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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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崛起-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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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头徘徊。想想往日一连几十里,都是络绎不绝的车马行、客栈酒家,那种繁华似锦的景象一去不返,空留一片片被战火烧黑的土地。

    王道夫一拱手大声道:“张大人,何不请香港岛上的赵将军过来议事,本来姜家降元的事情,就是赵将军发现的,理所当然的可以参与商议捉拿奸细之事!”

    “诸位大人的意见如何?”张镇孙早就想让赵天佑参与广州城防的管理事宜,可是手下以凌振为首的朝廷正规军,并不认可赵天佑无官无职的身份,反对的意见很大。

    可是这次这些武将都没有办法,低着头不再反对。

    凌振愣了片刻道:“张大人,元兵虎视眈眈马上就要来犯我广州,战事紧要何须在意出身和官职,我看应该邀请赵将军共同参与。”

    “就听凌都统的,马上派人去请赵将军!”张镇孙心道,这话不是我对你说的吗,上次你还说城防重要无比,不宜让身份不明人的参与。

    张镇孙作为岭南籍唯一的殿试文科状元,仕途初期并不顺利,当官初期朝纲被奸相贾似道把持,因为不肯同流合污,屡次被穿小鞋。后来因为回南海伺候年老的双亲,遭弹劾被罢官免职,直到去年元兵大举南侵广州失陷,端宗即位之后陈宜中想起了张镇孙,决定从新启用这位状元郎。

    张镇孙随即官拜龙图阁待制、广东制置使兼经略按抚,奉诏与都统凌震招兵买马,与兵部侍郎王道夫一起出兵收复了广州。这时候陈宜中南下,曾经来过广州一次,非常肯定张镇孙的能力,并和他探讨如何复兴宋室的方法,可是陈宜中一去就再没有回来。

    赵天佑对于广州城防的重视,可以说比别人更关心,这是他计划中的最后屏障,绝对不能有失的防线。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有信心把广州港和香港岛发展到泉州的规模,经济和武力齐头并进,才有能力一路向北,收复失去的疆土河山。

    得到张镇孙的首肯之后,赵天佑带着手下一千精锐进驻了广州城,主要负责新式火器的养护维护,收回所有城防弩改制的霹雳炮的炮位,全部由自己的手下控制。

    四个城门各有特务连的人昼夜监视,防备的对象不只是普通百姓,而是所有的目标,只要非当班的城防军士,严禁上城墙严禁靠近城门。向两个方向派出快马斥候,时刻打探元兵大部队的动向,开始严加盘查入城的人员,严防再混入元兵的奸细。

    两天之后的午夜,赵天佑亲率领着一队骑兵,悄悄的自北门出发向北疾驰,赶往三十里外的白云山附近的碧云峰。这里是宋军第一道防线,以前是有驻扎五千士兵的军事驿站,筑有一道易守难攻的城墙,不过现在已经一片残破,在吕师夔上次南侵的时候毁于战火。

    这也是南下元兵必经之处,白云山山矮路阔没有什么险要之地,只有碧云峰下这一里多长的驿道,两面皆有矮峰,是一处可以打埋伏的地方。

    吕师夔上次退兵的时候,就怕宋军再次修缮城墙,就把这里毁了乱七八糟,还放了一把火烧了碧云峰满山的古树。经过一个夏天的修养生息,大自然无穷的力量之下,碧云峰又被绿色萦绕,但是也难掩地上的一片焦痕。

    “赵将军,只有这里还能埋伏一下,不过元兵曾经再此与我军激战数日,地形都相当熟悉,恐怕瞒不过去!”说话的是襄阳投降时南逃小头领吕先,一个和元军打过将近十年仗的老兵。

    赵天佑从人群里一眼就相中了他,那是终日在生死之间穿梭留下的印记,真正在尸山血海中活下来的人特有的气息,那股味道比赵天佑身上要浓的多。这种老兵还是基层战力的支撑点,靠他们的奋勇杀敌和丰富的经验,才能让胜利的天平向己方倾斜。

    赵天佑点点头,对着自己手下的一个排长一挥手,一百多人翻身下马,开始卸下马后驮着的大包裹。

    “我们继续走,吕先你们在我后边,保持一百步以上的距离。”

    “是、将军!”

    吕先手下是五百多的轻骑兵,也是广州城内唯一成编制的精锐骑兵,凌振手中的宝贝,这次能交给赵天佑也是一种信任吧。赵天佑参与城防之后,手下搬上城头的大包小捆新式火器,可是让宋军开了眼届。尤其对城防巨弩的改造,就在他们眼皮下边看着,改动不大但是效果惊人,就是不挂栽霹雳炮,单独的巨弩射程威力和灵活性都有很大的提升。

    一天之后对赵天佑的不信任就变成了惊异,然后是无比的佩服和羡慕,羡慕他手下的那些班长、排长、可以摸着那些圆滚滚的轰天雷、霹雳炮,还有那成捆的突火箭,简直不是一个时代的部队。

    赵天佑在初期没有把这些军火交给张镇孙也是经过多方考虑的,火药安全和消息泄露,是最大的问题。在没有绝对的掌握之下,以各地溃军组成的广州城防军,还没有给他足够大的信任,所以才让自己的人上城头直接参战。

    胯下的大黑马有些兴奋,第一次赵天佑骑在身上,已经准备露一手的大黑马一个劲的汪汪叫,呼哧呼哧的出粗气打响鼻表达对速度的不满。随着赵天佑猛地一夹马腹,给了他加速的信号,大黑马顿时撒开了欢。

    “我艹,将军骑得这马咋跑这快,兄弟们给我加速,跟上将军的速度……”

    吕先一抬手,手里的皮鞭打出清脆的啪啪声,催促这手下的部队向前飞驰。这支部队的装备是城防军最好的,腰间的佩刀已经换成了香港岛的最新产品,与蒙古弯刀类似,但是背脊要厚一点,弧度稍小的变种唐刀。

    赵天佑一人一骑如同一团黑云,身后五百宋军骑兵,纵马驰疆紧跟其后飞奔。

    白云山的那头,三千元兵先锋骑兵,正在缓缓的骑行。
………………………………

第九十四章 大黑发威

元军先锋官阿日斯兰,在马背上眯着眼睛哼着长调歌谣,作为一个征战十数年的大老粗,这次能当上先锋官是吕师夔有意照顾他。只需要按时间把兵带到广州城下,路上不出什么差池,就算是完成任务大功一件。

    “将军,前方好像有马蹄声传来!”

    阿日斯兰一抬手,整个队伍停了下来,轻骑兵向前重骑兵押后,很自然的拍成了战斗队形。多年征战养成的习惯非常重要,元兵自小在草原和马背上成长,有一种自然形成的战斗意识,随时都能够进入战斗。

    距离白云山入口的距离不过一里路,阿日斯兰打马走到队伍的最前面,看着那个从山口冲出来的一人一骑,以及他后边跟着飞奔的五百骑兵。

    “嘿嘿!宋狗居然还有骑兵,真是好难得啊!回去我得好好谢谢吕大帅。小的们收起弓箭,全部给我拔出弯刀!让我们尝一尝宋狗骑兵的血,味道有什么不一样!”

    “唰!唰!唰!”

    一片整齐的额拔刀声,三千骑兵从腰间拔出了弯刀,在初升的阳光下硕硕生辉。

    “停!”

    赵天佑的手高高举起,身后的吕先见到,马上喝令队伍减速停下,远远的跟在赵天佑百步之外。大黑马停下之后很不开心,喘着粗气用蹄子踢着路面发泄,让他直接冲进对面的马群里多好,又可以张嘴咬人了。

    阿日斯兰一脸的狞笑,弯刀举在身侧,催着马慢慢向前走,非常好奇的看着停在阵前的赵天佑。在他的记忆中,与宋军的骑兵交手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以前那些一冲及溃的战斗很不过瘾,过不了两个回合的拼杀,剩下的就是追击败退的敌人。一边倒的杀戮久了,他倒有些怀念蒙古部族之内的冲突,那些马上拼死搏杀的味道,要比追击宋狗的骑兵强的多。

    “你是什么人?宋狗的骑兵吗?在死之前给我留下个名字吧,我会把你的头颅挂在广州城的外边,哈哈哈!”

    阿日斯兰距离赵天佑还有六七十步远,两匹马如果冲起来,交手就使瞬间的事情,可他一点都不在意赵天佑,感觉对方是被他吓住的样子,一动不动的连刀都未拔。

    “你们开战不是先射箭吗?怎么今天不射呢?”

    赵天佑很是好奇,难道元兵也要派出主将叫阵,就像评书里说的那样决战吗?可他非常清楚,那都是书中的描写,为了突出主将的本事和个人英雄主义。真正的战场上,他见到的都是一言不发直接动手的,没有人会傻呵呵的在阵前浪费时间的。

    赵天佑冲出来停在原地是情非得已,他可真的不知道阿日斯兰就在山口外,要是知道他们已经到了这里,干脆留在驿道那里一起动手多好。

    现在已经不需要在掩饰了,无论如何这只元兵都会追杀自己,唯独就是时间太紧了,担心留在驿道里的人马准备不好,浪费了这次战机。

    “哈哈哈,有意思,如果我们射箭的话,你早就成为马下的孤魂野鬼了。今天算你走运,我很久没有看到宋狗的骑兵了,所以我决定今天我们用骑兵的方式,用手里的刀来决定生死,你看怎么样?”

    阿日斯兰是双持,两把弯刀握在手中,朝着赵天佑的方向轻轻一碰,发出一声清脆的刀鸣。这一对弯刀,可是大有来头的,当年跟随成吉思汗的五百勇士西政,因为杀敌勇猛当先,受大汉奖赏。用缴获的乌兹花纹钢打造了五百把弯刀,奖赏给了身边的勇士,已经过去几十年了,能够保存完好又同时拥有两把,阿日斯兰也是花了很大代价的。

    “你想和我决斗吗?你手里的刀不错,很适合我!”赵天佑手里有刀,和骑兵的佩刀一样,就是改进版的唐刀,和阿日斯兰手里的两把刀品质上还有些差距。

    “哈哈哈哈,你可笑死我了,你是故意逗我笑吗?认为发笑会降低我的战斗力吗?可怜的宋狗,来吧,和我决战吧,让我砍下你的头颅!”阿日斯兰大声狞笑,胯下马匹猛地一窜,朝着赵天佑就冲了过来。

    几十步的距离转瞬及至,伏低身体蓄力的阿日斯兰看到赵天佑两手空空,并没有拔出武器,而且那匹大黑马纹丝不动,只能看到马鼻子里喷出的一股股湿气。

    “吼,给我死吧!”

    阿日斯兰左手的弯刀高高扬起,划出一道闪亮的刀光,劈向赵天佑的脖子,这一刀如果砍上,肯定是一刀两段身首分离。

    大黑马横着挪开了三尺,弯刀几乎就擦着赵天佑的肩膀划过,可就是差那么一点点。

    阿日斯兰的马冲出几十步掉头回来,赵天佑的大黑马正咧着嘴笑,露出了一排雪白锋利的牙齿。

    感到受了戏耍阿日斯兰勃然大怒,催马靠近赵天佑,抬起弯刀便是一顿乱砍,可是大黑马辗转腾挪,总是在毫厘之间避过刀锋。远远观战的两方士兵,看到的是阿日斯兰猛烈进攻,打的赵天佑几无还手之力。可是当事人心里清楚,赵天佑这一人一马太邪性了,如同鬼魅跳舞一般,让人无从下手。

    打到后来已经不是阿日斯兰主动进攻,而是被赵天佑带着不停挥刀,想停下来都很难。就连胯下的战马,也好似受了传染,配合着大黑马的步伐,总是差那么一点的步步追击。

    时间又过了一会,赵天佑估计阿日斯兰的体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在不结束战斗很可能他会心生惧意,这场仗就没法打了。

    “咬他!”

    赵天佑轻轻的说了一声,阿日斯兰脑子里一个激灵,咬谁?拿什么咬?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早已经饥渴难耐的大黑马张开了大嘴,在两马交错的一刹那,闪电般的出嘴,从阿日斯兰战马的屁股上咬了一口。

    这一口不光是咬下了半斤肉,还把大黑马自身的气息漏了出来,那种发自内心,血脉当中隐藏的深深恐惧控制了战马。让被咬的战马忘掉了疼痛,控制不住身体的颤抖,在屎尿齐流中卧倒在地,一副任人宰割的摸样。

    马身一软的时候,阿日斯兰有所感应,腰腹发力跃向旁边,可是有一个大嘴如同鬼魅,神奇的出现在他身后,一口咬在他的屁股上!

    “哎呀!妈呀!疼死我啦!”
………………………………

第九十五章 史上第一次地雷战

阿日斯兰屁股上被撕开一个大口子,多亏有战袍遮挡没有像战马一样损失半斤肉,看着已经一溜烟逃走的大黑马,他捂着屁股跳了起来怒吼。

    “给我追上去,杀光这些宋狗!那匹马给我留着,我要把它活着扒皮抽筋,做成烧烤马肉!”

    三千铁骑发动,蹄声如闷雷滚滚,朝着已经转头疾驰的宋军追去,转眼就进了山口。

    大黑马殿后,五百宋军铁骑如同来时那么迅猛,不遗余力的向着山口飞奔。赵天佑弯弓搭箭,“啪啪啪!”朝着三百步以外的追敌连发三组连珠箭,冲在最前方的几名元兵纷纷中箭落马,被紧随其后的马队踩成了肉泥。

    吕先所部不惜马力策马飞奔,元兵的蒙古马冲刺稍弱但是力气绵长,这不到十里的路上追了个旗鼓相当不相上下,中间总是距离两百步左右,超过了轻骑兵弓箭的杀伤射程。

    赵天佑在队伍最后压阵,抓住机会就朝后方射上几箭,紧追不舍的元兵怒火中烧,可是又没有超远程的杀伤手段,只能压着怒火紧追不舍,紧跟着追进了驿道。

    驿道左右是低矮的山坡,绝佳的伏兵之地,可这飞驰的三千骑兵几乎就是在一瞬间冲了进去,根本就没有考虑的时间。大黑马冲到驿站城墙的残骸之下,一声汪汪吼叫停了下来,吕先手下的五百人冲出了一段距离,拨转马头再往回的时候,元兵已经距离赵天佑不足百步。

    “唰唰、刷刷!”

    第一破骑兵手中的弓箭已经急速射出,几百之箭矢在空中连成一片,劈头盖脸的朝着赵天佑射去。大黑马与赵天佑的心意相通,一扭身如同狸猫般迅捷,几下就窜到了矮山的半山腰,避开了如同飞蝗一般的箭雨。

    这时候驿道两边嗤嗤的连声轻响,一股股白色的烟雾和火花,在石缝间蜿蜒爬行,像火蛇一样一条条向着驿道中间燃烧。驿道路口的山坡上,几十架神臂弩扳下了机簧,借着山势把几十支弩箭射中了打头的十几匹马,一阵马嘶人嚎之后,整个队伍顿时大乱。

    轻骑兵的弓箭手立刻组织了反击,几百支箭向山坡上射去,可是射程相差太多,最远的只射到了大黑马的脚边,距离坡顶的弓手差了一半还多。

    倒下的十几具马匹稍微阻挡了一下队伍,这时候三千余骑兵已经全部进入了驿道,而那一股股的火蛇已经燃到驿道中间。

    “轰、轰、轰、轰”巨响声连成一片,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因为引线燃烧速度的不等,造成了爆炸的时间差,反倒给乱成一团的骑兵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几乎间隔三五尺就有一颗三斤火药的铁壳地雷,虽然达不到现代地雷能够把人撕碎的地步,但是对于战马的伤害几乎是致命的。三千匹战马如同挤成一团的无头苍蝇,在不断响起的爆炸中跌倒又挤成一团,饶是蒙古人自小在马背上长大,在这个时候也难以幸免。

    真正被炸死的骑兵寥寥无几,只有凑巧从马上掉下来,正好摔在地雷旁边的倒霉鬼,大部分骑兵都是被马匹冲撞、踩踏而死,伤员那更是不计其数。

    将近五百颗地雷炸完以后,整整一里长的驿道上,到处都躺满了马匹和人的尸体,七八成的骑兵都被甩在了地下,被受惊的战马用铁蹄踩得骨断筋折。

    依旧有几十匹受惊的战马,再驿道中来回发疯般的奔跑,有些没来得及下马的战士,一只脚还挂在马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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