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一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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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一顾-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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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太可怕了。
  后来的几天过得还算安稳,有了向柏余的话,至少大家暂时都不恐慌了,不过也有一些闲言闲语开始传出来,比如说什么“岳加南和执行长有一腿”什么的,原话应该没那么露骨,估计小婉是有些添油加醋的成分,但是我估摸着也差不多了。人多是非多,嘴长在别人身上,我问心无愧就行了,可是平白无故生出这种事,我多少还是有些不舒服。让我稍感欣慰的是我们部长向我拍胸脯保证百分百支持我,还勒令我们自己部门不许再传这件事。我去谢谢他,没想到他反而神秘兮兮地说什么男未婚女未嫁,是真的就好了,我们部也算有高层罩着了之类不靠谱的云云。
  我瞬间觉得自己老了,这小老头还真是思想前卫。
  顾易森是前天出院的,他伤得不太重,住院不久,但是一个多星期我一点一点,倒也带了不少的东西来,幸亏齐晟和程澜过来帮忙,不然绝对是回不了家的。程澜是第一次到顾易森的家,他不喜欢别人来,即使是我那么要好的朋友,所以家里一般都不会有人来,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那个学长来给他看病的时候他才那么的不舒服。
  顾易森大多数时候都是奇怪而封闭的,像个住在古老城堡里的古怪的大小孩。但是这样也挺好,至少我绝对不需要担心忽然会有人来拜访什么的,我们可以安静地享受二人世界。毕业后一工作我以前的骄横性子就改了很多,但骨子里还是活泼的,不过说来也奇怪,一和顾易森一块,就很容易静下来,他身上有着沉静的力量。
  程澜对顾易森的房子赞不绝口,她一般不会认为某物特别好,由此可见她是真的很喜欢这里了,我住了三年的地方,当时第一次走进来,是和他重逢满一个月的时候,那天很晚的时候突然下了大雨,顾易森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住我那里吧”,而我的心却从未跳得如此厉害。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确定,我还是没有忘记他。他带给我的一切是独一无二的,我在大学交过几个男朋友,有还不错的人,各方面都和我很适合,但是最后还是吹了,现在想来,原因该是,他不是顾易森吧。
  真是难以想象,不知不觉,我对他的依恋已经那么深了,可能还有爱。
  晚上我和齐晟一起做饭,程澜和顾易森两个没办法帮什么忙,就在客厅看电视坐着等吃的。我一直自以为手艺不错,但是见识到了齐晟的,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之前露营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法发挥嘛,有他在,我就没有什么用武之地,除了打打下手。二十分钟后我就灰溜溜出了厨房,坐到程澜和顾易森中间,愤恨地看了程澜一眼,“你好有口福……”然后再搂过顾易森的脖子,用额头撞了下他的肩膀,“你就只会吃……”
  顾易森脸皮一向厚,但我没想到厚到这个程度……“不然要你干吗?”
  我看到程澜偷偷别过脸去。我觉得我笨得挖了个坑在跳。
  程澜和齐晟都不是喜欢闲聊的人,气氛也一直平平淡淡的,他们吃完饭坐了会就走了。我洗好碗帮顾易森换纱布,换到一半忽然想起来忘记问齐晟那个鸦片鱼怎么做,懊恼地抱怨了一句。顾易森没有说话,只是在换好纱布,我准备去卫生间时把我拦腰抱到了他腿上。他很高,所以我即使坐着也无法享受绝对睥睨他的滋味。
  “你干嘛呀……”我问他,低下头看着放在我的腰间的他的手。
  他还是没有声响,只是把头深埋在我的发间颈窝,痒痒的感觉,能隐约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过了许久,才听到他闷闷的声音:“我去学做饭好不好?”
  我第一反应是一愣,第二反应就是“扑哧”笑了出来,轻轻捏着他的耳朵把他的头抬起来,他的嘴唇有些微微的泛红,“你不会是当真了吧?就算你不会做饭,我也不会不要你的呀。我心甘情愿做煮饭婆好不好?”我用哄孩子的口吻哄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顾易森撒娇的次数变多了,可能“撒娇”这个词用的不精准,不过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他重新将脸贴近我心口,他搂得有些紧,我有些难受,开始调整坐姿,在他腿上蹭来蹭去,顾易森终于舍得将脸抬起来,恢复了冷面的样子,斜眼看我,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岳加南,你再动试试看。”我的脸在瞬间红了,乖乖地坐定抱着他。
  顾易森说沈雨爱下个礼拜出院,她一直住在酒店,可能凡事都不太方便。我问他你是不是有什么打算。我说那句话的时候神色如常,即使心里确实是起涟漪,他也无从发现的吧。顾易森笑出了声,眉眼里满是笑意,“你又想到哪里去了?我还不至于要把她接到家里来,我想帮她找一套租房,你觉得怎么样?”
  我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连连点头,想太多,确实不利于友好共处。我和程澜晚上聊QQ,和她说这个事,她说我一直都太敏感了,可能确实吧,因而我主动承担下帮沈雨爱找房子的重任。我有一个大学同学有亲戚做中介,我托着帮忙,找来找去找到的是我们一个小区的,他以为是我的朋友,说这样反而近,多好呀。我迟疑了三秒钟,答应下来了。
  和顾易森说了,他皱了皱眉,表情怪怪的,但是也没有拒绝。一星期后我把沈雨爱带到房子里,里面的东西都整理好了,她很喜欢那个地方,刚一进门就不太平地转圈圈,她穿着白色连衣裙,个子高挑,每到让人窒息。听说她从小练舞,身材气质确实是没得说的。
  我这个从来就不自卑的人,第一次感到有点难过。
  顾易森还在上班,真辛苦,手还绑着绷带就已经上阵了,而且是这样的一个星期天。沈雨爱很兴奋地拉着我的手说太谢谢我了,更高兴自己可以和我们住的这么近。看着她那么真诚的样子,我更为自己之前的那些小心思感到羞愧,完全就是小人之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中午我和她去小区外的一家餐馆吃饭,医生说她现在最好不要吃太油腻、太硬的东西,吃些粥是最好的了,可是沈雨爱在这个时候就显示出了调皮的本质,点了奶油焗饭、炸土豆和芝士派。末了还不忘加一句“焗饭要加量芝士哦”。
  我有点惊讶,“你也爱吃芝士哦?”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视芝士如命的,但是女生都怕发胖,所以周围很少有人会吃,还是这么种吃法。“跳舞的人不是都要节食什么的保持身材的吗?”
  沈雨爱嘟了嘟嘴,笑开,“我现在已经不跳舞了。我以前最讨厌芝士了,闻到芝士的味道就不舒服,后来受人影响尝了一次,觉得还不错,后来就吃得比较频繁,一直到现在,可能是因为它代表着一段时间的回忆吧,虽然都过去了。”她说着声音低了些,有些难过的样子。
  我觉得可能这让她想起什么伤心事了,赶忙扯开话题。
  一顿饭下来,我开始觉得沈雨爱这人还不错,和我很多方面都挺像的,吃饭从底下挖着吃,吃土豆不蘸番茄酱而是奶油……我把她送回家,叮嘱了护工几句,就离开了。
  我明天是要出差的,向柏余突发奇想,让每个部门的部长级干部都一同陪他参加一家大型网络公司举办的一个会,地点在北京。我严重晕机,和向柏余说能不能不去,他说你说呢,然后我就乖乖认命了。那个什么会要开三天,我逛了一下午的超市采购必须品,回到家已经晚了,我以为顾易森会晚回来,随便买了份炒饭打算凑活着吃,没想到他已经回来了。
  我乖乖地承认错误,指了指炒饭,大方地表示可以把食物让给他。顾易森抬了抬眉,拎着我的后领到他旁边,然后就变成了两个脑袋凑在一起凶残地瓜分一碗面。顾易森有严重洁癖,所以我有点受宠若惊,一时激动吃完后用油油的嘴亲了他一口。幸亏他没有白我,只是非常优雅地用纸巾擦了擦嘴巴,说了一个字——“油”。
  我只得把头低到桌子上。唔,果然是嫌弃我的……
  说好是第二天在公司西门那边的停车场上车,我气喘吁吁地到达时迟了五分钟,可是还是不见一个人。我怀疑是不是我搞错了,正要拿出手机的时候,听到响亮的喇叭声。向柏余坐在他那辆黑色的宾利里,脸上带着笑意,冲我挥了挥手:“上车。”
  我一惊,竟下意识退了一步。“其……其他人呢?”
  “他们先走了,在机场等我们,你和我一起走。”他很自然地解释,我想我也就晚了五分钟,不会这样也等不了了吧?但我自知理亏,不敢和他争辩什么,乖乖地钻进了他那辆夸张的车,我喜欢坐在副驾驶,可是顾易森从不会让我坐,我因此还和他小闹过,最终还是拗不过他。麻烦的男人……
  向柏余看上去心情不错,一路上甚至是吹着口哨,遇上堵车的时候,也哼着英文歌。这一点和顾易森不同,顾易森不常开车,如果开车停下来等红灯,他会用手指敲着方向盘,神情认真地看着前方,和他谨言慎行的形象倒是很符合。
  真奇怪,才分开那么久,就又想到他了,接着想到今天早上迟到的原因,我的脸有点发烫。向柏余忽然转过头,看我,“很热吗?脸这么红?”
  怎么会热,这是秋天,我不好解释原因,只好点头。向柏余打开车窗,问我好点了吗。凉风吹来,我觉得脸上的温度终于降了点,舒了口气。
  去机场不是很近,路上向柏余和我聊以前的事,问我在哪里上的大学,我说J大,你是那种神府出来的海归,会知道我们这种学校吗。他笑说没那么神,而且J大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学。他又问我为什么选J大,因为J大的计算机专业吗。我说本来想往N市走,可是那个时候发生了一点事……
  向柏余会心一笑,说是因为你男朋友吗。
  我不知道这个人怎么那么爱管闲事,像个女人一样爱八卦,我模糊地“嗯”了一句,不再理他。然而,我的思绪已经回到了那个时候,暂时拉不回来了。
  那时的我没现在变扭,还算的上是敢爱敢恨的那种性格,所以当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顾易森,就拟定了告白的计划。于一颖知道这件事非常惊讶,因为她准备和林宇告白的时候我是如何如何的佩服她啊,让她以为我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情的。我研读各类书籍,偷偷请教了我们班的恋爱达人,并且不惜重金买通了顾易森那伙人里的一个,打探他的口味什么的。我在做这些小动作的同时,顾易森对我的辅导继续,只是我对待他时的表现自然就不像从前那么自然。所以时不时他会用奇怪的眼神看我,像打量一个神经病一样。那时他辅导我刚好一个月,我在周测中的成绩也稳步上升,可是顾易森是完美主义者,依旧是不满意。
  我把情书给他的那天是个不错的日子,我一到校就看到课桌上的卷子,物理竟然大大超过及格线,直逼良好。我于是更加相信这是个幸运日,顾易森一定会答应我的。于一颖给我壮胆的时候说过,顾易森对全校的男女都不正眼看一眼,除了我,可见我对他而言是特别的。
  午休的时候塞到他课桌,到了晚上我胆战心惊地给他卷子,他却脸色如常,看我一脸煞白,还问了一句是不是生病了。我第一次六神无主地摇头,傻气地落荒而逃,这件事也在后来的岁月被于一颖疯狂地嘲笑。
  顾易森是很无辜,他那天没看到那个信封,到第二天才在放学的时候告诉我说收到了,我悬了两天的心终于放下,但没过多久,又重新吊起,紧张兮兮地看他。他的眉眼淡淡的,说话的声音却有点紧,“现在还是以学习为重。你把心思拉回来,成绩自然上去了。”
  他转着弯说不,我也只是“哦”了一声,以我对他的所知,他根本没有正面回绝,好像有点逃避的意味。我看到了一丝希望,便不打算放弃,我那么小的年纪,却已经学会坚持不懈(厚脸皮?),然后之后的一个月,每天都写关于他的日记,第二天夹在他给我的作业里,他一句话都没有提起,我也装作不知道,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和耐心和他耗。
  在我的死皮赖脸下,他最终臣服了……这还要多亏于一颖女王的支招,虽然她自己在感情路上一塌糊涂,给我的建议倒是非常好:当他习惯了你的行为,你突然中断,他一定受不了。于是我第二天没有再给他我的秘密日记,他翻了翻作业,没有说什么,但是表情有点疑惑的样子,还特地抬头看了我一下。
  三天后,我们就正式在一起了。
  十多年前,学校查早恋还是和现在一样勤,教导主任也是清闲的可以,我和顾易森在学校根本就见不得光。他周末也不愿意出来玩,我问他要家里的电话,他不给。我一开始能忍受,但是慢慢地,我开始泄气,觉得这在不在一起简直没有什么差别嘛……我闹别扭,不做他布置的作业,胡搅蛮缠起来。虽然他那时也和现在一样不会低头,但我绝对是那种给三分颜色就开染坊的,说不理就不理人,后来赌气和班里另一个男生走的很近。放学时一起走,直接和他擦肩而过,之后忍不住回头,看见他僵硬抬在半空中拿着卷子的手臂,头有点颓然的低下,我有一种报复的快感。
  可能也是青春叛逆,幸亏我还没坏到家,也幸亏他没就这样放弃我,反而时不时给我偷偷送颗糖,夹着一张“对不起”的纸条,我们很快就和好了。他像以往一样的沉默少言,几乎都不笑,但是面对我时,态度不会那么生硬。我想那就是他的性子,我和他在一起大多我说话,谈谈家里谈谈学习谈谈我最近喜欢的明星。他基本没有提及过他的家庭,我只知道他有一个很漂亮的姐姐,是有一次无意中在他钱包里看到的,他在说“我姐姐”的时候脸上露出了少有的微笑,而且竟有一种不易察觉的温柔,我觉得很惊讶,但是并不打算多问下去,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了解下去。
  其实想想他待我还是挺不错的,至少比较容忍。我有一段时间迷上了做手工,经常忙里偷闲做些钱包、娃娃之类的,送给顾易森,他每次都有点嫌恶的口吻说“好丑”,很勉强的接受,我以为那些会被他扔掉,没想到有一次在他的储藏柜里,发现了一个木盒子,里面都是那些东西,甚至是很丑的,都被贴了标签,写上日期。
  我当时很感动,也就是那个时候,我献出了我的初吻,我知道也是顾易森的。我主动吻的他,现在想来还是懊恼不已。我怎么就这么不矜持呢?那只是个持续了两秒的吻,吻完后我脸烫的要命,顾易森却嘴角含笑,揉了揉我的头发,说今天很高兴。
  真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但不是因为我们的初吻,而是因为他说,他很高兴。
  顾易森成绩很好,但是他从不去参加什么自主招生,也不参加什么竞赛,我知道如果他去一定有很多相当好的机会的。我们一般都想考省内的大学,但我以为顾易森的目标应该是北大清华,差一点也是N大稳稳的,没想到他说他想去S市。我当时就愣了,问他为什么,他耸耸肩,说没有原因。
  然后我有些恍惚地抱了他一下,我知道父母想让我去N市的大学的,我也是早就定下目标的,那样就说明我们要分开了,而我不想和他分开,我也无法理解他的这种想法。或许是……真正的原因是残酷的:他想和我分手。
  想到这里,我感觉万分委屈,大声骂他,还用力捶他后背,他有些吃痛的“呲”了一声,我想我的力气还不至于这么大吧,眼泪滚了下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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