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莳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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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记-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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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只觉得:这得多畸形的脚才能穿下那双袜子啊……
    显然田菁也知道自己手艺不怎么样,加上手胖针细,没一会儿小胖手上就浸出一层汗珠来,登时不乐意做了,扔了袜子就跟襄荷闲聊起来。
    襄荷打趣她:“田大婶不是说做不好针线嫁不出去么?”
    田菁眉毛扭地像毛毛虫,气呼呼地道:“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嫁人就那么重要么?”
    襄荷点点头,道:“嫁不嫁人不重要,自己舒心最重要。”
    田菁登时高兴起来:“还是小荷你懂我!我娘整天说什么嫁人的,烦死了!”
    襄荷叹了口气。
    她也不知自己该不该说那些话,毕竟这个时代,对大多数女子来说,嫁人的确是很重要的事,因为她们很难自己在世上立足,而必须倚仗男人,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中,如此一生的喜乐便由他人做主。
    想到田菁将来可能会嫁给一个品行不端的男人,因而郁郁一生,襄荷心里就闷地不行。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以她目前的能力,也只能做到独善其身的地步,想要改变天下所有女性的生存状况,于她而言简直难如登天。
    这个话题并没有困扰田菁太久,毕竟年纪小,对婚嫁之事只有个模糊的概念,很快便丢到一边聊起别的了。
    襄荷却突然道:“菁菁,你想不想学读书?”
    田菁一愣,脸上满是困惑:“读书?”
    “对,读书!”襄荷点头道。
    田菁神色间有些意动,但是想了一会儿很快沮丧着小脸道:“读书当然好,可是我没时间呀。”
    她掰着手指道:“我要学做针线、学做菜,要帮娘干活……还要玩!”
    襄荷被她最后一句逗笑了,但还是问道:“时间总会有的,我只问你,你想不想读书?”
    田菁这次倒飞快地点了头:“想!”
    襄荷舒了一口气,道:“那以后每次休沐,你来找我,我教你读书,好不好?”
    田菁眨着圆圆的眼睛笑地很甜:“好。”

  ☆、第3章 。14

‘接下来两天,田菁便跟着襄荷学认字。
    田菁其实还算是有基础的。当初襄荷爬登天梯,最初几次田菁也跟着去过,只是一来太累,二来田大婶越来越拘着她,因此除了开始那几次,田菁便再也没去过。
    小村庄里没秘密,田菁跟着襄荷认字的消息很快便跟长了翅膀似的飞到全村人的耳朵,大人们大多说笑两句便忘,只当小孩子的玩耍。但孩子却不这么认为,好几个跟田菁相熟的小姑娘都辗转表达了也想跟襄荷学认字的意愿,教一个是教,教一群也是教,因此襄荷直接让田菁传话,所有想认字的女孩都可以来。
    村人虽然对女孩认字不以为然,但襄荷鹤望书院学子这层身份实在太唬人,父母们都愿意自家女儿与襄荷交往,如今女儿要跟襄荷学认字,倒真没有不同意的,反而好些还叮嘱女儿跟着襄荷好好学。
    如此一来,兰家这两日便热闹起来,小姑娘们都是从未上过学堂的,从不知课堂纪律为何物,襄荷为了管束她们费了好大的力气,但好在她们闹归闹,大多数时候还是听话的。
    襄荷用来教她们认字的书,不是寻常的启蒙读物,而是那本曾经一度盛行,最终却为道学家攻讦,因此绝迹于坊间的《列女传》。
    进入书院后,襄荷曾经特意搜寻过列女传相关的书籍。
    《列女传》的著书者连氏是书院首任院长之妻,因此即便外面书坊完全没有《列女传》以及连氏的一丝踪迹,藏书阁内却藏有许多与连氏相关的书籍,还有着详细的连氏生平。
    让襄荷惊讶地是,连氏一生著书无数,涉猎广杂,并非只有《列女传》一书。而除了《列女传》,她最为“有名”的是一部《女四书注》。
    女四书,即《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四部书,在连氏所在时代,女四书便是闺阁女儿所要念的四书五经,女四书中的对于女子的各项要求,便是世人眼中贤良女子的规范。
    女四书成书流传已久,字句意义明晰,若为释义故作注,那么这注几乎毫无意义。
    连氏的《女四书注》自然不是为释义。
    她作注是为辩驳,是为批判,是为斥伪……约束女子千百年时光的金科玉律被一字一句地注解反驳,以锋利至咄咄逼人的言语化作刀剑,砍向女性身上沉重的镣铐和枷锁,也刺向传承已久的道德礼法。
    甚至不等连氏身死,《女四书注》甫一成书问世,立刻迎来铺天盖地地反驳攻讦乃至谩骂。
    若不是连氏与皇室关系密切,又有贺同芳韩三娘等好友力保,恐怕早已因“不明原因”横死。
    讽刺的是,对连氏谩骂最多的,不是文人,不是名士,而是连氏欲要点醒的、读着《女四书》长大的闺阁之女。
    除了初刻版本,《女四书注》再未重刻,而初刻版大多都被收集销毁,藏书阁里那一册,或许便是世间仅存的一部《女四书注》,而若不是谢兰衣借用了苟无患的名义,襄荷又借助了谢兰衣的名义,单以襄荷的身份,恐怕一生都看不到这本世间仅存的《女四书注》。
    说来步履维艰白费苦心,但连氏的努力还是得到了成效。
    歂岳显德两朝对女子的宽容既是空前,亦是绝后。
    正是因为看到这本书,襄荷才知道,数百年前女性所受的束缚竟然远远少于如今;才知道数百年前,竟然也有人为了女性的权利而奔走呼号;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女性,曾经也有过那么短暂的一段时间,可以不身带镣铐,将自己放在卑微的位置仰视男性……
    看这部书时,襄荷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泪水,甚至瞬间有种想要效仿连氏,将这世间风气一清的冲动。
    但当心情平复,理智回笼时,却只剩深深的无力。
    她与连氏不同,连氏所在的时代是最混乱的时代,也是万象更新的时代,而那个时代这片土地的主宰者,是来自现代的谢琰,更重要的是,谢琰虽未明面上支持连氏,却从未对其有所斥责,而谢琰身故之后,几乎代天子行令的贺同芳,更是全力支持连氏,为她挡下无数暗算攻讦。
    但即便是如此,连氏的努力却也只在歂岳显德两朝卓有成效,显德以后,再没有出现一个连氏,也再没有出现一个谢琰和贺同芳,反扑的攻势猛烈袭来,瞬间使得历史出现了倒退。
    如今百年过去,女性的处境相比连氏之前的时代固然好了许多,却远远比不上歂岳显德两朝。
    出身普通农家,又没有连续两位上位者的支持,想要重走连氏走过的路,可能性万中无一。
    休沐的第二天晚上,送走所有的女孩后,襄荷倚在门边,神色有些恍惚。
    事实上,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不对。
    教她们认字,让她们明理,更让她们知道女子也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女子也可以不温柔娴淑不事事顺从。
    这顺从了她的心意,但是,对于这些懵懂的女孩儿们来说,她真的做对了么?
    有时候,无知是福。
    傻子心智未开,整日无忧无虑,而开了心智的人,却总有着无尽烦恼。
    那些道理,若不懂,或许还可懵懂地过一生,若懂了,又有几人能甘心认命?
    对于必死无疑的病人,家人通常选择隐瞒他们病情,这样起码可以让他们快乐地度过剩下的时光,而她如今的作为,却是将残忍地事实告知了病人,却没有同时提供治愈她们的良方。
    从做出决定的那一刻,这个念头就一直阴魂不散地纠缠着她。
    穿越以来,第一次对自己产生怀疑。
    她坐在门槛上,虽面朝门前的森森古槐,目光却无着落地游移着。
    不知何时,刘寄奴走到她身边坐下。
    对于襄荷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教人认字,兰郎中虽然因为心疼襄荷而略有抱怨,但还是无条件支持,刘寄奴却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异议。
    “怎么了?”他问道。
    襄荷这才发现他的存在,不自然地朝他笑了笑,半晌,才突然冒出一句话:
    “你说,世人是愿做无知无觉却快乐地傻子,还是愿做有知觉却痛苦的聪明人?”
    刘寄奴看了她一眼,说道:“我不是世人,无法知悉世人想法,但——”
    他顿了顿,又说道:“我不愿做傻子。”
    宁愿痛苦却有直觉,也不愿麻木无觉。
    襄荷点点头,又问道:“那你觉得,我该教菁菁她们识字么?”
    刘寄奴笑了笑:“原来是为这烦恼?”
    他指了指远处的黛青色山影,指着那山影中的鹤望书院。
    “你何不问问书院的学子们,他们后不后悔读书识字?”
    襄荷的声音低了下来,带着丝迷茫:“不,不一样的,男人和女人,非常不一样。”
    刘寄奴却笑:“若说外界处境,自然大大不一样,但其内里,却都是一样的。”
    襄荷喃喃着:“可是,我不只是想教她们识字,还……”
    刘寄奴却扬起手中的东西,“这个么?”
    正是襄荷用来教学的那本《列女传》。
    襄荷握紧了拳,点头。
    “不明理之人,即便你将道理掰烂了扯碎了塞进他肚里,他也仍旧不明理;明理之人,即便初时混沌无知,却总有一日会晓得道理。”
    “傻子的比喻不恰当。”他笑道,“你知道傻子就没有丝毫痛苦了?况且——她们可不是傻子。”
    暮□□临,远处的山影只余一道道模糊的灰影,鹤望书院最高处剪出的飞檐斗拱再看不到踪影。
    院子里传来兰郎中喊两人吃饭的声音。
    襄荷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朝刘寄奴璀璨一笑:“我明白了。”
    #
    女孩儿们聚在了兰家,村里的男孩看着也眼热,有也要跑来跟襄荷学认字的。
    即便是男孩,也不是都有读书机会的,这时候大多数人家都没有让孩子读书的概念,秀水村一个村里也就大约三分之一的人能写出自己名字,这还是临近鹤望书院的缘故。
    襄荷也不想拒绝这些男孩,只是教一群小姑娘也就算了,她可没自信能管得了这些熊地要死的男孩子,再说她时间不多,每十天才一次休沐,这些男孩若真想认字,爬登天梯都比跟她学靠谱。
    因此衡量之后,她决定拒绝,只是还没等她将拒绝的话说出口,刘寄奴却接过了摊子。
    “我虽比不上妹妹,但只是教教认字还是行的。”他笑着道。
    襄荷听了这话连忙摆手。
    旁人或许不知道,但她可是清楚刘寄奴是什么水平的。她不过是阴差阳错才进了书院,真论起学问来,跟真正的古人是完全没法比的,而刘寄奴,就是一个从小按着士人的教养被养大的孩子,虽然如今已经不再读书,但还是胜过才正经读书三个月的襄荷许多。
    刘寄奴能主动请缨,襄荷自然乐意之至,直接将那群熊孩子交到了他手上。
    只是交接时出了点问题。
    这些男孩跑来找襄荷,除了少数几个是真心单纯的只为认字,大多倒还是凑热闹,觉得好玩儿的成分多些。
    结果没想到襄荷不教他们,却换了个冷面小子来。
    刘寄奴虽来了秀水村大半年,但跟村里的孩子却还不怎么熟,只因他太懂事,平日要么在兰家院子里努力练功,要么帮着兰郎中做各种活计,如此一来自然没了玩耍的时间。男孩子们的友谊就是在打打闹闹之中建立起来的,刘寄奴过早地成熟,行事作风完全是大人的模样,也没时间跟村子里的男孩们一起玩耍,因此自然跟他们熟不起来。
    因为性格原因,刘寄奴很少笑,加上其行事作风,村中孩子隐隐都有些怕他,此时听说他要来教他们,几个胆大的登时便不同意了。
    不过,还没等襄荷为此烦恼,刘寄奴便干脆利落地收服了这帮熊孩子。
    他用的方法简单粗暴之极:不同意的,打过他再说。
    先是一个一个来的车轮战,普通的孩童自然比不上自小习武的刘寄奴,之后刘寄奴更是让所有人一起上,结果仍然是轻松干翻。
    男孩子对于武力高的人总是又憧憬又向往,这下再没人有异议,反而隐隐都有些崇拜刘寄奴。
    而刘寄奴更是对他们说,若是他们学认字学地认真,便教他们学武。
    一听这话,熊孩子们像是打了鸡血,学习起来无比认真,俯首帖耳堪比小绵羊。
    等三天假期结束,襄荷返回书院的时候,刘寄奴赫然已经成为秀水村新一届孩子王,整个村子的男孩都以他马首是瞻,原本的孩子王赵小虎刚开始还对他颇为不忿,一场架后,立马变身了刘寄奴的头号小弟,看的襄荷偷笑不已。

  ☆、第3章 。33

回到书院时,季考的榜单已经分院分级地贴在了经义坪。
    这是全书院每隔三个月一次的盛事,也是书院最热闹的时候,据说放榜后每院每级的魁首还能享受书院小食堂特意准备的簪花宴,掌勺的是书院最好的厨子,所用食材也是上好的,天南海北各种美味无所不有。
    当然,吃什么还是次要,最重要的是簪花宴所代表的那份荣耀。
    这也是激励书院学子用功的一个法子,多少学子为了能在簪花宴上占据一席而悬梁刺股,努力程度丝毫不亚于备战科举。
    襄荷原本以为这没自己什么事儿的,谁知道看了榜后,发现自己的名字正在农院新生那页的最顶上。
    所考科目中,典籍背诵应答之类的她并不占优,可算数这项上得了个满分,一下子就把总分给拉上去,让她高居榜首。
    ——这就意味着簪花宴上有她一个位子。
    卜落葵得知后,嫉妒地把她的脸当面团儿一样揉来搓去,嘴里嚎着也要去农院,说凭她的本事肯定也能轻松考个魁首。
    她这话倒也不是吹嘘。爷爷是农院院长,卜落葵也算得上家学渊源了,她小时候启蒙的书不是三字经也不是千字文,而是各种农书。开蒙后也对农学颇有兴趣,整日屁颠颠跟在卜若地身后上山下田地,算得上理论实践一把抓。
    只是等她逐渐长大,与襄城其他大家小姐们相交渐多后,一日突然撕了平日视若珍宝的农书,为此还被爱书的卜若地揍了一顿。但即便被揍,她也没改变心意,从此转了性似的,逐渐捡起女儿家该学的东西,再不整日往田里跑,也再不看一眼农书。
    虽不知具体缘由,但想起周清芷给她取的外号,襄荷便有些了解了。
    女院的榜首也是能参加簪花宴的,但女院教的那些东西,卜落葵起步就晚,也没多少兴趣和天赋,因此别说榜首了,此次季考不过险险得了个良,差点滑到中。而卜落葵自己了解自己,心知自己恐怕一辈子也得不到一次榜首,参加不了一次簪花宴,因此才对襄荷能参加这么羡慕嫉妒恨。
    但卜落葵嚎归嚎,心底却十分清楚转去农院不过是玩笑话,除了襄荷这般机缘巧合进了书院的,哪怕她是农院院长的孙女,也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女院。
    因此闹了一阵后,她便兴致勃勃地为襄荷讲起以往簪花宴的情景来。
    簪花宴,顾名思义,来源于四相簪花的典故,取个好意头,也显得风流。而经过卜落葵一描述,襄荷才知道这名字也不是白叫的,到时各院魁首们是真的要在头上簪朵花。
    襄荷记得唐宋时男子簪花成风,她没去过别的大城市,也不知大周是不是也有这样的风俗,但起码在襄城没见过男子簪花,倒是常见大户人家的女子摘了时令的鲜花插于鬓上。
    习惯了现代人审美,一想到一个大男人头上戴朵大红花的模样,襄荷就囧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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