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居一品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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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居一品完结-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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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送兰陵侯府太夫人。”

老夫人急急忙忙带人赶回侯府,她得亲自照看怀孕的长媳,顺便给长媳娘家送喜讯,让亲家也跟着高兴。

推书。书名:《千金当家》

书号:2151963

作者:絮尘

简介:夫是天,妻便是天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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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谪仙

丁柔在皇家书局里看书,繁体古文对丁柔来说不是很吃力,尤其是太祖皇帝又‘独创’标点符号隔开断句,丁柔一遍看书,一遍琢磨着发财之道,时间也过得飞快。

整个皇家书局一层,只有丁柔一位女孩,在一群身穿儒生袍子的读书人中间格外的显眼,刚开始他们看到丁柔找书看,又看得是民俗格物之类的书籍,以为丁柔是装腔作势,出风头显示与众不同,一定会便会放弃了,大秦虽忌讳女子读书识字,可真正读书认字的大多是富贵人家小姐,丁柔穿着寻常,能推断出是家境殷实,认得几个字也不算奇怪,可丁柔看得书太奇怪了,频频有读书的人看向丁柔,怎么不是话本之类?

见丁柔眉头一会簇起一会舒展,看得出她是真读懂了,民俗格物枯燥无趣,换个读书人都不见能坚持看完,来看书的人对丁柔都很好奇,她是谁?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散尽来,一层的读书人来来往往,有人用膳喝水,丁柔始终坐在椅子上看书,对周围人的打量探究视若无睹,丁柔眉头越簇越紧,本以为大秦只是因那对穿越夫妻取代了历史上的明朝,可丁柔仔细研读地质民俗方面的书籍,才发觉她仿佛不在中国历史中,时空似是而非,丁柔找出了一些不同于记忆中历史的东西,比如有南北朝,却无五胡乱华,比如说有唐太宗,却没有长孙皇后,有女皇武则天,却没太平公主,而且有些地名也和丁柔记忆中不一样。

丁柔揉了揉眉心,她到底是穿哪来了?丁柔放下书本,身子先向后靠了靠,舒了一口气,丁柔不再执着于是不是真实的历史时空,无论在何处,她都能活得好好的,猛然想起一事来,太祖帝后盗版的诗词有些是不能用的,丁柔起身去找话本传奇来看,很感兴趣太祖帝后是如何回避风险的。

旁人瞧见丁柔捧了一堆的话本传奇,理解的点点头,小姑娘终于正常了,就是说嘛,早就应该看她应该看的,装模作样可不太好,有几位正直的老学究都有打算亲自教育一下丁柔,要她脚踏实地,也就是皇家书局不让说话,要不然他们早上前劝说丁柔别装了,该什么干什么去吧。

丁柔读着帝后传奇,越看越觉得好笑,太祖帝后的发家建国史被写得可歌可泣,他们两人就是天上星君神女,被派下来拯救苍生,堪比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一场场著名战役表述形容得场面浩大,山云变色,太祖皇帝镇定从容,堪比住主旋律电影里的英雄人物,这种修辞烘托手法,貌似不是含蓄的古人能写出来的,司马迁的史记是史家之绝唱,却也没归纳到二十四史里,所以丁柔从中感觉到太祖皇帝挺风骚的,丁柔都能想到是他授意或者说自己亲自动笔写出来传奇,是让后人记得他吗?

丁柔越看心情越好,太祖皇帝爱显摆也算是现代人的通病吧,楼梯处传来走动的声音,丁柔听见四周的抽气声,是来大人物了?丁柔好奇的望去,彻底的愣住了,这世上还有如此帅哥?不让女人活了,就算两世为人看尽现代各色美男帅哥的丁柔心跳也加快了,瞧着周围人痴傻的模样,丁柔发觉原来人对美的追求都是一样的,她的欣赏眼光还是跟得上古代潮流的。

楼梯上走下一名乳白色衣衫的少年,一根玉簪束发,发丝又黑又亮却显得很柔润,长袍宽袖飘然若仙,五官精致深邃,却不会让人有是女子假扮的感觉,翩翩美少年,眸光漆黑清亮,似不染前尘,丁柔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只感觉他将来就是‘祸水’让男女都无法抵挡的祸水。

丁柔看了看周围人痴呆的反应,大秦不忌讳男风,这个···这个少年没被谁抢去吗?丁柔用书卷敲敲头,她不纯洁了,明明记得自己不是腐女来着,少年虽然显得身材纤文弱些,可却有铮铮铁骨,不是雌伏之人,少年唇边溢出笑意,越发的俊逸若仙。

丁柔不自觉的道:“谪仙人。”

由于周围寂静,都沉醉在少年带来的震撼之下,丁柔这声谪仙人格外的清晰,少年向丁柔笑了笑,身后又冒出一名少年来,“齐玉,看看你小姑娘都迷成什么样了?谪仙的称号,舍你其谁?”

原来少年叫齐玉,丁柔忍不住瞪了调笑的人一眼,他长的浓眉大眼的也算不错看,可跟齐玉一比就差远了,齐玉摇头道:“吾辈以为谪仙称号只属青莲居士,吾比之居士差之远矣。”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老吟秋月下,病起暮江滨。莫怪恩波隔,乘槎与问津。”

丁柔看着齐玉从楼梯上走下,这首诗本来是杜甫写给好友的李白的,可这个错乱的历史时空里,就没杜甫什么事儿,这首诗词当然被太祖皇帝占用了,齐玉最后叹道,“太祖皇帝才懂青莲居士,他们为神交的知己。”

丁柔满脑门黑线,朱门酒肉臭,这种名句太祖皇帝也不会放过,穿越者脸皮都挺厚的,丁柔瞧出齐玉虽然显得文弱些,但骨子里是狂放的,才能将这首诗词吟唱的如此精彩,丁柔张张嘴,按下了说话的心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看齐玉的打扮,出自富贵人家,她就当成痴迷于齐玉容貌的小姑娘好了,反正丁柔也很喜欢看呢。

齐玉和朋友离去后,皇家书局嗡动,“他是信阳王府的二少爷?”“今日得见真身了。””他不仅容貌出众,更是才华横溢,只可惜···勋贵子弟鲜少能入阁,信阳王镇守北疆,弟弟如何都成不了阁臣,可惜了他的好才华啊。”

”是呀,只能做一富贵闲人,清流名士。”

众人纷纷赞叹着,丁柔听后也为齐玉可惜,信阳王府本身就是异姓王,出个大破蒙古鞑子的齐恒再出个有阁臣之才的齐玉,皇上不忌讳才奇怪了,有志向不得伸,有才华不得施展,是为平生憾事。

丁柔摸了摸肚子,得去买点东西吃,身体是本钱,可不能随意对待,古代人寿命都不高,丁柔可不想熬坏了身子,将书重新放好,选了几本感兴趣的书籍,打算买回去,丁柔来趟京城也不容易。

在和管事大叔结账时,门口急急忙忙的跑进来一人,“王诚,王诚,你娘晕倒了。”

第三十八章机会

丁柔在管事大叔跟前停下,冲进来的人衣衫满头是汗,土黄的衣衫角沾着好大一块泥土,穿着的布鞋也沾着泥巴,前端有一洞,露出大脚趾头,丁柔向脸上看去,是一名二十左右的汉子,脸上黑漆漆的,眼角刻上生活的艰辛,看得出他过得并不太好,他来找王诚,丁柔料想应该是邻里,从中看出王诚生活也挺艰难的,难怪只能借着撕书被罚抄写更多的书籍,一是为看书强记,二也是为了练字。

科举取士不仅做得花团锦簇的好文章,字体同样很重要,合了考官的眼,是有印象加分的。丁柔听管事大叔叹道:“王诚的娘亲,抓药请大夫也用了不少银子,王诚是个孝顺的孩子,宁可他省了一点,也记得给他娘买药。”

有人通知王诚,丁柔看他洗得发白的儒衫上沾着一大块墨迹,怕是听了消息大惊失色下,墨汁滴上的,王诚抓住来人,焦急的问道:“柱子哥,我娘,我娘怎么了?”

“王家本家的人去见了你娘后,你娘就昏过去了,听说是要走了你家里所剩下的两亩水田。”

王诚眼里染上血丝,面色阴沉狰狞,“可恶,可恶。”

“不得在皇家书局喧哗。”管事大叔提醒王诚,“速速离去。”

王诚拽着名叫柱子的汉子出了皇家书局,丁柔对王诚挺同情,“大叔,王公子也是富贵人家出身?他没中秀才吗?”王诚穿着儒衫应该是进学的秀才,当了秀才就有禄米的,大秦的制度大多仿照明朝,丁柔记得前生看过的书籍有专门介绍明朝科举制度的。

“是有禄米,但大多被卖了给母亲治病,王诚出自京城王族王家,父却为庶枝偏房,因屡试不重抑郁而终,寡母将王诚拉扯长大,日子过的艰难些,今日看来王家是要收回水田,那两亩水田何其重要,同宗之人怎能如此狠心?这不是将他们孤儿寡母往死路上逼吗?”

丁柔听后唏嘘不已,按说古代不是很重视亲族的吗?王诚如此刻苦有是秀才,王家焉知王诚将来不会中举为官?就不怕王诚富贵了报复?王家还是京城望族,这点都想不明白?丁柔怎么都觉得内有隐情,咦,王家?落凤山那对姓尹的兄妹说得就是此王家?真够乱套的,世家望族风纷扰绕的事就是多。

“王家可不是再欺负他们孤儿寡母,是帮助王诚。”此时走过来一位衣衫华丽的公子哥儿,听了管事大叔的感慨,笑道:“过两日就没王诚了。”

“为何如此说?”

“你可不知道,仙客居的掌柜看上王诚了,仙客居有京城第一酒楼之称,摆上一桌席面得二三十两,钱老板不仅有酒楼还有布庄等买卖,家财万贯,钱老板的亲妹子是楚凌王得宠妾室,虽没成为侧妃,但也是有诰命的夫人,钱老板背靠楚凌王府,买卖是越做越大,钱老板平生的憾事便是没儿子继承家业,只生养了两个女儿,大片家资后继无人,前些天也不知怎地钱家大小姐撞上了给母亲买药的王诚,芳心暗许,钱老板让人打听后,动了招赘王诚的心思。”

“赘婿?王诚怕是不会同意。”

丁柔跟着点头,赘婿在古代是很受歧视的,王诚一日入赘,他一生再难抬头,就算将来能中举为官,王诚为商贾赘婿,让人轻视,此时可不是丁柔前生,商人社会地位很高,太祖皇帝不过是不限制商人,比之中国历史上地位好些,要不然钱老板的亲妹妹也不会成为楚凌王的夫人。

公子哥儿嗤笑:“如今可轮不到王诚做主了,收了水田,寡母病重,身无分文王诚只能入赘为婿,听说瑶该姓钱的,钱诚,倒也好听。”

管事大叔叹息一声:“可惜了他满腹的才学。”

丁柔对王诚只是一面之缘,但前生她也曾经照顾母亲,对王诚如今的状况很有共鸣,管事大叔能这么说,以王诚以往的表现出母亲的孝顺,绝境之下是要入赘的了。丁柔付了钱后,捧着书籍离开,同情王诚人之常情,丁柔心情有些许的沉重,想不明白了钱家小姐算不算是仗势欺人?择夫选婿不应当两情相悦吗?钱家小姐欣赏王诚才华的话,按说应该资助他上进,将来高中后迎娶她入门,怎么偏偏选了最下乘的一条路走?即便王诚入赘了,能对她好吗?以后的日子怕不会好过。

丁柔在燕京路边的混沌摊坐下,要了一碗热腾腾的混沌,准备开动,习惯的去摸桌子上的醋瓶子,吃混沌饺子丁柔都是喜欢用醋的,可桌子并无米醋,丁柔道:“老板,来点醋。”

蒸煮混沌的老板娘笑道:“小姑娘,没醋吃。”

周围人轰然大笑,丁柔脸一红,”我是要米醋借味儿。”老板娘笑道:“当家的,给小姑娘醋瓶子。”吃混沌的人再度大笑,这家摊子的生意很好,老板和老板娘爽利和善,混沌分量十足,价格也公道,许多人都爱来捧场,混沌汤很清,嗅起来香浓扑鼻,高汤应该是煮了很久了,丁柔拿起汤匙用了口汤,老板娘笑着建议,“别用汤匙。”

丁柔这才看见周围人都是直接沿着碗边喝的,赞道:”老板娘,好味道。“

”那是自然,祖传秘方嘛,钱家二小姐都喜欢,时常让丫头来买混沌吃去,就是为了我搅拌的陷儿,为这香浓的高汤。”

“吔,不信不信,老板娘你说别人俺相信,钱家可是有燕京最出名的酒楼,里面大师傅调汤的本事还赶不上你?俺不信。”

老板娘用围裙擦了擦手,道:“骗你做什么,二小姐就是喜欢小妇人做得味儿,在菜色上比不上厨子,可说起混沌整个燕京城俺们刘记也是响当当的。”

钱家二小姐?丁柔吃着混沌,今日总是听到钱家的名字,倒了些醋到吃碟中,丁柔皱了皱眉,不说醋没什么酸味儿,还很浑浊,看着就没食欲,丁柔打开醋坛子,见里面的醋也是一样,问道:“老板娘,你家的醋用了多久了?”

“刚买回来,怎么?有事?“老板娘走近丁柔,“俺买的还是陈家老醋,陈家号称京城醋王,京城大多人家都是用他们家的老醋,俺不亏待来吃混沌的人。”

丁柔敲了敲额头,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发财点子有了,丁柔灿烂的一笑:“老板娘,谢谢你。”

弄得老板娘一愣,此时从摊子外面路过一辆马车,有人说道:“是丁府的马车,不知丁家哪位小姐出门。”

丁柔自顾自的喝汤,丁府跟她没关系,但马车人却难有淡定,撩开车帘向后望去,是丁柔?是自己眼花了吗?她怎么阴魂不散的来京城了?

“三小姐,当心风迷了眼儿,您有事的话,吩咐奴婢做。”

“没事。”

丁府三小姐放下车帘,是不是丁柔另说,她好不容一求得母亲恩准出门,不能因丁柔耽搁了最好的机会,三小姐眼底锋芒一现,被赶到庄子上都不肯老实,丁柔,别怪我狠心毁了你。

丁柔后背一凉,变天了?喝着浓汤暖胃,手里还有些余钱,一会去脂粉首饰摊上,给娘和岚心买点胭脂水粉,娘亲不到三十,正是一枝花的年纪,丁柔可不想让柳氏过得如同丧夫守寡的女子,清心寡欲的了无生趣,柳氏心胸开阔振作了,丁柔也好说服柳氏死遁,带她奔向新生活。

柳氏性子懦弱,很死心眼儿,丁柔还得慢慢劝说她,丁柔摇了摇头,先发财,再劝说柳氏。

”咦,钱二小姐?”老板娘惊呼,“您今日怎么亲自来了?”

丁柔抬眸,见到一名约莫有十四五岁小姐走近了,钱二小姐鹅蛋脸庞,弯眉明目,鼻梁很直,樱桃小口边上有一颗红色的美人痣,观之钱二小姐很可亲,不见富家小姐的傲慢无礼,丁柔却看出钱二小姐眼睛是红的,显然不久前哭过,混沌摊只有丁柔一名小姑娘,而且丁柔独霸一张桌子,钱二小姐走到丁柔旁边坐下,勉强一笑:“介意吗?”

丁柔摇摇头,向旁边挪了挪凳子,钱家二小姐道:“老板娘,来碗混沌。”

第三十九章结识

丁柔不是好事的人,现代人要比注重家族邻里的古人更冷漠些,万事不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丁柔对钱二小姐初见印象不错,却不喜欢钱大小姐强招诚入赘,丁柔感觉钱大小姐同趁火打劫无异,没准那把火就是她让人放的,就是逼王诚就范,不多的消息,丁柔可推断出,王家本族家大业大,抹开脸面去夺孤儿寡母的两亩水田,怕是得了更多的好处,当然王家也有足够的借口,表面上是帮着王诚母子管理水田,其实就是在不让王家名胜有损抢占良田罢了。

丁柔自顾自的吃着馄饨,对钱二小姐视若无睹,完全当成面前没这人一样,馄饨摊床里用馄饨的人大多是泥腿子,对钱家小姐很好奇,但又不敢惊动了她,偷偷打量或者小声嘀咕着,钱二小姐每次出门都会有此待遇,她虽然厌烦围观,可谁让她是钱家小姐呢,她习惯了羡慕嫉妒带着巴结的目光,丁柔毫不在意的举动,钱二小姐反倒有些好奇了。

钱二小姐在府里同父亲大姐大吵一架出府散心,路过馄饨摊子,想起母亲活着时总是给她们姐妹亲下厨煮馄饨吃,钱二小姐想念母亲,便走进馄饨摊子要了一碗混沌,她无食欲,又有心事,吃刘记馄饨不过是怀念母亲,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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