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艾文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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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艾文荷-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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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奥布朗国王,传说中的仙王,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写到了这故事。 
  “你这不知死活的东西!”放猪的答道。“可怕的暴风雨已离此不远,眼看就要雷电交加了,你还以为好玩不成?听,隆隆的雷声响了!夏天的雨比任何时候都可怕,瓢泼的大雨会一下子从云层里倒下来;尽管现在没一点风,株树上那些粗大的树枝还是悉悉碎碎响个不住,仿佛在预告大雷雨的到来呢。你愿意的话,你是明白事理的;这次听我一句吧,但愿我们能在狂风暴雨开始以前回到家中,因为在黑夜中这太可怕了。” 
  汪八似乎承认了这劝告的合理,看到他的同伴已把放在脚边的铁头大木棍拿在手中,便随着他一起走了。那位欧迈俄斯'注'第二也快步走下林间空地,在方斯的帮助下,把吵吵闹闹的猪群往回赶了。 
   
  '注'欧迈俄斯,《奥德赛》中的牧猪人。 
   
    第二章
        还有一个修道士仪表堂堂,像个长者, 
        他爱好打猎,骑在马上威风凛凛, 
        又道貌岸然,有资格当一名修道院长, 
        他的马厩里有的是漂亮的高头大马。 
        每逢他骑上马背飞驰,缰辔上的铃铛 
        便随着风的呼啸叮当直响, 
        宛如教堂中发出的嘹亮清晰的钟声, 
        他作为它的长老在那里拥有一个酒窖。 
                        乔叟'注' 
   
  '注'见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总引”一节。 
  尽管他的伙伴不时叮嘱和指责,而且马蹄声也越来越近,汪八还是一种上磨磨蹭蹭,找各种借口闲逛,一会儿在榛树上抓一把半熟的坚果,一会儿扭回头去打量路过的农村姑娘。这样,那些骑马的人很快就赶上了他们。 
  这些人大约有十来个,骑在前面的两个似乎是有些来头的大人物,其余的只是他们的随从。一个大人物的身份和地位是不难确定的,显然那是一个高级教士,他穿着西多会'注'修士的服装,只是它的质地比那个修会一般所允许的好得多。他的斗篷和风帽是用最精细的佛兰德毛料做的,褶裥宽大,然而裹在他有些发胖、但仍很优美的身体周围,并不显得臃肿。他的脸色很少安贫乐道的气息,正如他的衣着毫无鄙视世俗浮华的迹象。他的相貌可以算得端正,只是眼角边总是隐隐约约潜伏着一抹贪图逸乐的闪光,这表明他怀有一种小心掩饰的酒色之欲。在其他方面,他的职务和地位教会了他随时控制他的表情,他可以一下子板起脸来,变得道貌岸然,尽管那张脸天然轻松愉快,他的性情也爱好寻欢作乐。修道院的清规戒律,教皇和教廷的皇皇上谕都不能约束这位贵人,他翻起的衣袖上露出了珍贵的皮毛,他的斗篷领圈上用的是金搭襻,他的整个装束虽然与他的修会一致,但衣服之精美,饰物之华贵,就像当代公谊会女教徒,尽管保持着本教派的衣着打扮,然而精致的衣料和做工,仍能给简朴的服饰增添一种卖弄风情的妩媚意味,让人嗅到太多的世俗的虚荣作风。 
   
  '注'天主教隐修会中的一派,以会规严格著称。 
  这位尊贵的教士骑着一匹饲养得很好的、步子从容不迫的骡子,它的全套装备都显得富丽堂皇,缰绳上按照当时的风气,饰有许多银铃铛。他骑在马上毫无出家人的笨拙姿势,态度相当悠闲、潇洒,完全像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士。确实,像骡子这种低等坐骑,不论装饰多么华丽,也不论步子多么从容不迫、安闲自在,对这位气派不凡的修士而言,只是供旅途中行路之用。他的后面跟着几名随从,其中一个在俗的仆役牵着一匹非常漂亮的酉班牙小种马,它来自安达卢西亚种马场,是供他在其他场合使用的——当时的商人费了不少周折,冒了不少风险,才引进了这种专供达官贵人乘坐的马。这匹马打扮得十分豪华,鞍子和马衣上还覆盖着一块长及马蹄、几乎触及地面的马披,马披上绣了复杂的花纹,其中有主教冠、十字架和教会的其他标记。另一个在俗的杂役牵着一匹驮骡,上面载的也许便是那位上司的行李;还有两个地位较低的修士、也属于他的修会,他们骑在最后,彼此说说笑笑,但不大理睬队伍中的其他人。 
  高级教士的同伴约四十多岁,瘦高个子,生得身强力壮,肌肉发达,像一个运动员;长期的劳累和不断的磨练,似乎没有放过他身上任何一个较柔软的部位,以致他的整个身体几乎全由肌肉、骨骼和腱子组成,它们已经历过一千次的苦役,还准备再接受一千次。他头上戴一顶镶皮边的鲜红便帽,它的形状像倒置的研钵,因此法国人把它称作白帽。这使他的脸完全露在外面,它的表情即使不致引起恐惧,至少会使别人对他产生一定程度的忌惮。脸上各部分由于经常接触炎热的阳光,几乎晒得像黑人那么黑了;它们轮廓分明,天然具有强烈的表现力,但在一般情况下,它们只是处在感情的暴风雨过去之后的沉睡阶段;然而他额头上那些突出的青筋,以及情绪稍有激动,上嘴唇和浓密乌黑的唇髭便会出现的颤动,让人鲜明地看到,感情的暴风雨随时可能重新苏醒。他那对敏捷锐利的黑眼睛发出的每一次闪光都在表示,他一生中克服过无数困难,战胜过不少危险,因此任何违背他意愿的挑战,都不在他的话下,他可以凭他的坚定意志和勇敢无畏,把它们从他的道路上一扫而光。他的眉毛上有一条深深的刀伤,这使他的容貌更显得严峻可怕,也给他的一只眼睛增添了一种凶险的神色,这只眼睛同时受了些轻伤,虽然没有影响视力,但眼睛有些斜视和损坏了。 
  这个人外面的衣服,从形状看与他的同伴穿的差不多,是一件修道士的长披风,但颜色是深红的,这说明他不属于四大修会中的任何一派'注'。披风的右肩上用白色绣着一个形状特殊的十字架。这件外衣里面却是一套与它不太协调的内衣,即镇子甲,袖管和手套也一样,都是用精细的工艺交错编缀而成,因而柔韧灵活,贴紧身体,就像现代织袜机上用细软材料织制的东西。从披风的重叠处可以看到,他的大腿的前部也是用锁子甲遮蔽的;膝部和脚则用薄钢片,或巧妙地连结在一起的金属薄片保护;铁甲袜子从膝部直达脚踝,有效地保护了小腿;这一切构成了骑马者的全部自卫装束。他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双刃长匕首,它是他身上唯一的进攻性武器。 
   
  '注'天主教隐修会中的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奥斯定会和加乐默罗会称为四大修会,它们提倡苦修,因此服饰十分朴素,大多穿灰色、黑色衣服 
  他与他的同伴不同,骑的不是骡子,而是一匹专供长途跋涉的强壮的马,他那匹威武的战马则处在休息状态,由一个扈从牵在后面,但它仍是全副战时装备,头上套有钢片编制的马头甲,头甲前面矗立着一根短短的钢刺。马鞍一边挂着一柄短战斧,上面雕有大马士革钢的波形花纹;另一边挂着它的主人的翎饰头盔和镇子甲风帽,还有一把当时骑士用的长长的双手重剑。另一个扈从则高举着主人的长矛,矛尖上飘着一面小旗子或饰带,旗上也画有十字架,形状与他外衣上绣的一样。他还拿着他的小三角盾牌,它的顶端相当阔,足以保护胸部,下端则缩小成了尖头。盾牌上披着一块红布,这没了它的花纹。 
  这两个扈从后面还跟着两个仆人,他们的脸黑黑的,围着白头巾,衣服也是东方式样,这说明他们来自某个遥远的东方国家'注1'。这位武壬和他的随从的整个外表,都带有原始的异国情调;那些扈从的衣着花哨华丽,那些东方仆役头颈里都戴着银项圈,黝黑的双腿和手臂上也戴着同样金属的镯子,手臂从肘部起,双腿从膝部到脚踝,都露在外面。丝绸和绣花是他们的服装的特色,既显示了他们的主人的富裕和高贵,又与他本人朴素的军人穿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们的武器是弯弯的长马刀,刀柄和肩带都镶了金,工艺之精美可以与土耳其短剑媲美。他们的鞍头上都挂着一捆箭或镖枪,大约四英尺长,有锋利的钢尖,这是萨拉森人'注2'常用的武器,在东方国家的军事演习中使用的所谓钝头嫖枪,还保留着它的形状。 
   
  '注1'见作者附注二。——原注 
  '注2'萨拉森人,十字军东征时期,西方对阿拉伯人和穆斯林的称呼,意为东方人。 
  这些仆人的马,从外表看与骑马的人一样,也来自外国。它们是萨拉森种,因此具备阿拉伯马的血统,腿细小玲珑,距毛不多,鬃毛稀少,步履安闲轻快,与那些强壮的大骨骼马具有明显的区别,后者是佛兰德和诺曼底培育出来的品种,专供当时穿戴全副盔甲的军人乘坐,东方的战马与它们并列在一起,简直跟它们的影子差不多。 
  这一行人的独特样子,不仅引起了汪八的兴趣,而且使他那位不太活跃的同伴也产生了好奇心。那个修士,他一眼就认出,是茹尔沃修道院的住持,方圆数十英里内的居民都知道,这是一个爱好打猎和吃喝玩乐的人,如果传说不错的话,他有些娱乐活动,甚至与他的修会的戒律更显得南辕北辙。 
  然而那个时代,不论对修道院外的教士还是修道院内的教士的行为,要求都是不高的,因此艾默长老在修道院一带还保持着美好的名声。他又性情随和,从不疾言厉色,对平常的一切过失随时准备给予赦免,这使他在当地的贵族和主要绅士中深得人心,何况他也出身诺曼世家,与其中一些人还沾些亲戚关系。尤其是夫人小姐们,她们看到一个人对她们公开表示赞赏,自然不忍心再对他的道德过多指责;在古老的封建城堡中,寂寞无聊难免侵入那里的客厅和闺房,而这个人却掌握着给她们消闲解闷的许多法儿。长老对野外的游戏总是特别热心,以致在本郡北区饲养了一大群训练有素的猎鹰和跑得最快的猎犬——这些情况使他大大得到贵族子弟们的赏识。对于年长的一代,他扮演的是另一种角色,每逢必要的时候,他便会彬彬有礼地粉墨登场。他的书本知识不论如何浅薄,仍足以使那些无知的人肃然起敬,认为他拥有丰富的学问;他的言谈举止庄重得体,在引经据典阐述教会和教士的权威时,他的声调高昂洪亮,这一切同样也使那些人对他产生了神圣的印象。哪怕喜欢对大人物吹毛求疵的老百姓,也能体谅艾默长老,不计较他的放荡行为.他为人慷慨;大家知道,善行可以掩盖无数罪恶,'注'但这与《圣经》上讲的意思并不相同。修道院的收入大部分由他支配,这给了他大肆挥霍的便利,但这也提供了他在农民中乐善好施的力量,使他可以时常解救被压迫者的疾苦。如果艾默长老热衷于打猎,或者流连灯红酒绿的生活,如果有人看见艾默长老在曙光初露时,从夜幕笼罩下的约会中悄悄回到家中,溜进修道院的后门,那么人们只会耸耸肩膀,对他的不拘小节一笑置之,认为他的许多同仁都在这么于,尽管他们并不像他那样具备将功折罪的条件。就因为这样,艾默长老和他的为人,我们那两位撒克逊奴仆相当熟悉,他们向他匆匆表示了一下敬意,他也向他们作了相应的问候:“我的孩子们,上帝祝福你们。” 
   
  '注'《圣经》上译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见《彼得前书》第4章第8节。 
  但是他那位同伴和他的随从们与众不同的外表,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激起了他们的好奇心,以致在茹尔沃的长老问他们,附近一带有没有可以宿夜的地方时,他们几乎没有听到,只是在琢磨那个面目黝黑的陌生人又像修士,又像军人,究竟是何许人,他那些东方仆从穿的是奇装异服,又带着武器,究竟要来干什么。不过也可能长老的祝福和询问所用的语言,两个撒克逊农夫虽然不是一无所知,却觉得很不顺耳,因此不愿答理。 
  “孩子们,我是问你们,”长老提高了嗓音,用法语混合语,那种诺曼人和撒克逊人交谈时使甩的语言问道,“这里附近一带,有没有哪位善心的人出于对上帝的爱,对神圣教会的虔诚,愿意给它的两个最谦卑的仆人和他们的随从提供方便,让他们得到一夜的食宿?” 
  尽管他认为必须使用客气的词语,他的声调却显得高高在上,与前者构成了强烈的对照。’ 
  “教会的两名最谦卑的仆人!”汪八在心里念叨,他虽然愚蠢,却没有让这些想法形成语言,“那么它那些执事,那些管家,那些不可一世的高等仆役,应该算什么脚色呢!”” 
  在心里对长老的话作了这一番评注之后,他才抬起眼睛,回答向他提出的问题。 
  “如果两位尊敬的教长,”他说,”希望吃到鲜美的酒菜,住进舒服的卧室,那么只消再走几英里,便可以到达布林沃思的修道院,在那里受到应有尽有的款待;但如果他们宁愿度过清苦的一夜,他们也可以穿过离此不远的一片林间空地,前往科普曼赫斯特的隐修所,那里有一位虔诚的修土,他会让他们在他简陋的小屋里过夜,与他一起做祷告。” 
  修道院长对他的两个方案都频频摇头。 
  “我的正直的朋友,”他说,“如果你帽上的铃子没有把你的头脑弄糊涂,你也许会懂得‘教士不向教士收什一税’这句话,那就是说,我们教士不会彼此要求款待,我们宁可叨扰俗人,让他们得到一个为上帝效劳的机会,招待和供应他所任命的仆人。” 
  “确实,”汪八答道,“我只是一只驴子,现在居然也像大人的骡子一样荣幸,挂上了铃子;不过据在下看来,对教会和它的仆人的布施,也像其他布施一样,应该先从自己人做起。” 
  “穷小子,不许你再放肆,”骑士用傲慢威严的声音插了进来,不让他继续讲下去,“如果你知道,就告诉我们,那条路怎么走……艾默长老,你讲的那个庄园主叫什么名字?” 
  “塞德里克,”长老答道,“撒克逊人塞德里克。朋友,告诉我,他的家是不是在附近,你知道走哪条路吗?” 
  “这条路可不容易找,”葛四第一次打破沉默,回答道,“而且塞德里克家的人早已睡了。” 
  “住口,你这家伙,不准你这么跟我讲话,”骑马的军人说。“哪怕他们睡了,也得起床,满足我们的需要,我们这样的旅人不必要求他们,我们有权命令他们。” 
  葛四听了,闷闷不乐地嘀咕道:“这些人认为他们有权得到食宿,不是像一般人那样要求照顾,对这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把主人的住处告诉他们。” 
  “不许跟我顶嘴,奴才!”军人说,踢了踢马,使它在路上打了半个圈,同时举起手中的马鞭,摆出要对农民的冒犯进行惩罚的架势。 
  葛四皱紧眉头,用仇恨的目光狠狠瞪了他一眼,尽管还有些迟疑,他已咬紧牙关把一只手搭到了刀柄上;但是艾默长老把骡子骑到了猪棺儿和他的朋友之间。制止了这场一触即发的殴斗。 
  “不,圣马利亚啊,要知道,布里恩兄弟,你现在不是在巴勒斯坦,你统治的不是土耳其异教徒和邪恶的萨拉森人;我们的岛民是不喜欢挨打的,除非那是神圣的教会对它所爱的人的惩罚。告诉我,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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