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 第5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什么饭碗是容易的呢?有个大夫从谢云剑那儿领了一碗肉汤,要查出里面东西有没有问题。天晓得天下有多少种东西!百草?切!万花万草万树万石万万虫哪!这怎么查?总之味道不错,感觉很正派,颜色也不错,也很正,把常见的几种验毒法都试过了,肯定没毒,再翻遍医书确认过,回报谢云剑:这种汤对妇人癸水不调的确有好处。
    云剑想:他自己是多心了。L

☆、第六十一章 谁似神仙

为了贺蝶笑花平安从衙门里脱身,蝶班又开了一场戏,众戏迷们纷纷捧场,把票价完全不当一回事,简直恨不能多砸些、再多砸些银子,好表一表对蝶老板的关心。
    开锣定在夜晚。那时候比较凉快。然而从清晨起,已经有人聚在戏台前了。小贩们更抖擞精神,摩拳擦掌,誓要赚一票大的。
    近晚,太阳已经斜在檐上。街道还是热,然而可忍受得多。云剑也打马往戏台去,被斜阳照得个不耐烦,速度奔得快了些儿,剑影毫不在意,连座骑也不用,就拽开大步在云剑马背后啪啦啦的跑,锦城的人们都看惯了,没什么诧色。
    三年前的一天,云剑也曾这样在街上跑,因要亲自置办几件比较要紧的东西,奔得也是急了点儿,剑影已经跟着他了,就在他马后头跑。忽有个人打横里出来,个子极小,几乎像只狸猫儿,着一领赭红纻丝单衣,那赭红也脏污得接近于黑色了。剑影跑得快,他走得慢,眼看要撞上剑影了,却也不避。剑影不得不伸手,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抛开去,方向是路边店铺檐下放的泔水桶,丢进去,准“咚”的一声,倒也不至于受伤。其实另一个方向还有个储水缸,也颇可接人,但剑影看这人身上这么脏,不想糟蹋人家的水。
    云剑乘在鞍上,没有回头。他不屑为这种小事回头。
    那人飞出去,毫无抵抗之力,果然飞到了泔水桶那儿,却竟然没有“咚”的一声,而是“嗤”的。轻轻的,像小姑娘的一个笑,像石片在水皮上打水漂儿发出的声音。
    剑影不由定睛去看。
    那人在泔水桶口,只是打了个转儿,像桶里有一只手托住他、又把他抛了出来似的。他又轻轻巧巧站在了地上,一切如常,只是单衣的衣摆更脏了一些。
    有不少目光投了过来。行人们脸上的表情。不知是惊骇还是兴奋。
    云剑还是没有回头。剑影也继续追着云剑的马蹄奔跑。两人都没有理睬赭红单衣的那人。哪怕他刚刚露了一手。
    那人又打横走向剑影。
    剑影跑得快,那人走得慢。而且那人明明已被剑影抛在后面了,可不知怎么一来。他走得又要撞上剑影了。
    剑影又出手,那人不避,只管走自己的路。
    剑影又揪向那人的衣领,那人不躲。就给剑影捉住。
    剑影挥臂,这次不是往后面抛。而是往地上掼。那人不招不架、不闪不躲,就给他掼。
    剑影曾经活活掼死一只老虎。
    取代“咚”的一声的,又是“嗤”的一声。那人活生生、好端端的从地上站了起来,懒懒散散。不丁不八。
    云剑终于停住马。
    他要纵马时,可以冲得很急,好像什么都不能让他停下。可一旦停下,又停得很稳。好像什么都不能把他移动。这样的控马术,莫要说锦城,恐怕全天下都少有更高明的了。
    他对着那人看。
    那人虽说个子小,相貌倒是很堂堂的。那样雄浑的鼻子、那样慨然的眉眼、那样方正的脸架子、那样豪侠的大胡子,谁都不能不说真是个汉子。云剑看得都喜欢起来了,笑道:“在下谢云剑。阁下尊姓大名?”
    那人回答:“我叫张神仙。”
    云剑大惊,上上下下打量他:“你哪里像神仙?”
    “神仙应该像什么样子?”张神仙反问谢云剑。
    “神仙应该像——”谢云剑想了想,“白鬒飘飘,鹤发童颜。或者,神威凛凛,朱袍玉带。或者,假痴不颠,身具异像……”他说不下去了,觉得自己很俗。而且,如果把“假痴不颠”作为神仙的一类,那许多自命不凡的家伙岂不全都立刻荣升神仙一流?
    而张神仙也大惊,上上下下打量谢云剑:“你哪里像云剑?”
    “云剑应该是什么样子?”云剑也反问。
    “云应该是在天上飘的,白白的、或者黑黑的、或者彩色的,幻形无穷,但哪种也绝不会是阁下的样子。”张神仙认真道,“剑应该是笔直、或者略带弯曲,锋利、或者没有开刃,但不论哪种也绝不会是阁下的样子。”
    云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可以称呼一个绝不美丽的人为王美丽,称呼一个绝不英雄的人为李英雄,为什么不能称你为张神仙呢?”
    张神仙抚掌笑道:“我也当然可以称呼你为谢云剑。”
    云剑问:“然则阁下到此有何贵干?”
    “我没有贵干。”张神仙回答,“我在走路。”
    “两次走到我奴仆的身上。”云剑提醒他。
    “世上的路是多么宽啊,”张神仙转头四顾,一副很茫然的样子,“但脚下的路又总是这么窄。”
    剑影摩拳擦掌,很想把这满嘴不知所云的小个子汉子揪起来再摔一次。他真不信摔不死他!
    “阁下是为了什么事来的吗?”云剑继续好耐心的询问,并用眼神阻止剑影的企图。
    “不为什么。”张神仙怡然答道,“我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可用,暂时不必为了什么奔忙。倒是阁下,为什么还不忙呢?”
    “我应该忙着什么?”云剑笑问。
    “忙着出家。”张神仙举单掌于胸,行了个礼,“这对你来说难道不该是最紧急的事吗?”
    剑影低吼了一声,准备跟张神仙干架了。他认为张神仙严重污辱了自己的主人。
    云剑再次阻止了剑影,神情古怪的盯着张神仙。现在,围观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云剑问张神仙:“我为何要出家?”
    张神仙回答:“一个身在火堆里,随时都可能被烧焦的人,必须快点跳出火堆、扎进水潭里。这不是最紧急的事吗?”
    人群里的笑声变大了。谢家大少爷,身在荣华富贵中,是个身在火堆中的人,必须快点扎进潭,也就是出家去。这不是脑壳坏掉了吗?
    云剑也笑了:“你好像真的自居为神仙了?”
    “不敢,”张神仙竟然露出很谦虚的表情,“只不过见人所未见。”
    “你若真的能见人所未见……”云剑说不下去了,觉得这件事未免太过无聊。他想走了。毕竟新婚在即。新房里要添置的有些东西,他还是要亲自去看看的。
    他希望他新婚妻子过来之后,能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愉悦的环境。他对女孩子们总是太过体贴客气,何况是要把一生都交到他手里的女孩子。
    “公子不妨回去说个笑话,讲今天在街上遇见一个疯子,言之凿凿预言公子未婚妻子命中有劫,恐怕夭亡。这便是在下送给公子的投名状了,如何?”张神仙又道。
    还能如何?这胡说八道的疯子被五花大绑,差点没浸到粪坑里。但他又算了算别人的命,似乎又有点门道。最后他保证会让大少奶奶一举得男,否则,到时候把他浸粪坑也成,把肚子里朝外翻过来再浸也成——当然,这么恶心又残暴的话,并没有传到上面几位贵主的耳里。
    总之张神仙给自己赚到了府里暂留的地位。后来,暂留成了长留。他说的几件事,也都应验了。这之后,他反而不再轻易预言了,只凭借他的灵活脑袋与手腕,成了云剑身边的智囊。
    这次,他带回给云剑的情报是:二老爷在大少奶奶家里赚的钱,足够叫一户小康人家变成赤贫了。
    大少奶奶娘家不止小康而已。虽比不上林家那么富甲一方,好歹也算锦城扳着指头数得着的殷实。但二老爷敲的竹杠,对大少奶奶娘家也是一笔极大的支出。
    为了让女儿了却相思债,这对父母也委实下血本了。
    而宛留查回的情报是:大有可能。那段时间老太爷谢小横在本城,有可能下过山。谢府车马使用没有这条精确记录,但那段时间的某一天确曾可能被谢小横支用过。
    于是云剑前往戏台。
    蝶笑花也是这个时间到。
    他是个极敬业的伶人,就算平常有些儿慵懒不负责任的样子,对表演却很认真。每次剧目至少提前十天要定下,否则不唱,唱之前一天,就滴酒不沾了,开幕前提前一个多时辰到场,不言不笑,幕后台子上头遛上四五圈,到后台,闭起眼睛叫人化妆,化好了也不睁眼,在那儿跟睡着了似的,前头锣鼓一打,人家来请:“蝶老板,该您了!”他睁眼,该唱拾玉镯的,就有那种风流姣俏;该唱红娘的,就有那种娇慧泼丽;该唱状元媒的,就有那种自信豪媚;该唱龙凤呈祥的,就有那种端庄贞明。人道是,蝶老板不必开嗓,只要在台上将眼波一递,满场就都入戏了。
    正好快一个时辰,戏迷们激动起来:“嘿,掌堂的!好派小子们去接蝶老板了!”“他刚从衙门回来,累不累?或许今遭晚些儿到?”“不可能!蝶老板岂有晚到的时候!”“嗐!他老人家也真是用心!唱了这出戏都多少次了?就算当场来,闭着眼睛也能唱。”
    这倒是真的。关于压轴选的这出《勘玉钏》,还有个故事呢。L

☆、第六十二章 迷蒙七月天

话说从前,京城有个名角儿到锦城来打擂台,选的也是这一出《勘玉钏》,唱的也是玉姐儿,点名叫蝶笑花赏脸坐席,蝶笑花还真去了,看玉姐儿一出场,自报了家名,笑一笑,起身就走。这羞辱非同小可,京城名角顿时不唱了,停下鼓点,非叫蝶笑花说出个道理来。蝶笑花不言不语,翘起玉指,肩膀不动,以肘带腕,画了个漂亮的圈,折回来点了点自己的心口,京城名角品出味来,顿时面如死灰。
    原来玉姐自报家名时,规矩要朝自己点一点。爽朗顽皮女孩儿家,点的时候,双手抬起,往正胸口点,这倒没什么,但总是未出嫁女孩子,点的时候绝不好意思碰着自己的*,就是接近的一圈,都不好意思的,手臂不由自主的一紧,手掌就总是往上抬些,要点在在心口略上方、锁骨之下。那京城名角顾念着表达小家子女孩的羞涩,想当然耳,手往下垂些,点在小腹偏上、胸口偏下那一点儿,*之间靠下方,从没人挑过他这毛病,但同蝶笑花一比。蝶笑花是个大方可爱、不失黄花身段的俏闺女,那京城名角却似个生过孩子的小家媳妇。
    登时那京城名角就羞跑了,埋起头来又学了三年,才敢再露脸,却再不来锦城了。从此天下说小花旦,必提蝶笑花。
    锣鼓已响,台上是《珠帘寨》的“求情发兵”一折,二皇娘当家话事、大摆威风,台下观众有一半心不在焉。
    给蝶笑花暖场,就是这种待遇。观众能有一半心思在台上,就已经是暖场角儿功力深厚。
    今儿扮二皇娘的角儿很能沉得住气。面对满场游移的眼神、交头接耳的嘁喳。他只当是历练。
    不可能所有演员一辈子都在主场享受友好气氛,总有时,像在唱独角戏,你的声音明明传到了人家的耳边,却比风声更空洞。还有时候,你的一切努力遭来的是白眼、讨好换得的是嘲笑。只有这样还坚持演下去,把原来设计的剧本走到最完美的程度。这才是敬业的演员。扮演二皇娘的演员是抱着这样的心情才兢兢业业在台上唱下去的。才不是为了蝶班给的超慷慨的劳务费!
    忽听一声“来了!”
    谁来了?还能有谁来了?
    顿时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千万朵花儿——不对,笑成花儿一样的脸蛋,呼啦啦往外头去了!
    如果说出去就能跟蝶笑花说上话。抢头名的话还能赠送进一步亲密接触的机会,那跑成这样也可以理解。但那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好吗!
    正式出演前,蝶笑花不与任何人寒暄。连唐太守跟谢二老爷都带头迁就他这个怪癖,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如果说这个规矩刚建立时还有点太作。尤其参考梨园优伶普遍没地位的背景……但既建立起来了,渐渐的就变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像煮馄饨要加一点碎虾米碎紫菜、书担要用小僮子而不能用壮汉来挑一样,谁如果违反了,会被大家用白眼骇然瞪视的!
    尤其是蝶老板演出前,谁如果逼上去打扰他……这不是一碗馄饨、一副书担所能比拟的!这根本已经是松下喝道、花间晒裩!犯下这般杀风景罪过的。以后不要号称文化人,在文化圈子里混了!
    偏偏这世道,功名是要读书来博的。朝堂大佬们都是读书人,就算没读的、读不好的。也要装作读过而且读得很好,不然被人耻笑,或者就只有跟武夫们喝酒吃肉划拳走马的份儿了。至于普通人想往上爬的——不装出文雅门面,还想往上爬?你以为你是七王爷流落在民间的兄弟,干什么事儿都有太后包揽着的?开玩笑!
    于是蝶笑花被众人追捧垂涎,却还能保持一份超然地位。他来戏台,有开道的、有随扈的、有断后的,殷殷勤勤、巴巴结结,比一般官老爷身边的出巡队伍还讲究些,因许多巡衙不过执一份差使,蝶老板旁边献殷勤的却发乎真心。
    那些错错落落疏密有致以混元星斗阵包围了戏台周遭的小贩们,是春江水暖鸭先知的鸭,是疾风知劲草的草。他们引颈踮脚,看那一队自发的随扈们,殷勤引来一匹马,马上端坐的正是蝶笑花。
    出乎很多人的意外,蝶笑花会骑马,而且蓄的马必是名种,这一匹,叫“菊花青”,青色毛片上点点的白花旋,胸阔眼大,举步平稳,仪容俊美,蝶笑花着件乌黑斗篷,掩了他全身,长长拖到蹬下,直露出他一张绝色的脸,只有双手拢来那么大,苍白疲倦。
    夕阳已衔在山口,阳光再没多少炽烈,只有迷蒙的红光长长远远的笼罩着这个世界,延续着自清晨开始的热力。唉!毕竟七月的天!单是这样的热力,就足以把蝶老板这样娇弱的人儿折磨的疲倦了罢?何况他刚从衙门里头出来呢?小贩们都掂量着自己贩卖的东西,想给蝶老板补充点力量、去些疲乏。但他们谁都不敢上前。就好像一个庞大宫殿里、处在最底层的宫女,要是看见帝王来了,就冲上前献上自己微薄的奉献,这不叫胆儿肥,叫昏了头了,献媚邀宠到如此地步,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会被同僚们拖下去打死的!
    不不!小贩们都是很懂事的,没有一个敢贸然上前。他们只是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摆在了摊上最显眼的地方,视线热切的随着蝶笑花移动。若蝶笑花动一动眼神,他们摊上最好的东西就可以奉在蝶笑花手里了。绝对不收钱!蝶老板能吃多少呢?这一赏脸,不但是荣耀,也是极好的广告,他们得到的比他们付出的多呢!更收什么钱?
    今儿的小贩们还忍不住瞄瞄混元阵的一角——那个陌生面孔。阿憨大!来贩冰豆汤了,哼,这乡下人,自家熬的豆儿汤,搞点冰镇着,就那么一缸,也来卖了!
    锦城多有蓄冰的习俗,尤其是沿江的人,冬天在江上凿了冰,挖个深窖藏了,花不了多少成本,夏天用老棉被裹了,拿出来卖,给行人取凉,在冰化掉之前准能成交。
    也不知憨阿大是从冬天开始准备呢、还是问别人买的冰?总之戏台前,他也做起冰豆汤的生意来。天晓得他是真憨还是假憨,这回又有新的花头经。那冰豆汤,原也分小份、大份,大小原不同价,他倒也不混着卖了,但是叫顾客自己去舀汤。好么!店家盛的大杯小杯、大碗小碗,本来不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