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妖颜:狂妃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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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妖颜:狂妃逆天下- 第4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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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节:后来我们都哭了(13)

    就像此刻坐在我旁边驾驶位上的苏冽,她化着精致的妆容,身上的真丝吊带裙够我吃半年的鸡肉卷。她在市里最大的装饰公司担任首席设计师,每天锦衣玉食,金钗美器,年纪轻轻便拥有了一些人一辈子都可望而不可及的生活。只是谁都看到了她人前的风光万丈,却永远不会想到她背后的心酸。

    谁会知道,四年前的苏冽,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到的女孩。

    那时,她穿着背心,牛仔裤,背着双肩包,包上还挂着一个可爱的小熊,走起路来晃晃荡荡的。她素面朝天,一副高中生的打扮,眼神纯净懵懂,对任何人都没有防范,所以,就连小偷把手伸进她的包里时,她还在仰着纯净的笑脸给别人让座。

    集善良与美貌于一身的我,在那一刻化身为行侠仗义的女侠,冲上去装作熟人跟她打招呼,搭着她的肩膀暗示她在最近一站下。直到下车,她还迷茫地看着我问,同学,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对天翻白眼,刚刚有人偷你钱包。

    而苏冽下一刻的动作和话语,让我一辈子都铭记在了心里。

    她惊呼一声,立刻从包里翻出钱包,当看到里面的钱时,顿时舒了口气,亲热地拉着我,微笑而真诚地说,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这个月就喝西北风了。

    她说完后,我却觉得一阵心酸,因为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钱包里,只有一张孤单的五十块钱。她说那是她一个月的饭钱。

    那一年,我念高一。如今,我大一辍学,一晃神,四年的光阴就从指缝中仓皇流逝了。

    我忽然明白小时候写作文,最喜欢在第一句话就写的“岁月如梭”这四个字所表达的残忍了。

    岁月如梭。

    四年后的苏冽,同事结婚打五千块钱的红包,眼皮都不会眨一下。带我们去吃饭的地方,也一次比一次高档,当初那个吃肯德基都要算半天账,从网上下载优惠券的女孩早已遗落在了记忆的彼岸,取而代之的是此岸这个做一次头发都够我跟米楚两个月花销的女金刚。

    面对生活,她终于收敛了大哭大笑的真性情,变得遇事沉稳,不动声色。

    生活给予什么,她便镇定地承接什么,即便是混着蜜糖的砒霜,她也仰头吞咽。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怀念从前那个笑容纯白羞涩的女孩。
………………………………

第1114章

    而蒋言与苏冽不同,他笑起来,清澈得仿佛让人可以听到泉水叮咚响。他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光的折射,竟带着点湖蓝色。

    我生硬地伸出手,和他握手,握手的时候,眼睛无意中瞟到墙角处的一只花瓶。我记得我从电视上看到过这只花瓶,当时那个鉴定专家说,这只花瓶值几十万。

    我平静的心立刻因为这只花瓶沸腾起来,几十万啊!以前念书还不觉得富有算什么,现在我才觉得自己真是从乡里来的。所以当我握着蒋言的手时,本来想说,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可一不小心,就激动地变成,初次进城,请多多关照!

    我握着蒋言的手的那股亲切劲儿,比唐琳琳见到我还亲!

    我想如果是卡通片,蒋言的头顶一定会有三道黑线。苏冽扯开我,干笑道,我妹太激动了。

    我回过神,立刻红了脸,低下头说,不好意思啊蒋总。

    蒋言却毫不在意地轻笑着,说,林小姐可真幽默。

    '3'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面试很成功,其实,面不面试都成功,蒋言买的是苏冽的面子,我只是来过下场而已。

    从华天大厦出来,我接到米楚的电话,她说,我跟千寻在时光吧,你过来吃饭吧。

    于是,我跟苏冽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

    时光吧是一家咖啡厅,里面的设计略带古朴,别有一番田园风味,而且特别静谧,所以我们就把时光吧列为了聚会的老地方。

    我和苏冽刚走进去,就看到米楚和千寻坐在老位子上,冲我们招手,老板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我走过去,米楚扯我坐下,讽刺道,你动作倒挺快的啊,昨天说辍学,今天就去应聘了。

    我冲她嬉笑,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嘛。

    千寻问,应聘怎么样?

    我指着苏冽,有她在,还有什么事是搞不定的。

    米楚端起杯子,得,林洛施,这可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们谁都挡不住。虽然我现在还不能接受你工作,但还是祝你以后工作顺利。

    其实昨天听到我说辍学,反应最大的就是米楚,她从头到尾都没和我说一句话。千寻说,她是不能接受和她朝夕相处的姐妹突然离开她,过会儿就好了。

    我端起杯子,反讽回去,你这态度转变得比天气预报都快。

    米楚冷哼一声说,是千寻开导有方。

    千寻微笑着挠她。

    苏冽漫不经心地喝着柠檬水,放下杯子时问道,你认识唐秘书?

    苏冽的话让我刚咽下去的一口水差点呛出来,她不提这出还好。我放下杯子,对米楚和千寻说,你们猜我今天看到了谁?

    她们摇头。我说,你们还记得安妮女神吗?

    第17节:后来我们都哭了(17)

    米楚和千寻一起瞪大眼睛,我满意地看着她们的反应,转头跟苏冽说,唐琳琳就是安妮女神。

    苏冽指着米楚和千寻问,她们干吗……这样的表情?

    那一刻,高中的时光仿若潮水般,一幕幕,一**,汹涌进我的眼睛。

    四年前,唐琳琳是实验高中的名人。

    那时,她不但成绩优异,而且长相出众,鹅蛋脸,眼窝略深,颇有点西方美,一头自然卷,像海藻般的头发披在肩上,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不过,唐琳琳除了这两个优点外,还有一个致命的特点,那就是……胸大。

    四年前,在我们那群发育还不完全的女生中,唐琳琳真的是充满了成熟女性的致命诱惑,155cm的个头,却挺着c罩杯。有人开玩笑说,每次看到唐琳琳,都先看到她的波澜壮阔。所以,大家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先胸制人”。就连校外的那些混混,也总喜欢对她吹口哨。

    而那时的我,却恰恰跟她相反。四年后的我是卖猪肉的,四年前的我就是卖柴火的,天天穿着廉价的男式衣服到处瞎逛,在实验高中那群达官显贵家庭出身的公子小姐堆里,显得格外迥异。

    所以,在唐琳琳大张旗鼓地追陆齐铭,陆齐铭却倒戈相向对我发起攻击时,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仿佛天塌下来,都没陆齐铭追我壮观,就连葫芦都扯着我问,是不是我给陆齐铭下了什么蛊。一五好青年怎么就栽到了我这个柴火妞的手里,别的不说,至少从外观和各方面硬件质量来看,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而且,那时的唐琳琳对葫芦来说,也有一种水中望月的美。

    那是葫芦第一次质疑自己一直跟随的老大,也就是陆齐铭的审美眼光。

    不过唐琳琳此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可是把葫芦吓得花容失色,战战兢兢。他再也不说唐琳琳比我与陆齐铭更般配的鬼话了,而是一直夸陆齐铭有先见之明。

    唐琳琳追求陆齐铭不成功,并且看到陆齐铭拒绝她这个美人,而捡了我这个柴火妞,就变得异常……**。

    之前上课努力的她,开始睡觉,下课活跃在同学之间的她,开始不说话。她整个人从热烈的阳光,瞬间变幻为惨淡的月光。

    其实唐琳琳之前一直对我不错,别人对我都是白眼相待,只有她,对我青睐有加,不但照顾我的生活,还经常把笔记借给我抄。

    所以她的转变让一直挺不在乎人情世故的我,忽然觉得非常内疚,就好像正儿八经追求我的陆齐铭,是我倒追过来跟她抢的。

    于是,和陆齐铭在一起后,每次见到她,我都不敢说话,总觉得自己低她一等。而且,每次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会偷偷地分一半放在她的桌洞里。

    第18节:后来我们都哭了(18)

    这样的愧疚,一直持续到我在陆齐铭的桌洞里发现了一本漂亮的日记本。

    那天我帮打球的陆齐铭去拿护腕,却在他的桌洞里翻到一本日记本。

    我当时就奇怪,陆齐铭什么时候买了这么漂亮的本子,他又不写日记,难道要当惊喜送给我?

    当翻开日记本看到里面的内容时,我的脸都绿了。因为,那本日记是唐琳琳的!

    里面写满了她对陆齐铭的爱恋之情,以及思念之意,语言甚是火辣,最后还有一封用英文写的信。其实现在想想,唐琳琳的本质在那时就已经初现端倪。
………………………………

第1115章

    轩辕睨儿和十大护卫紧跟着追上,却看到曹治晕倒在了地上,头发燃着火,而他们一路跟踪尾随的夜欢却好端端地站在一旁,若有所思,几人不由地惊呆了。

    “快,快灭火!”许久,轩辕睨儿终于反应了过来。

    夜欢转首与她相对,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你们在跟踪我?”若非如此,为何他们会一直尾随着他?

    轩辕睨儿小脸微红了下,轻咳了声,道:“大路通四方,凭什么说我们是在跟踪你?本公主只是觉得闲来无事,到小镇上来逛逛罢了。”

    她的话音一转,突然说道:“我还没说你呢,你为什么要烧他的头发?表哥虽然不讨人喜欢,可他毕竟是我表哥,是皇亲国戚,你知不知道谋害皇亲国戚是很大的罪?”

    夜欢冷哼道:“我才不管什么皇亲国戚,总之你们鬼鬼祟祟地跟着我,就是不对!”

    “都说没有跟踪你了。”轩辕睨儿跺着小脚,却说得心虚,她只是好奇,他一大早出门,究竟是要去哪里,所以才跟来的。

    这边,火终于扑灭了,曹治在十大护卫的救治下,悠悠醒来。

    “啊,我的头发——”曹治摸着自己一头烧焦的稻草,想死的心都有了。他两眼一转,很快看到了夜欢,第一个反应就是舞着双爪冲向了他。

    “夜欢,我跟你拼了!”他直觉很准,一下子就想到是夜欢搞的鬼,那咬牙切齿的模样,真真跟欲吃人一般。

    一道白色的影子闪动,紧跟着又是长长的一条火舌喷向了他,生生地阻了曹治的去路。

    “火、有火!它是妖兽,它是妖兽!”曹治吓得连连倒退,很快躲入到了轩辕睨儿的身后,寻求庇护。

    囦囦回到了夜欢的肩头,得意地昂着头颅,还不忘冲着曹治的方向投去小小的鄙视的眼神。哼,想要害小欢欢,先过它的一关!

    轩辕睨儿也颇为惊诧的看着囦囦,她的眼睛忽亮了下,它居然会喷火……真是太帅了!无视身后懦弱无能的曹治,轩辕睨儿迎上前,和囦囦逗乐起来。

    “囦囦,你好厉害!你一定就是书中所说的神兽,天生拥有寻常兽宠所没有的神力,要不然的话,怎么会这么厉害呢?”

    囦囦云里雾里,得瑟得找不着北了,小公主就是小公主,就连夸人的话也这么中听、这么有水平!囦囦在心底美滋滋地狂笑。

    夜欢看着囦囦那得瑟劲,嘴角不住地抖动,真受不了它!“囦囦,我们走吧!”

    轩辕睨儿微愣了下,忙问道:“你要去哪里?我可不可以跟你一块儿去?”这一次她所幸直接坦白,也不再鬼鬼祟祟地跟踪了,作为公主,跟踪人的行径的确不可取。

    夜欢想了想,反正也没有什么秘密,她爱跟就跟吧。他没有说话,酷酷地转身,继续朝着瑞祥银号的方向赶去。

    轩辕睨儿提了提莲裙的裙摆,也二话不说跟了上去。

    “睨儿,等等我!”曹治越想越气,不明白表妹为什么就对夜欢这么好,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表妹就被人给拐跑了,他没有迟疑,顶着一头的鸡窝头,立即跟了上去。

    今日的祥瑞银号终于中门大开,夜欢一行进了银号,立即惹来周围人的关注。

    “几位小客官,有没有什么让在下可以效劳的?”从银号内走来一名态度温和的中年男人,前来接待他们。

    夜欢仰着头,说道:“我想找你们的主人,也就是垚国的二皇子,左岸。”

    中年男子微微一愣,仔细地打量着他,心中暗自思衬,他是如何知晓瑞祥银号背后的主人是二皇子的?这可是祥瑞银号的最高机密,也就只有祥瑞银号最为重要的几名元老才知道的秘密,而他恰巧就是其中之一。

    今日也幸亏遇上的是他,倘若换作他人,一定会将他视作疯子直接给赶出去了。只是这孩子跟二皇子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关联?他是如何认识二皇子的?

    中年男子在心中不住地思量着,迟迟没有给予答复。

    轩辕睨儿有些诧异,原来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寻找二皇子,难怪他想跟着他们一行前往垚国了。

    曹治看着中年男子不言也不语的思索状,忍不住讥讽地大笑道:“你疯了吧,找垚国的二皇子应该去垚国的皇宫找,跑到这么个地方来,怎么可能找得到?真是个蠢蛋、废物,你这样的人居然也想跑去参加圣童大选,真是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

    夜欢扭头,朝着他一头可笑的鸡窝头别有深意地扫视了几眼,低低笑道:“的确是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

    曹治察觉到他语气中的嘲讽和不屑,他脸上一滞,想起了自己的头发,一张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夜欢,你等着我!我早晚让你好看!”他转身,气哼哼地跑出了银号。

    轩辕睨儿无奈地摇了摇头,她怎么会摊上这样一个弱智的表哥?就凭他那智商和能力,还想羞辱别人,分明就是自取其辱!

    这时候,中年男子终于开口说话了:“小少爷,你想见二皇子,可有什么凭证?”

    夜欢眼珠子一转,忽然想到了玉佩,于是将玉佩从怀里掏了出来,递到他跟前,道:“这个是左岸叔叔临走前给我的。”

    中年男子眼睛一亮,双手恭敬地接过玉佩,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待确认无误后,连忙换上了温和的笑脸,道:“小少爷请跟我到后堂去。”

    夜欢点了点头,扭头对轩辕睨儿说道:“我跟伯伯进去一下,你要么先走,要么在外边等我。”

    轩辕睨儿努了努小嘴,道:“我在这里等你,你快点。”好不容易跟来了,她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离开?

    夜欢没有再理会她,跟着中年男子进了内堂。

    曹治从银号离开后,就直接回了驿站,临近驿站时,头顶上方突然一道黑影罩下,将他整个儿笼罩在了一只厚实的麻袋里。他惊恐地想要大叫,话音刚出,就被人给敲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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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6章

    待他再次重见光明时,只见周围有三人正在围观他,一名老者,两名年轻男子。

    “他就是夜欢?怎么长得这么丑?夜无寒生的儿子,不至于这么丑吧?”平长老低头看着倒在地上,悠悠醒来的曹治,皱着眉头,很是疑惑。在他的印象中,遍数整个傲天大陆,恐怕也再找不出一个能与龙千绝相媲美的美男子来,他生出来的儿子,怎么可能是这副德性?再看他那一窝子鸡窝头,简直糟糕透顶。

    身旁一名弟子回道:“应该没错啊,听驿站的守卫说,夜欢一早就离开了驿站,往小镇上去了。他刚好是从小镇方向回来的,应该就是夜欢不错,看他这头发,像是被火烧的,如果规整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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