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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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颜-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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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口子在西府虽说没啥正经差事,可他们是家生子,平日里也挺牛的,尤其是金善,别看他早三十多岁的人了,可专爱吃小丫头的豆腐。一等二等大丫鬟他不敢招惹,专对粗使丫头下手,今天他一进院子,几个丫头就恨得咬牙切齿,恨不能紫藤花架子忽然倒了,把这混蛋砸个满脸开花。这会子见他狼狈不堪,又说好话又扇耳光,都觉得解恨。
  玲珑终于睁开眼睛,对金善媳妇说道:“我要和母亲一起回去,若是真怕母亲过病气给老太太,那就让母亲暂时留在这里住着。可是我想让宋姨娘来接我吧,若是宋姨娘不想来,那就算了,你告诉她这庄子里虽说比不上府里,可附近有纸作坊,桑皮纸也能买上几张。我住着也挺好的,日后就在这里亲迎吧。”
  金善媳妇一头雾水,五小姐是拿中暑当下马威,先把他们夫妇给摆了一道,接着就让他们带话给老太太和宋姨娘,这倒也还能说得通,可五小姐为何要说起桑皮纸呢?
  只是这个时候,他们夫妇早就被玲珑弄得六神无主,既然五小姐给了他们台阶,他们也有了回老太太的借口,哪还敢细细琢磨,飞奔着回京城去了。
  第七十一章 花枝子
  
  玲珑心里有数,她把金善夫妇打发回京城,也只是一时之计,坚持不了几日,且,宋秀珠若是亲自过来,那事情会有很大改变。
  她必须抓紧时间,到清觉山庄走一趟,拿回几件像样的物件,也不枉她被十二皇子“欺负”一场。
  念头打定,玲珑养足精神,等待天黑。
  想不到中午时分,金子烽和许庭深却提前从书院回来了。
  树德书院的夫子家中有事,让他们这四位游学的回来自修。金子烽回到庄子,便听小厮说起上午金善夫妇来接五小姐的事。
  “说是那两口子不懂规矩,硬生生害得五小姐中暑了,被五小姐身边的丫鬟婆子轰出去,这会子回京了。”
  毕竟是后院之事,小厮所知不多。一旁的许庭深听闻玲珑病了,白皙的俊脸上满是焦虑,对金子烽道:“金世兄,珑姐儿前几日方才病愈,如今又中暑,我们许家在望都老宅供养着一位大夫,医术高超,为人也甚是稳妥,小弟修书一封,让人把他请来,给珑姐儿好好诊治一番,世兄看可妥否?”
  天气炎热,女子身子娇弱,中暑也并非大事,金子烽本是并未在意,却听许庭深这样说,心道让他家大夫给玲珑看看也好,横竖不是大病,免得许家以为玲珑身体太弱,日后影响生育,即使真是诊出体弱,趁着年幼调理,也不会影响这门亲事。
  他假意推托:“中暑也并非大病,望都距此一来一回也要一日,许贤弟还是不要劳烦望都的亲戚了,若让人误以为珑姐儿病入膏荒那就不好了。”
  许庭深皱眉,想到玲珑在娘家过得不好,他便道:“中暑不是大病,但事关珑姐儿就是马虎不得。她与我有婚姻之约,便已是半个许家人,许家人有病,请许家的大夫,也无甚不可。”
  日头毒辣,坐在院子里的树荫下也不凉快,玲珑索性在屋里支起绣花架子,浣翠在窗外的青石地上洒了水,两面的窗子打开,有过堂风吹进来,多多少少减了些燥热。
  十二扇的屏风比起四扇八扇的繁复,可也绣了大半,余下的再有月余便能绣好。
  流朱跑进来,说是三爷和许家二爷来看望五小姐了。
  闻言,玲珑连忙离开绣花架子,半倚在放了弹墨迎枕的红木罗汉椅上,杏雨拿了汲湿的帕子放在她的额头,浣翠则把金顺媳妇送来的藿香水洒了一些在屋里。
  流朱挑了湖绿色黄鹂鸣枝门帘,金子烽和许庭深走了进来。
  金子烽身上是居家穿的靛青色水波纹道袍,他和玲珑长得不像,玲珑更像冯氏,而他则遗传了父亲金敏的清俊儒雅。
  许庭深却穿的比金子烽正式,银灰的杭绸直裰,黑发用古玉簪子束起,白皙的额头上渗着薄汗,也不知是天热还是怎么的,俊脸上泛着微红。
  这是他第一次走进玲珑的香闺,虽然只是在庄子里暂住,但这里处处都透着女孩家的娟秀。小几、圈椅上的台布和椅搭都绣着精致的花鸟,一看就是玲珑的手艺,而一旁的绣架上,还有一副没绣完的博古图。
  屋里弥漫的藿香水味道遮去了原有的女儿香,却提醒着进来的人,这里的小姐中暑了,身子不适。
  他看到玲珑半靠在红木罗汉椅上,穿着件半新不旧的茶白小袄,豆绿色挑线裙子,裙子的下摆从暗红色罗汉椅上洒下来,淡淡的一缕,轻轻柔柔的。
  她的双手交握在胸前,手肘抵在罗汉椅的靠背上,那里似是有个白色的东西,看仔细了,原来是一只系着五色缨络的玉玲珑。
  许庭深双眼淡然,嘴角却牵出一抹浅笑,金玲珑和玉玲珑,这真是绝配,妙趣横生。
  他听着金子烽毫无热度的问候几句,平素里金子烽读书的声音极是悦耳,铿锵有力,抑扬顿锉,但他此时问候妹妹虽然关切,却全无念书时的感情。
  玲珑微睁双眸,欠欠身子,却没有起来,只是小声谢过,便又闭上眼睛,似是没有精神,也似是懒得搭理他们。
  许庭深心里有些戚然,玲珑不会是也懒得理他吧。带着失望,他和金子烽向屋外走去,快走到门口时,却见门边的花架上摆着一只藤编的大花瓶,里面插了一捧子干花,这花叫不上名字,倒像是田野里常见的那种星星点点的小花,被有心人采来后晒干,长久保存。
  那花瓶正是在市集上他送的那一只,那时许庭深还想过,这种藤子编的花瓶不能贮水,插不了鲜花,怕是只能用来放鸡毛掸子这样的物件儿。
  看到玲珑竟用这花瓶配了干花,许庭深忽然觉得,这样的藤编花瓶就是要配上干花才最好。只有长着一颗玲珑心的人才会有这么巧妙的心思。
  想到玲珑为了这只花瓶而亲手晒制干花,他的心里就暖了起来,方才的失望荡然无存,一股甜蜜从心底浮起,然后,越来越多,荡漾了整个心田。
  金子烽和许庭深刚走,玲珑就从罗汉椅上跳起来,站到窗前猛吸几口新鲜空气,这藿香水的味道真不好闻,她差点窒息了。
  流朱送了两位爷出去,回来时把廊下晒的花枝子抱了一捧进来。
  “五小姐,方才出门时那位许二爷看到这些花枝子,问晒好后可否给他一些。”
  经过那日在山上的事,玲珑对许庭深已没有恶感,只觉得这人性情纯良,和哥哥不像是一样的人。既然他想要这些干花,索性送他些,也还了他上次送她回来的人情。
  “这次晒得挺多的,你给四姐姐送些过去,余下的送到竹香院。”
  流朱答应着出去,杏雨却又追出去,叮嘱道:“你送到竹香院时别乱说话,这花是给竹香院的,咱家三爷和许二爷谁爱要谁要,咱们别管,可记住了?”
  玲珑和许庭深虽有婚约,毕竟尚未亲迎,专程送东西给许庭深,若是传言出去,终归是影响小姐的闺誉。
  第七十二章 你是神
  
  二更时分,玲珑换上夜行衣,特制的头罩把满头青丝和脸全都遮挡起来,只留一双明眸在外面。
  依山而建的庄子树木多而茂密,树影掩映下,她如一只黑色的狸猫在屋脊上掠过,很快便消失在院墙外。
  夜色的华光洒遍山野,漫天的星斗把这夜晚点缀得珠光宝气。山风湿润清凉,夹杂着桅子花的气息,暗示着这是溢彩流芳的季节。
  玲珑要去的地方是清觉山庄,那个大武皇室人员闲得发慌时才去的地方。
  结合前世对皇室园林和离宫的了解,这些地方都会有些历代皇帝后妃皇子皇女们曾经把玩过的东西,纵然这里从此空置,昔日住过的人都已住进皇陵,那些东西仍然完好无损躺在原来的位置上,静静见证岁月流逝,浪费着做为一件宝物应有的价值。
  玲珑认为,这些搁置在皇庄里被人遗忘的宝物,其命运远不如随着主人去陪葬的那些。因为那些陪葬品还有机会在几百上千年后经由盗墓贼之手寻找有缘人。而并非如这样暴殄天物。
  小偷的心思和正常人永远不能相同,因此玲珑从不会和正常人交流她的这些心得。
  即使是师傅秦玛丽也没有过。
  她从很小时就知道她只是师傅利用的工具,师傅腿残之后,便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小孩,后来便遇到她、收养她、调|教她,她初次做买卖时和现在一样,也是十二岁。
  那次客户需要一个小女孩来完成任务,因为那家人的女儿在很小时就被偷走了,他们一直在盼望女儿回来,而玲珑要扮演的就是被警方解救回来的那个女儿。
  那家人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她,因为这些年来他们已经被骗了许多次。他们甚至对十二岁的她严刑逼供,玲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却仍然没有松口。就在那家人最终对她放松警惕的时候,她完成了任务。
  那一次,她问师傅:“你知道他们用相用的方法折磨死很多孩子吗?”
  师傅坐在梳妆台的镜子前面,正在手上抹着特制的护手霜,闻言只是瞟了一眼她的手,那双手上也有伤,好在没有伤到筋骨。
  师傅的眼波淡然如水,声音也透着疏离:“你能活着回来,以后可以接更大的单子。”
  她顺手从梳妆台上拿起一只瓶子,扔给玲珑:“记住,下次不要让人伤到你的手,没有了这双手,你就是个废人,比师傅都不如的废人。”
  十二岁的玲珑什么都没有说,默默接过那瓶治手伤的药,默默走出去,又默默地帮师傅关上了房门。
  她知道,从那一刻起,她正式成为师傅的工具,一件有着无限潜能的工具,直到十年后,已经脱离师傅许久的她,依然被师傅坑去性命。
  她已经不再是师傅的工具了,所以她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可能是夜风中夹杂的桅子花的气息让她浮想联翩,师傅的身上永远都有淡淡的桅子花香。
  玲珑吸吸鼻子,让自己适应这种味道,不受任何影响。
  一个小偷如果在行动中不能集中精神,那不是好事。
  玲珑感觉她今天的状态不是很好,或许她应该回去好好睡一觉。可是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清觉山庄近在咫尺,她不能入宝山而空返。
  她今天走的这条路不是去踩点的那一条,她没有走大路,而是沿着迤逦的山径一路狂奔。
  这里即使是在白天也鲜少有人经过,夜晚更是不见人影。夜鸟在林前轻啼,四周并不冷清。
  然而,玲珑却听到了马蹄声,马蹄清脆,有飞鸟惊起,拍打着翅膀。随着马蹄声愈来愈近,玲珑看到了迎面而来的那匹黑色健马和马上也同样一身黑色的石二。
  这一次,石二没有跑过去再返回来,因为山路狭窄,玲珑就站在睡中央。
  他勒住缰绳,诧异地看着她:“你是小球吗?”
  玲珑自怨自艾,和石二也算是搭档了,可是他几乎每次见面都会问类似的话。她蒙面时如此,不蒙面时也如此。要么是她长得太大众,要么就是大武朝的未成年罪犯多如牛毛,因此石二才记不住她的脸。
  “为何你每次都不认的我?”玲珑问道。
  石二又换了一张脸,可笑的是,这张脸依然假得离谱,丑得亦离谱。
  “……你蒙着脸,我当然认不出。”石二的回答就像他的假脸一样苍白虚伪。
  玲珑撇嘴:“胡说,我前两次没有蒙面,你也一样认不出来。”
  石二怔了一下,强词夺理:“我不想和小孩子商讨这么幼稚的问题。”
  他坐在马上,玲珑站在地上,石二居高临下,或许是看在玲珑怎么也算是成长中的把风新秀,他终于发了善心:“上来吧。”
  其实吧,就在方才听到马蹄声时,玲珑就盼着来人会是石二。清觉山庄不是普通地方,即使她踩过点,却依然没有十足把握,何况那位皇子殿下也像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如有石二相助就完全不同了,这人虽然有些神经质,但说起来也还算大方,分赃时没有欺负她是小孩子。
  石二话音刚落,玲珑已经飞身上马,笑嘻嘻坐在他的身后,隔了黑布,石二也能感到她的奴颜媚骨。
  “我今天只是出来走走,不是做买卖,你别以为能捡好处。”
  他说的好处当然是指分赃,玲珑悲观审视自己十二岁的人品,原来她在石二眼中已是贪图小利见利忘义的人了。
  “石二哥,既然你没有目标,不如就跟我走吧,咱们去个好地方,保管能让增加几件战利品。”
  不论金银珠宝还是古玩玉器,对石二来说都只是战利品。
  他享受偷东西的乐趣,更享受把玩这些东西时的洋洋自得。玲珑对同行中有这样一位大神而慨叹,石二真是大神,神经病的神。
  “什么地方?”石二声音平淡,没有半丝亢奋,显然他认定这个小毛贼选不出什么好地方。
  “皇庄,我们去清觉山庄干票大的。”和他不同,玲珑露在黑布外的一双大眼睛流光闪烁。
  她原以为石二听到清觉山庄四个字,多多少少会有些兴奋,可眼前的石二非但没有兴奋,还像看菜鸟一样看着玲珑:“你不是嫌弃皇家东西不好脱手吗?”
  “你不会捡着年代久远的拿啊,再说了,也不是件件都是宫廷御制的啊。你是行家,不会不懂,你若是不敢去就承认,小爷自己去。”
  说着,她便从马上跳下来,甩开步子,向着石二来的方向走去。
  走出约末半里地,身后的马蹄声便越来越近,石二策马挡在她面前:“反正也没有什么好去处,就和你走一趟。”
  石二说这两句话就像高高在上的君王说要大赦天下,傲娇的样子配上那张丑脸,玲珑忍不住笑出来。
  看到她盯着他的脸,石二问道:“不论我换成哪张脸,你为何总能认出我来?”
  其实玲珑之所以每次都能一眼认出他,还是黑子的功劳,她往往都是先看到黑子,之后再看到他。
  “因为你的脸很丑,每张脸都这么丑,丑得出类拔萃,世间少有,想不认识你都很难。”
  第七十三章 蓝烟火
  
  月色如水,寂静的山路被柔光覆盖。马蹄轻脆,连同夜鸟拍打翅膀的声音,如节拍声声入耳。
  玲珑坐在马背上,和石二离得很近,他身上的气息清爽干燥。她早就发现,石二虽然审美能力极差,但他是个整洁体面的人。他的夜行衣永远都是镶着金丝,在夜色中带起一片华光。穿着这样的夜行衣做案的,玲珑两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他的头发永远都梳得一丝不乱,身姿挺拔,干净清爽,若不是那张丑得不能再丑的假脸,他应是令女人有好感的那种人。
  可能是路上枯燥,石二忽道:“小球,唱支歌,就是嗲声嗲气像女人的那种。”
  玲珑闻言,恨不能踹他一脚,什么嗲声嗲气,她那分明还是童音。
  “嗓子疼,不想唱。”
  石二倒也没有勉强,两人又陷入沉默,这也是做贼的共同特点——沉默。
  做贼的能有搭档的不多,即使有搭档也是各有各的事情去准备,所以他们都养成了沉默的习惯。
  前面已能看到那片竹林,夜风吹过,传来竹叶的沙沙声。
  “我在外面引开护卫,你进去,记着捡着年代久些的东西拿。”
  这还是玲珑第一次吩咐石二,他们两个人,一向都是石二做主导。
  “为何让我进去,明明是你想来这里做买卖的,我在外面,你去。”石二凉凉的声音从前面传来,他没有回头,脊背挺直,如鹰隼般注视着那片竹林。
  “我们在一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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