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道长。”还未等孙思邈走近,陆哲立刻远远地长揖为礼。
“多日不见,小友愈发风神俊朗了,前任云芝兰宝树,果诚不我欺。”依然是带着温和笑意的口吻,孙思邈如同宽厚长者一般,将陆哲扶起。
“道长过誉了,小子惶恐。”陆哲也不自称哲了,而是按照士族少年一般回礼。
呵呵,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行礼已毕,入房叙话。
不出陆哲意料的,孙思邈这次过来找自己,是有人想要见自己。这段时间,他也对这个有了心理准备,对于想见自己的人,做了一个大概的猜测。
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为此做了不少准备,为的就是能够见到大唐的核心人物,好早日实现自己点亮大唐科技树的计划。
出乎陆哲意料地,这次要见他的人,竟然都不在陆哲的猜测里。既不是裴家,崔家,杨家,也不是长孙家,更不是宫中的御医。而是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的名字。
要见他的竟然是吴国公——尉迟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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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贵人相邀
之前陆哲想过,自己到长安之后,对自己有兴趣的会有那些人。但是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第一个来邀请自己做客的,竟然是尉迟敬德。
不是,他是怎么好意思来任城王府拉人的。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每个群体当中都有这么一个人,对上,成天在领导面前晃,谈想法谈心得,打周围人的小报告,领导说句天气凉了就马上安排汤锅进补,恨不得当领导的舔狗。对下,自诩是领导心腹,对于周围的人看不起兼嫉妒,如果领导对于某个人表示看重或者欣赏,他就会千方百计地拉拢或者打压,总之,一句话,他就是依靠领导而生的,自认为自己才是对领导最忠心,不允许别人说xx人对领导忠心。整天像打了鸡血一样,为了完成领导的任务,自己可以加班加点,不计报酬的完成,就觉得其他人也应该跟他一样,不然就是不对,然后排挤你,给你穿小鞋,打你小报告。
而尉迟敬德,正是这贞观朝堂中的世民忠犬。对上无限谄媚,对下则是不屑加嫉妒。
尉迟敬德乃是前隋降将,朝野之中很少同盟,于是他只好当紧紧抱住李世民的大腿当舔狗,当年在玄武门之变中,是第一个表示跟着秦王闹革命的,而且射死了李元吉。李世民登基之后,受封吴国公。
本来这也是位极人臣,也是极好的前程,但是尉迟敬德觉得老子出生入死,杀了皇族才得到这个爵位,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不过动动嘴皮子,凭什么和我一样,再加上太宗治理天下越发倚重这些文官,尉迟敬德感觉自己被边缘化,就不爽了,于是他疯狂揭发同僚的短处,每当发现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的过失,必然不讲情面直言指责,经常还去李世民面前打他们的小报告,因此与宰臣不和,被李世民封往襄州当总督,去年才回来。
尉迟敬德居功自傲,因为玄武门之变中提剑威胁房玄龄杜如晦加入,还亲手杀了李元吉,常以李世民心腹自居,他目中无人到什么地步呢?贞观六年,也就是两年前的一次酒宴上,觉得自己的座位才是应该离世民大大最近的,于是当着一众天策府老臣,开始阴阳怪气起来,这个时候任城王李道宗好心出言解释,结果被他一拳捣在眼睛上,差点打瞎。
虽然任城王大度的表示没有什么事情,但是有这么一件事情在,他能大喇喇的来请任城王府的客人去他家饮酒,在大唐士族的生态环境中,是一种极其失礼的行为。
讲道理嘛,人家一个王爷,被你一个臣子差点打瞎了眼睛,现在还一副你家来了客人,我还要让他来我家拜见,哪怕是不太讲究礼法的后世,也说不出过去。
所以,陆哲听到孙思邈的邀请之后,沉吟了良久,有些不想去。
药王爷似乎看出了陆哲的想法,于是对他说,小郎君不过一介白衣,以吴国公之尊,还是去拜见下方好。孙思邈语重心长地说,如同长辈教导晚辈一般。
好吧,你药王爷都这么说了,陆哲还有什么好说的,当即写了拜帖,随即让阿飞将拜帖连同尉迟敬德的请柬,一同送往吴国公府。
见到陆哲同意了,孙思邈又怕陆哲不懂得长安贵族之间交往的礼仪,又是细细交代了一番,吃过午饭之后,这才离去。
“你如此为他奔走,怕是好意都喂了狗。过段时间你就知道了。”站在王府大门外,看着孙思邈骑驴远去的背影,陆哲想起了一件趣事。
根据野史记载,在孙思邈缓解了长孙无忌的病之后,尉迟敬德与他也有些龃龉。后世有快板为证(谦儿哥曾经唱过两次,真是骚):
“一针治好娘娘的病,两针治好了龙一条。
万岁一见龙心喜,钦身点他在当朝。
封他文官他也不要,封他武将就把头摇。
万般出了无计奈,钦身赐件大黄袍。
在一旁怒恼哪一个,惹恼了敬德老英豪。
为臣我东挡西杀南征北战跨马抡鞭功劳大,
你为何不赐那黄袍?
一副钢鞭拿在了手,手拿钢鞭赶黄袍,一赶赶到八里桥。
药王爷,妙法高,脱去了黄袍换红袍。
黄袍供在药王阁(gao),黎民百姓才把香烧。”
虽然是民间故事,可见尉迟敬德心眼小这个也并非空穴来风。
虽然不知道尉迟敬德找自己干什么,但是陆哲还是用心准备了礼物,既然是武将,哪有不好酒的,陆哲带上了两坛自家酿的贵台酒,换了身衣服,骑着他的小青驴,带着阿飞就出门了。
约定的时间是晚宴,但是陆哲半下午就出门了,长安城里面,达官贵人和诸侯王,都是住在皇宫附近,而越靠近皇宫的,则说明其权势越大。太极宫的东面,是诸皇子还有一干文官体系的居所,武将一系的,则大多在皇城西边,而尉迟敬德的府邸,则在紧靠着皇城的辅兴坊,陆哲需要穿过长长的朱雀街,几乎走过大半个长安城,才能走到。
哪怕是陆哲提前出门,到达尉迟敬德家里的时候,已然快接近约定的时间了。
阿飞上前叫门,送上名刺,很快,里面就有仆人过来说,“国公正在午睡,还望郎君少待片刻。”说完,接过阿飞送上的礼物,然后把陆哲引到偏厅,送上些糕点酒水,便匆匆下去了。
于是,陆哲和阿飞两人,就这么在尉迟敬德家的偏厅,等了小半个时辰,直到日头偏西,才有人来说,国公已醒。
于是,在出门一个多时辰之后,陆哲终于看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尉迟敬德,后世门神之一。
在后世的传说里,尉迟敬德是个打铁匠出身,身材高大,皮肤黢黑,双臂有千斤之力。但是实际上尉迟敬德也是官N代,出生于官宦人家,属于高干子弟。曾祖父尉迟本真,后魏西中郎将、冠军将军、渔阳懋公,追赠幽州刺史;祖父尉迟孟都,北齐左兵郎中,金紫光禄大夫,北周济州刺史,只是到了他父亲这一代,才混得不好,而且父亲死得早,早年间才混得一般。
面前的尉迟敬德,又高又胖,虽然跪坐在席子上,但是陆哲粗粗的估计一下,差不多有一米八几,快到一米九了,不过跟演义和民间传说不同的是,这位尉迟公,一点都不黑,反而白白胖胖,看着就一副凶悍之气。
“汝便是那山水郎?”
“小子陆哲,见过吴国公。”谨慎起见,陆哲按照这几日裴青奴所教的,赶紧行大礼参拜。
陆哲伏下身子行礼,也不见对方让自己起身,过了良久,才听到一个浑厚的嗓音传来。
“那吐蕃三策,便是汝所献?”
“正是小子所献。”听到吐蕃三策,陆哲一颗心提了起来,莫不是这大唐军方按照自己方法做了,发觉效果不好?
“汝不过一黄口小儿,这吐蕃三策所涉及人力物力极多,不知可曾试过?”
这话就说得极为诛心了,陆哲的吐蕃三策中,涉及到经济战争,兵法和练兵之术,自己一介白衣,怎么试?造反吗?
于是陆哲赶紧回复:“此三策乃是小子苦思得出,并未试过。”
“哼!兵者,国之大事也,汝不过一黄口小儿,岂敢妄言军国大事乎?这战功,始终需要吾等兵士一刀一枪厮杀得来,何曾听说只靠些许细作,一干商贾,便可行灭国之事?且然汝之三策,不过小儿之思,既未试过,某戎马半生,亦未听闻,汝凭什么上书,莫不是靠那绑腿之奇技淫巧,以求幸进耶?”
“额?”陆哲有点懵逼了,原以为自己的吐蕃三策其实是很实用的,但是从尉迟敬德的态度来看,大唐军方对于这种经济战法,还是很排斥和不屑。
“小子尝听闻吐蕃之患,心中苦思,偶有所得,遂成三策,虽是有些荒唐,但亦是某一番爱国之心。军中知兵事之人如过江之鲫,小子些许微末想法,未曾妄想被采纳,只是仅供参考尔。”陆哲赶紧表态,自己只是听闻吐蕃狼子野心,主动献计献策给你们参考的,至于听不听的,还是看你们。
“若非汝乃一小儿,某定要追究汝妖言惑众之罪。尔后好自为之,好了,汝去罢。”尉迟敬德一挥手,便闭目养神,不再说话。
“诺!”陆哲行了个礼,这才起身离开。
委屈,窝火,不爽。莫名其妙被尉迟敬德叫来骂了一顿,陆哲心中十分郁闷,想起自己的吐蕃三策,可能就被这帮只知道厮杀的军汉给忽略了,不仅有些沮丧。
等到半年后吐蕃出兵,大败唐军的时候,你们就知道自己错了。看着吴国公府的大门,陆哲恨恨地想,只是可惜那些即将枉送性命的大唐将士了。
“可是山水郎陆小郎君当面?”兴冲冲而来的陆哲,以为自己能震慑这帮大唐土鳖反而被骂了一顿的陆哲,此刻正意兴阑珊呢,突然一个声音就在自己身后响起。
“正是在下,不知足下何人?”扭头一看,竟然是个衣着华丽,仆人打扮的人。
“仆之主与山水郎颇有渊源,欲邀山水郎共做长夜之欢。”那人赶紧行了个礼,恭恭敬敬地对陆哲说道。
“不知汝主乃是?”看着面前这个衣着华丽得不像仆人的家伙,陆哲有些奇怪。
“仆之主姓杨,其族弟与小郎君乃陈州故交,久闻小郎君大名,听闻小郎君已至长安,喜出望外,特此让仆来请小郎君。”
“杨?汝主之族弟,莫不是姓杨讳弘毅者?”仔细想了想陈州故交,姓杨,陆哲很快就想起了那个温润如玉,长袖善舞的杨弘毅了。
“正是如此。”来人抬起头,笑盈盈地对着陆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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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南有嘉鱼
从吴国公府出来的陆哲,笑容有些僵硬。
任谁被人叫来,莫名其妙地被说了一顿,心情都不会很好。
特别他还是隐隐抱着被对方赏识,震慑你们这帮土着的心情而来,结果自己趴在地上,被人莫名其妙地训斥了一顿,没法还嘴,还是在自己颇为自诩的吐蕃三策上。
尤其这个人还是此时帝国军方的大佬,相当于某军区总司令,还是那种地方军政一把抓的那种。
或多或少还是有点沮丧和不安的。
但是很快,陆哲又笑了起来。
至少他在这些人眼中,算是一个“人”的待遇了。
哪怕不是士族,哪怕是有任城王的光环所在,至少在大唐的统治阶级眼中,自己也算是准“士族”身份了。
不然的话,尉迟敬德根本不会见自己,派一个仆人过来,就可以把自己安排得明明白白,而任城公主,自然也不会因为区区一介草民,而拂了尉迟敬德的面子。
能把你叫过去骂,本身就说明了一些东西,对方虽然很不爽且看不起你,但是就算是羞辱训斥你,也是按照羞辱士族之礼来对待的。
虽然这听起来有些荒谬,但是这正是这个残酷的时代的规则。在这个年代,只有“士”这个身份的人才会被当做人对待。
不过也就是稍微当做人对待而已,很多人连把自己都不当人,还指望他们把别人当人。
在这个时代,拥有完整人权而且人权无限大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就是那种随便骂人你这个杀千刀的,那个人就会真的被片成一千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的这种。
“这天杀的世道。”陆哲轻轻地念了一句,随即笑容满面地,像一个大唐士族子弟一般,跟着杨家的仆人一同往前走去。
半个时辰之后,陆哲见到了这位杨弘毅的族兄。
一见面,陆哲就肯定了,这位真的是杨弘毅的族兄。
不是因为他们长得有多像,事实上,他们的除了眼睛有些像以外,其他的都不是很像。杨弘毅长相偏阳光,而这位杨弘之,长相确是偏阴柔。
让陆哲肯定他俩是亲戚的,是他们给人的感觉,完全都是如出一辙。
气质这种东西,真的有些玄妙,哪怕之前没有见过杨弘之,也没有听杨弘毅提过他的这位族兄,但是陆哲一见这位杨弘之,就觉得此人就是杨家人。
因为两个人散发出来的儒雅气质,微笑给人的感觉,简直如出一辙。
标准的杨氏子弟。
“足下莫非便是那穿过九曲明珠,智斗吐蕃使者,诗惊观鱼会,召雷灭杀吐蕃贼子之清都山水郎否?尝闻吾弟提及,今日一见,果真不凡。弘农杨弘之,见过山水郎。”刚刚一见面,杨弘之便亲热地挽住陆哲的手,热情得好像是多年故交一般。
“不敢不敢,陈州陆哲,见过弘之兄。”陆哲连称不敢,却也任由杨弘之拉着进屋。
等到两人进屋,互相见过了礼,彼此寒暄之后,双方分宾主落座。仆人送上糕点和酒水,杨弘之这才开口。
“久闻贤弟大名,贤弟经历之奇,世所罕见,可恨愚兄当日未在陈州,不能目睹贤弟怒斥吐蕃使者之风采,殊为遗憾。愚兄欲于贤弟相交已久,听闻贤弟已至长安,大喜过望,故此厚颜相邀,还望贤弟莫怪。”
“不敢,不敢,今日得见贤兄,可知前人所言芝兰玉树,果真不虚也。”
“哈哈哈,贤弟当真是个妙人。”杨弘之哈哈大笑,状似欢喜。“能得仙人弟子,大唐第一神童如此之语,愚兄甚感荣焉。”
“大唐第一神童?”陆哲此刻的脸上,满是黑人问号。
“贤弟尚不知耶?那吐蕃使者,本是向官家求亲而来,那三道难题,本是为大唐士子所准备,原本以为无人能答出,结果贤弟年未弱冠,就轻松解之,所提出两个铁球之谜,更是无人能解,那吐蕃使者,还有何颜面上长安求亲耶?那日之后,贤弟所作之诗,所出之题更是传遍天下,虞秘监听闻贤弟所作那关山月与”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当即拍案称绝,言称此诗非仙人弟子不能作出,称贤弟为大唐第一神童,为世人所知。”
“仙人弟子之事,乃吾梦中得其授,吾亦不知其真伪,而这大唐第一神童,哲实不敢当。”
“贤弟何必自谦耶?梦中仙授之事,古已有之,贤弟诗文传至长安,一时莫不长安纸贵,长安士子,酒酣之时,无不吟诵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或是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贤弟人未至,诗已先至尔。”
“些许诗文,亦非哲所作,乃是哲梦中之人所吟诵,惭愧惭愧。”想起几十年后的诗仙,陆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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