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然想起了金大牙,当年,他们成亲时,猴急的金大牙被她一把就抓破了脸,并被她骑在身上一顿狂揍,生生将一口牙给打掉了一半。当天晚上,金大牙就跑到城南药铺里去,补了半口铜牙,一张口,金光灿灿的,想起来就恶心。
后来,懦弱的金大牙被赵老四一铜锤就打爆了头,像个没头的苍蝇,在院子里跌跌撞撞走了七八步,这才倒地死掉。
“唉,其实金大牙也是个可怜人,这乱世之中,哪里还有他的活路啊。”金寡妇暗暗叹息着。
“你想起了自己的男人。”阿奴突然说道,吓了金寡妇一大跳。
“你的第一个男人是赵老四打死的,你的第二个男人是我弄死的,你恨不恨我?”阿奴淡淡问道。
金寡妇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没敢吭声。
“算了,反正乱世之下,人不如狗。”阿奴一口气喝干了爵中酒,取过一片湿布,将两只手擦干净,扯过一片兽皮盖在身上,倒头睡了。
金寡妇坐在灯下,垂首等了半晌,却听得阿奴均匀而绵长的鼾声响了起来,不禁诧异地抬起了头。
这个男人不一样,真的,跟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
但不一样又能如何?金寡妇转首,看见的是一个徒有四壁的家,虽说她已经算是这南燕国都里有点本事的女人了,有一个属于她自己的烧酒作坊,也曾有过两个男人,但这一切都改变不了她命运。
她是商人后裔,除了苦苦支撑这个小小的烧酒作坊,还得让自己活下去。
那么,还有什么比活着更苦呢?
她偷偷看了一眼阿奴,这个阴沉而凶狠的男人,此刻就睡在她的屋子里,却仿佛遥不可及。
……
阿奴成了毒龙帮的一号战将,越来越多的任务交给了他,任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从最开始的那些弄死几个小混混,慢慢发展到了刺杀一些重要人物。
阿奴出去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距离也越来越远,甚至已经远远超出了南燕国的势力范围。
他从来都是不辱使命,即便是每次都会带伤归来,但他对总舵的命令从来都是不折不扣地完成着。、
而最令那些阉人满意的,是阿奴从来不摆功劳,也不炫耀,每次完成任务,他领了一包刀币转身就走,回到金寡妇的那个家里,连门都不出。
毒龙帮也曾派过一些暗探,观察这个奴隶出身的高手,结果,反馈回去的信息让阉人们十分满意。他每次回到金寡妇家,都会帮那个妇人干活,小到晾晒酒糟,大到修葺房屋,不到半年时间,竟将一个原本破破烂烂的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窗明几净。
金寡妇也像脱胎换骨了一次,脸色开始红润了,身体开始饱满了,两只手伸出了,再也看不到那些像蛆虫一样的皲裂口子了。
她闲着没事,便开始养鸟了,斑鸠,黄莺,鸽子,麻雀,都是些最普通的鸟,好养还不怎么糟蹋粮食。
“他娘的,两个男人没喂养起来的妇人,让阿奴给滋润得回到了十七八!”又一次,孟老三喝多了酒,有点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愤愤不平地说道。
话一说出来,孟老三看着同桌喝酒的五六人脸色,顿时吓了一身冷汗,连忙在自己嘴巴上扇了七八下,知道打掉一颗牙才罢手。
阿奴现在已经是帮里排名第二的高手了,除了那个传说中一剑断江、万军丛中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的宫九,他就是毒龙帮数一数二的人物,据说就连总舵那些阉人们,见了阿奴也是战战兢兢,被他的杀气所威慑,大屁都不敢放一个。
孟老三酒后失言,追悔莫及,便干脆学了街头混混那样,将自己绑了,背负两根柠条,跑到金寡妇家门前跪下,让阿奴用那柠条抽他一顿,以洗罪责。
阿奴似笑非笑地看着垂头散气的孟老三,说道:“孟老三,你这是何苦。”
“阿奴老哥,兄弟我错了,酒后失言,说了老哥的坏话,罪该万死。”孟老三哭丧着脸说道。
“呵呵,罪该万死?人死一次就够了,还用得着死一万次?别来这些虚的,给老子弄些好酒来,我就饶了你。”阿奴说完,转身走进了小院。
金寡妇听得外面有动静,正往外走,迎面撞到了阿奴身上,浑身的白肉猛地一阵颤动,直让偷眼观看的孟老三鼻血长流。
“死阿奴,也不小心些!”金寡妇娇嗔着,扭身回屋去了。
阿奴猛然转首,似笑非笑地盯着孟老三。
孟老三心头一颤,一骨碌爬了起来,像条瘦狗一样赶紧溜了。
“他娘的,这眼神,这神情,跟那该死的阿酒一模一样!”孟老三吓坏了,忙不迭地给阿奴寻酒去了。
……
阿奴越来越忙了,有好几次,总舵的一道命令下来,他就得连夜爬起来,骑马到数百里外去杀人。
他慢慢摸索出了一点规律,这毒龙帮所杀之人,几乎清一色都是贵族子弟,而且,不分派别,不管是周人控制的贵族,还是对周人不满的贵族,只要逮着机会,能弄死一个就弄死一个,绝不手软。
同时,总舵明确命令,必须要制造一个自然死亡的假象,绝对不得暴露这些人的死因是出于针对性的刺杀。
这让阿奴有些困惑。不过,这些贵族,其实也可以说是自己的敌人,所以,阿奴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自责,反而,每次弄死那些可能骑猎过氐人部落的贵族时,他还有一种奇异的快感。
不过,这种快感也开始让阿奴心生警惕,他发现,随着任务次数的无限增加,他越来越好杀,甚至有点嗜血。
每次刺杀任务结束,他都会躲在暗处,认真观察那些被他悄无声息弄死的贵族们,是如何痛苦地挣扎着慢慢死去。
阿奴终于忍受不了这种心理上的压力了,秘密寻了一次郭羊。
“因为你有了爱,所以才发现了恨。”郭羊温和地看着阿奴,笑道。
“少爷,要不要提前动手。我怕我发疯。”阿奴有些垂头丧气地说道。
“不会的,阿奴,也因为有了这种恨的痛苦,你才更加珍惜身边的爱。”郭羊依然温和地说道。
“可是……”阿奴张口欲言,却发现自己其实也没什么要倾诉的,就是他的心里压得慌。
燕子准备了一大桌饭菜,有鱼有肉,还有七八样时令小蔬菜,看起来花花绿绿煞是好看。
不过,做到饭桌前,郭羊开始愁眉苦脸了,长吁短叹,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看得阿奴暗暗心惊。
“讨厌,我做的饭菜就这么难吃吗?!”燕子突然生气了,砰一声就将郭羊打了个跟头。
郭羊哼哼唧唧地爬了起来,苦着脸重新回到了饭桌,捉了一爵酒,一饮而尽,吐气如兰,却是上好的百花醴酒的香艳。
“少爷,您这是怎么了?”阿奴皱眉问道。
“还能怎么着,他顿顿就想吃肉,还要喝你酿的那种劣酒!我想要改善他的生活,就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饭菜,你看看,这些鱼肉,都是我精心清炖后,浇淋了南燕王宫秘方熬制的糖浆,你再看看这些时令小炒,清雅可人,嚼一口满口清香,这臭人竟然我谋害亲夫,想要饿死他!天下哪有这么饿死人的妙方儿,你倒是给我再寻一位来!”
燕子越说越生气,竟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
阿奴愕然半晌,心道,这两个人竟比自己还要苦!
郭羊长吁短叹了一会儿,幽幽说道:“阿奴,我觉得……生不如死啊,干脆想办法把我也弄到毒龙帮去,每天杀杀人还痛快些。”
阿奴默默地拍了拍郭羊的肩膀,说道:“少爷,你就忍忍吧。”
燕子闻言,怒极而笑,恨声说道:“好心把你喂养着,你还不知足啊?”
郭羊苦笑道:“问题是,我是个狼,你非要用羊吃的东西来喂,不饿死才怪!”
………………………………
第一卷●商遗顽民 第八十二章 宫九
阿奴回去时,铅云压城,北风正紧。
南燕王城狭窄的黄泥街道上,一些尚未腐败的枯叶败草随风瑟瑟。路上行人极少,即便猛然出现一两个,也是裹紧了羊皮夹袄,缩着脖子猫着腰匆匆而过。
几条野狗无所事事地转悠着,在干冷的天气喷吐两股淡淡的白雾,显得有些诡异。
过了十字路口七八十步,左拐,再右拐,再左拐,有一条小胡同,左手第二家便是金寡妇家的烧酒铺子。
阿奴裹着羊皮夹袄,缩着脖子猫着腰,像一条野狗一样慢慢走着,一只脚踏入那条小胡同,身形微微一顿,旋即又慢慢往前走去。
烧酒铺子门口,一个人披着黑斗篷,站在铺子低矮的屋檐下,右手端了一斝酒慢慢品着,左臂的衣袖却空空如也,随风飘荡。
这人身材不是很高大,甚至还有些瘦俏,露出半边苍白异常的脸,微微仰着头,好像在看天空阴沉的云。
阿奴慢慢走着,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但他自己心里清楚,他的脚步越来越轻,呼吸越来越柔,恰如那闻到危险气息的豹子。
距离那黑衣斗篷人尚有七八步时,阿奴的脚步慢慢迟缓了下来,似乎有一股无形的压力,让他不得不慢慢停了下来。
那人端酒的手很干净,很稳定,修饰得一丝不苟,指甲不长也不短。
阿奴又向前走了三步,距离那人有四步,然后,站定,微微吐了一口气。
“阿奴。”那人收回了看天的目光,冷冰冰地看了阿奴一眼,说道。
“宫九?”阿奴皱眉问道,瞳孔微微一缩。
“你很好。”那人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但阿奴知道,他就是宫九。
“一剑断江河,万军丛中可取敌将首级,你也很好。”阿奴说道。
“那都是别人吹嘘的。”宫九淡淡说道,慢慢饮了半口酒。
就是金寡妇烧酒铺子的五粮清酒,味淡而韵长,口感不错。
“高人自有道理,何须自谦。”阿奴说道。
“没有人看见过我的剑。”宫九突然转脸,认真地看着阿奴,好像要永远将那张憨厚、敦实而平凡的脸记下了。
“听说了,宫九一剑,杀气太重,十丈以内百草不生。”阿奴迎着宫九那剑气纵横的目光,淡然说道。
“你我迟早要见面。”宫九说道。
“不见其实也行。你是高人,我只是个奴隶。”阿奴说道。
“谁要是真把你当成了奴隶,那可危险得很。”宫九微微一笑,说道。
“但阿奴一直都是奴隶,这是命,谁也改变不了。”阿奴也笑了,退了半步。
宫九瞳孔突然一缩,脸上还带着一抹微笑,也退了半步。
“你输了。”宫九淡淡说道。
“我本来就没想着赢。”阿奴憨厚地笑了笑,伸手挠了挠后脑勺。
“你是个聪明人,不过,过了今天,这些对你都没什么意义了。”宫九说道。
“为什么?”阿奴似乎有些迷惑,认真地问道。
“因为,”宫九顿了顿,右手屈指一弹,手中酒斝“叮”一声轻响,冲天而起,左臂空空的衣袖骤然鼓动,一柄细长的剑倏忽一闪。
“你就要死了,死人没有什么聪明不聪明的说法。”宫九将自己想说的话说完了,看着左肩被长剑贯穿的阿奴,似乎有些意外。
阿奴伸手按住自己肩头的那个小洞,脸色苍白,鲜血转眼间就染红了他大半个身子,顺着羊皮夹袄的前襟滴滴答答地流淌着。
这一剑神出鬼没,阿奴拼尽全力堪堪避开要害,却终于还是被洞穿了肩头。
他堵住了前面的伤口,后面的伤口却像一个圆圆的小洞,汩汩往外冒血。
阿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伤,有些艰难地抬起了头,脸上渐渐出现了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
宫九微微一愣,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细长的剑,上面还有一抹殷红的血,在北风呼啸中慢慢变成了黑红之色。
他猛吸一口气,向前跨出了一大步,全身衣衫陡然鼓了起来,黑色斗篷“砰”的一声化为碎片。
他第一剑纯粹就是偷袭,面对这个奴隶,他其实没有必胜的把握,这才偷袭了一剑。
不过,那一剑并没有弄死阿奴,只是让他受了一些伤,流了一些血。
他有些后悔,应该一开始就使出他那可断江河的一剑。
但已经有些迟了,就在他挥出自己的巅峰一剑时,阿奴一个懒驴打滚,已经避开了剑气的笼罩,有些勉强地躲过了这惊天一剑。
“轰”的一声巨响,阿奴适才站立之处三四丈范围内,剑气纵横,黄泥地面腾起一大团土雾,那些枯枝败叶瞬间就化为齑粉,声势惊人。
一击不中,宫九已经有些气馁了。
二十年来,这是他第二次一击不中。当年那一剑,让他心甘情愿地给胜利者做了二十年杀手,成为任人摆布的一枚棋子。
可是,这一剑呢?
宫九暴喝一声,浑身杀气冲天而起,他原本柔顺的发丝随风飘飘,原本瘦俏的身形竟转眼间幻化为一魁梧汉子。
阿奴吃惊地发现,宫九先前的剑气纯粹的阴柔,若非亲眼所见,只凭剑气还以为对手是一位女子。
可此刻,宫九的剑气陡然转为纯阳之至刚,迅猛绝伦还在其次,其暴喝声中竟隐隐有上古猛兽之呼啸,令人心神有些动摇。
面对宫九,阿奴同样没有必胜把握,所以,他选择了避其锋芒,宁可肩头中剑,也没有拔出他的刀子。
宫九的剑气将阿奴整个笼罩了起来,令他的身形有些迟滞,呼吸有些困难,胸口憋闷得慌。
眼看着那威猛绝伦的一剑势如奔雷,阿奴深吸一口气,终于握住了刀柄。
阿奴向前跨出半步,拔出了一刀。
刀子在空中的弧线不太完美,因为阿奴选择的出刀方位很刁,更因为在拔刀的一瞬,阿奴竟然使出了一点都不体面的懒驴打滚。
这种看起来有些丢人的招数,是阿奴在训练那三十名商人后裔少年时最重视的,几乎成了他们的招牌,就连郭羊都忍不住练会了。
阿奴的招数不好看,但有时候实用,他痛恨那些死要面子还想要别人狗命的伪君子,所以,他创下了这一招既不好看也很要命的懒驴打滚。
宫九的剑紧贴着阿奴的头顶狂奔而过,犹如一道惊雷,将阿奴的一片头皮都刮掉了,一大把乱蓬蓬的头发瞬间就化为粉末,随着剑气砸进了泥土里。
宫九被阿奴一刀就劈了,从裤裆开始,直到胸腔位置,整齐地被切成了两片。
宫九哀嚎了一声,被刀子切破的内脏里的汁液哗啦啦就落了下来,混合着大量的血,在寒冷的风中腾起了一阵热雾。
阿奴一刀劈了宫九后,接连三四个懒驴打滚,避开了那些污秽之物,从地上一跃而起。
他一片头皮被剑气刮掉了,满头满脸都是血,冷风一刮,转眼间就凝固了。
刀已入鞘。
宫九至死都没有看见过阿奴的刀,他只记得那个不要脸的狗奴隶,竟然丝毫不顾高手身份,使出了一招莽汉们打架时才使出的懒驴打滚。
宫九被劈成两片的下半身软踏踏地丢在两边,从阿奴的视角看去,恰好是一个倒立的、古篆体书写的“大”字。
只不过,这个大字写得有些不规范,好像是郭羊那个笨蛋的字体。
宫九左边空落落的衣袖里,慢慢探出了一条手臂,抽搐着,五根短小的手指还在试图抓住剑柄。
阿奴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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