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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春季里的某一天。翻阅过去的日记,找到那个不曾打算回忆的一张。但还是忍心读完过去的自己。现在也快到一年了。席拉拉还好么,那个我不曾见过的小女孩子,是否还是那么可爱。我真的很希望有一天她能悄悄跑来找我。我一定牵着她的小手,走好长好长的路。给她买小孩子穿的素裙,有清爽淡雅的颜色,稍微有点褶皱,并不太枯萎,稍微带点干花般的幽香。然后再给她挑选可爱的毛公仔,维尼,兔子,憨豆熊,多拉A梦,加菲猫,或者其他。那个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子,我依然期待有一天能让她真的幸福和快乐。
一年前,孟凡说过,她相信席拉拉以后会好好的,是一个很标致的女孩子。半年前,孟凡说过,很多事情都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我突然想问孟凡,包裹席拉拉的那块麻布上,是否停留过一只猫猫。我老觉得席拉拉并没有离开,她只是变成了一只猫猫,黝黑发亮的。她在我们的城市里行走,看着我们。因为南方城市,是她出生的城市,而她的笑容,永远会定格在那一天的猫样年华当中。
(B说,有一天,我们都会改变的。我想念席拉拉,那个出现在南方角落的女孩子,那是一场意外。记得席拉拉意外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我们都很难受,谁都没说一句话。后来这一切成了我们惦记南方的点滴——孟凡)
寻找一种状态
不知道想干什么,当做完一些东西的时候,空虚的感觉就会从心底涌起来,消之不褪。电脑上的时间,永远是慢三小时的,但它显示十二点的时候,实际上是凌晨三点;当它显示三点的时候,却是已经到达六点了。是的,六点了,冬至已过,那是地球上白天最短的日子。所以无法企求天还是保持着凌晨三点的色泽。虽然是这样,但是还是努力使自己的黑夜长点更长点。
城市的名字叫小镇。小镇人的市井生活,即将开始。门外的世界,开始传来声音,房子里有人走动。从电脑前站起,走到窗边,发现今天是阴天,蒙蒙细雨,气温继续下降,能看到楼下依然有用扁担担着菜,徒步行走的妇女,她们多已跨中年。她们来自城市边缘,遥远望去,那里有脉络清晰的稻田,有划分整齐的菜地。妇女们勤劳朴质,早早地从菜地挑拣好新鲜的蔬菜,然后赶到小镇的市场里卖。她们的菜不曾浇淋农药,干净,可口,因此总是很好卖。每天,都能看到农家妇女们的身影,她们总是很友好,允许城市里的人讨价还价。她们的担子很重,她们的脚步很轻,她们也像地铁里的过客一样,行色匆匆,不同的是,地铁里的过客,都很沉默,各怀秘密,而她们不同。她们想法简单,只是为了早点要个好位置,好将菜卖出去,她们家里有孩子,她们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一样在同一所学校里念书。
合上窗,开门,看了看外面。看见父亲母亲。父亲在刷牙,母亲则是在炉灶边准备早餐。父亲是工人,五八年的孩子,今天他要带队从机械厂搬设备去化工厂弄什么〃铁红〃工程。母亲在等待锅里水开的间隔给父亲冲牛奶,父亲体质弱,骨骼老化,却有骨质增生,母亲说他应该喝点牛奶,母亲一边冲着牛奶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不知道一边喝牛奶一边吃土豆会更加有助于营养的吸收。父亲赶时间。喝完牛奶就走了。母亲在一旁烧着青菜。母亲有一双巧手,她今天打算做做的早餐炒米粉。具体步骤是将青菜过一次水,将米粉先在水里煮一下,捞起,然后放点油,让青菜和米粉在锅里爆炒。母亲的早餐是做给父亲的。她总是努力想着各种各样的早点。然而,父亲总是因为赶时间,很少能吃上母亲做的早餐。但是印象中母亲一直在给父亲做早餐,这是一种美德。
第一部分: 第6节:专注认真的男人是最好看
从房子里出来。母亲看到我,问我是否一夜没睡。笑,点头。突然用手摸了一下母亲的侧脸。指间的冰凉让母亲冷不丁地抖了一下。我的行为总是很莫名其妙的,例如看到某个人会猛地希望跑过去,给他一个用力的拥抱,虽然我不习惯带有某种情感的拥抱,但是对于那些主动性极强的拥抱,我会乐此不疲。母亲仿佛也早以习惯我的行为,她说我总是有点难以理解的。我笑。她今天穿了很老的毛衣,若干年前,那件十分保暖的羊毛衣,今天看来还真有点单薄了。母亲对人很好,年轻的时候,她给很多朋友打毛衣,给朋友的毛衣打完了,她才把剩余的毛线一点一点凑起来,每次一点,最后积到一定程度,才用那些剩余的毛线给自己打毛衣。我已经不记得她此刻穿着的那件毛衣是什么时候打的了,只知道母亲很喜欢,她陶醉于那些没有规则可寻的色彩编织出来的图样。
一直以来,和母亲的关系总不怎么好。还是少年的时候,很叛逆,口角很多,母亲总是很烦恼,喋喋不休地向你灌输某一句子。但是现在看着母亲,知道错了,记得刚才指头碰到母亲干枯侧脸的时候,鼻子竟然很酸。作为儿子,有这样的一个母亲,是一种福气。看着母亲依然很专注的做着早点。我也没说什么,又进入房间了。我可以在房间里呆很长时间,在某些情况下,母亲甚至还需要敲门来确定我是否存在。其实,我把房门严得紧紧的,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加安静,好进入工作所需要的状态。
窗外的雨,多少影响了我的工作情绪。一直觉得温暖会让人慵懒,今天才发现,原来雨中的降温也会让人懒惰起来。不想做什么东西,随意闲翻桌面上的杂志。偶尔站起来看着楼下打伞行走的人,天很冷,却依然有穿得喜气洋洋的小孩子在楼梯口玩耍。
这样的情绪一直延伸到下午。下午也没做什么东西,听了点音乐,重新看了一个老片子。
晚上的时候,突然想整理一下房子。把床上的衣服挂好,然后叠好了被子。衣服,是宽大的,我喜欢穿起来舒服点的衣服,是很宽的板衫和板裤。被子是带格子的,黄色,橙色的格子,上面有维尼熊,格子边缘是字母和数字,凑成,简单的英语单词,以及只有加减法的式子,被子外面有一层被套,灰蓝色的,上面有雪花的样子,还有猫猫的脚印。弄好被子后把枕头也铺好,就开始弄桌面上的东西。把以前朋友送的新鼠标放到柜子里。曾经有一段时间家里的鼠标左键失灵了,于是朋友就送了一个,现在想想,过了三年了,鼠标一直没有换,我设置了鼠标的操作,没有想到,单靠一个右键,我竟然用了三年。我知道我是一个不太喜欢改变一些东西的人。把杂志叠好,桌面上就剩下各种唱片和画画的工具了。
唱片大多是朋友刻的,一个女孩子,和我口味相近,是一个可以给我带来很多惊喜的人。从特意加了玉城千春作曲的《长青藤》的那张Kakio的《Trip!Trip!》,到爱的魔幻,到小岛麻由美的《黑猫》《刺青》《二十岁之恋》,到一系列的电影,都是在她的帮助下才能得到的。她跑坐公交,跑很远的地方,找到邮局然后邮寄给我。她是一个很容易在路途中走神的孩子,忽然的酣然入睡。她用铅笔写信,她说她得悄悄地在包裹中夹信。她给我讲述刻碟子的一切,说着每一张CD的来历,如何在柜台的最下面,倒数第三的位置发现了小岛麻由美的东西,这个叫小岛麻由美的女子,总是很低调,她的音乐很难找。她给我说深圳的一个音像店。流通的,卖碟子的人总是捧着箱子在市场里走来走去,偶尔停留在市场的小道里,偶尔停在角落。那个市场卖很多东西,都是摆摊的,成衣,甜品,海味,药材。而她淘碟的时候就要半蹲在地上,那流通音像店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OLDHEAVEN。它品种多,就算很老的片子也有,如果真的没有,老板还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刻。老板是一个男人,他刻碟的时候总不厌其烦,女孩说,专注认真的男人是最好看的。
第一部分: 第7节:最坏最坏的女孩子
把各种颜色的彩色铅笔放到笔筒里。最后需要整理的就剩下一些平时去比萨店吃东西收集到的卡片和去中国美术馆拿到的那些展览简介了。把以前装彩色铅笔的小纸盒剪去一半,固定在墙上,再将卡片放到上面,俨然一个开头的信箱。正面的那张卡片,正好是哈根达斯的。色调柔缓,暖调,日本味道很浓的装饰,纸窗,筷子,矩形扁碟,手巾,竹叶,紫堇花瓣。文案做得恰到好处。是在描述哈根达斯的秋,冰淇淋,零下十八度,温室,二十度,体温,三十七度,铁盘和风飘香,冰心送爽,柔情似火。
九点的时候。一切忙完。开始欣赏自己的房子,安静,平和。拿起傻瓜照相机拍了几张关于房间的照片,看着自己的样子,觉得还是很有特点的,不知道若干年后自己会变成怎样,于是玩起自拍。
十二点的时候。有一个从来没有用短信联系过的女孩子发来短信。她总是那么小心翼翼不忍心打搅别人的生活。她在短信里介绍自己,虽然我们在现实中是好朋友,她说我是莫莫。她不想睡觉,只想找人说说话。我能体会到她的心情,夜深人静的时候,心很清明,因此会涌现倾诉的欲望。有时候,并不会在意对方是谁,只希望有一个能安稳地存放自己语言的空间。她在短信中说她看到我在网络上发的帖子,那是一个寻求帮助的帖子。一个朋友明天就要去杭州考试了,但是他不知道住哪里。我在帮他找地方,看是否有可能留宿在朋友家,他住十天,是参加中国美院的专业考试。莫莫说我是很在乎朋友的人。我给她回了个笑脸,我说那个孩子,以前是文科生,后来重新努力了一年,终于有机会正正式式接受专业方面的教育了,很为他高兴的。莫莫问我怎么这么晚还没有睡,我说我失眠了,因为完成了某些事情而觉得空虚,最后难以入睡。她说她也很空虚,她家在云南,一个靠近边境的地方,治安很乱。她听到楼下公安车辆的呼叫与行驶就会害怕得用被子裹着自己。她说自己一直以来是那种乖乖女,父母很疼爱她,她有时间的时候,常常会按照自己民族的习俗准备好吃赶路去看她的奶奶,但是今天,她突然不想做乖乖女了。她要抽烟喝酒打架,做那种最坏最坏的女孩子。她说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了,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马上给她回了一个短信。在称呼中,没有用宝贝,这些有点暧昧和矫情的字眼。我对她说,小莫啊,哪有那么复杂啊,不就一想法么,睡觉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她没留意我的话,留意的倒是我的称呼,从来没有人叫过她小莫。我说,小莫你知道么。我在北京,凌晨睡不着的时候,会听电台,听一零一点八的都市之声,我喜欢那里一个女DJ的声音,她叫小莫,我喜欢她,我也希望你是那种让我喜欢的人,好好的。后来,她就笑了,给我回了一个大大的鬼脸。她又说了什么要我注意休息少熬夜之类的一大堆话,母性的情结又开始表现得淋漓尽致了。最后,她说了谢谢,然后是晚安。
回了个〃小莫,晚安〃后,开始趴在桌面上画画。其实没什么谢不谢的,我们都在寻找一种状态,仅此而已。
(习惯在B的文字里找自己的痕迹。对于B,我不知道是感谢还是生气。我知道他喜欢我,这就够了,他给我写过一封情书,一起参加过一次舞会。B是美好的男孩子,他身边的女孩子总是那么多,不过我们很多细节都成了我一生中最珍贵的记忆——小莫)
我一个人,我很好
现在是下午三点多。正如我所预料的,这一时刻多少和天气有关。下了半天的雨,停了。空气寒冷,湿润,我把窗子打开了,房子太潮,我让空气进来。一分钟前,我在电视机旁溜达。害怕任何电视节目到达尾声,不想选台,连触摸遥控器的力气都没有了。桌面上是装月饼的盒子,改装过了,现在来装垃圾。它满满的,里面都是橘子皮,花生壳,以往残留的烟灰,瓜子壳,以及糖果纸。我的桌面很乱,我只穿了短袖,香奈儿的T恤,昨天看左边的日记时,看到了这个牌子,今天重新从木柜里找了出来,摊平,看了看,依稀有阳光的味道,喜欢,于是穿在身上了。我的身体很冷,因为我的脚板很冷,我似乎从没这么冷过,无论是我睡觉的时候,还是我安静坐着的时候。我把脚放进我的毛毛鞋里,那双带有豹皮纹路的毛毛鞋,本以为会暖一些,我的脚出汗了,却依然还是冷。
第一部分: 第8节:小孩子要保护自己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虽然寒冷,但手脚依然会不停出汗,我知道这是一种病,例如很容易饿,饿也是一种病。
让我想想,我八小时前做了什么。我跑到浴室洗澡去了。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少时间,突然爬起来就抱着衣服往浴室钻。我家没有人,我是说除我之外。我洗澡的时候,开了很烫的水,开了门,没有开抽风机,因此烟雾很大,父母出门前是喜欢把所有的通风口都严好的,所以那些雾就在我的房子里囤聚着。我洗了很久,洗到我的身体都发软了,我终于承受不了那些水的温度了,我甚至没有呼吸的感觉了,我才从浴室里出来。我的脚是红的,大腿是红的,身体是红的。我看到那些水气让饭厅的窗子有了层蒙蒙的东西,我用手在上面画了若干个表情。我想用照相机将它拍下来,我拿出相机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没有电了。
我梳理好头发,穿了衣服,然后下楼。父亲说,我这个样子出去,一定很难被人家接受的,男不男,女不女。我笑,没关系。我认识的人大多如此,我不介意人家怎么看我,我只要自己活得好就够了。我不会对不起任何人,我现在只会对不起我自己。我下楼,从七楼往下走,我需要走很长的路,才能找到一家买电池的地方。可不要以为我是给照相机买电池,照相机可以放很长的时间,并不需要着急。曾经有一卷胶卷,我放到它发霉了,我还没有照完,更没将它从相机里拿出来,除此,还有若干胶卷,我拍好了,却没有拿去洗,因为我不着急。等到真正拿去洗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忘了那个胶卷是何年何月了。洗出来才意识到很多事情变了,曾经的事物,那些人,已经模糊。我去买电池,只因为我要听电台,我的收音机没有电池了。
今天是星期天,我要收听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在这样的一个外面寒冷里面暖和的星期天清晨,他邀请所有人进入他的音乐世界。那是个喜欢爵士,欣赏黑人歌手的老男人,用他的话说,他现在已经四十岁了,他已经陪伴音乐很久了,他不想改变。我听他的节目,只因为我对爵士音乐不怎么了解。我一向只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听到好的音乐我会欣喜不已,但是我绝不会去淘我喜欢的音乐唱片,同样的,我也不会主动去翻阅关于音乐的历史。喜欢是一个简单的行为,没有理由,不需要理由。同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