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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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大将军-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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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大将军》
作者:宁愿孤独
001章 稀里糊涂的穿越



    王铮独自站在一座绿草茵茵的小山坡上,看看远处连绵起伏的青山,再看看山坡下那条潺潺的小溪水,小溪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小伙子,他右手里拿着一根竹枪,低着头左右巡视,作势欲投,好像正在抓鱼,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搭配上附近的青山绿水,景色极为幽美醉人。

    可是,此时的王铮却高兴不起来,他的心情特别郁闷沮丧。他出事了,出了一件让他实在不敢相信,可他验证了三天却只能无奈认命的大事,他穿越了。

    这种只在小说里看到过的狗血事情居然发生在了他身上,即便这里山清水秀,比他前世的环境气候不知道好了多少倍,王铮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他想回去,他在二十一世纪的华夏还有亲人有朋友,他想他们。他想二十一世纪有电视有空调有美食的现代化生活,他受不了这个莫名其妙的郑朝。

    这里现在近乎原始,原始的工具,原始的牛车,穿麻衣吃菜团,可即便是这样,也只能吃那些不顶饿的野菜才能吃饱,这里太贫穷,太落后,王铮真心受不了啊。

    可他努力了三天,始终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不知道把他送到这个莫名其妙的郑朝的时光穿梭机在哪里,他甚至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来的,他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小说里说的时光穿梭机或者时光隧道。

    “唉!郑朝,咋有个郑朝呢?历史书上没这个朝代啊?”王铮又无奈地叹了口气,他上一世从来没听说过还有一个郑朝,华夏历史上,郑国倒是曾经有过,可那个郑国只是个很小的诸侯国,年代也比这个大郑早了几百上千年,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儿。

    来到这里三天了,王铮不得不迎着那些朴实的山里人看怪物似的目光,冒着被当成北方草原上哒突人奸细的风险,转弯抹角厚着脸皮,好不容易才打听出了一些郑朝的基本情况。

    幸好,这里的山里人不仅朴实,而且还很善良,没有把他这个明显不是当地人的另类打死了喂狗。

    郑朝之前是大梁和大陈,郑朝的史书里没有记载三国和魏晋南北朝。再往前才和王铮知道的历史吻合。

    也就是说,夏商周春秋和战国以及秦汉都还存在,只是,汉朝以后,不知道是历史拐了个弯,还是和原来的历史处于平行线,直接就是大梁代汉,后来大陈代梁,再后来,大郑的开国太祖推翻了大陈立国。

    郑朝到现在已经立国四十六年,现在的皇帝是第二任皇帝,年号宣睿,目前是宣睿十二年六月。

    按公元纪年的话,现在是年,王铮模糊记得,年左右,应该是北宋王朝统治着华夏,主要是南方的部分地区。

    看那些山民的穿着和使用的工具,和他知道的北宋的情况也差不多,只是,宋太祖呢?宋太宗呢?陈桥兵变烛光斧影呢?他们都哪去了?明明应该是北宋的,怎么就成了郑朝呢?

    王铮这几天想的头晕,百思不得其解,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个莫名其妙的郑朝是怎么来的。

    既然想不明白,王铮索性不再想了,既来之则安之,穿越到一个类似北宋的朝代,总比别的朝代更好一些。最起码,北宋还是个华夏历史上最富足最有人权的封建王朝。

    王铮曾经看过袁腾飞和石国鹏的历史讲座视频,他知道当时宋朝的疆域只有后世华夏的大概五分之一左右,后来的南宋面积更小,可北宋的当年曾经占据世界的百分之七十多,北宋的汴京城人口一两百万,是世界上第一大都市,不是之一,国家藏富于民,人人都很富足,不像他见到的那些山里人那么穷苦。

    再有就是,有宋一朝,鉴于刑不上士大夫的祖宗遗训,只要不是扯旗造反,很少有死刑。据王铮有限的历史知识所知道的,赵匡胤执政的某一年,全国只有两个死刑犯,直到后来的南宋,王铮也只听说过岳飞和张俊两个高官被杀。

    张俊是大奸臣死不足惜,其实岳飞也有必死的原因。

    岳飞非要灭了金国迎二圣回国,假如遂了他的愿灭了金国,徽宗钦宗一个是赵构的爹,一个是他哥,他们回来了赵构让不让位?让是真心不想让,不让又说不过去。所以,有可能使皇上宝座不稳的岳飞只有死路一条。有理由要杀,没有理由就捏造个莫须有的罪名也要杀了他。

    岳飞是英雄不假,但他太死心眼了,换谁是皇帝都会杀了他。

    现在的大郑,国家和民众很富足,皇帝还不是太残暴,不喜欢杀人,这就够了,努力一下,王铮觉得他还是能在这个郑朝生活的下去的,很简单,他毕竟是一个穿越者,头脑见识都优于常人,对生活的要求只要不是太高,老婆孩子热炕头,有点闲钱有点田的简单生活,对于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人来说,应该不会太难。

    至于有人说大宋积贫积弱,王铮只能呵呵了,假如大宋真是一个积贫积弱的封建王朝,它怎么能坚持屹立于历史的长河中三百二十年而不倒?

    所谓的积贫积弱,只是相对而言罢了。澶渊之盟后每年交给辽国二三十万的岁币,却避免了战争,节省了更多的银子,也不需要民众去流血牺牲。

    而二三十万的岁币,只是当时大宋一个下等小县一年的赋税收入,可是当时,大宋有一千多个县。可见,大宋的朝廷还是很会算账的。何况,大宋和大辽每年的贸易往来大宋挣回来的银子就达四五十万,是它交给辽的两倍。

    自汉朝以后,王铮觉得宋朝才是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个朝代。同时,华夏几千年的历史上,宋朝也是士大夫和所有民众最幸福的朝代。

    至于这个大郑并不是宋朝,没关系,它的皇上只要不滥杀,善待士大夫和民众,并且言论自由,没有文字狱,像宋朝就行了,王铮甚至很庆幸自己是穿越到了这个像宋朝的大郑,而不是严刑酷吏理学变态官员薪水极少的大明。

    “哥,天快黑了,回家吧?”想通了以后,眉头渐渐舒展开的王铮听到山娃叫他,就回过头看着憨厚的山娃笑了笑。

    “好,回家。”

    山娃是他的救命恩人,穿越前的那天晚上,他由于升职和同事庆祝,结果乐极生悲,酒醉后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掉进了一个没有窨井盖的下水道里,然后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小山村。

    醒来时身边有四条野狗,正在他脸上嗅来嗅去,试探他的生死,准备改善改善生活,尝尝人肉是什么味道。后来,正巧在附近抓野兔的山娃听到他的呼救,适时出现,赶走了野狗,算是救了王铮一命。

    这三天,王铮就住在山娃家里。

    山娃姓李,今年,比王铮小了六岁。他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姐姐,一家人的生活条件虽然是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但也是母慈子孝其乐融融。

    山娃的父母很喜欢儿子救下的这个白脸后生,本就极为淳朴善良的两个老人,尽管对王铮的身份和穿着打扮有些疑虑,却从他的面相看出王铮不像是个歹人,仍然接纳了王铮,这三天,他们对这个聪明机灵嘴还甜的短头发白脸后生,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山娃还亲。

    山娃父母的嘘寒问暖关心备至让王铮很受感动,对于上辈子就是个孤儿的王铮来说,穿越后才感觉到了什么是父爱和母爱。

    山娃的姐姐叫翠姑,十七岁那年许给了十里外小镇上的徐家二小子,没想到还没到出嫁的那一天,那位短命的二公子没福消受自己那位千娇百媚的俊俏婆娘,得了急病一命呜呼。于是,还没过门的翠姑,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小寡妇。

    公婆说翠姑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未过门的夫君,就不让他进门,无奈之下,哀叹自己命苦的翠姑只得住在娘家,和从不嫌弃她的父母弟弟相依为命。

    “哥,你看,我摸了条鱼,还不小,回家叫姐炖了。”穿着半截麻衣的山娃,袖子和裤腿都挽了起来,赤着脚,炫耀似的举着手里近尺长的草鱼,对下了小山坡的王铮说。

    “嗯!是不小,山娃真有本事,还会下河摸鱼。”王铮走到了山娃身边,宠溺地摸了摸他乱蓬蓬的脑袋,轻笑着说道。

    “嘿嘿!哥,我已经是大人了,你别当我是个小孩子行不?”山娃歪着脑袋憨憨地笑道。

    是啊!对于后世来说,像山娃这样的年龄,不过还是个十七岁的大孩子,就是个高中的学生。可对于现在人口稀少的大郑来说,十七岁的年龄已经是成年人了,男的要结婚,女的必须出嫁,否则,当地官府指婚也必须婚配。

    华夏数千年的封建史,人口的多寡,是决定一个王朝的经济和军事实力等等的第一要素,有人就能种地,就能收赋税,国库才会充足。有人才有军队,才能发动战争,抵御外侮或者开疆拓土。

    “我没把你当小孩子啊!我比你还大,就不会下河游泳,更不会摸鱼,这一点,你真比我有本事。”

    王铮所在的山坡下,就是进山出山的唯一小道,过了山坡后不远的一个山洼里,有一个只有三十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山娃家就在那里。

    “哥,你还有不如我的地方?”山娃长这么大,出门最远的地方是十里外的小镇,也没上过学,三天来的闲谈中,他对于王铮的博学多才极为崇拜,他认为这个短头发行为怪异的白脸哥是无所不能的。

    “当然有,很多,比如,我还不会打猎,不会逮野兔,更不会弯弓射箭,那天,要不是你一箭射死了一只野狗,其余的也吓跑了,我铁定被狗吃了,看看,你还会救人,是不是很有本事?”

    想起那天自己躺在草地上刚一睁开眼,身边四条野狗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他,流着臭烘烘的口水正准备饱餐一顿,王铮仍然心有余悸。

    当时,如果山娃晚来三秒钟,已经张开了大嘴的四条野狗,瞬间就会把王铮撕成碎片,也许,三天后的现在,那四条野狗已经把他王铮化成粪便拉了出来,成了山里某些野草的肥料。

    “嘿嘿!哥认识字,还会作诗,哥才是有本事的。爹说,让我跟你好好学,听你的话,日后咱家肯定能经常吃上白面馍。”

    山娃虽然见识少,看着也很憨厚,但却是个有脑子的,他打猎时的灵动和偶尔狡黠的眼神,让王铮感觉到,山娃是一块可以雕凿的良木。

    “白面馍?呵呵!会有的,一定会有的。”山娃的眼界太窄,能经常吃上白面馍并且能吃饱,已经是他暂时最大的理想。

    可王铮既然来到了这个郑朝,他不能只让自己的救命恩人吃上白面馍,他想让山娃的一家生活的更好,最起码·····吃馍时也得有个咸菜疙瘩就着吧!


002章 山娃的家人



    两人进村时太阳已经落山,村里稀稀落落居住的山民家里,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远处犬吠鸟鸣肥猪哼哼,一幅幽美的野狼山春居图。

    是的,从这个名叫李家洼的山村再往里走,大概二三里,就真正的进入了听名字就很恐怖的野狼山,王铮就是在山里被山娃救了回来。

    当时,可能是穿越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穿越前的宿醉,更有可能是被那四条野狗吓的,王铮虽然脑子清醒,却像是和一个美女嘿咻了一整夜,做了次一夜次郎一样,脚酸腿软,根本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行走,是年仅十七岁的山娃把他背回家的。

    “小狼,小狼,哎哟···你这夯货。”两人距离山娃家的小院还有几十米远,就见山娃家门前蹲着的名叫小狼的牛犊似的家伙,像狼一样的摇着尾巴哼哼着扑了过来,一下子把山娃扑了个屁蹲儿。

    小狼不是狼,是山娃养的一条雄性土狗,小狼很有灵性,几乎不用喂养,都是自己去山里找食吃,隔三差五的还会带回来一只野兔或者小野猪,比山娃打猎的本事还高。

    “小狼和你可是真亲。”王铮羡慕地看着小狼说道,没办法,他刚来三天,小狼对他还保持着警惕,不和他亲近。

    王铮也喜欢狗,上辈子就和合租的同事养了一条哈士奇,因为没有女朋友,也不是领导,除了几个最要好的同学,基本没有应酬,下班后就回家照顾那只拆迁大队长,算是一个比较称职的铲屎官。

    现在,看到了小狼和山娃的亲热劲儿,王铮又想他的二哈了。

    “唉!也不知道我的二哈想我了没?”王铮暗叹了口气,想了想,觉得二哈不会想他,那家伙是出了名的不认主人和撒手没,只要自己那位合租的同事继续养着它,它估计谁都不想,只想着怎么把家里拆成一朵花。

    “那是···”山娃站起身,拍了拍屁股,然后左手把草鱼举高了点,免得小狼舔到,右手宠溺地摸着小狼的脑袋。“小狼是我从野猪嘴里捡来的,铁定和我亲,嘿嘿···”

    小狼仿佛听懂了山娃的话,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在山娃的腿上蹭来蹭去。

    “你俩回来了!哥,我给你做了件衣服你试试可身不?”

    听到两人说话,山娃的姐姐翠姑从泥草和木料搭建的堂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件粗麻做的又肥又大的类似上衣。

    翠姑今年还不足二十,心灵手巧,鹅蛋脸,肤色白皙细腻,长得小巧玲珑,算得上是附近少见的美人,要不然,镇上最大的富商,徐家的二公子,也不会和她这个山里女娃定亲。

    但她的命运实在是不怎么好,还没过门夫君就去世了,到现在,她已经当了两年多的寡妇。

    在这个战乱不断,医疗条件更不好的封建王朝,从事重体力和高危行业劳动的男人,平均寿命只有可怜的四十多岁,像她这种未过门就克死了夫君的寡妇,是很少有人敢娶的。

    这两天,为免惊世骇俗,王铮一直穿的都是山娃的破衣服,除了头发太短,肤色也有点白,外人乍一看,已经不会太怀疑他的身份。

    “让翠姑费心了!你心灵手巧的,做的衣服肯定合身。”王铮连忙表示感谢,走上前接过了翠姑手里的那件麻衣。

    虽然刚来到这个大郑三天,可山娃的所有家人都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家人,王铮真的是感激不尽。

    “哥,你总是这样说话,咱们是一家人,不用见外的。”翠姑娇媚地白了王铮一眼,显然,她对王铮总是夸她不太满意。

    “呵呵···不是故意夸你,我说的是事实。”王铮笑了笑,拿着衣服转身进了西厢的侧房,他和山娃在侧房住。

    “姐,我抓了条鱼,你炖上吧!···咱家的野果酒还有吗?”山娃把草鱼交给翠姑后随口问了一句,然后就继续逗小狼玩。

    “有,咋?你又想喝酒?”翠姑接过草鱼,转身走向东侧的灶台,闻听山娃打问果酒,顿时一脸警惕地转回身问道。

    “不是我想喝,是我想让哥喝,你没发觉么?···”山娃扭头看了看西厢房,没看到王铮,就小声对翠姑说:“这几天,哥的心里很不畅快,经常在没人的地方唉声叹气,他有心事。”

    “唉···”想到王铮这几天偶尔的叹气和紧邹的眉头,翠姑也叹了口气,她也知道王铮有心事,可他不说,别人也不好打听。

    “听说,北面的哒突狗又过境屠了几个村子,许是···哥的家也许是北边的,他想家了吧?”翠姑一边不确定地胡乱猜测着走向灶台,一边在心里默默为王铮的家人祈祷。

    “天神保佑,保佑哥的婆姨,保佑他的孩子,保佑他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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