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作者: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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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作者:万一-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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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三十岁,不太老,不太小,刚好可以怀旧。
  是怀旧,不是回忆录,所以肯定不会完全忠实于生活,而且我的记性一向不太好,比如上个月我姐来北京,她说我小时候因为不吃肉、不爱说话,结果落了一个外号叫“菩萨”,还说我们一起坐二叔的手扶拖拉机,把一兜子水果糖都颠没了,这些事我本来全无印象,经她一提醒我才隐隐约约想起来,由此可见,回忆是一件不太靠谱的事,而怀旧就更离谱了,他只是把记忆当作素材重新回锅、加工、刮腻子、上涂料。大师说过:搞文学创作就是篡改历史。
  这本书的产生纯属意外,我在做自己的唱片《拉链门事件》的时候,为了配合宣传写了十一篇文案,后来朋友们都说,唱片做得好,不如文案写得好。有的干脆说,你为什么不出本书,你还是搞文学比较有前途。以前我也曾断断续续写了一些东西,百分之九十都是为杂志写的,多亏编辑朋友的威逼利诱、大力鞭策,让我攒下了近十万字的稿子。从中我精选出了一部分,补写了一部分,并总结出了一个可以统领全书的主题,就有了这本《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七零一代”是我自己创造的说法,纯粹只是出于口感,常规的应该叫七十年代生人或者生于七十年代,大约指的是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末出生的朋友,这本书反映的就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状态。而“鸡零狗碎”指的是这些文章不着四六,想到哪里扯到哪里,不能以任何文艺理论去分析他、界定他,再往深里想,这一代人不像五零一代或者六零一代在大历史的潮流里浮浮沉沉,满肚子都是波澜壮阔的史诗,属于我们的仅仅是一些鸡零狗碎,说到底,这不是一个产生英雄的时代。
  这本书从最初有想法到最终完成经过了很长时间,其间,在结构、主题、设计、文章的选择上都经过了多次推翻重建,比如一开始想出一本小册子搭着我的唱片一起送,后来想写一本厚书,把唱片搭在里面送,再后来,接受别人的建议想做成图文的,为了更系统地体现七零一代的主题,我又单写了《七零一代备忘录》。花了很长时间找图片,有老照片,有网上找的资料,有在旧货市场拍的照片,也有回老家翻箱倒柜找出来的,我的父母为我搜罗了很多犄角旮旯的玩意儿,把亲戚朋友都惊动了,我怀疑在我的家族一定流传着我要写本考古书的流言。只是最终做设计的时候却摈弃了图文对照的手法,因为看起来过份怀旧,有点幼稚,设计师王焱采用了拼贴、政治波普等手段,很好地把握了七零一代的精神本质,时尚而且有冲击力,我们想表达的是:七零一代并非一个单纯怀旧的概念,它还代表了作为时代中坚的一代人,它是一股高歌猛进的势力。看这本书,你会发现文字的精彩度只占70%,而设计至少占了30%,嗨,又被抢了好多镜头。
  我在大学学的是工科,毕业以后做过IT、干过唱片,文学对于我仅仅是玩意儿,既没有研究过理论,也不准备作为毕生的事业。我一直致力于写一些可以坐在马桶上看的东西,当然这并不是一个很容易达成的目标,古人常用“狗屁不通”来形容不好的文章,该种文章就显然不适合如厕时看,因为很可能会便秘,从这一点上来说,至少我有自信,我的文章是狗屁很通的。
  如果死乞白赖非要让我在文学上有点追求的话,我希望就像令狐冲说的“坐着看,天下第二”。



  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
  生于七十年代是幸福的,十五岁做文学青年,十八岁组乐队,二十来岁住地下室,三十岁开始发福搞腐败。
  我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号称看过几本书,其中包括很多年后流行的《为了告别的聚会》,写小说快得像有证书的打字员,我爸老是埋怨我,别写太快了,家里的纸都不够用了。那会儿,我爸当然不知道十来年后在中国需要一大批美人作家,因此一个极具商业价值的美男作家便夭折了。
  十八岁的时候组乐队,我的口号是,让技术见鬼去吧!一帮傻哥们是老五的崇拜者,死活非要先练技术,而且不让我碰他们的宝贝吉他,所以一个伟大的朋克吉他手也给生生地耽误了。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住在北京的地下室,像一个先锋艺术家,看盗版影碟,吃方便面,怨天尤人,和一些长发或者秃头男人过从甚密。
  我的邻居小宁,是一个有理想、生活很纯粹的外地青年,在电影学院学过摄影,常年失业,有一顿没一顿的,他非常瘦,长发,眼神邪恶而绝望,据说每次去酒吧都有外国男人朝他抛媚眼。有一阵他天天在我家听打口CD,作为回报推荐我看一些很有品味的大师VCD。
  我在那时候看了尼古拉斯凯奇的《两颗绝望的心》,并且立刻爱上了他那灰飞烟灭般绝望的眼神,这种眼神我在地下室经常可以看见,它来自各色不同的人,其中有三个导演,一个摄影师,三个酒吧歌手,一屋子同性恋,一个精神病患者,三个女学生,两个工程师,一个医生,以及若干个外地打工青年,一个流窜犯,几个浓妆艳抹的夜班女郎。
  我那时候的理想是做一个地下音乐人,因此我深深地热爱着地下室的阴暗、混乱、边缘和绝望,我像尼古拉斯一样地沉溺并享受着绝望的堕落,像吸血鬼一样昼伏夜出,脸色惨白。
  我和小宁一起看过两次《两颗绝望的心》,一回是我的屋子失窃之后。另一回是纪念他的第N次失业。每一次都看得直想乐,因为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然后我们互相比赛郁闷和愤怒,练习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并发誓爱上出门以后碰见的第一个女人。
  如果我在地下室多住一年,我会完成我的地下音乐专辑,它将有一个很酷的名字叫《WELE TO THE BASEMENT》。不过当地的片警毁了这张融合了电子、噪音、实验的伟大专辑。
  地下室是片警格外关照的地方,每隔一周就会来搜查一遍,检查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后来对我满屋子的碟片非常感兴趣,抄走了好多张有三级片嫌疑的VCD,并威胁我要进一步审查,我忘了《两颗绝望的心》是不是在其中,如果是,但愿警察朋友们没有看,因为他无疑会削弱警察队伍的战斗力。如果他们喜欢尼古拉斯,其实可以看《变脸》,向外国同行学学业务。
  于是我离开地下室,住进了西四宽敞明亮的大平房,为将来的发福和搞腐败做准备。我和小宁一直有联系,因为他欠我的钱。他在二十三岁的时候,开始做IT,变成了地下室阶级里的首富,在纳斯达克狂跌的日子里,他加盟了一个剧组去拍摄沙漠里的古城,俨然是一个事业有成者。
  渐渐地,我变成了一个胆小而琐碎的男人,每次去闹市区,只要有穿西服不打领带、头发凌乱的外地男青年碰我一下,我就会下意识地摸一下钱包。又碰一下,我又摸一下。又碰一下,又摸一下。又碰一下,又摸一下。那个男青年突然回过头来:你摸什么摸,我还没动手呢!他的眼神宛若尼古拉斯一样灰飞烟灭。



  生在娱乐圈
  我出生的时候,我的家族在当地娱乐圈颇有声望,我的爷爷人称徐老板,我父亲已经成长为二线偏一线的艺人,姑姑是当家花旦,姑父是最有人气的笑星。我是徐老板的长孙,面如满月,目光深邃,我一岁的时候照了一张相当经典的照片,基本奠定了我将成为巨星的事实。徐老板对我爱不释手,天天捧着照片一边看一边乐(因为当时我们不住在一起),乐着乐着就过世了。令人欣慰的是,徐老板在最后的日子过得无比快乐。
  我记事的时候,正是娱乐界最鼎盛的时期,刚刚粉碎四人帮,伟大的文艺复兴时代来临,没有电视,没有盗版,大家排队进剧院看Living Show,盛况基本和看F4演唱会类似,在节假日,一天要演两三场,场场爆满,买票很困难,有时候要托人走后门。当地的地方戏曲叫赣剧,是一种非常古老的剧种,风格古朴平实,乾隆年间徽班进京就有赣剧,京剧吸收了其中的易阳腔。我的最爱是神话剧和武打戏,比如《济公传》、《八仙飘海》、孙悟空系列剧,其中《三打白骨精》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在剧中,我的爸爸是孙悟空,姑姑是白骨精,姑父是猪八戒,一家人在台上打得不可开交,令我幼小纯洁的心灵很长时间都蒙上阴影,我第一次开始思考善恶是非和残酷人生。
  我的童年一直生活在这座大剧院里,和当地娱乐圈的名流终日厮混,享受着看戏不要票的优越感。因为离得太近,知道明星也会打嗝放屁,龌龊猥琐的事儿一件都不少干,所以在未来的日子,当我的同龄人纷纷成为超级Fans的时候,我能够特立独行、横眉冷对。其实那时候的Fans和现在的差不多狂热,只是不如现在的那么花样繁多,我记得有一个超级女Fans,每场戏都不落,所有的演员都认识,后来一门心思要加入娱乐圈,三天两头到剧团来,要求成为签约艺人,如此坚持了好几年,直到剧团解散,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跟丫挺的死磕了。大人们说,那姑娘有点精神不正常。而一帮没心没肺的小伙子老拿她找乐,茶余饭后,就派其中一个假扮团长,在院子里现场考试,大家围着看热闹。
  当时新型娱乐业——类似流行音乐、电视、电影、电子游戏等——正在萌芽的状态,完全掀不起风浪,更有甚者,还被主流娱乐业恶意歪曲,比如很长时间我都认为《天涯歌女》是靡靡之音、流氓歌曲,和邓丽君一样,所有和我差不多大的流氓都会唱这首歌,后来长大一些才知道,其实这首歌反映的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纯洁美好的爱情。第一次听邓丽君仿佛多年后偷看毛片的情景,借来的板砖录音机,一盘不知道翻录了多少次的磁带,窗帘要拉严实,门口布置一个放哨的。听完以后,每个人脸色潮红、心神荡漾。那时候我还小,屁事不懂,一句话就道破了真相:不好听,和《军港之夜》差不多。
  我们是一个大家族,号称娱乐世家(我的一个表哥和表姐后来相继加入娱乐圈),过年的时候我们自己办春节联欢晚会,每个人都要出节目,有了三用机(早期的组合音响,具备收音、录、放三种功能)以后,还要把现场录下来,在家族里内部发行。我最早的舞台就在这里,据说当时我已经有了很强烈的文艺青年倾向,唱歌几乎不走调,而且会设计现场的小噱头,比如,“下面我为大家演唱一首歌,歌的名字叫《双截棍》,隔壁的包子铺烟雾弥漫……”我爸大喝一声:“stop!来人,给我叉出去,饿他两顿饭,看他还胡说八道。”下次,我就学乖了,“下面我为大家表演一段诗朗诵,名字叫《亚非拉的兄弟,用双截棍武装起来》。”
  我家当时唯一的家电是一个半导体话匣子,蝴蝶牌的,我最早的文学启蒙教育就从长篇评书连播开始,刘兰芳、袁阔成、单田芳、田连元是我心目中的“四大天王”,他们的《岳飞传》、《杨家将》、《隋唐演义》、《三侠五义》、《明英烈》、《三国演义》成为时代的经典。相比之下,《小喇叭》、《星星火炬》我就不太喜欢,因为很装丫的。后来添了一个电唱机,有五斗柜那么大,是专门请木匠做的,我爸经常托文化站的一个朋友买内部的塑胶唱片,所以从那会儿开始我已经是站在时代前端的时尚少年,涉略广泛,国内外歌曲、古典流行、越剧黄梅戏、相声曲艺全不在话下。我爸每次对我感到万分失望的时候就说:“这孩子以后实在没出息的话就做个乐评人吧。”  
  我第一次看电视是公审四人帮,团长家新买的九寸的黑白电视机,乌秧秧围了一院子人,看里面几个小人说着大家不太懂的话,没完没了光念白,没唱腔,大家都特别失望,说团长是个烧包,白花钱买了个没用的摆设。
  谁都没想到,就是这个没用的大匣子导致了传统娱乐界的大崩盘,八十年代初期,剧团的生意急转直下,苟延残喘了一阵,终于解散。我爸改行成为法律工作者,姑姑提前退休,经常加入私人组织的剧团去偏远农村演出。
  一个时代结束了。



  我的江湖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英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江湖。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英雄。
  四岁的时候,我的英雄是我爸,那时我随父习武,按照通俗说法叫童子功,意思就是小时候练过功。习武的初衷是为了强身健体,因为我体弱多病,长得像根黄豆芽,处境和一开始的霍元甲差不多,但是结局和霍元甲差多了。练武其实极其枯燥无聊,在前三年,我光练站马步、压腿、竖倒立了,换个科学说法就是耐力、柔韧性和力量训练,我前踢腿能踢到自己的脑门,后踢能踢到后脑勺,竖倒立两分钟一点问题没有,站马步愣能站睡着了。
  我学的第一路拳脚是小洪拳,那是一个很庄重的日子,在传授武艺之前,我爸很事儿地教导我:第一,不许告诉别人你学过功夫;第二,不许练给别人看;第三,不许随便和别人动手。否则家法从事。后来我又陆续学了大洪拳、恶蛇拦路、六合拳、白鹤拳、打四方什么的,器械练过刀、剑和棍,有一阵我还练过一些歪门邪道,比如飞刀,当时电视里热播《加里森敢死队》,院子里所有的孩子人手一把飞刀,认准了我邻居家的门做靶子,把一扇门戳得跟麻子似的,大一点的孩子还参加了县城里的飞刀队,没多久《加里森敢死队》就禁播了,说是社会影响太恶劣。
  每次我独自刻苦练拳的时候,都充满了自豪感,一个绝世高手即将诞生了。绝世了一阵,后来实在耐不住虚荣心,冷不丁在小朋友面前秀一秀,有一个亲戚的小孩不服,要和我过招,我当然不含糊,上来一个起手式,没想到他压根不讲规矩,也不回礼,冲上来一通乱拳,就把我放倒了。一回家被我爸知道了,不由分说先揍了我一顿,然后问我打赢了没有,我说没打赢,我爸更生气了,问:“他用的什么招儿?”我说:“没看清,太乱了,反正他那么一推,又那么……”我爸说:“你真笨,我没教过你吗,你手这么一挡,脚那么一勾,他不就倒了吗?”这次事件对我的打击很大,不在于我没打赢,而是让我开始反省我爸的教练方针,我爸的本职工作是唱戏,因此他教我的拳脚里包含了太多“做秀”的成分,美观多于实用,这也是为什么我没能成为绝世高手的原因。后来我根据多次斗殴的经验,总结出几条秘籍,就是力气大、出拳速度快、扛揍,什么招式不招式纯属瞎扯。
  我爸隶属于一个松散的门派,名称不详,武功路数根据分析,应该属于南拳系列,有师父,还有好几个师兄师弟,在天气好的晚上,大家会聚在一起,切磋武艺,有单练的,有拆手(过招的意思)的,空气里都是高手的味道。作为最有前途的第三代弟子,我有幸观摩过几次,和后来在电影里看的完全不一样,拆手的时候,两个人面带春风,出手速度极慢,像军训时候玩的分解动作,比划了一会儿,还互相商量,“二师兄,刚才在第五招的时候,如果接第九招,你肯定就输了吧。”“不可能,我还留了一招没使呢,专破你第九招的。”我爸有一个传奇师弟后来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当上了侦察连连长,有一次执行任务,他们一组人进了雷区,结果他前面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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