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冬》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晚冬- 第7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
  吴府
  吴府并不大,伺候的下人也不多,各个院子所栽种的花木也是寻常能见到的,实在太过素简,就连主子所穿所用的都不甚华贵,大抵和吴大人是左都御史有关吧。 
  白天倒还好,丫头婆子往来拾掇花草,擦洗廊子,还算有人气儿,一到了晚上,整个府宅就显得空荡荡的,只能听见风的呼啸声和草丛里小虫的鸣叫声,凄冷月光照在青砖碧瓦上,徒然添了几分阴森鬼气。
  府里的忌讳很多,除了话不能乱说,地方也不能乱去。
  头一个是大人的院子,那儿常有朝廷重臣和皇上身边的心腹进出,里头的信件奏疏十分要紧,除了从寒水县来的老管家能进去清扫送茶,谁都不能踏入一步,就连最得大人欢心宠爱的翩红姨娘都不能进去。
  第二个就是夫人李明珠住的院子,与其说她是夫人,倒不如说是囚徒,疯疯癫癫的,成日家说府里有鬼,吊死的,舌头伸得好长,眼珠子都瞪出来了。大人嫌她烦,就将她关在小院里,拿铁链锁着,每日让下人给她送口饭罢了。
  屋子里只点了一盏油灯,很昏暗。
  金炉里点了能让人心神安宁的水沉香,袅袅娜娜,飘散在阴冷的各个角落。屋里的陈设简单,大抵最华贵的,就数案桌上摆的红珊瑚了吧,那是皇上去年赏的。
  床上躺了个六岁左右的小孩,样貌俊美,左边脸蛋儿上有道儿擦伤,不太严重,他睡的很沉,唇角还带着抹笑意,不知道梦到了什么。
  吴远山坐在床边,微笑着看儿子。
  他用湿帕子轻轻地擦拭儿子脸上的伤,动作温柔。没错,麒麟就是他派人绑来的,他晓得沈晚冬每年这天都会带着麒麟去给戚氏上坟,所以早在半个月前,他就开始准备,让心腹蹲守在陵园附近,时刻注意着孩子的踪迹。
  吴远山从旁边的矮几上拿起面镜子,借着昏暗的灯光仔细瞧。他样貌依旧俊美,大抵因为没了根,肌肤细腻得很,活像个娘们。只不过,连他自己都能瞧得出来,眉梢眼角似乎带着股阴郁狠毒,呵,前几日皇上跟他开玩笑,说:爱卿而今怎么长得和唐令越来越像。
  他笑了笑,奉承了几句,可缩在袖中的手却不住地颤抖。
  大概,只有一直给皇上作棋子,一直罗织罪名,一直看着高官显贵家破人亡,才能稍微让那颗冰冷的心暖些。
  吴远山抬手,食指划过自己的眼和鼻梁,垂眸看向麒麟。其实用不着什么滴血认亲,孩子和他实在太像了,就连睡姿都一模一样。当年爹爹自尽前,曾留下封遗书,交到了翩红手上。
  爹爹说,他见到了麒麟,孩子大抵是吴家的种,你日后要仔细查查。
  吴远山冷笑了声,手隔着衣裳在大腿根那儿摸了下,眼中的痛苦和怨忿之色甚浓,当他看向麒麟的时候,又满是慈爱欢喜。
  老天爷终究没有太过狠心,给他留了麒麟。
  正在此时,床上躺着的孩子发出哼唧之声。
  吴远山一惊,忙将事先准备好的假胡子贴在下巴周围,他放下镜子,凑到麒麟跟前,轻抚着孩子的脸,压低了声音,柔声道:“醒了么?”
  麒麟睁眼,瞧见面前有个大胡子男人,他吓得尖叫了声,眼中的畏惧之色甚浓:“你是谁?我二娘呢,弟弟呢,张嬷嬷呢?”
  吴远山从矮几上拿过盘燕窝糕,讨好般地送到孩子嘴边,哄道:“饿了吧,这个可好吃了。”
  “我不吃!”
  麒麟挥开燕窝糕,怒道:“我要回家!你知道我爹爹是谁么?他可凶了,会打你的!”
  “呵。”
  吴远山鄙夷一笑,爹爹?说的是荣明海那黑鬼么?他真的想打一巴掌这小子,你爷爷当年就是被你这位养父暗中逼死的,而今,你竟认贼作父!?
  “我和你爹是好朋友呢。”吴远山温柔一笑,并未将恼怒挂在脸上。
  “你胡说。”
  麒麟扁着嘴,气道:“既是我爹的朋友,那为何让人将我绑来?”
  “你小子倒是蛮聪明。”
  吴远山宠溺地轻抚儿子柔发,瞧见儿子厌恶地闪躲,他轻叹了口气,莞尔浅笑,柔声道:“你爹爹是安国公荣明海,对不?你二娘叫沈晚冬,你还有两个弟弟呢,你瞧我说的对不对。”
  “嗯……”
  麒麟有些犹豫,这个大胡子叔叔确实说对了。
  “你爹嫌你舅舅老是逼你认字写字,怕你累,就让你在叔叔这儿歇两天。”吴远山继续哄着。
  “是哦。”麒麟嘟着嘴,不像方才那般防备了。“今天舅舅又让我去他家里,虽然我喜欢和婷妹妹一起玩,但真的不想写字啦。舅舅可严厉了,写错字就拿着竹条打我手心。真讨厌,乔儿和献儿就能玩,不用认字背诗,偏偏让我学。”
  “戚秀林打你?”
  吴远山大为心疼,忙捧起儿子的手心看,胖乎乎的,并未见伤痕。他强忍住想要亲亲儿子手心的冲动,轻拍了拍儿子的脑袋,问道:“那你现在会不会写字呀?”
  “会!”
  麒麟得意极了,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笑的甜:“舅舅教我读《说文解字》,我现在会写好多小篆呢,舅舅说再过一段日子,就教我写正字。”
  “这么厉害呀!”吴远山故作吃惊,忙脱了鞋上床,盘腿坐在儿子对面,跟儿子聊天:“叔叔笨,不会写小篆,太难啦,你怎么这么聪明。”
  麒麟脸上得意之色甚浓,舅舅可不会像这位胡子叔叔这般夸他。其实他有两个舅舅,亲舅舅是戚秀林,总是板着脸,让他学这学那,他见了就躲。干舅舅是章谦溢,哈哈,这个舅舅可有趣儿了,笑眯眯的,总会把他架在脖子上,带他去瓦子里吃各种好吃的,还去戏棚子里看杂耍,他喜欢章舅舅。
  “麒麟,叔叔问你呀。”
  吴远山凑近了儿子,将燕窝糕塞到儿子口里,笑着问:“你二娘……她是疼你还是疼你弟弟?”
  麒麟腼腆一笑,道:“我们三个她都疼,不过我觉得她更疼我,她总是单独给我做好吃的,还给我做了好多衣裳呢。”
  吴远山冷笑了声,暗道:她当然得对你好了,你可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
  男人挑眉一笑,又问:“你爹呢?会不会打你?” 
  “没有,爹从来不打我。”
  麒麟笑的天真:“大概我比较听话,爹爹总是对我笑眯眯的,不过他经常揍乔儿和献儿,说他们两个是土匪。哈哈,叔叔你没见过我的弟弟,他们长得一模一样呢,特别淘气,家里的下人们见了他俩就躲。”
  “是吧。”吴远山笑着,可心里却有了疙瘩。果然不是亲生的,荣明海对我儿这般客气疏远,哼,听说那两个小杂种前些日子放火点了书房,龙生龙,凤生凤,两个杂种跟野人似地,哪里有我儿这般文雅有礼。
  正在此时,麒麟的肚子咕咕作响。
  “嘿嘿。”麒麟脸儿一红,十分不好意思:“胡子叔叔,我饿了。”
  “饿了啊。”
  吴远山忙拍手,让外后候着的老管家张叔进来,带着麒麟去花厅那边用饭。等吃了饭,再烧水,给孩子洗个澡,从柜子里拿套干净衣裳换上。
  如此吩咐罢,吴远山起身,出门去往隔壁院子。
  他的小院和李明珠的小院相通,只隔了一道门。
  此时月光皎洁,温柔地洒在院中那棵老槐树上。
  吴远山面色阴沉,端着烛台,径直走向上房。他一脚踹开屋子,臊臭的味道登时扑面而来。
  抬眼看去,屋子很乱,地上到处都是撕扯烂的衣裳、碎了的胭脂、吃剩的鸡骨头鱼刺,还有歪倒的马桶,马桶跟前有滩恶臭的东西,让人闻之欲呕吐。
  吴远山将烛台放在桌上,慢慢地走向床,站在床边,冷眼瞧着上面躺着的李明珠。她其实没疯,只不过被关的时间太长了,当年又被翩红装神弄鬼地吓到,时而清醒,时而疯癫。
  这女人脸上胡乱抹着胭脂,看着可笑又恶心,身上只穿着条脏兮兮的肚兜,这几年并未给她断了吃食,她倒是胖了许多,肚子圆鼓鼓的,一身贱肉。
  这种母猪,自然和风华绝代的冬冬差远了,为何留着她?
  吴远山唇角浮出抹坏笑,他凑近了,一把抓住李明珠的头发,将女人扯下床,不由分说地打,拿脚踹她的头。
  那李明珠蓦然被打醒,瞧见丈夫那副残忍狰狞的面孔,下意识抱住头尖叫,求饶:“我再也不敢了,不敢了,别打我了。”
  吴远山哪里肯轻易停手,等瞧见李明珠口鼻里被踹出了血,这才停下,一把抓住女人的头发,狠狠地在地上磕。瞧着这母猪没力气叫唤了,好似快晕了,他这才松开。
  男人仰头,闭眼闻着淡淡血腥味儿,神情愉悦满足,他甚至在原地转了个圈。
  憋在心里的气,总算解了些许。
  

    
第96章 大曾氏
  起风了; 柳絮漫天飞舞,有些许飘到人的发髻上,有些许飘进茶杯里; 有些许随水流; 无根之物,大抵无情; 飘到哪儿算哪儿。
  白云山脚下有个茶寮,由一对兄弟经营。
  茶寮边有间小小马厩; 只要掏几个钱; 就能让马儿美美吃顿草料。天儿闷热; 店主便在外头支了五张桌子,在墙上钉了好些木牌,上面写着酒食的名称; 譬如羊肉面、花雕鸡、阳春面、爆炒肥肠……还有自家酿的糜子酒,兑点水,喝了不上头。
  火炉上煮着低等的粗茶,香味十分放肆地飘散开来; 让人闻着心情愉悦。
  茶寮外头摆了六张桌子,坐满了人,大都是往来行客; 咥一顿饱饭,饮一壶茶,就能赶路了。可是在最里头,却坐着个神色凄然的美人; 她很年轻,明艳照人,穿着藕粉色的披风,发髻有些散乱,步摇都快掉下来了,竟也不在意。
  大家伙都好奇,她究竟是谁家夫人,为何如此悲伤,即使是掉泪,也犹如梨花带雨,叫人心疼。唉,若是能过去给她递上方帕子,听她娓娓诉说委屈,大概身子都能酥掉半边吧。
  可是不行,这位美人身后站着十来个穿着银鳞细甲的武士,手执着寒光森森的长刀,警惕地扫视着四周,怕是飞来只苍蝇,都会被这些凶神恶煞斩杀。
  这位大美人,大概是位身份极高的夫人吧,只不过,她怎会出现在这种荒山野地?
  沈晚冬呆呆地坐在长凳上,木然地盯着桌上的吃食,醋溜肥肠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可是她却闻不到。
  已经一天一夜了,麒麟还是没找到。
  她没合眼,可却没有半分困意,心总是揪地疼。
  怕啊,万一那些人毒打孩子,不给孩子吃饭,可怎么好。
  万一……孩子被卖到深山老林里,又该如何,那她岂不是永远失去了儿子? 
  一想到这儿,沈晚冬就不由自主地落泪。
  昨儿她赶忙回大梁,恰好明海也回来了。他也是着急,但却比她要镇定许多。明海一方面暗中派人搜大梁的每个角落,另一方面从三大营里挑了上千精锐士兵,从外围搜查,尤其是白云山附近以及临近大梁的县,务必细细搜查。
  才刚士兵回报,说是百里之外的靖县有消息,明海赶忙带了人去查看。她也想跟着去,可明海不让,叫她在茶寮等着,用点饭食,他很快就回来。
  老天爷啊,求你了,让明海把孩子带回来吧,即使让她折寿十年,她也愿意。
  昨儿她跟着张嬷嬷去了秦氏的外宅,看门的下人不叫进去,她越发怀疑了,直接叫侍卫闯进去搜,可地皮都快翻起来了,都不见孩子的踪影,亦不见秦氏。
  问了才知道,秦姨娘今儿特别高兴,说是有喜事,特特带了丫头去瓦子看杂耍,一时半会儿且回不来呢。
  张嬷嬷听了这话,当即大怒,将花厅里的花瓶瓷器连摔带砸,嚎哭着破口大骂,无非骂秦氏心肠歹毒,麒麟丢了怎就那么高兴呢。你不就仗着棠哥儿么,一个身份不明的小杂种罢了,也配上得了台面?可别忘了,咱们夫人临终前明明白白交代下,不让这小杂种戴孝。
  听见这些没轻重的话,她忙拉了张嬷嬷走,没必要再逗留了,孩子根本不在秦氏这儿。况且而今棠哥儿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就凭这个,也不能再闹下去了。
  从秦氏那儿出来后,她不知再去哪儿找。
  蓦然想起当年唐令与她发生过种种龌龊,那阉人心肠歹毒,怕不是记恨政敌吴远山,就将气撒在孩子身上吧。
  她忙叫下人准备了厚礼,亲自去唐府查探。谁知去了连门儿都进不去,楚楚拦在门口,站在高台阶上,将她准备的礼物扔远,不住冷笑:督主早都和你恩断义绝了,你若是还要脸,就别再招惹他了。
  末了,这个穿了紫衣的女人凑到她跟前,压低了声音,狠狠笑道:没错,就是我绑走的那小畜生,我已经将他化成了一滩血水,怎样,你敢不敢见?
  她听了这话,差点晕倒。
  就在楚楚得意洋洋地嘲笑她时,孙公公从唐府里小跑着出来了,这老公公狠狠地瞪了眼楚楚,将她拉在一边,小声说:老奴听说了麒麟的事,可孩子的确不是你小叔带走的,他问你,要不要他派人帮你找?
  四年了,唐令没有再见她,也没有再找麻烦,更没有给她带一半句的话,是啊,无恨无情,都淡了。
  她没有再说话,朝着唐府屈膝行了一礼,转身离去。
  一阵欢声笑语打断了沈晚冬的思绪,她用手背抹了下已经凉了的泪,朝前看去。对面那桌坐了三个平头老百姓,左边是个年长的妇人,约莫三十多岁,样貌秀美,气质婉约,虽说衣着简素,可却遮掩不住风姿绰约;这美妇对面坐着个和她样貌神似的女子,年轻些,可能是她的妹妹吧;而在美妇跟前坐了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大约是她儿子,长得粗粗壮壮,皮肤微黑,袖子挽起,正恭敬地给她娘倒茶。
  真好,如果麒麟能长这么大,给她倒一杯茶,她肯定会高兴的哭,可是孩子究竟在哪儿?
  不知不觉,沈晚冬又掉泪了。
  正在此时,那美妇人似乎瞧见了她,身子一震,眸中惊艳之色难以遮掩。美妇人好似在犹豫,终于,起身朝她这边走来。
  “站着!”一个侍卫站了出来,拿刀指向那美妇,喝道:“吃你的茶,吃完赶紧滚!”
  美妇人平白被吓了一跳,又被这狠厉言语臊到了,俏脸发红,低着头往自己的那桌退去。
  “等等。”
  沈晚冬哽咽着,朝着侍卫挥了挥手,看着那美妇人,道:“你想对我说什么?”
  那美妇人欠身道了个万福,快步走过来,从袖中掏出方月白色的帕子,递给沈晚冬,柔声道:“妾身方才瞧见夫人在哭,也不知您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如此伤心。”
  沈晚冬示意美妇人坐到跟前来,她并未接过那方帕子,轻叹了口气,道:“怎么称呼你?”
  “妾身姓曾。”
  那曾氏猜到眼前这位绝美的夫人身份高贵,并不敢失了礼,莞尔笑道:“那边坐着的男孩是妾身的儿子,另一个是妾身的妹妹,家乡人都叫她小曾氏。”
  “你儿子是个好小子。”
  沈晚冬低着头,暗自神伤,若放在平时,她是绝对不会和陌生人说半个字的,可今儿不知怎了,就是想和这曾氏说话,大抵,都是母亲吧。有些伤情,别人不会懂,只有母亲能懂。
  “这位大姐,你问我为何哭,我,我儿子丢了,我找不着了。”沈晚冬泣不成声,双手捂住脸,身子颤抖不已。
  “哎!” 
  曾氏叹了口气,回头瞧了眼自己的儿子,竟也红了眼。她知道自己身份卑微,大约是不配碰这位夫人的,可是……曾氏鼓起勇气抬手,轻抚着沈晚冬的胳膊,柔声道:
  “若是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