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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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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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要抓捕两个女子,翻过来了的舆论越造越大。这时我收到的信件就更多了,而且内容几乎是一边倒。指责的、臭骂的、讽刺的一下全来了。有的说原来听你讲的还像个共产党,原来你也是个“错官”。更有的说:“听说你小时候家里很穷,卖过红薯,你这样不为民作主,还是回家干你的老本行去吧!”反正是什么难听的话都来了。    
  人大主任同我是老熟人,大跃进时汾西县同洪洞赵县合并大县时,他是团县委书记,同我在一个大锅里吃过南瓜。因为他有病,来汾西后我第一个到家里看望了他。这时他来找我,说他的儿子是同其中一个女人订了婚,这属于恋爱中间发生的问题,不触犯法律,要我考虑这个情节。我感到很奇怪,问他啥时订的婚,他说给别人说是早订了的,给你说就是最近。我说你怎么老糊涂了,咋能干这事。他说就是为了孩子没事,只要孩子过了这一关,咱就把她扔了,哪能要这样的烂女人做媳妇,说实话这样做也是替你找个台阶下,让你有话可说,因为我们是老关系,怕别人说你包庇我的儿子。他这话噎得我半天喘不过气来。人都在变啊,没想到当年英俊潇洒的团县委书记、如今的县人大主任,正县级,人格人性却堕落到如此地步。    
  临出门他不阴不阳撂下了一句话:“书记老弟,你大权在握,就看你的了。这地方复杂呀!”笑了一下,突然又变得说不来的那种严肃,拉开门走了。    
  我了解他,此人在汾西县绝非等闲之辈。27岁当县委委员,29岁进常委班子,在本县干部中官儿最大,曾被称当地“一代英杰”。“文革”中他公开支持一派,另一派把他列入“专政名单”,风言只要抓住就地惩罚。至今他们圈里人仍叫他“走后台”。“文革”后第一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任候选人本来不是他,靠圈里人的活动,硬硬地把他给选上了,他就堂而皇之地成了总代表。对外地干部来说,他是本地干部的代言人;对本县人来说,他是圈内人的支持者。这个人厉害呀!他对新任县委的威慑力,是显而易见的。我反复咀嚼他刚才的话,再三想他那说不来的表情,其实要表达的意思是最清楚不过的。    
  夜已深了,又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原人武部部长,“三支两军”时的县委书记。他是河北人,操着满口京腔。高个子,大块头,一举一动表现出正统的军人作派。他在两个县任过县委书记。现在已经退下来,按他的资格该去地区“军人干休所”养老,因给家乡“倒煤”犯了事,暂时留下来审查问题。刚进门还未来得及招呼,他就说开了:“书记同志哪,本不该深夜打扰,白天人多不太方便,没有办法呀。你是洪洞人,我呢,河北的。老祖宗是大槐树底下迁过去的。脚上的小拇指甲还是两半不是?五百年前咱也是老乡。我就是不言语,你也知道要说啥。外乡人在这地方不好呆呀。我当县委书记时,也是白天黑夜被人围着。因家乡缺煤,发了两车,现在又告我贩煤赚钱,这是啥事儿呢。那事儿就不说了,说了你也管不了。你知道那里头有我的小子。我可不是找你求情的,只要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就行了。要欺侮咱外地人,欺侮咱当兵的,那也不成。咱是下台干部,又受着审查。可咱人武部孬好也是个部门呀。要是‘支左’那会儿,他小子们敢!”    
  起初我不知咋地对这位老军人产生了同情,觉得他现在的处境也确实不容易。听着听着就发现他有点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至于儿子的事情,这是个法律问题。敢与不敢,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呵!    
  我请他坐,他说已经说完了。军人出身,喜欢直来直去,干脆利落。临走时也撂下句话:“这事儿全托你了,你看着办吧。只要不被那些狗日的胡弄了就行。”    
  这天我睡得很晚,躺下来也没睡着。刚睡了一下,就又有人敲门了。    
  两个逃跑的女人,一星期后在临汾抓住了一个;十天后又在太原抓回了一个。公安局长问我:“咱县小监所也小,没有女监,两个女子往哪里放?”话说得确实使我恼火。监所不大是事实,但一个县从来就没押过女犯,鬼也不信。这么点小事也要我这县委书记定夺,要你这公安局长干嘛哩,岂有此理。但这火我还是压住了,没有发作出来。心想,此案所以到了这种地步,就是他动用各种关系内外串了供造成的。我要是让你随便找个地方,不又给你们留下串供的机会了。你用没有女监刁难我,我怕你们再串供,正中我的下怀。我没有回答他,却抓起电话摇通了洪洞县公安局。郭局长满口答应帮这个忙。我对汾西公安局长说:立即送到洪洞看守所寄押。我指名公安、检察、法院各抽一人,组成一个小组,连夜突审。审问时要三人都在场,缺一人不能审问,寄押期间任何人不能单独会见。审问结果由三人签字后直接送我。    
  审问笔录送来了,看了后真叫人大吃一惊。我原来只想到两个女子翻供肯定有问题,但万万没有想到这些身居要职的官们,这些执掌法律大权的人物,为了袒护犯法的儿子,竟然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真是胆大包天,能坏到如此地步。    
  据一个女子交待:她从公安局回到家里的当天晚上,副检察长派一个曾在法院工作过的人去她家,对她父亲说,你女儿这回可给你惹下大乱子了,一下招出来那么多人,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家的儿子,要知道说成强奸、轮奸,这是要掉脑袋的事呵!如果人家儿子因为你的女儿招了,真的掉了脑袋,这就结下大仇了,日后咋能放过你。儿子犯了法,老子该咋工作还咋工作。说不定还显要哩。就说某检察长吧,老检察长年纪大了,眼看就要离休,副字马上就变成正字了。你呢?农民还是农民。过去叫社员,现在叫村民。人生在世谁知道啥时候碰个什么事儿呢?一旦咱家有了个事儿,还用作恶报复你?不替你说话就够你吃喝了。某检察长说了,那么多孩子哩,只要说和他的孩子没有事儿,一切都好说。别看眼下风头这么紧,一阵风就过了。等过去了他要给你交朋友,还可给你兄弟找工作。人家是什么人,咱是什么人,拔根汗毛也比你腰粗呵。你得好好想想这事儿,动员动员你女儿,已经说了的也可以推翻。那人走后他父母就要她翻供。她说已经在材料上签了字,她父亲就骂她打她,并逼着让喝农药,还要用绳子勒死她。第二天又来了个女干部,是她嫂子的拐弯亲戚,要单独和她坐坐。这个女干部说,某检察长说了,只要把说他儿子的事推翻了,事情过去后保证给她张城市户口还保证给她安排个好工作。还说,你这是坏事变好事了,一个农村姑娘能转成城市户口,安排个好工作,还愁找不下个好对象?这可是你一辈子的事儿。这事儿碰到谁头上都会照人家说的去办,除非是个傻子,你可要能掂出哪轻哪重。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8)
  
  女干部走后,她就产生了要翻供的念头。后来又来了几个人,有人大主任说的,有法院副院长说的,反正话不一样,内容都差不多,都是让推翻告自己儿子的事。她想来想去干脆全推翻了,看他们怎么办。    
  另一个女子交代说:她回到家里没几天,人大主任托他父亲认识的一个干部来家提亲。说孩子们年轻不懂事,弄下了这事,闹得两家的大人脸上都不好看。现在既然生米已做成熟饭,某主任的意思干脆叫两个孩子订了亲,把日子说得靠前点。这不就成了恋爱中发生的事吗?这事也不能说对,但至少不犯法。他父亲正为这事生气,不吃不喝成天睡不起来,听这人一说,觉得这还是条路。她呢?问题交代了,当了个受害者,放回来了。但这种事情,受害不受害,以后谁还要你呢?现在人家上门提亲,咱还有什么说头,就同意了。那个干部最后说得赶快给公安局写个材料,交代和某主任的儿子是恋爱关系。这样才能把他解脱。最后人家还放下200块钱,算是订婚礼,说等风不紧了再请客。    
  我不愿把此稿的篇幅搞得太长,两个女子的交代,就此打住。其实她们的交代材料还长,还有打她们的人,我实在不想再说了。两个女子碰了下头,各自诉说了情况,便统一口径,联名翻供,把原来交代的材料全推翻了。    
  当问到她们逃跑的情况时,她们说那天晚上有人给她们通信儿,说翻了,明天早上要抓她们,要她们出去躲一阵。某主任让送信人捎来100元钱和60斤粮票;某检察长不仅通了信,给了钱,还提供了去处。    
  我让人把审问笔录复制了一份锁入我的抽屉,原件存入卷中,安排三人小组保密,不准外传。    
  按说这些人的活动,已超出了法律范围,其本身已经触及了法律,构成了包庇罪和袒护罪。将他们绳之以法,是完全够格的了。但我没有那样做,也不打算那样做,因为考虑到亲生儿子犯罪,爹娘老子为其开脱、活动,是情理之中的事。常言道:“孩子看见自己的好,庄稼看见别人的好。”这是人的天性。至于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权当他们没有掌握好或对法律不熟,先作错误看待。也考虑到处理了儿子,再治老子的罪,一下就是一大片。而且一下处理这么多显要人物,对稳定大局,开展工作绝对不利。但这有个限度,那就是儿子非判不行,看老子跳不跳出来。如果不跳出来,事后批评、教育算了。如果谁敢跳出来,那就按法律行事,绝不手软。打定这个主意,我便召集了“严打”总指挥部会议。全体常委都参加。    
  两个女子被抓,而且寄押到洪洞县,审问的情况谁也摸不着壶把。会议开始一片沉默,谁也不知该说啥了。我只得有分寸地通报了情况,说两个女子交代原诉材料全部有效,撤诉事出有因,全部无效,请求收回。至于撤诉原因,与本案无关,暂时无需给大家讲,请按本案事实讨论,提出意见。又是一阵沉默。“被告翻供怎么办?”法院的人提出了问题。    
  “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只要证据确凿,他不承认也能判。”这是公安局的意见。    
  “原告撤诉在先,被告翻供在后,肯定是串了供。现在原告说撤诉无效,被告是否还翻供?”政法委书记这样说。    
  “这案子翻来复去,越搞越复杂了。听说有几家在临汾请了律师,可得慎重点。”说这话的是妇联主任。    
  “我看这个案子材料充足,证据确凿,早就能判了,还不是拖出的麻烦?只要原告不撤诉了,被告承认不承认都能判。”检察院参加三人小组的同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他是三人小组的成员,可能我说的暂时不便讲的事情,他都了解,此次讨论的意见就集中在他这意见上,最后一致决定由法院做好准备,出示布告公开审理。    
  开庭前两天的晚上,县长老王电话里说,临汾来了两个律师,同他是熟人,让给我传个话。他们看了案卷,调查了被告,说这案子开庭有问题。一旦开庭若律师把检察院辩住了,怕不好下台。并说人家律师也是好心,怕我刚来不久,出了这样的问题,以后不好工作。我让王县长代我谢谢那两位律师的关照,并转告我对律师辩护的看法。他们受人聘请,应在法庭上依法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看来是为当事人辩护,实际是为法律辩护。只有通过律师的辩护,才能使法律更加公正。请他们不要受任何影响,尽可能施展他们的辩才。最后让王县长送走律师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王县长比我还迟来两个月,一来就忙上了全县的经济工作。这些事情我没有怎么打扰他,怕分散他的精力。等他来了,我让他看了锁在我抽屉里的材料。他大吃一惊,这个从地区水利局下来的业务干部,平时内秀得像个大姑娘,这回竟然拍案而起,说这伙王八蛋,坏透了,坏透了,怎么能干出这种卑鄙事来!我讲出了我的本意,他也表示同意,而且说你越不公开,他们心里越发毛,以后敢捣蛋,新老账一起算。我请他如有兴趣,同我一起去听审,轻松一下脑子。他说有几件事正咬手着哩,不去了。    
  开庭这天人来得很多,法庭里坐不下,外边还站了不少人,听着喇叭。我去了坐在旁听席的后边。法庭调查时,几个罪犯全都对此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怪不怪呢?一点也不怪,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律师前天去监所接触他们时,他们一个个对所犯罪行为矢口否认。怎么今天就供认不讳了呢?这就是本县的县情嘛。“严打”指挥部开会的消息,通过他们的渠道传了进去,他们再要顽抗岂不成了怪事?那他们的老子在汾西这么多年的官儿不白当了?    
  可怜的是那两位远道而来的律师,他们翻阅了案卷,调查了罪犯,查阅了法律依据,辛辛苦苦写好的辩护词,被罪犯们问一声答一声“是”,搞得一句也没用了。临到法庭辩论时,审判长宣布由被告的律师开始辩护。其中一位律师站起来说:“被告×××等,对律师隐瞒案情,不讲真话,本律师拒绝为他们辩护。”说罢夹起公文包,拂袖而去。另一位律师亦说:“律师辩护的依据是案情,是事实,是法律。被告对律师说了假话,本律师无法对他辩护。”说完也退了席。两位律师的表现,引起了阵阵掌声。他们路过我的座位时,看得出他们很不是滋味。我马上告诉坐在身旁的通讯员,让他把两位律师护送到王县长家里,告诉王县长要注意他们的安全。    
  宣判后,法庭内外掌声雷动,还有人带头喊了口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是我自吹料事如神,而是对这些人太了解了。果然不出所料,宣判后那位副检察长大发雷霆,痛骂两位律师:“老子花了一百多块钱,雇你们来辩护,你们连个屁都没放就滚蛋了。老子的钱是好挣的?一定得叫你怎么吃进去,怎么吐出来!”他打发人去车站找人,班车已经开走。又亲自带人坐吉普车去追,追了20里地拦车检查,车上没有,又追到招待所去查。岂知王县长接到我的话,早用他的车把两位律师送到临汾了。案件宣判后,自然又是一番热闹。作家张平在《法撼汾西》第四章《两个女子和六个干部子弟》里已写清楚了。他是作家注意细节,我是县委书记,哪能记得那么细呢?倒是有他没有写的,我还得说说。    
  事后那几个罪犯的老子,都先后找过我,有的口头认错,有的交了书面检查,表示痛改前非。人大主任提出换届时辞职,回村养病;再不插手县里的工作,但要求在生活上关照他,特别是药费报销上要给照顾。他还真说到做到,后来找过我几次,都是一些生活小事,帮他解决了,他还挺满意。那个法院副院长检查自己教子不严,自食苦果,近似哀求地说他工作40年,熬了个副院长,恳求不要处分他。我答应不受处分可以,副院长是不能当了。平行位移,当了个副院级调研员。特别是那个副检察长,连交三份长长的书面检查,每次去了都痛哭流涕,泣不成声,说他一定接受教训,他搞工作30年,无论如何不要让他出了法律部门。我说出不出司法部门再说,反正是检察院不能再干了。你的所作所为是不够当检察官的条件了,随后即把他调出了检察院。    
  张平的小说发表于1988年,成书出版于1991年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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