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
大伯的亲子高务滋,高务实十分不喜,但对这个没有血亲关系的大房二兄反而很重视,他不喜欢高孟男对自己有什么误会。
看来,有必要让高孟男来一趟安南,这事儿还是得跟他面对面推心置腹的谈一谈才行,才能避免误会的发生。
而且,考虑到京华体系内部对高孟男的观感,自己最好还给他配一个在家族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人来给他做副手——管不管事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份要跟自己足够亲,才能让京华内部不会有人认为自己是在贬斥高孟男。
那么……恐怕得是自己的亲弟弟才行了。
可是务观已经被过继给了三伯,现在还在守孝——其实守孝完了也来不成,他还得去京师恩荫那个尚宝司的官儿。
这么说,就只能是三弟务勤了。
高务勤比高务实小四岁,今年正好十五,不过上次自己来广西任职,路过新郑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孩子读书不太行,虽然谈不上调皮捣蛋,但读书的效果实在很一般,估计能拿个生员都得靠新郑知县看在高拱和自己的面子上放点水……
要不就让务勤来吧,反正按照历史上的记载,高家六房除了自己和高务观,剩下几个弟弟没一个做了官,通通都是生员——差别无非有的是贡生,有的是廪膳生,有的甚至只是增广生罢了,幸好还没有出个附学生,不然可真是丢高家的面子。
高务实也记不清高务勤在原历史上究竟是哪个层次的生员,反正在他这个六首状元看来也没什么差别,都是差生……
那就让他来给高孟男做副手好了,顺便也让他见识见识世面,要是能学到点东西,那就更好了,毕竟是亲弟弟。
只是不知道老爹和娘亲同不同意……应该会同意吧?我高务实堂堂六首状元,可是整个高家未来的希望啊,这点面子都不给,说不过去吧?
………………………………
第189章 安南太上皇(4更破万)
回到顺化,高务实又呆了五天,等高珗把顺化的阮潢部大体整编完成,这才率领大军北返,留在顺化的守军换成了黄芷汀嫡系中的嫡系——思明州的三千狼兵。
思明州在黄拱圣之乱后,现在是由黄芷汀名正言顺的代摄州务,所以思明州的狼兵对黄芷汀而言,比思明府的狼兵还要更嫡系一些,毕竟思明府的土知府目前仍然是她父亲黄承祖。
高务实留着家丁护卫团在身边,这次倒不是怕死,而是用于威慑,因为他要对麾下的降兵再动一次刀子,进行二次整编。
实际上家丁护卫团这次南征没打过什么硬仗,如果一定要算的话,只有在谅山一战中,他们其中一部炮兵发挥得很好,成为黄芷汀打开局面的关键。
也就是因为这一战,五百人的炮兵部队,一共才那么点炮,却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让桂南土司包括狼兵在内,都对高务实的家丁护卫团另眼相看了。
久而久之,护卫团“炮火无敌”的名声就传遍了岑黄两派狼兵,又从狼兵中传到了降兵部队。
最后传来传去,安南降兵们就开始自己脑补出来一个排序:狼兵们能打赢我们,护卫团则让狼兵们都如此敬畏,自然是比狼兵们还厉害,那么换句话说,护卫团如果打我们,岂不是跟玩儿一样?
卧槽,这么牛逼……
于是安南兵看见身穿褐色短打、骑着高头大马的高务实家丁护卫团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对于他们那一水的隆庆二式火枪、戚氏雁翎刀,更是羡慕与畏惧同在。至于传说中无敌的火炮……这个平时见不着。
但见不着反倒更增添了神秘感和敬畏感,就这样,家丁护卫团现在莫名其妙的就成了一根定海神针。
实际上连高务实自己都不敢保证,现在的家丁护卫团如果跟狼兵们交手,到底谁能占优势一些,毕竟狼兵们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善战,而家丁护卫团这次绝大多数时候都在做自己的中军护卫,没捞到什么好机会证明自己的战斗力。
当然,光从那一部炮兵的表现来看,似乎还算可以,执行力和战斗力都能让人满意,至少看起来没有浪费自己花的那么多钱。
降兵的二次整编,在高务实稍稍犹豫了一下之后,被放在升龙进行。
之所以“稍稍犹豫”,是因为清化本来也是一个选择项。
不过想来想去,黎氏和郑氏毕竟已经灭亡了,清化城的军民也都见识过高务实的军威,应该会对双方的实力差距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而升龙城则不然,莫氏还在,且仍将是安南名义上的统治者,因此高务实觉得有必要让他们加深一下印象,以免自己走后,这群人傻兮兮地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作死举动来。
他们作死不打紧,可是坏了自己的大事,或者说耽误了自己的大事,那就百死莫赎了。
这次整编,高务实把莫氏降军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莫玉麟和阮倦所部,二是自己控制的另一部分。
莫玉麟部和阮倦部被高务实各砍了一刀——莫玉麟部由三万人降低到两万人,阮倦部由一万五千降低到一万,两军合计保持三万兵力。理由是南方已定,安南即将进入建设发展时期,无须维持这么庞大的军队。
再说,你们的安全现在有大明保证了——或者更直白一点,有我高务实保证了。
莫玉麟和阮倦两人并不傻,知道自己肯定是要挨刀的,就是不知道这一刀有多重,现在高务实把他们两人的部队各砍一刀,虽然也有点疼,但仔细想想倒也不致命。
而且在他们看来,这一刀砍完之后,高按台就应该放心了。高按台放心,就代表他们手头的实力稳稳当当的成了自己的实力,而现在莫氏皇室——呃,如果还能叫皇室的话——手里已经没有了嫡系兵马,那他们两人的地位岂不是铁定了噌噌噌往上涨?
所以,一个砍一万,一个砍五千,他们两人都表示接受了。
另一部分莫氏降军本来有三万左右,包括最早前莫玉麟在太原的部队和筛选过后的升龙城防部队,这次高务实也自砍了一刀,缩减到两万五千人。
而郑氏降军反而更多,包括在清化收编的三万,在英都收编的三万多,以及在顺化收编的将近两万,一共有大概八万降兵。
这个兵力太多了,属于南北内战时期的规模,再加上广西土司们有一部分要慢慢往安南“移镇”,现在依然维持这样庞大的兵力就显得毫无必要了。
但问题是,这批人还不能一下子裁撤太多,以免他们复员之后生乱,幸好高务实之前想过用他们去挖矿这个处理办法,所以他仿照红朝“建设兵团”的做法,也搞了一支建设兵团出来——第一批一共两万五千人。
这个建设兵团的意思,就是保持他们的士兵身份,但实际上转入地方建设——好吧,其实就是挖矿、修路这些玩意儿,说不定还要被派去修金港城。
不过高务实答应了,不管是去挖矿、修路还是建城,京华方面都会额外给一份薪资,价钱肯定不能不能跟大明国内相比,但在安南来说,这笔钱多少也能补贴一些家用,何况京华搞工程一贯是统一供应伙食的,所以总体来说,他们的待遇可能比当兵时还要好一点——当然了,也会累一点。
这样一来,莫氏降军两万五,郑氏降军五万五,凑在一起还有八万大军,足够对莫玉麟和阮倦部的三万人形成绝对优势,即便广西土司的第一批“移镇”狼兵不参与,高务实也无需担心莫玉麟和阮倦有什么异动。
何况按照他和黄芷汀、岑凌的计划,岑黄两家第一批“移镇”的兵力也不算很少——各出两万狼兵。
倘若把这四万狼兵也算进去,那就是十二万对三万,四比一的仗要是还打不赢,他高务实干脆放弃安南得了,还费个什么劲?
整编计划一公布,加上岑黄两家各派两万狼兵“常驻安南”的消息,莫氏朝廷人人面色惨白。
原以为按照大明的狗屎习惯,这次平南之战打完之后,那批降军应该至少在名义上要交还给莫氏朝廷,谁知道高务实这厮根本不按套路出牌——他不交兵权!
这……这还怎么玩?你高务实在安南摆了八万大军,还有四万如狼似虎的广西狼兵做帮凶,这安南到底是谁的安南了?
你是要当安南的太上皇吗!
…………………………
还是四更破万字,继续求订阅,求各种票支持。
………………………………
第190章 京华十六条
安南都统使莫茂洽注定要名垂史册了。但显然不是由于他“领导了平定黎逆郑逆的正义之战”,而是他于昨日签署了一份深明大义的合作条约。
当然,“深明大义”只是高务实给出的评价,实际上对于安南——或者“大越”而言,这份条约可以简化为两个字:卖国。
高务实把这份条约命名为《京华集团及安南都统司友好互助全面合作条约》。
用词看起来倒是颇为客气,又是“友好互助”,又是“全面合作”,说得跟真的似的。
不过,这改变不了什么本质——甚至“京华集团”居然都被明目张胆地摆在了“安南都统司”的前面——请问京华集团在大明是个几品机构,竟然摆在我二品都统司前头去了?
当然,莫茂洽是肯定没胆子问的,自他以降,安南也没有人敢问。
这份高务实口中的《全面合作条约》,自从昨天莫茂洽被迫签署,很快便被升龙城的大小官员们知悉,甚至民间都有不少人闻听得一鳞半爪、三言两语。
他们把这个《全面合作条约》简单地称之为“京华十六条”,暗恨不已,愤慨万千,但却无人敢宣之于口。
这个“京华十六条”的条款是这样的:
京华集团及安南都统司,互愿维持大明南疆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双方友好关系益加巩固,兹拟定签署如下条约:
第一条,安南都统司允诺,自本条约签署之日起,京华集团即成为安南都统司政策顾问集团,安南都统司一应军民各政,均许京华集团派员参与并提供指导意见。
第二条,安南都统司允诺,凡安南都统司辖区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在未经京华集团同意之前,概不让与或租与大明帝国以外的任意别国或别势力。
第三条,安南都统司允准,京华集团承建顺化东南一百五十里处金港港口及城市,为确保建设顺利,乂安、顺化、广南三宣抚司之地自即日起,租借予京华集团,为期九十九年。
第四条,安南都统司允诺,为发展本都统司经济民生,京华集团可于本司任意辖地开设商行、工厂、港口等,安南都统司对其征收的税率统一定为百分之一。
第五条,安南都统司允诺,京华集团享有于本司辖区内自由购买田地、山林及其他土地之权利,其土地附着物如水稻、林木、矿产等,均由京华集团享有,其一应生产所需缴纳之赋税,一律按百分之一计算。
第六条,安南都统司允准,因租借协议,乂安、顺化、广南等区域之田地、林木、矿山等,凡属无主之地,皆由京华集团裁定归属或自行占有,如未经京华集团同意,一概不准以都统司名义准许外人占有、使用或开采。
第七条,安南都统司之主要行政机构,须聘用有力之明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第八条,安南都统司辖区内,京华集团所设之医院、商行、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该所有权与安南人一致,永无期限限制。
第九条,京华集团驻安南都统司辖区内的一应办事人员,均免于安南刑罚,如其确实涉及杀人、抢劫、淫邪等恶性案件,可由都统司搜集证据并请求与京华集团设立联合调查组及联合审判庭处置,安南都统司不得自行捉拿、羁押、审判。
第十条,安南向京华集团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同时准许京华集团于安南都统司辖区任意地点设立军械厂,此为京华集团确保安南平靖之所需,亦大明帝国之期望,安南都统司及其民众不得设立障碍。
第十一条,为保障安南之安靖,安南都统司允诺,大明帝国广西黄氏土司之狼兵,可于安邦、京北、山南、外清化四宣抚司之地随意驻扎。
第十二条,为保障安南之安靖,安南都统司允诺,大明帝国广西岑氏土司之狼兵,可于太原、山西、宣化、兴化、清化五宣抚司之地随意驻扎。
第十三条,为保障安南之安靖,安南都统司允诺,京华集团可于升龙城及海阳宣抚司之地任意驻扎武装力量。
第十四条,为保障安南之安靖,安南都统司允诺,京华集团可于安南都统司辖区任意海洋、河道通航,并于任意海港、河港驻泊舰队。
第十五条,为感谢京华集团及广西土司在此次平叛战争中所立下的殊功,凡黎逆、郑逆及任意附逆人员所被罚没的财产,均无条件赠予京华集团及广西土司,并委任京华集团全权分配处置。
第十六条,凡涉及黎逆、郑逆及附逆人员之案件,在此条约签署时仍未断案甚至仍未发现的,发现及审判完成后,各项贼赃罚没一如上例,由京华集团全权处置。
随着“京华十六条”一并签署的,还有一本长长的细则,详细规定了各条款下的双方权益和责任。
细则无须多说,简而言之,就一句话:莫茂洽都统使从此可以“垂拱而治”了,因为政事已经一决于京华!
高务实也不是自说自话就决定了这么大的事,他是有朱翊钧背书的。
之前朱翊钧在内阁的催促下让高务实赶紧上报安南实际情况并就安南的处置上表意见,高务实就提出了“名义不变,暗中控制”的计划,这个计划简单的说,就是把京华集团搞成一个类似于西方人的各种“东印度公司”那样的机构,然后大明通过京华集团来间接控制安南。
而且这个控制,还不仅仅是控制其军政,更狠的是控制其经济命脉——无论是经济基础还是财富分配,通通掌握在了京华的手里。
朱翊钧要不要担心京华失控呢?
这个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朱翊钧会不会担心高务实失控。
而朱翊钧不是很担心这一点,因为按照他的心思,就算把整个安南加在一起,也没有一个高务实对他来得重要,况且高务实的根基显然是在大明国内,无论他的出身、威望、人脉乃至于产业根基,通通都在大明。
难道高务实会把这些根基全部抛弃掉,然后跑去安南做“南蛮王”?
开什么玩笑。
朱翊钧一点都不相信会出现这种事,毕竟他早就很明确地对高务实说过,将来是要用他为辅臣的——大明的阁老难道不比一个南疆蛮王来得煊赫?
况且,在朱翊钧看来,务实既然这次能如此顺利地来一场实际上是开疆拓土的战争,那么将来他权力更大之后,也一定能做出更大的功业,到时候就算给他封侯之赏又如何?
只要功劳大,封个世候甚至国公,难道不比做个安南蛮王划算?
他相信高务实一定能想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所以,圣旨下达:安南战后一应处置,交由广西巡按御史高务实酌情办理。
而高务实也很抓紧时间,收到圣旨的第二天,“京华十六条”就问世了。
…………………………
写条款居然还挺费脑的……这两千多字,我前前后后改了又改,写了四个小时!求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