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艾文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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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艾文荷-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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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司各特

译本序
  本书是司各特最著名的一部作品,在他的历史小说中占有一个特殊的位置。首先,这是他第一次跨出苏格兰题材的范围,从而为他今后扩大创作视野奠定了基础。其次,他的苏格兰小说虽然称为历史小说,实际它们反映的时代都离司各特所生活的社会不远,有的甚至涉及了他的童年,以至青年时期。可是在《英雄艾文荷》(以下称《艾文荷》)中,他却把他的故事一下子推前了几百年,把中世纪中叶的英国作为历史背景。这样,可以说,随着《艾文荷》的问世,司各特才真正成了名符其实的历史小说家。第三,司各特作为一个浪漫主义作家,富有传奇色彩的中世纪正是最适合他的创作才能发挥长处的时期。因此,正如他在本书的导言中所说,它“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可以说,自从作者得以在英国和苏格兰小说中运用他的虚构才智以来,他这才真正在这方面取得了游刃有余的支配能力”。毫不奇怪,巴尔扎克正是在读了《艾文荷》之后,才对司各特的历史小说发出了由衷的赞美;也毫不奇怪,小说发表后立即不胫而走,成了司各特最畅销的一本书,人们谈到司各特时,都会把《艾文荷》与他联系在一起,它理所当然地成了他的代表作品。 
  《艾文荷》以十二世纪末年英国狮心王理查在位时期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为背景,抒写了一个充满骑士精神的、绚丽多彩的英雄故事。小说着重描写了三件大事:一,阿什口比武大会,二,托奎尔斯通城堡的争夺战,三,圣殿会堂对丽贝卡的审问。这三个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场面,当然不是互相孤立的,而是通过情节的发展,一环扣一环逐步形成的,因而使小说构成了一个整体。比武是司各特喜爱的题材,骑士精神也是他所向往的中世纪风尚,然而在这里,比武大会不仅是正义和邪恶力量的一次较量,同时也是全书的一个序曲和人物介绍,书中所有的重要人物几乎都在这里出场,并得到了基本的刻划。在比武场上取得胜利的,也正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决定历史发展进程的几股力量的代表人物:艾文荷、理查和洛克斯利等等。托奎尔斯通城堡的争夺战则是正义和邪恶力量的又一次较量。最后以城堡的陷落,邪恶力量的失败告终。显然,在作者心目中,以诺曼武士为代表的这股邪恶力量是必然会失败的,这不仅在于它不得人心,违背了人民的意志,也由于它内部潜伏着严重的危机,这便是以乌尔莉加为代表的它的内部矛盾。乌尔莉加既与诺曼贵族有着血海深仇,又成了他们的玩物,与他们沆瀣一气,同流合污,最后才在复仇的怒火中将城堡付之一炬。这是司各特着力描写的一个充满浪漫色彩的人物。对丽贝卡的审问是全书的余波,然而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是通过对而贝卡的审问,作者向我们揭示了作为诺曼征服的强大支柱的圣殿骑士团的残酷、虚伪、狡诈的真面目,它的反人民性质决定了它的必然灭亡。这是一场黑白颠倒、用心险恶的所谓审问,在这里受害者成了被告和囚犯,被判处火刑,害人者却以奉行天意的正义面目出现,成为审问的法官,高踞在法庭上。圣殿骑士团是十字军中最著名的骑士组织,自封为上帝的使者,可是它最英勇的骑士布里恩·布瓦吉贝尔却是一个桀骛不驯,为了满足私欲可以把一切置之不顾的个人野心家。、这个骑士团的覆灭对消除诺曼人和撒克逊人的隔阂,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都是必要的,因此它也真正宣告了小说中的故事的结束。 
  本书虽然以《艾文荷》为名,但正如司各特的其他许多小说一样,艾文荷在书中主要只是起了联系情节的纽带作用,作者着力描写的是其他一些人物,其中最主要的便是狮心王理查一世。理查是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代君主,而金雀花王朝实际是诺曼王朝的继续,1154年诺曼王朝绝嗣,才由亨利一世的外孙安茹家的亨利继位,称亨利二世,建立了安茹王朝,又称金雀花王朝,因此这也是诺曼人的一统天下。理查一世是亨利二世的儿子,于1189年继承王位,但次年即组织第三次十字军,远征巴勒斯坦,1192年与苏丹萨拉丁休战,在惊险的回国途中被奥地利公爵逮捕,两年后按照骑士制度的规矩,缴纳了大量赎金才获得释放。本书故事便发生在狮心工回国的短暂时期。不久,他又离开英国,前往诺曼底,与法王腓力二世进行了长达五年的战争,最后于1199年在法国利摩日附近阵亡。这样,理查虽然在位十年,在英国当国王的日子却屈指可数,对英国的历史也可说毫无影响。然而他英勇无敌,豪放不羁,又力大无穷,任侠使气,不仅喜欢战争生活,而且喜欢单枪匹马,建立他的所谓功勋;他爱好唱歌,据说还写过不少抒情歌曲,尤其是他对诺曼人和撒克逊人一视同仁,因此深得撒克逊人的好感,成了民间传说中的英雄人物,在英国流传的不少歌谣都以他为主人公。司各特笔下的狮心王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的形象几乎完全建立在传说和民谣的基础上,与历史上的理查并不一致。司各特所需要的也正是这样一个传奇式人物,他在小说中前前后后用了几章篇幅,着力渲染他的这一方面。在比武大会中,他是来无踪去无影的侠客式人物,接着他又出现在教士的隐修室中喝酒唱歌,谈笑风生;在托奎尔斯通城堡争夺战中,他又成了军事指挥官和身先士卒的勇士,然后他又单枪匹马奔走各地,一会儿与罗宾汉一伙人饮酒作乐,一会儿又来到了圣殿会堂主持正义。这样,狮心王理查成了司各特所有小说中刻划得较成功的形象之一。 
  司各特是一个保守主义作家,然而他明白,人心向背是决定历史趋势的基本因素,因此在他的历史小说中,人民群众总是占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地位,在本书中代表这股力量的,首先当然是民间传说中的英雄人物罗宾汉和他手下的一群绿林好汉。关于罗宾汉的出身和生平已无从查考,然而可以确定这是诺曼统治时期的一个人民反抗者,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一带流传着他许多劫富济贫、锄强扶弱的故事,司各特也是在这些传说的基础上塑造这个人物形象的。据说他本来是一个自耕农,亦即自食其力的个体农业劳动者,他的部下也大多是自由农民和手艺人,他们都是在诺曼人的横征暴敛和土地兼并下走上破产的道路,因而沦为盗匪的。根据传说,罗宾汉是一个出色的弓箭手,他的弓箭至今仍保存在约克郡的一个陈列室里。在小说中,他也是首先在阿什口的比武场上以弓箭比赛的优胜者出现。他英勇机智,不畏强暴,作为剪径的强人,也态度鲜明。在托奎尔斯通城堡的争夺战中,他是人民力量的组织者和领导人。接着作者还花了两章篇幅,专门描写这伙强人内部的严明纪律,对战利品的公正分配等等。看来,作者对这部分人的活动基本是持肯定态度的。 
  小说中另一些代表人民的人物,便是小丑汪八和牧猪人葛四,这也是作者着力描写的两个人。他们属于人民的最下层,论身份是奴隶,然而他们爱憎分明,既纯朴又狡猾,充满了对诺曼压迫者的仇恨。当然作者在描写这些人物时,也反映了他自己对宗法制生活方式的向往。如果说葛四虽然对庄主塞德里克忠心耿耿,但仍憧憬着自由的生活,那么汪八这个人是连自由也不要,宁可终生当奴隶的;不过这正如罗宾汉一伙人尽管是法律的反抗者,在得知黑甲骑士即理查工时,便纷纷向他下跪表示忠诚一样,也是符合历史情况的。 
  在小说中,庄主塞德里克虽然作为反抗诺曼压迫的坚强战士出现,作者仍向我们指出,这些人的愿望根本不可能实现,塞德里克连攻打一个城堡也无能为力,他的复国希望只是建立在阿特尔斯坦和罗文娜的结合上。可是阿特尔斯坦实际是一个生性懒散、只关心口腹之欲的人,他的身上体现了撒克逊王族的一个致命弱点。因此这两个人与其说反映了撒克逊人的反抗精神,不如说作者通过他们向读者表明,撒克逊人已无力推翻诺曼人的统治,英国只能走和解的道路;两个民族平等相处,融为一体,才是保证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唯一正确方向,而理查和艾文荷,以至洛克斯利等等正是代表了这样一个历史趋势。 
  司各特是浪漫主义作家,他的创作方法归根结底一句话,便是历史真实与大胆想象的结合。他的小说并不拘泥于历史事实,尽管他有时不惜用大量的繁琐考证,说明他所写的一切似乎都凿凿有据,然而在更多的场合,在人物塑造和情节处理上,他却是靠大胆的想象取胜的。为了说明自己在历史小说创作上的一些观点,他还专门虚构了一个考古学家德赖斯达斯特博士,让他作为自己的观点的对立面,出现在他的一些小说的导言中,本书也是这样。在第二篇导言(致德赖斯达斯特博士的致敬信)中,他明确说明历史小说不是考古学著作,重要的不是细节上的真实,而是展示历史的风貌。他提出了“虚构和真实相结合”的原则,认为他这么做没有超出“一部虚构小说的作者所理应享有的特权”。这篇导言对我们理解司各特的创作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说,司各特在本书中,用淋漓酣畅的笔墨描绘了中世纪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他在真实的历史氛围中为我们塑造了大量虚构的人物,这些人物尽管出自虚构,却栩栩如生,真实地反映了历史的进程,他的成功主要便来源于此。因此英国十九世纪著名思想家和文学家托马斯·卡莱尔在谈到司各特的历史小说时指出,它们让我们看到的“不是历史书和文件记录中的那种抽象的人”,而是“真正生活在过去的时代中的活生生的人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司各特才被公认为西方历史小说的创始人。 
  另一方面,司各特是一个著名的多产作家,他的写作速度令人吃惊,这势必给他的作品带来一些缺点,例如他往往为了行文方便,让他的人物说出按照他们的性格或按照当时的具体场合不应该说出的话来。在情节处理上,他也往往任意拉长或缩短时间上的距离,即兴式的处理故事。本书中二个特别荒谬的情节便是阿特尔斯坦的突然复活,这甚至连作者本人也感到不合情理,以致不得不加上一条脚注,声明这是应出版商的要求。它显然破坏了作者原来的设计,阿特尔斯坦本来是应该死的,这才能解决艾文荷和罗文娜之间的问题,一切合情合理,然而阿特尔斯坦一复活,便变得无法解决,于是只得让他声明放弃婚事,从而背离了他一贯的表现。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司各特有时在创作上往往随心所欲,以致给作品留下了一些难以自圆其说的漏洞。 
  《艾文荷》是最早介绍到中国的西方小说之一,在国外又拍过电影,有过许多译本,还出现过不少改写本和删节本,它的影响是很大的。这次重译只是希望让它在中国读者面前保持一个较完整的面貌,书中不仅保留了作者的两篇导言,对他的许多脚注和附注,除了过于烦琐和纯属字义解释的部分以外,也尽量予以译出。 
                         译者 
   
    导言
  威弗利小说作者的名望迄今为止一直不断上升,在这个特殊的文学领域,他已称得上是成功的宠儿。然而很清楚,一再的重复势必导致公众兴趣的衰退,除非他能找到一种方式,给后来的出版物技上新的面貌。苏格兰的风俗习惯,苏格兰的方言土语,苏格兰的知名人物,都是作者所深切理解和十分熟悉的,它们是他迄今为止的作品的基础,他的叙述也得力于此。然而如果完全以此为凭借,一成不变,日久之后,这种爱好必然造成一定程度的雷同和反复,最后读者很可能会发出帕内尔'注'的《神话故事》中埃德温所讲的话: 
  “收回你的符咒吧,”他喊道, 
  “这场表演已经淋漓尽致, 
  再也引不起新的兴趣了。” 
   
  '注'托马斯·帕内尔(1679—1718),英国诗人,《神话故事》是他的一篇诗。 
  对一个艺术家的声誉而言,最危险的莫过于听任(如果他可以制止的话)别人把墨守成规的恶名加在他的身上,仿佛他只能在一种独特的、固定的风格中获得成功。一般说,读者往往对他怀有一种看法,认为他既然在一种写作方式上赢得了人们的欢心,这种才能也会使他对其他题材不敢轻易尝试。读者一旦对给他们提供乐趣的作者,产生这样的成见,那么在他企图扩大他的写作范围时,通常也会像演员或画家为了扩大自己的艺术表现手段,改变努力的性质时一样,遭到来自庸俗批评界的指责。 
  这种看法含有一定的道理,它之得以流行,原因便在于此。在舞台艺术上常有这样的情形:一个演员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产生喜剧效果所必需的一些外形表现特点,可能因而失去悲剧表演上出神入化的权利;在绘画或文学写作方面,一个画家或诗人所擅长的思想方式或表现能力,也可能只适用于一类题材。然而在绝大多数场合,能在一个部门给人带来声誉的才力,也能在别的部门使他获得成功;在文学写作方面,比在表演或绘画方面尤其如此,因为在那个部门施展抱负的人,他的努力不受任何特殊面部表情,人体某些部分所特有的造型方式,或者画笔运用上的任何独特操作方式的限制,以致只适合于表现某一类题材。 
  不论这些推理是否正确,本文作者觉得,把他的作品局限在纯粹的苏格兰题材上,不仅会逐渐丧失读者对他的青睐,而且会大大降低他为他们提供乐趣的能力。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人才辈出,每月都有不少人在竞相争夺公众的好感,这时谁有幸发现一种新鲜题材,它便会像沙漠中涌现的无人问津过的清泉: 
  人们庆幸它的出现,称之为意外的享乐。但是当人和马,牛群和骆驼,把这泓清泉践踏成污泥后,那些起先对它赞不绝口的人,便会产生厌倦之感;而那个曾因发现它而博得赞誉的人,若要保持他的声誉,就得运用他的才能,发掘无人问津过的新源泉了。 
  假定作者发现他只限于表现某一类题材,为了维护他的名声,尽量给他以前获得成功的同一类主题,增添新的吸引力,那么超过一定的限度,他便可能以失败告终,这原因是很明显的。如果不是矿藏已采掘净尽,一定是采矿者的力量和才能枯竭了。如果他一成不变,继续照以前给他带来成功的故事模式做去,他注定会“惊异不止,发现它不再受到欢迎了”。如果他力图从不同的观点来叙述同一类事物,他也马上会发觉,那鲜明、优美和自然的一切,都已丧失殆尽;为了获得不可缺少的新的魅力,他只得求助于怪诞,为了避免老一套,只得采取夸大失实的手法。 
  当时被专门称之为苏格兰小说的作者,为什么需要在纯粹的英国题材方面进行尝试,理由是很多的,似乎不必…一缕述。同时,他的意图是要使他的尝试尽可能彻底,让他打算带给读者的作品,作为争取他们好评的一位新人的努力成果出现,免得它作为威弗利作者的新成果,受到读者对他的成见的丝毫影响,不论这些成见对他是否有利;但是这个意图后来没有实现,原因后面会提到。 
  这故事选择的时期是在理查一世治下,它不仅充满了必然引起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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