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旁观者心目中的故事。
害死修雅的,是我。
为我与六系精灵订立契约后,修雅已经耗尽了魔力,萎顿在地上。
获得了六大魔力的我,虽然逐渐扳回了优势,但是魔王拥有极为骇人的自愈能力,就算将剑插入他的心脏,不要多久伤口就会愈合;即使将他的头砍下,他也恍如不觉,不多时又会重生出一个。
魔王反而抓住我攻击瞬间露出的破绽,在我身上造成了不少伤口。时间拖得越久,我的处境就越不利。
是我的无能造成了修雅的牺牲。
在我又一次把剑插入魔王的心脏后,趁着六系魔力的压力让魔王无法动弹的短短时间,修雅吟唱起了一段我不曾听过的咒语。
「从未向众生敞开的神之眠地啊,聆听我的祈求!把我的意志化为钥匙,开启那扇万年不灭的印记之门吧!」
天上厚厚的云层随着修雅的吟唱声开始异样的流动,云层的缝隙间不时透射出七彩的光华。地上的草叶碎屑也开始无风而动。
修雅不是已经耗尽了魔力了吗?怎么还能施展魔法?
修雅口中继续念着咒语,蹒跚着走进我与魔王之间:「将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收归您的领域,以我修雅.艾美拉的生命烙上封印!」
这……这是修雅以生命为代价施展的封印魔法!
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这是魔王的全名?修雅怎么会知道?(注:如果被神族和魔族亲口告知全名,就可以与其订立契约,所以神族和魔族都不会泄露自己的全名。)
这些疑问都是我事后才想起来的,当时我的脑中只有一片空白,只能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修雅平时总是保持整洁柔顺的黑亮长发,现在正在空中狂乱的飞舞,而在她一贯温柔沉静的表情中也埋藏着一丝极少见的波动。
她回头看了我们最后一眼,眼神像是哀伤,像是放心,又像是完成了一个宿愿后的轻松。我知道终我这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一幕,这个眼神。
然后,她将手轻轻放在魔王的眉心上,完成了咒语。
「修雅.艾美拉在冥界一日,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便不会再现于三界之中。」
咒语最后的余韵消失在空气中,天地间的一切也随之静了下来,万物都在无声地等待着什么。
不!
一道耀目的白色光柱猛地冲破翻滚着的云层,将修雅和魔王笼罩其中。
不!
我向光柱伸出手想抓住些什么,但光柱一闪即逝。留在地上的,只有修雅失去生命的身体。
魔王被封印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在远处关注着这场战斗的人类军队冲上来向我们欢呼,将我拥抱,像对待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一样对待我,对待我这个什么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伙伴以自己生命换取胜利的人。
对他们的狂喜,我没有半分共鸣。
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做错什么,我所做的已经是我的极限。
这一刻,我只是觉得过去风光荣耀的日子不过是一个并不可笑的笑话,而那个将光阴虚掷在这毫无用处的武道上的我,可笑得让我想哭。
我拨开狂欢中的人群,走了出去。
从此我不再追求虚幻的名声、不在乎自己看上去多落魄,我只想体会生活中朴实简单的快乐。
身上有钱就四处游历,没钱就接点打怪物、抓逃犯的任务挣钱。冷漠高傲的第一剑士艾德瑞克不复存在了,活在这世上的,是快乐的流浪汉艾里。
突然一个拳头飞来,把艾里从椅子上打得摔了下来,也从回忆中被打回了现实。
「喂!我说了那么久,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
原来兰妮娅眼角的余光不小心瞄到艾里一副神游太虚的样子,自然是怒火中烧。
「有啊有啊!然后呢?」
虑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刚坐回椅子上的艾里赶紧配合地追问,顺便很识时务地摆出一副渴望知道后续发展的标准听众的脸孔。
「后来?封魔之战后,修雅被追封为凯曼的守护女神,西夫、东尼亚和迪卡尔都在凯曼王国担任了他们各自行业工会的领导者。而或许是不愿被名利所羁吧,艾德瑞克在战后便不知所踪了,没人再见过他。或许他正在哪里修炼,从一个武学高峰攀向另一个武学高峰呢!」
「……只是从一次迷路走向另一次迷路罢了。」艾里低声呢喃出真相。
目前的生活让艾里很满意,不过带来了一个相当麻烦的副作用。
以前被人群围绕的生活中没有机会暴露出来的弱点:路痴,现在严重影响艾里的新生活。
一般人走两天的路程,艾里起码要花二十天。
「你说什么?」兰妮娅没听清楚。
艾里随便搪塞了过去。
「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五……英雄的故事?与你要我做的事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我要你做的事,就是冒充艾德瑞克!」
「砰!」
艾里又再度摔回地上。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
兰妮娅猫一样的碧眼中,闪着兴奋的火焰,解释道:「十年前我曾在王都的人群中见过艾德瑞克一面,当年他是王都中的第一美男子呢!虽然那时我年纪还小,但那天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楚。」
「艾德瑞克有着与他威名不相称的俊秀五官,但同时具有一种冷冽的气质,并不让人觉得阴柔。那天艾德瑞克佩着他的名剑裂天,更是威风凛凛,从人群中走过时犹如鹤立鸡群。那把裂天剑可真是一把华丽的宝剑!光是剑鞘上缀着的宝石就价值不菲了。」
说到这,兰妮娅瞄了一眼艾里放在脚边的那把破烂大剑,心想这把剑与裂天的形状倒也有些相似,只是剑鞘、把手上尽是坑坑洼洼。
她又看了一眼艾里,摇摇头、叹了口气,也许是想到艾里与艾德瑞克的相似之处,也就像这把剑与裂天剑一样,徒具其形,不具其神。
艾里看见她这般神态,也猜得出她心中所想,不由觉得好笑。自己飘泊了十年,又不愿去见认得自己的人,手头紧时也只有向裂天剑下手了。
不管是多华贵的宝剑,如果剑鞘、把手上的宝石都被人挖了下来卖钱的话,大概都会像现在的裂天剑一样破烂了。
顿了一下,兰妮娅继续讲下去。
「今天中午在小路旅店中我就注意到,除去这把落腮胡,你的五官身材都和艾德瑞克很相似。而且艾德瑞克已经十年未露面了,对他现在的长相谁也不可能很确定,所以只要略为乔装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艾里问道。
兰妮娅沉默了一会,像是在想应该怎么说。
艾里也在一旁考虑这件事。『乔装』艾德瑞克对艾里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但艾德瑞克失踪多年后公然现身,一定会吸引来大批人。
而现在艾里不想见到认识自己的人,也不想重新回到十年前的那种生活。如果兰妮娅没有能打动自己的理由,虽然缺钱,艾里也不会接受这项工作。
小屋中的沉默维持了一会儿,终于被兰妮娅打破。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一个人孤身在外吗?」
艾里没有回答,知道这只是兰妮娅为了方便接下来的叙述而提出的话头。
确实,天庐大陆上种族繁多,其中不乏嗜血好战的种族,更不用说野兽与魔物了,一个孤身女子在外旅行是相当危险的。
兰妮娅接着说了下去。
「我是为了找一个人。为了找到我的男友多特,我已经离家一年多了。」话头一起,她便流畅地叙说起来。
「我和多特从小一起长大。那次见到艾德瑞克时,多特就和我在一起。艾德瑞克英姿勃勃的形象深深地印在了他心上。从那时起,艾德瑞克便成了多特心目中的偶像。艾德瑞克失踪后,多特对他依然念念不忘。他和我在一起,谈的最多的就是艾德瑞克,有时侯还真让我有些嫉妒。」
「三年前,多特十七岁时,他终于告别了我,离开故乡去寻找艾德瑞克,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多前,我再也不想只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等他回来,便溜出家来找他咯!就算他还要继续寻找艾德瑞克,我也决定陪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找!自己的幸福要用自己的手抓住,这是我的信条!」
「但是这一年多来,我好几次都与多特错过了,这种找法实在太没有效率了!所以今天发现你后,我就想出了这个办法。与其追在多特的脚步后跑,不如让他来找我!只要让你假扮的艾德瑞克在庞洛斯城一公开露面,这个消息一定会迅速传到多特的耳中,他就会主动来找我们。」
……真的是很有魄力和行动力的女孩。
听到这样的理由,艾里还能说不吗?不管是孤身走遍天涯寻找爱人的少女,还是崇拜着自己的少年,哪一个理由都非常足够了!
剩下的就是可行性的问题了。
「可是,我这个艾德瑞克出现后,一定会有不少人来找我切磋剑技的,以我的功夫,你不怕穿帮吗?」
难就难在艾里也不想让兰妮娅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相处半天下来,艾里还挺享受兰妮娅对他这种看不顺眼就动粗、完全不会顾虑他的身份的态度,实在不想太早结束这种轻松平等的关系。
没想到兰妮娅早已胸有成竹。
「虽然我本身的功夫也不怎么样,不过我出身武学世家,十多年来三天两头都能见到高手比试,对于眼力我还是很有自信的。到时候,我会扮成侍女站在你身后。你只要说自从与六系精灵缔结契约后,出手的威力太大,恐怕会伤及对手,所以从不下场和人试招。然后叫对方自己比画几式。我便在一旁找出他的破绽告诉你,你再以高手的口气指出破绽,指点几句就成了。」
「可是,如果有认识艾德瑞克的人找来呢?」
「这也不必担心,多特这些年来几乎收集了艾德瑞克的全部资料,只要你把它背熟,就没问题了。实在不行的话,你就装出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模样,以艾德瑞克的身份地位,你不想谈的事应该也没有人能逼你谈。」
艾里倒没有想到兰妮娅已想得这么周全,不过还是有些顾虑,又开口道:「可是……」
兰妮娅听他『可是』了半天,再也不耐烦了,丢了一个袋子在桌上。『碰』的一声,竟是相当沉重!
「这是三千金币,事成之后再付两千。还有问题吗?」
「……」
「没有了。」
艾里望着袋子呆了一会儿,爽快干脆的回答。
果真是出身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的手笔啊!不知人间疾苦……
「很好!我们现在便开始准备吧!呃,我看看,我先去买些高档的铠甲,你把胡子刮一刮……咦,什么味啊?我看你还是先把身上的臭汗洗干净吧!」小屋里的两人开始忙碌起来……
数日后,兰妮娅居住的小屋内。
「好了!转过来让我瞧瞧吧!」
为洗剥干净的艾里修剪好头发,兰妮娅拍拍手,准备验收成果。
艾里缓缓转过身。
明明知道这个艾德瑞克是自己一手泡制出来的,但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兰妮娅还是以为自己又看到了十年前在王都大街上所见的贵公子。
去掉了遮住面庞的胡子与乱发,穿上白金铠甲,佩上仿照裂天样式打造的宝剑,艾里与她心目中的那个艾德瑞克并无二致,甚至连看人时那种仿佛已把人看穿的冷冷目光都一样。
这个艾里看上去是个草包,但这短短两天时间竟然能若无其事地背下了堆积如山的资料!自己究竟捡回来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兰妮娅瞪着艾里发怔。
「怎么样?是不是很帅?!是不是有点爱上我了?」
看见兰妮娅怔怔地看着自己,艾里的脸上又出现了招牌的白痴笑容。
「帅你个头啦!」
狠狠一拳打掉艾里的白痴笑容,兰妮娅转身走出门外。
刚才那一瞬间怎么会以为自己见到的就是艾德瑞克呢?错觉!一定是错觉!!
如果这样的白痴就是拯救了凯曼王国的英雄的话,凯曼也该亡国了!
直到很久后,兰妮娅才发现自己无意中说的这句话,竟然一语成谶。
第三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秋风飒飒。
庞洛斯城又称枫城,城内遍植红枫,入秋之时的庞洛斯,一向被公认是凯曼王国最美的城市。
庞洛斯枫红叶飘之季,一夜秋风过处,满城枫树尽化为深深浅浅,层层叠叠的红,照花了人眼。漫步街头,踏着落红如泥,秋风丝丝拂面,不时有缤纷落英零落肩头。此情此景,不知让古今多少骚人墨客诗兴大发,留下了无数佳句绝唱。
虽然今年庞洛斯的秋景一如往年美丽,但此刻,庞洛斯城中的一条大街上却没有一个人在欣赏秋枫的美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街头缓步走来的两人身上。不,应该说集中在走在前头的那个年轻剑士身上。
庞洛斯在凯曼王国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交通枢纽,便利的交通位置推动了商业的繁荣发展。发展至今,庞洛斯城已经成为凯曼好几种重要商品的主要集散地。
城市相当大的一部分收入是来自往来商旅缴纳的税金。在这样繁荣的商业城市,来往的过客每日都有好几万,其中的剑士没有千儿也有八百。住在这里的市民什么样的剑士没见过?但是这个人只在街头一出现,便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这个年轻剑士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一头略长的金发被风吹得略有些凌乱,但这丝毫无损于他俊秀的容姿。
这男子过分完美的五官,如果是在其他人的脸上也许会显得有些女子气,但与他目光透出的冷冽与霸气相结合,竟显出一种难以形容的魅力。
他身着最名贵的白金铠甲,腰佩一把镶满宝石的华丽宝剑,更加显得英姿焕发。
然而所有人最先注意到的,既不是他容姿的俊秀,也不是他服饰的华贵,而是他造成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压迫感。
这个年轻人也并没有如何作势,只是负着双手,神情淡漠地施施然缓步而行。
但那天见到这个年轻人的两个路人后来聊起这件事,发现对方第一个感觉,都以为从街头走过来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
此时年轻剑士微微皱着眉头,侧身与身后走着的女子低声说着什么,这才让人注意到那女子。
她一身侍女打扮,蒙着面纱,看不清脸孔,走在那光芒四射的年轻人身后,更加不惹人注意。女子只是低着头紧跟着剑士,看来完全唯剑士马首是瞻。
「喂,喂,别拖着我的手走这么慢吗!这么走很累人的啊!」
年轻剑士害怕被人听见般压低了声音,发出了与他的威仪极不相称的抱怨。
「闭嘴啦!走慢点才有气势嘛!」
看似柔顺的侍女回应以同样跟外表不相称的斥责。
原来这个『侍女』才是两人中居主导地位的那一个。
不错,这就是刚刚转职成功的骗子二人组,主谋兰妮娅与从犯艾里。今天,正是二人初次出道。
二人『姗姗』而行,不一会儿来到了几日前慷慨招待艾里三份豪华大餐附送饭后健身运动的小路旅店前。
店主见到艾里这般的服饰和气势,那还不知是贵客上门?
赶忙亲自奔出店门,半迎半拉地把艾里请进店内,吩咐伙计端水送茶伺候得殷勤周到,这才问道:「大人您是吃饭还是住宿啊?您别看本店小,却是历史悠久的名店啊!桔汁牛排和炭烧三鲜都是本店远近驰名的招牌菜……」
一旁伺候的一个伙计低声喃喃自语:「老板三年前才开的这个店,什么时候变得历史悠久了?」
以艾里的耳力,自然是听得清清楚楚,暗自发笑。
见到店主此时与上次把他扔出店时相差甚远的态度,他好笑之余也颇有感叹。今日的自己与上次被老板丢出门的流浪汉明明都是同一个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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