私奔的,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杳无音讯就如同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我想她是去了夏威夷的海滩日光浴去了,因为那是我知道的最远的地方。

    第二章:

    第一个案子2。

    李卡拉的到来将我从回忆中唤醒,他站在卧室的床前一声不吭,我敲了敲玻璃窗,示意我也要进去。

    作家和情妇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不止是半拍,你永远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因为当你发觉的时候,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

    李卡拉的话很柔,就像在泡一杯浓茶一样,那么的细腻认真,他说,“不要说话,保持继续。”

    他的话让人听不出他的愤怒,不像是一种阻止,更像是变态的鼓励。

    作家和他的情妇都没敢尖叫,他们不清楚面前的大块头下一秒会做什么,唯一理智的选择就是按他的话去做。

    我当时在想,那肯定非常痛苦,因为除非受

    过特殊培养,不然在那种情况下是很难硬的起来的。

    墙上的钟表滴答滴答的行走,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对任何一个人来讲,那都是一种煎熬。终于等到作家射出的那刻,趴在他情妇的身上不愿再动,李卡拉神秘的笑着,此刻他是命运的唯一掌控者。

    我瞪大眼睛看着里面,完全忘却了凄厉的寒风正吹在我的身上,会有更吸引人的事情发生,就在眼前的里面。如果把我比作是卫星的话,里面就应该是力大无比的地心了。

    李卡拉从怀里掏出绳子递给作家的情妇,提醒她起来做事,把作家紧紧捆绑了起来。李卡拉享受的望着她的工作,从黑色风衣兜里拿出支香烟,点着火轻轻抽上一口。

    你永远都不会清楚他在想些什么,只因为你不是他,就这么简单。

    李卡拉灭了香烟,坐到床沿上面,刀子又靠近了情妇的喉咙一点。情妇想往后缩一缩,被李卡拉紧紧拉住了手臂。作家的额头开始冒汗,在灯的照射下做了光的反射,我斜眼看了下时间,时钟显示在九点零七分。

    李卡拉从牛仔裤兜里掏出手绢为他擦了擦,像对待一头迷失在茫茫沙漠里的骆驼一样,顺便还拍了拍他的肩膀。

    李卡拉指着情妇问作家,说,“她是你老婆吗?希望上帝能保佑你说的全是实话。”

    作家诚恳的摇了摇头,此刻他只是一个任人鱼肉的猎物而已,他没得选择。人们永远都是痛苦的,有选择的时候,为了选择而矛盾。没有选择的时候,又会为了这个而苦恼。

    李卡拉冷冷的明知故问,说,“你老婆人呢?”

    我想,作家肯定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委屈过,他们的生活总是飞扬跋扈的。

    现在他唯唯诺诺的说,“她到外地出差去了,她在一家外企里面做售后服务工作,你认识她?”

    李卡拉微微一笑摇了摇头,说,“我只是想和你闲聊两句,大可不必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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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第一个案子3、

    情妇一声也不敢吭,这个可比男女之间的事情刺激多了。

    李卡拉将手心的汗擦在情妇身上,满含笑容的问,“怎么称呼?饥渴的女士,要来杯水吗?”

    情妇快速的回答,说,“米蓝。”

    李卡拉伸手拉拉床上的被子替他们遮好,说,“不要紧张,看你年龄好像不大,是本地人吗?”

    情妇轻微的点了点头,喉咙马上就要碰到刀尖,李卡拉抱歉的耸耸肩,样子傻乎乎的把我都逗乐了。他移开了刀子,耐心的听情妇的故事。

    情妇深情的望着作家,说,“没有认识他之前,我只是他的千万小说迷中的普通一位,我疯狂的迷恋着他写的书。每读到他的一部作品,我就会把自己幻想成书中的女主角,那种感觉就像是和作者在一起生活一样。直到后来,我有幸认识了他。”

    李卡拉摸着自己后脑勺上寥寥无几的头发,如今,他的年龄已经过了四十,很多器官都在开始退化,用不了多久,我敢打赌,他后脑勺上的头发会秃的像灯泡一样。

    李卡拉问,“不后悔吗?”

    情妇坚决的摇了摇头,说,“我爱他,很深很深。”

    李卡拉不解的眼神望着她,说,“爱?我似乎听说过,那是个非常古老的传说。著名的作家,你的小说中有在歌颂爱吗?不好意思,没有看过你的小说。”

    作家被捆绑着,境地非常的尴尬难堪,他说,“应该有。”

    李卡拉声音提了八度,凶恶的说,“那你爱你的老婆吗?”

    作家含含糊糊的说,“曾经应该爱过,现在很淡了,随着时间的一日日流逝,渐渐就没有了感觉。你应该知道的,男人都是这样的喜新厌旧。”

    李卡拉猛点着头,像在和谁赌气似的,说,“我当然知道。”然后又不过瘾的,像回音似的补了一句,“当然知道。”

    大家都不再说话,整个世界都很安静,只剩下时间还在滴答滴答的说话。半晌过后,我无聊的就像看了场中超比赛,马上就要昏昏欲睡过去。

    李卡拉的话把我解救过来,他淡淡的问作家,在我看来,语气更像是问他自己的妻子,“是什么让你选择了背叛?”

    作家和李卡拉对视了片刻,懊悔的说,“应该是寂寞,对,下半身的寂寞。”

    李卡拉失望的摇了摇头,看样子这个答案无法让他满意,他带丝责怪的语气,说,“这是借口,你有老婆的,她完全可以填补你的寂寞。”

    李卡拉不能理解作家的内心,作家也不会理解李卡拉的话,他壮着胆说,“答案就是寂寞,这都不懂,你是男人吗?”

    李卡拉狠狠给了他一巴掌,咬牙切齿的说,“等一下我会告诉你,什么样子才是男人。”

    第四章:

    第一个案子4。

    第二天的案发现场里,陌儿警官一直在皱着眉头,对身边的助手说,“和上个月的凶杀案几乎一模一样,男被害者的头被割下来放在女被害者的两腿之间,女被害者脸上刻着**两个字,还有都是赤身**。”

    助手叫亨利,是个刚刚警校毕业的实习生,工作认真积极努力,不过天赋却很一般,每一次在案发现场我都能看到他在疯狂的记笔记,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幻想把课堂搬到了这里。

    亨利一页一页翻看着笔记的记录,说,“长官,这已经是今年的第七次类似案件了,如果我们迟迟不能断案的话,局长真的就要发飙了。”

    陌儿愤愤的说,“我们在外面跑很辛苦的,可有些人还在办公室里大开着空调,和女秘书谈论些明星的趣事呢。这倒还不是最可气的,最可气的是这个家伙嘴里还不干不净说着要以我办案不利而撤我的职。真他娘的混蛋,没有我,罪犯肯定会更加嚣张。”

    亨利认为很有道理的点着头,四下张望还有没有遗露的东西。

    陌儿警官不断发着牢骚,说,“看,像任何一次一样,还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开始怀疑这个杀人魔到底是不是人,怎么会办的如此干脆利落呢。”

    其实他们错了,不是没有留下断案的线索,而是他们并没有仔细找而已。我知道所有的事情,并且每一次都会出现在案发现场,不理解他们为何不在我身上寻找突发点。

    我郁郁寡欢的看着他们一次次败兴而归,有时候还会忍不住想上前安慰他们两句,不过他们恐怕是无法听懂我的鸟语的。

    陌儿警官和亨利助手结伴出了案发地点,亨利的思维还停留在案发现场没有出来,在进警车的瞬间,说,“案发现场的那只猫头鹰好像前几次也出现过,会不会和这案子有关。”陌儿警官摆摆手进了车里,说,“别瞎想了,我带你去酒好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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