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袜子 作者: 王小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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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袜子 作者: 王小枪-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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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佛一夜之间,我失去了所有爱的勇气以及坚持下去的耐心。
  今年秋天的一个傍晚,我和李小京在柳巷的肯德基二楼餐厅、一个靠窗户的位子上郑重其事地分手,像模像样地结束了三年的爱情生活,还信誓旦旦地相互发誓老死不相往来。
  被称做城市的太原曾经让我如此的迷恋,就象我曾经迷恋的这所城市中的那些可爱的、漂亮的、曾无数次出现在我梦中的姑娘一样。她们让我多愁善感,她们让我无法摆脱。
  那种挥之不去的感觉,一如那些已经随风消逝的夏夜般之狂热。
  说说李小京。
  认识李小京是在我刚去外地出差回来不久的一次酒局上。当时我记得大多数人都已经喝高了,然后李小京以续峰同事的身份,以一种偶遇的机会得以出现在我们面前。不知道是不是我喝高了的缘故,反正当时她留给我的印象除了“清纯可人”再没有别的任何感觉,也许是我所掌握的形容词太过匮乏,总之我瞬间只跟杨伟传递了一个暧昧的眼神,据说这个眼神后来被众人分析透彻,称这个眼神分明在说:
  “那妞真靓。”
  后来的事实证明,虽然当时给我的这种美好感觉稍微有点欠缺,但是那天的邂逅绝对是一场“骗局”。在那之后无数次吵架和斗嘴的过程中,“骗局”被李小京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并且每次都强调这个词,生怕我一不留神给忽略了。
  比如:
  “这事儿实际上说白了,是你把我给骗了,懂吗?”
  我懂,她的意思是我仅仅只用了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就骗得她跟了我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记忆告诉我,那天晚上李小京和她的一位女友被我们强行拉住喝酒,在猛喝了两瓶啤酒之后就跑到厕所里抠嗓子眼儿。那天好象是在“小天鹅”吃火锅,她吐出来的液体里一股刺鼻的红油和辣椒味,让搀着她的我也喉头一紧,两个人一起伏下身去呕吐起来,远远一看让别人以为是两个年过古稀的人在地上吃力地找假牙之类的东西。
  那一段的生活是我人生中最无聊的时刻之一,我被几个朋友不分昼夜地打电话惊醒,在无数个或月朗星疏或飞雨漫天的夜晚出门,然后风尘仆仆地奔赴各种各样的酒局。在那样的一个时刻里,在我们的字典里根本没有像“时差”“钟点”“规律”这一类的字眼,取而代之的只有兴奋、激动、畅所欲言和一醉方休。
  那段时候,除了窝在家里写小说,我大部分的时间就是在如此的状态里。我也说不清那种感觉到底对我们有多么大的吸引力,也至今仍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会有那么多可以消磨的时间,都在同一个时间里无私地大把大把奉献出来,仿佛是在奉献别人的东西,根本与自己无关。
  这其中尤以杨伟为甚。就像遇见李小京的那次酒局一样,我们这拨人的绝大多数聚会总是由他发起。身为出版社的编辑,我完全知道他可以把聚会的时间和消费向领导汇报成是和作者联络感情,但我总弄不明白他发起这些聚会的深层次原因。寂寞?无聊?还是中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娱乐方式有限,使得无数个或大或小的林立酒局仍旧屹立在消遣和消费的潮头,昂首挺胸地迈着大步,向无处不在的空虚者们宣告幸福和快乐的来临?
  总之,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和理由,我都特别喜欢在各个时刻,接到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的电话,不管是杨伟还是续峰,说与一帮朋友正在哪个酒吧或饭店里聚着,要么就是有礼貌地问是否过去坐坐,更多的时候是一拿起电话,里面的声音就震得耳朵嗡嗡作响:“韩东,老地方!”说来也奇怪,每当我或兴致勃勃或茫然失落地准时到达,一进门就可以感受到一片酒酣耳热的热闹气氛。在这里,生活里诸多的不快与忧伤,就会随着被酒精激活的血管跳动着释放出来,往三三两两的人堆里一坐,心情就会立刻放松,一种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的混账豪情就会凭空而起,心底深处所有的压抑和憋闷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无疑,这是我喜欢呆的地方,没有压力,没有萧条和寂寞,有的只是亲爱的朋友,可爱的女孩儿,醉酒后萍水相逢的各色哥们姐们,以及各自酒后畅快淋漓的纵所欲言,也许,这是整个太原市唯一自由的地方。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我们包厢的对面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一个酒友猜拳认输,在周围人震耳的喝彩声中,一连灌下三瓶啤酒,每喝下一瓶,一边的众人就大声叫好,有的人还学着印度尼西亚七十年代的黑帮电影,猛地用拳头向前方一挥,大喝一声:“砸了!”然后也不管别人的反应如何,或者别人就根本没任何反应,就自己一个人嘿嘿直乐。
  更加好笑的是,他的自得其乐不但没有被周围的人发现而打断,并且不屈不挠周而复始。
  随后,等到那俩人喝完,众人便给予一阵例行公事似的鼓掌。之后再继续猜拳,再喝酒,再喝彩。这个游戏从我的记忆开始模糊转而到重复清晰,一直做了大概半个多小时,他们仍不觉得无聊,真是比真正的无聊还没劲。
  事实上,他们都已经喝醉了。
  我们这边,一个喝得烂醉的晚报记者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口齿不清地说:“哎,哥们儿,我问你啊,这年头,什么最重要?”
  “什么?”我随口问道。
  “我问你啊,你说。”他的眼睛瞪得老大,我真担心会一不小心给努出来。
  “我哪儿知道啊。你爱说不说。”
  一看我不咸不淡的样子,他顿时来了精神,把眼睛瞪得更大,双手在空中激烈地颤抖,许久才大声喊道:“爱情!爱情最重要!”还没等把话说完声音就变了,倒数的几个字又颤又抖,到最后就变成了哭腔,脸也因激动而扭曲变形,让一干人都面面相觑。
  “我失恋了。你们都不明白,要是没爱情,这日子就他妈的没法过了。”他喃喃自语着,。
  对面有人哄着他干杯,我趁机起来,踱到一边,正想换个位子坐下,就见李小京晃晃悠悠地从外面进来,一边走一边骂:“不就失恋吗,至于不至于,一大老爷们儿的。”
  在大家招呼她挨着我坐下之后,我问她:“哎,你干什么的?”
  她费力地睁着眼睛看着我,嘴角挂着半笑不笑的神气,反问我:“我凭什么要告诉你?”
  我冲她笑笑,说:“对你有意思,问问。”
  她“扑呲”地一笑,得意地说:“我有意思的人多了。”
  我醉眼朦胧地看看她,把脑袋歪回来,把目光重又放在那群猜拳喝酒的哥们身上。我知道,这是女孩子们的惯用技俩,你越是粘得紧,她们越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你若是不理不睬,她们就会放下优越感和假装的高傲与矜持,恢复正常状态。如果把我放到大学时代,我保不准就会腆着脸凑过去,贴上人家的冷屁股也毫不气馁,屡战屡败。可现在不同,非但我掌握了一些规律,而且我懒得再做这些没有任何意思的努力。
  前几天有一个女读者,估计也是一文学女青年,不知道从哪儿搞到我的电话号码,一天能骚扰五次,也不管我方不方便,只要她来劲了就打,不分时间不分昼夜。开始我还有礼有貌,无聊的时候也和她探讨一些所谓的文学、人生。渐渐对方得寸进尺,不但频频骚扰,而且越来越表现出一副死缠烂打的架势,言语中还透露出一些得意忘形的感觉。随着我的耐心和兴趣在这场拉锯的游戏中逐渐消失殆尽,到最后拿起电话就大骂,心情不好时甚至不惜脏话连篇,对方反而一反常态,变得既会关心又懂体贴,说不出来的温柔似水。
  果然,受了冷落的李小京不一会儿就凑上来和我套近乎,用胳膊肘捅我:“哎,听说你是个作家?”
  “不,我是写黄色小说的。”
  “黄色小说也是小说,也算作家。”
  “那你随便吧。”我心不在焉地说。
  李小京一把揪住我的耳朵,把我脑袋转向她:“我跟你好好说话呢!回答我!”
  我侧着头问:“你问我什么了?”
  李小京顿时笑成一团:“我还真以为你喝多了,还知道我问没问啊,”说完拿眼睛使劲盯着我:“刚才一进来我就说是续峰的同事,你这么快就忘了?”
  在二十八岁生日到来的前一夜,我梦见许许多多不计其数的绿色毛毛虫爬满了我童年记忆里的那颗小桃树,顺着它的枝叶到处乱蹿,跑得极快。我还梦见李小京在我身边磨蹭,忽而身着盛装,闪闪发光;忽而又一袭男子装扮,妩媚中不乏英气,刚强中透着温柔;到最后干脆就穿着去年我们在青岛海滩上玩儿的时候买的泳衣,外面还披着一层若隐若现的半透明薄纱,说不出来的风情诱人。
  我从梦中醒来,看见李小京在床台上的像框里看着我,脸上还有些似笑非笑的表情。我晃了晃脑袋,感觉到有点口渴,身上又困又乏,而且感到特别地不振作。
  我挣扎着起身,挪到卫生间冲了一个澡,把弄脏了的裤子脱掉扔进洗衣机,出来却再也睡不着了。我走到客厅里,往音响里塞了一张郑钧的新专辑《阿诗玛》,然后打开电脑,找到小说里没写完的那一章节继续。写到半夜,灵感象干瘪了的油瓶子一样悬在半空,挤破也倒不出半点标点符号来。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那就好象是如同思念一般的雨丝,漫天漫野地渗透着这个干燥而闷热的夏天,也从无处不在的角落涌进来,渗的地面一片潮湿,然后再慢慢顺着椅子腿向上攀延,一点一点的,先是脚,然后是腿,再往上,终于没绷住,许多湿冷的感觉一下子全部往心里瞬间拥挤,差点把胸膛都憋炸了。随着音响里传来的那曲“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二胡凄美的旋律里,我突然间像被什么一下子猛地击中了,我感觉到自己竟然如此难以置信地脆弱起来,每一个声响都能让我激动澎湃,每一个细节都能让我胆战心惊。二胡拉出来的声音在极寂静的夜晚撕裂开来,变得异常敏感和动人,强烈而令人心碎的感伤仿佛一刹那间从天降临,和着弥漫四周的音乐曲风柔和而坚韧地冲击着我的胸膛,刚刚渗进心里的那些潮湿和温热也渐渐清晰,李小京的笑容也在一瞬间浮现,竟是那么地讨人喜欢。我使劲闭上眼再睁开,希望摆脱这种让人伤感的气氛,但没有用,脑子里无尽的思念和嘴巴里吐出来的连绵烟雾像一只巨手缠绕在我身边,我被彻底笼罩在这种感觉和氛围之中。
  在记忆中,我分明看到李小京坐在对面,笑眯眯地看着我说:“韩东,给我。”我左右环顾,继而问她:“要什么?”李小京一开始不怀好意地笑着,然后猛地跳过来把我扑倒在床上,嘴里兴奋地大叫:“要你!”
  当然,所有的沮丧都只是暂时的。纵使再多再大的梦魇、再伤感再让人难受的回忆和心绪,都会被第二天的阳光打得四分五裂,无处遁形。
  尽管直到现在我也经常喜欢奔赴酒局,我的生活终归还是比较有规律的。一般来说,在没有失眠和醉酒的打扰下,我清早九点起床,揉揉眼睛,穿衣服,洗澡时捎带刷牙,看看墙上贴的记事表,然后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作。写作的内容也很有秩序,我通常在周末以外只写一些随笔和给诸多公司做文字策划,到星期六和星期天才写小说。
  这个习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小京,但我敢肯定和她有关。好了,让我正式开始对她的回忆吧。

第2节 第一次的印象
       
  那天晚上,也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李小京的晚上,喝到最后她要回家,我执意要送她出门。我想我是对她有点动心,不然为什么非要留下她的电话呢?
  “不给,就不给,”她笑着从衣架上取包,“急死你。”
  “不给我等会儿问续峰要。”
  “他敢!”
  “他不敢我敢。”
  “你敢什么?”
  “我敢跟你回家,然后站你们家窗台底下一直喊,喊到你给我你的电话号码为止。”
  “喊破了喉咙也没用,我们家玻璃隔音效果好着呢。”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玻璃的厚度。
  “那我就用砖头砸,砸碎了玻璃接着喊。”
  李小京一听我这话,立刻配合地假装很害怕的样子:“不会吧?我怎么没看出来你是一流氓啊?”
  “比这更流氓的你还没见过哪,哪天让你见见。”
  之后,互相贫嘴告一段落,她从坤包里拿出一支口红来,在我的衬衫袖口上郑重其事地写下她的手机号码,写完了严肃地对我说:“不许洗!什么时候洗没了,我就换卡,让你找不着我。”我一边看号码一边取出手机来往上记:“说,你名字是哪几个字儿?”李小京没回答,忽然一把将电话抢过去,摁了自己的号,等包里的手机响了一声后挂断,往我手里一塞,说:“晚上等我短信吧,”临了还俏皮地一笑:“你先想好了明天请我在哪儿吃饭!”
  如我所料,晚上她并没有给我发短信。第二天一早,我接到她的电话,说是昨天酒喝多了,一回家就睡,太阳出来才醒,现在正在去医院的路上。从她家出门到医院,路上她一直给我打了近半个小时电话,说今天有台手术,她是值班护士要全程护理,估计中午是完不了,让我准备好钱包,小时开机等候她的通知,晚上狠狠宰我。
  “去哪儿啊?”
  “我还没想好呢,所以让你开手机等着。我什么时候想好了,什么时候告诉你。”
  “先说好了,吃完饭不能回家。”
  “那去哪儿啊?”
  “到我家,晚上就住这儿。”
  “呸!流氓!”她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然后在电话里迅速地换了一种口气,跟另一个同事打招呼:“刚下夜班啊?”我听着电话里的脚步声开始渐渐清晰,象是进了走廊里,估计到她单位了。
  “哎,今天做什么手术啊?”
  “胆囊炎。”
  “怎么做的?”
  “切了。”
  “切了?!?!”
  “切了怎么了?”她比我还惊讶,仿佛一下子切下人身上的某个器官不需要值得大惊小怪的任何理由。
  “小姐,给我来一瓶迎泽啤酒,要冰镇的,”我转而向她:“你还挺能喝的,昨天。”
  “我第一次喝那么多,真的,”似乎怕我不相信,又补了一句:“我以前从来没醉过。”
  我们是在全聚德烤鸭店里说的这些话,那是我们第一次单独约会。李小京故作淑女状地坐在我对面,也得以让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天的她穿了一件白衬衫,衬衫的下角掖在裤子两边,下面配着一条牛仔裤,脚上蹬了一双凉拖鞋,十个漂亮干净的脚趾头还一颤一颤的。头发很柔顺,短短的贴在脑门子上,和千篇一律的披肩长发相比,更显得可爱。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起那些可爱的女孩子们。她们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向我微笑,而且楚楚动人。她们中的大部分人在城市的土壤上长大,喝着香甜的牛奶,咬着千奇百怪牌子的糕点,踩着流行和前卫的步点,蹿在各个时尚和可供她们撒娇的街道。她们还特别喜欢撒娇,不管长得好看不好看,一旦撒起娇来,就能为她们平添可爱。我深深知道在这些可爱的背后是喜怒无常的小孩子脾气,但这丝毫不能影响我看着李小京一把一把地卷起薄饼,把鸭子和葱花毫无节制地塞进去,然后一口吞下去,吃得满嘴油花儿。
  总的来说,我们的第一次约会还是极其让我满意的。非但烤鸭便宜而好吃,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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