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对 那时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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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对 那时错- 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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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真是面面俱到,连花车巡游都考虑进去了,这也应该是一名成功商人应有的缜密心思。
  “四点,我们举行婚礼。”
  连嘉澍,去死,林馥蓁心里如是应答。
  “可以吗?”
  气死吧,连嘉澍。
  “林馥蓁?”
  点头。
  ………
  十点半,婚礼彩排正式开始。
  伤心之地别来无恙,蔚蓝海岸线、天空云彩、潮起潮落、白色建筑、连同延绵不尽的沙滩,一切一切都别来无恙。
  八人小组中年纪最大的卡特表兄充当把她交到新郎手中的任务。
  在结婚进行曲没响起前,那位一再以幸灾乐祸的语气说她嫁给了一个醋坛子,比如说他不能借机会摸新娘的手。
  不应该是小画眉的手。
  “身体不能挨小画眉太近,要记住,挽住你臂膀的是小画眉,不是别的莺莺燕燕,不能习惯性地去接触她身体任何部位,不能因为她漂亮多看她几眼。”连嘉澍的话。
  在花童们天使般的笑容中,结婚进行曲响起。
  这是林馥蓁第一次真正去看清婚礼现场,没多大排场,但温馨浪漫圣洁。
  在耳熟能详的旋律中,脚一步步往着红毯,往着鲜花拱门,一道又一道,来到站在红毯另外一端的男人面前。
  八人小组客串起了观礼嘉宾,他们不再像五年前那样在神父宣读婚礼致辞时笑作一团,也不卖弄自以为是的幽默。
  他们安静坐在那里,像一幕生活场景:挚友即将迈入人生另一个阶段,他她有幸成为一名见证者,给予挚友最为真挚的祝福,祝幸福,祝安康,祝白头偕老。
  大家都在成长。
  十一点半,婚礼彩排结束。
  十一点三十五分,林馥蓁把一张纸条交到索菲亚手上,在索菲亚耳畔叮嘱,务必把纸条交到琳达手上。
  想必,琳达在看到纸条时大约也只能感叹“我真是太倒霉了。”
  十一点四十分,工作人员对婚礼现场进行清场,再过二十分钟巴黎电视台直播就开始了,直播镜头最先对准的是每一名到场嘉宾。
  十二点,林馥蓁和连嘉澍一起进入酒店内部。
  十二点半,午餐时间。
  餐厅就只有她和连嘉澍两人。
  透过电视镜头林馥蓁看到盛装而来的嘉宾们,若干嘉宾表达他们刚下飞机。
  新郎的美国朋友面对镜头埋怨消息来得太突然,只能匆匆忙忙安排行程;新郎的意大利朋友则无奈表示三十五岁还没交往对象的他是硬着头皮过来;西班牙朋友抱头“我和Yann两个月前见过面,那家伙一点也看不出要结婚的样子”,和西班牙朋友结伴一起来的则插嘴“我没想到Yann会是我们中结婚最早的人。”
  一张张被人们熟知的面孔出现在电视镜头上。
  “嘉澍,你能把电视关掉吗?”林馥蓁轻声说。
  连嘉澍关掉电视。
  近半个小时的用餐时间林馥蓁一直埋头吃,把嘉澍夹在她碟子里的食物都一一吃掉。
  “林馥蓁,你还真像猪。”他语气无奈。
  十二点五十分,他们离开餐厅前往酒店停车场,林馥蓁将从酒店停车场前往尼斯机场。
  十二点五十五分,他们到达停车场,一辆黑色轿车已经等在那里了。
  “我刚刚接到巫延吉的电话,你妈妈和你叶叔叔已经到了尼斯。”连嘉澍打开车门。
  林馥蓁站着不动。
  “送你到机场的是浩二,你只要跟着他就可以了,他会把你带到你妈妈面前。”
  点头,心里催促自己应该上车了,可脚却生根般。
  连嘉澍触了触她的脸颊,柔声说着:“我也想陪你到机场去,但我得去招呼我的朋友们。”
  点头,用尽全力,一只脚往车门方向,另外一只脚紧随其后,走了几步,背后传来——
  “小画眉。”
  林馥蓁停下脚步。
  “来日方长。”
  回过头去。
  触到他的眼睛。
  那眼睛,看得她心里慌张了起来。
  他笑着说:“我是说你妈妈的事情,不要遗憾于只有十五分钟见面时间,总有一天,你想见多久就能见多久。”
  点头,垂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脑子发出的命令是往前,心发出的命令是往后。
  脚步倒退。
  闭上眼睛,身体狠狠撞入那个怀抱中。
  ………
  一点四十分,车子停在尼斯机场停车场,一点四十五分,林馥蓁在机场贵宾室看到陷入深度睡眠状态的兰秀锦。
  床推车上旁边站着叶云章。
  无声胜有声,她冲着那个男人笑,那个男人也冲着她笑,泪水来得很轻易,一眨就沿着眼眶掉落。
  陷入深度睡眠的兰秀锦面容消瘦。
  手缓缓触上那张脸,来自于指尖处的触感是温暖的,眼睛一眨,泪水再次掉落。
  低头,唇映在兰秀锦额头上。
  发自肺腑:“妈妈。”
  把那张脸一一亲吻个够,接下来就是眼睛了,眼睛需要收集那张脸所有特征,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想必是不能见到了。
  “阿蓁,来日方长。”
  抬起头来,触到叶云章溢满笑意的眼眸。
  一个小时前,嘉澍也说过一样的话。
  是的,来日方长。
  下一秒,林馥蓁在叶云章无名指上看了一样小玩意;再下一秒,她的眼睛在兰秀锦无名指上找到和叶云章无名指上一模一样的小玩意。
  “叶叔叔?”压低声音。
  叶云章点头,倾身和她咬起耳朵来:“你妈妈‘临终前’答应我求婚了,还说如果有下辈子的话,下辈子在她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就嫁给我。”
  捂住嘴,窃窃笑,这些话从兰秀锦口中说出来一定是极其可爱的。
  抬起戴着戒指的手,那个男人眼里闪烁着泪光,表情却是无比的骄傲:“林馥蓁,这一次,兰秀锦赖不掉了。”
  可不是,这次,兰秀锦只能认栽了。
  门外响起敲门声,巫延吉的脸映在贵宾室门方框中。
  和叶云章拥抱告别时,林馥蓁把一张名片塞给叶云章,那是民盟副主席的私人手机号:“叶叔叔,一旦发现不对劲,想办法联系这个号码的主人。”
  接下来,叶云章和兰秀锦将前往瑞士偏远小镇,在小镇休养一个礼拜后,他们就动身前往开普敦定居,按照计划是这样的。
  但随着她把那张纸条交到索菲亚手上,那个计划充满了变数。
  回程途中,林馥蓁想,三年后二十八岁的自己在面临这个选择时,会不会有所不同,二十岁的林馥蓁肯定会冲着连嘉澍说“想都别想,不!永不!”二十五岁的林馥蓁曾经有那么一个念头,就这样吧,就这样都听嘉澍的,但那终归只是一个念头,想必棱角还没完全被磨光,又或许,还舍不得放弃自我,再或许,还是蠢。
  想来想去,还是应该是蠢的吧,带有一点点自以为是的蠢。
  车子进入海滨大道。
  每年十月中旬,尼斯旅游局都会在海滨大道举行花车巡游活动,碰上花车巡游,过往海滨大道的车辆也只能大叹无奈。
  几公里过后,车速慢了下来,跟随着前面车辆走走停停,一辆辆被装扮成海底生物的花车擦着车窗而过,当地民众和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立于海滨大道两边纷纷举起相机,附近的小贩趁着这个机会兜售他们自制汉堡,这里的海鲜汉堡很受游客们的欢迎,索性几名小贩穿过花车来到被堵在路上的车辆车窗前,敲响车窗,并排的车辆车后座的孩子接过爸爸手中的海鲜汉堡,正津津有味吃着。
  林馥蓁心里一动,朝一名小贩招手,她好像有点饿了。
  小贩来到他们的车窗外,但浩二并没有打开车窗。
  “我饿了。”林馥蓁说。
  浩二还是没半点打开车窗的意思。
  对了,她现在没半点人身自由,不吃也没关系,可是窗外那位眼巴巴等着呢,于是她说不然你打电话给连嘉澍问他可不可以。
  日本人还真的打了电话。
  艹!
  挂断电话,浩二打开车窗,递出五十欧,小贩把整个纸箱都塞进车里,欢天喜地离开。
  纸箱还有两个汉堡,两个汉堡五十欧,小贩不乐坏才怪。
  林馥蓁挑了较小的汉堡。
  汉堡吃了一半车子前行速度快了一点,巡游花车队伍一点点被甩在身后,汉堡吃完,车速已经进入到正常的速度。
  车子下了海滨大道,进入戛纳小镇范围来到商业街,车窗外随处可见多媒体屏幕。
  车停在最繁忙的红绿灯口,两面巨大的多媒体屏幕一左一右竖立在红绿灯两边的百年百货商场墙上,一边正播放花车巡游,一边正在播放据说是半数南法女人都在谈论的那场婚礼。
  也不知道怎么的,眼睛一触到婚礼现场,林馥蓁就觉得头疼,这次是真的头疼,不仅头疼胃部还一阵阵翻江倒海。
  看来,那场婚礼真的是不被她待见。
  也就眨眼功夫,窗外景物变成花黑色。
  最终,林馥蓁目光定额在播放婚礼现场的电子屏幕上,咧嘴笑,嘉澍,你看,我是真的不乐意参加那场婚礼,不乐意得眼前都发黑了起来。
  像是听到她内心想法,多媒体屏幕上出现连嘉澍的身影。
  白色礼服,白色衬衫,深色领结,立于蔚蓝色彼岸,英俊非凡。
  那张脸一如初见。
  让她一颗心砰砰乱跳着,心里有着很不妙的感觉,那种不妙的感觉导致于她舌头打结。
  手缓缓贴在心上,真的在砰砰着呢,心里开始大叫不妙,不妙到她想尝试去说一下话。
  说……说什么呢。
  眼睛直勾勾看着屏幕上的那张脸。
  开口:“我……我叫林……林馥蓁,嘉……嘉澍,很……很高兴认识……很高兴认识你。”
  真是没出息啊。
  要没完没了到什么时候?
  花黑色在眼前大面积扩展,逐渐变成黑色海岸,缓缓闭上眼睛,眼角处有一颗泪水缓缓溢出,当那颗泪水垂落至她嘴角处时,耳畔特属于这个世界的所有噪音一一远去。
  身体不听自己使唤歪歪斜斜往着一边,当头触到车椅时,林馥蓁后知后觉意识到她吃到地是鲑鱼汉堡。
  …………
  脑子似乎被装上发条,思绪随着发条摆动,滴答,滴答。
  逐渐发条越走越快,滴答声越来越为清晰,清晰到近在耳畔。
  睁开眼睛——
  最远处的是墨黑,是画家们会多加上几层的墨色,让人看着心情沉甸甸的,眼睛自动选择去避开那沉色,往里一点,墨色少了一些,但还是让人看着心里不舒服,再往里一点,墨色逐渐变薄变成墨蓝色,一条细细的亮蓝色丝线横在深墨色和浅墨色之间,把黎明前的天空和海洋隔成两个方块,眼睛逐渐适应那无边无际的沉色,沿着一望无际的海平面往回收,黎明之前的天空海洋被浓缩在一个小方框里头,窗户把天和地阻挡在外面。
  天和地映着一个男人的剪影,方框里,一灯如豆。
  目光一动也不动凝望着,也不知道是在看黎明前的天色,还是在看映在窗户上男人的剪影,还是什么都没看,只是在思考。
  不需要眼睛去求证,从周遭淡淡的消毒水味道林馥蓁就知道自己此时正在医院,这是一所位于海边的医院。
  至于为什么住进医院,林馥蓁大致也知道原因,和那个鲑鱼汉堡有关。
  林馥蓁已经有十几年没吃过鲑鱼了,她有过鲑鱼过敏导致昏迷二十小时的经历,那时,她光顾想事情导致于没有注意汉堡的材料。
  这下……糟了。
  那场万众瞩目的婚礼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想及那场婚礼,林馥蓁有些心虚,不,应该是很心虚。
  垂下眼帘,片刻,掀开,目光拉到距离自己最近所在。
  连嘉澍正坐在床前,闭着眼睛头靠在一边医疗器械上,身穿白色衬衫,领结已经被摘掉,一边搁着那件应该在婚礼上穿的白色礼服。
  瞅着近在眼前的那张脸。
  周遭各种医学仪器的声响伴随着均匀的呼吸声。
  他应该累坏了吧。
  缓缓伸出手,去触摸他掉落于额头处的些许发丝,小心翼翼把它们理好,按说,理好头发手应该收回来了,可是没有,就那么停顿着。
  有那么一瞬间,林馥蓁都要怀疑,手之所以不想收回是因为时间被凝固住,世间万物停滞不前,包括她的手。
  那声低低的“醒了?”一下子打破时间结界。
  收回手,头垂得低低的。
  周遭安静得近乎诡异,那种诡异让林馥蓁手也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最终本能往着脸上,发现鼻梁空空的。
  脸上已经没有眼镜。
  “林馥蓁。”
  这声林馥蓁连嘉澍叫得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可却把林馥蓁听得心里一阵发麻,硬着头皮,应答一句。
  “现在,你乐坏了吧?”连嘉澍问她。
  “啊?”后知后觉,左思右想,最终一大堆话变成低低的那声,“嘉澍,对不起。”
  连嘉澍没有应答。
  “都是我不好,嘉澍,那时我光顾想事情了,没意识到那是鲑鱼汉堡,嘉澍,我鲑鱼过敏你也知道的,老实说,当时它看起来来一点也不像鲑鱼汉堡。”语气满满的自责。
  连嘉澍把椅子往床前推进,手放平搁在床单上,微微仰头,看着她。
  慢吞吞举起手来,低低说:“嘉澍,我发誓,当时它真的看起来一点都不像鲑鱼汉堡。”
  “你拿什么发誓?”他问她。
  咬牙:“拿我的体重,胖回一百八十磅怎么样?我发誓……”
  “林馥蓁,拿你妈妈发誓。”
  “不要!”急急忙忙打断他的话。
  周遭更为安静了,垂下眼眸,不敢去看他。
  “林馥蓁,别装了。”
  “你说什么?”依然垂着头。
  “林馥蓁,你一定还不知道,琳达被扣留护照,索菲亚被禁止出境。”连嘉澍冷冷说着。
  “啊?!”急急抬头,眼睛急急找寻。
  触到连嘉澍的眼眸。
  一秒、两秒、三秒。
  扑了过去,手紧紧缠住他颈部,嘴里叫着嘉澍,说嘉澍,你五年前让我丢脸一次,五年后我让你丢脸一次,扯平了,而且……而且鲑鱼汉堡难吃得要死。
  鲑鱼汉堡的确难吃得要死,但能怎么办?那是她在短时间里能想到不出席婚礼的办法。
  鲑鱼汉堡是琳达提供的,有钱能使鬼推磨,那天在海滨大道的小贩兜售的都被换成鲑鱼汉堡,而她开了手机定位系统,琳达给那些小贩提供她的定位。
  不仅鲑鱼汉堡难吃,那种世界变成花黑色的感觉也不好,更要命的是发作时胃部翻江倒海的。
  是的,她也是吃尽了苦头。
  越想心里越委屈,于是委委屈屈说着:“嘉澍,鲑鱼汉堡真的很难吃,我怀疑那个鲑鱼鱼片是过期的。”
  连嘉澍还是一动也不动。
  继续:
  “嘉澍,我可是女孩子,你不知道吗,女孩子们脸皮特别薄,被你丢在婚礼之后我每次走在路上都觉得抬不起头来,我每隔几天都会做噩梦。”
  “这么说来,五年前把你丢在婚礼上对于你来说的确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可不是,可不是,我每次做完噩梦醒来时都发现自己枕头被泪水浸透湿了。”急急忙忙接上。
  “林馥蓁。”这声林馥蓁带着满满的警告。
  好吧,好吧,她也觉得自己话说得比较夸张。
  凝望着窗外的天色。
  “嘉澍,不关她们的事情,一切都是我的错。”低低说出。
  说完,缠住他颈部的手一点点松开,二十岁之前的林馥蓁总是喜欢用这一招,装疯卖傻,胡搅难缠,扮可怜强加委屈,她只是想试看看这一招现在还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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