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锋这个时候也杀了过来,跑到冯盎身边,看他的样子没受重伤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冯盎张口对那一队护卫说:“******”
冯智彧的注意力都在另一边的战场,防备冲过来的僚人,所以没时间给冷锋翻译。
不过冷锋也猜到了冯盎的意思,无非是招揽一下这些护卫。
大人物都有这个臭毛病,遍观朝堂,还真的有不少人是被李世民招揽的。
魏征不用多说,他原本是太子手下的能臣,现在成了李世民的“人镜”,比房玄龄还威风,至少房玄龄出班启奏,朝臣们不会心惊胆战地担心宰相是不是要弹劾自己。
尉迟恭也是李世民招揽过来的,在玄武门之变中,尉迟恭杀得最猛,逼宫也是他一力施为。
程咬金、牛进达、秦琼,都是后来加入唐军的。
也不知道冯盎开出了什么条件,那几个护卫居然纷纷收起了刀兵。
冯盎见冷锋露出了探究的神色,就说:“我答应他们,给他们的旧主留一个全尸。”
冷锋瞥了一眼那几个护卫,不得不承认冯盎招揽了几个优秀的人。
这几个护卫在铺天盖地的大军合围下没有抛弃主上,到了穷途末路,依旧没有先找出路,而是为原本的主人着想,哪怕旧主已经死了。
这样的护卫,招揽过来是真正的值,也不需要担心他们会叛变,因为尉迟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尉迟恭在追随宋金刚的时候,一心一意地为宋金刚出生入死,直到他与寻相粮草断绝,才献城投降。他跟随李世民后,果然也一如既往的忠心为主,成了李世民的左膀右臂。
冯盎走过去,先是拿掉了那个穿着金色骚包铠甲的人的头盔,看到他的面相后摇了摇头。
再看看那个“僚人”的面相,才点了点头:“这个才是谈殿!”
说完,冯盎不好意思地对冷锋笑了笑:“可笑老夫还以为你在偷懒,没想到你早就看穿了谈殿的伪装,说说,你怎么看出来的?你应该没看过谈殿长什么样子才对。”
冷锋指着那个金色铠甲说:“这么骚包的铠甲,得多么智障的上位者才敢穿着它在战场上晃荡。”
咳咳,有人说我让主角带巴雷特是不是太骚包了,还说巴雷特的烟尘太大,太容易暴露自己的目标。
其实当初设定的时候我是考虑过这个的,巴雷特这玩意,沾着就废,打中身体就死,所以是国际雇佣兵最喜欢的武器,冷锋不是职业军人,所以在选择武器的时候,就会受到雇佣兵等人的影响,从而选择巴雷特。
好了,我编完了,其实我就是觉得带巴雷特穿越爽………以下可以骂我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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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受降
冯盎点了点头,他当时就是被“谈殿”二字冲昏了头脑,才没有考虑到这么简单的道理。看了看胸口有一个硕大空洞,伤口需要打码的谈殿,冯盎叹了一口气,把自己的铠甲脱下来穿到了谈殿的身上。
曾几何时,谈殿和他们冯家也是好朋友,可是因为“独立与统一”的争端,闹得直接决裂了。
冯盎的盔甲掩盖住了谈殿的伤口,冷锋一直注意着谈殿那几个护卫,冯盎脱铠甲、替谈殿穿铠甲的过程中他们一个没动,直到冯盎完全给谈殿穿好铠甲后,他们才双膝跪地,排着队亲吻冯盎的鞋子,表示彻彻底底的臣服。
看着地面上殷红的血泥,冯盎对冷锋抱怨道:“非要用神器,还这么大威力,搞得谈殿连一个全尸都得不到。”
冷锋耸了耸肩:“这你就怪我了,要不是觉得你要他的人头有用,我刚刚就打他脑袋了。”
冯盎想了想谈殿那个巨大的伤口,再想想神器的攻击打在头上的场景,没缘由的出了一身冷汗。
冯盎不是一条妄图问鼎天下大权的苍龙,但是在岭南也是猛虎一样的人物。虎父无犬子,冯智彧虽然只有十几岁,可是完全继承了冯盎的勇猛,上阵杀敌就像百战之士。
冯智戴也是如此,从一开始的合围+混战,战局在他的指挥下重新变成了合围。
这么久的厮杀过后,战场上剩余的僚人已经不足两万,足足有近一万的僚人永远地倒在了地上,而岭南士兵的损伤也不低,足足有一两千。
十万余人围着两万人,五倍这个倍数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个对比,整整八万人的差距啊!单是威势就足矣吓倒几个。
战斗到这个境地,留给僚人的只有两个选择:“以卵击石”和“缴械投降”。
冯智戴不需要老爹的指使,自己就到了阵前,高声呼喊了一句:“*****!”
冷锋戳了戳冯智彧,让他重新当回翻译官。
冯智彧翻译说:“我二哥说的是,只要投降,就可以免除一死。”
这个时候,有几个高大威猛的僚人站了出来,为首的一个对着冯智戴吐了一口唾沫,然后说:“******!”
随后他身边的一个家伙也说一句话。
两个人说完后,又有不少人随着他们脱离了大部队,做好了冲锋的架势。
“第一个人说,蒙舍部落的勇士是永远不会投降的!第二个人说的是黑山部落没有懦夫。”冯智彧翻译完轻蔑地笑了笑:“都是匹夫之勇,就他们这点人,够干什么的。”
冯智彧言辞凿凿,完全忘记他老爹和他是如何出演“孤胆英雄”的了。
很奇怪,冯智戴并没有下令弄死这些人,而是指挥大军给他们让出了一个缺口,竟然是要放他们走。
冯盎看着冯智戴的行为忍不住点了点头:“智戴这小子的确长大了,能够独当一面了。他放走这些人,本意无非就是借他们的嘴,扬威罢了。”
冷锋用不着冯盎的解说,“不战而屈人之兵”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这些人杀了也就杀了,仍旧扑灭不了那两个部落的野心。可是他们被放回去后,岭南军的强大、不可战胜就会宣扬开来。长此以往,这两个部落再想侵略岭南,只要他们的族长脑子不是缺钙,就得好好掂量一下。
世界上最尴尬的事情莫过于你饶了手下败将一命,他不赶紧跑,反而要再和你拼命。
那些“勇士”可能以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居然嗷嗷叫着发起了冲锋。
不过这个时候冯智戴的军队已经整合完毕,原本丢掉盾牌厮杀的盾兵重新捡起了盾牌,所以两个部落不过几百人的冲锋被一个个大半人高的大盾完全抵挡住,完全不得寸进。
冯智戴早就有心理准备,一支点燃了引信的惊雷箭射进了两个部落的队伍正当中。
peng!的一声过后,足足十几个“勇士”或死或伤!
惊雷箭带来的威慑是无与伦比的,当冯智戴第二支箭射进他们队伍中时,那些部落勇士再也管不了什么勇士的尊严了,纷纷连滚带爬地顺着缺口跑了出去,连自己受伤的同伴都不管了。
冯智戴微微一笑,其实他射的第二箭就是一支普普通通的箭矢,如果唬不住他们,他就要下令格杀勿论。
毕竟,他对自己仅余三支的惊雷箭宝贝得紧。
在两个部落的勇士们跑远了以后,冯智戴才骑着马去找自己老爹,在处置俘虏的问题上,还是他老爹更有“公信力”。
也不知道冯盎和那几个护卫都说了什么,反正那些被围困的僚人都放下了武器,就连硕果仅存的几个藤甲兵也脱下了藤甲,扔到一起后蹲在另一边。
彻底舍弃了武器的他们,只要主帅一声令下,就会被十万大军彻底搅碎,不留活口。
可是,替他们生命做出了保证的,是冯盎。军士们用麻绳把他们的双手捆起来,又串成了一串串的,接下来等待他们的虽然大半是被奴役的命运,可是至少,他们保全了性命。
而且,岭南不比中原,中原的奴隶才是真正不如狗,哪怕被主人活活打死,官府也不会管。
尘埃落定后,冯盎才想起自己手上的伤,坐倒在冷锋面前捂着手“哎呦哎呦”地叫个不停,边叫边说必须上点白药才有力气起来。
这明显就是耍赖了,冷锋看了看冯盎的伤口,只能接受他的耍赖。
冯盎的伤口很深,虽然万幸没有伤到筋骨,可是这么大的开放性伤口必须彻底消毒以后缝上才行。
就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冷锋用酒精给冯盎的手消了毒,再次破开伤口清洗一遍确定里面没有遗留的石渣后,才用针线给他缝好。
古有关公割肉饮酒间刮骨疗毒,今时冯盎也不差,把已经重新粘连的伤口破开,再用稍低浓度的酒精清洗,这个过程一般人是忍受不了的,毕竟没有麻醉药。
可是冯盎一直镇定自若,甚至连肌肉的抽搐都控制在最小幅度,如果不是他湿透的衣衫,没人能够看出他刚刚是经受了“外科手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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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哈哈哈!老子有孩子啦!
冯盎看着自己被包成了猪蹄的右手,不满道:“你这包扎很不适合战场呀,你看看,老夫的手都不能握刀了!”
冷锋把一包白药扔给了冯盎,冷哼一声说:“知足吧,如果不是我给你缝上了伤口,你这么大的口子,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得感染病死掉了!”
细菌这种东西,真的是无孔不入,冷锋记得好像有一例换心手术的病人,没有死于排异等病症,却死于腿部一个小伤口的感染~
冯盎对冷锋的认知之一,就是“怪医”,能够给神医孙思邈上课的冷锋如果在医学上说了什么,冯盎只有认定的份儿。
经过冷锋这句话的吓唬,冯盎再也不敢多说什么,转而夸赞起冷锋缝伤口的手艺,不做裁缝真是浪费云云………这样拍了冷锋一阵儿马屁后,冯盎还顺便赖走了冷锋余下的白药。
孙思邈出品的成药,质量是不需要怀疑的,龙牙军受伤的人不多,倒是岭南士兵受伤者重,所以冯盎一耍赖,冷锋就把白药给他了。
接下来的日子,就剩下度假了,所以白药这东西,冯盎开口讨要的话,给他也无妨。
一场战争过后,最费时间的就是统计了,正规的部队,会有一个“阵亡名册”,用来给阵亡将士的家属发放抚恤金。
岭南军也有这个统计,再加上十里八乡有各种各样的怪习俗,仵作也不敢直接把尸体火化,只能做一下防腐处理,等着把阵亡军士的尸体交给他的家人。
所以,统计非常耗费时间。
冯盎自从听冷锋说他这个伤口很危险过后,就当起了甩手掌柜,把所有的事务都交给了冯智戴和冯智彧。
一是他确实不方便乱跑,二是,冯盎已经开始着力培养接…班人了。
冯智戴已经有了孩子,所以完全具备了传承家族的条件,从现在开始,冯盎就会渐渐减弱自己对家族的控制,把大权全部交到冯智戴手里。
大家族一般都是这样,除了皇族。
“禅位”这个词,只存在于尧舜时期,或者帝王失去了自己最中心的权利那一刻,李世民的皇权抓的很紧,这个“千古一帝”直到死,都没有人能够扳开他握紧皇权的手指。
李承乾是如此,侯君集是如此………
冷锋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了,看着冯盎红着脸臭骂冯智戴也能看出这么多的道道儿。
一脚把冯智戴踹出去,冯盎印帕匙叩嚼浞媾员撸亮舜晾浞妫骸澳闼滴艺馍瞬荒芎染疲坎皇窃诨N野桑俊
冷锋白了冯盎一眼:“喝酒会刺…激神经………你知道的,酒会使经脉膨胀,平时少喝点可以舒筋活血,可是你现在正在养伤,喝酒会耽误你的愈合速度。”
直到听完冷锋讲的道理,冯盎才回到自己位子上一口一口地嘬茶水,终于干掉了谈殿,了却了心头大患,他本想好好喝一顿,结果酒瓶子被冷锋一脚踢出去了………
处理好战场后已经过了三天,再连续行军两天,才到了一条河流边,那个渔村的船队已经等候在这里,这是冯智戴给老爹和冷锋这个客人安排的福利,顺着河道向东南,就是高州,冯盎和冷锋不需要再经受行军的跋涉辛苦。
冷锋看了一下地图,问冯盎:“虽然这句话很蠢,但我还是要问一下你是不是走错路了?高州不是在西面吗?”
冯盎看了一眼冷锋的地图,笑道:“岭南这里的地图,你有好几处错误,你看,高州分明是在这里嘛!”
冯盎一指点在冷锋用简笔汉字标注着的“阳江市”的地方。
冷锋不知道,后世的高州市原称茂名县、高州县,是从元代起才渐渐演变而来。
隋朝以前,高凉郡治是后世的恩平、阳江一带。是从现在开始,逐渐向西部一带发展,直到转移到后世的“高州市”。
所以说,古今地名的差异真的很坑人!
顺流而下不过一天,冷锋和冯盎就抵达了高州。
临时搭建的码头边,早就有载歌载舞的队伍迎接大胜归来的冯盎。
岭南没有中原那么严重的礼教束缚,所以迎接冯盎的就是冯夫人。(没查到姓氏~)
待冯盎和冷锋一起落地,冯夫人带领着家眷部署纷纷跪倒在地,齐声说:“恭迎家主凯旋归来,请家主卸甲,回府休息。”
迎接家主的人都跪倒了,只有一个人还在傻愣愣地站着—刘淑雯。
不论是中原还是岭南,家主大胜归来,家里除了长辈以外都是要跪拜迎接的,这不是礼数的范围,而是对出战家主的尊敬。
冯盎看着如同乳燕归巢般投进冷锋怀抱的刘淑雯,不满地对冷锋说道:“虽然说熩国公的家务事是我多舌,可是你也太惯着她了,让别人看到会笑话你冷家………”
冯盎的话还没说完,冯夫人就拍了冯盎一把,接下来的一句话把他要说的都堵回了肚子:“冷夫人有喜了!”
冷锋刚刚揉了揉刘淑雯的头发,听到冯夫人的话,转过头笑着说:“冯夫人说什么?冷夫人有喜了?什么………”
冷夫人=刘淑雯
冷夫人有喜=刘淑雯有喜
有喜=怀了
怀了!
怀了!!
怀了!!!
面对刀山火海都能镇定自若的冷锋,被冯夫人的一句话和三个等式戳中了全身所有的麻穴,整个人都呆滞成了石像!
冯夫人白了冯盎一眼:“你们男人家也就上阵杀敌有几分本事,冷夫人早在战场时就已经有了先兆,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还让智戴风风火火地把她带来高州。老天爷!你们也不怕孩子有什么闪失?”
冯盎苦笑了一下:“那个时候就要打仗,我们………”
直到这个时候,冷锋才艰难地动了动嘴唇,看着刘淑雯小声地问:“你,你,你真有了?”
刘淑雯红着脸点了点头,然后就把脸埋在了冷锋的臂弯,尽管冷锋现在还穿着硌人的鱼鳞甲,可是她仍然觉得那里是她今生今世最舒适的港湾。
冷锋一把揽住刘淑雯,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嘴角垂落的涎液,看了一眼冯盎,看了一眼冯夫人,看了一眼形形色…色的迎接队伍,看看身边嗷嗷叫着的龙牙军士兵。
最后,仿佛是穿透肺叶的一声大吼:“哈哈哈!老子有孩子了!”
写到这里,我都为冷锋松了一口气,想要说的,都在下文了。
以前兮兮小傻妞跟我秀她的万赏,我就心痛了一下,今天,另一个作者秀了一下七十万赏………啊!我不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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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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