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上头领导还研究过了,觉得能为国家培养出这么多人才,你爹才是真正的功不可没,小妹你跟老三就是最好的例子,你们兄妹是真正从农村走出去的孩子。尤其典型的是小妹,老三好歹在全县最好的高中、跟着最好的老师学了三年,有考上大学的基础,小妹一个初中生,要不是你爹教得好,怎么能打败上百万知识青年考入北京的大学?”
“所以上面决定提拔你爹去公社,主管教育方面的工作……”
王翠芬说得太传奇,叶大哥他们代入不进去,都当故事一样听了,唯独叶小妹听得很投入,听完还踊跃发言,美滋滋的总结道:“所以我爹能当上副社长,我是不是也功不可没呀?”
丈母娘还没回答,宋清徽已经忍不住侧目,很是无奈的看着叶小妹,明明叶婶说了这么多,小妹就只听出了这个?
这丫头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傻呼呼,如今又在外语系成功扎根,他都忍不住担心她会不会越来越鸡同鸭讲了_(:3j∠)_
王翠芬却不觉得小闺女这是鸡同鸭讲,她刚开始愣神是因为有点没理解叶小妹的话,“功不可没”这个成语她也是从叶队长那里搬过来的,慢了几秒才get到叶小妹的意思,王翠芬顿时脸都笑成一朵花了,摸着叶小妹的头欣慰道:“对啊,都是因为你,小妹就是咱们家的小福星。你爹都说了,你三哥要不是有小楚和小沈的学习资料和补课,估计也没那么容易考上大学,咱们队里落榜的城里知青可不少。人家这么帮忙,也是因为小妹呢……”
宋清徽本来觉得丈母娘也被叶小妹带歪了,听到这里突然觉得丈母娘言之有理,楚涵和沈思默对叶家人好确实是因为小妹,他们还只是帮忙,他可是叶家的女婿,日后但凡自己有条件,丈母娘这边有需要,他自然是出钱出力义不容辞的。
从这个方面来讲,叶家有了叶小妹,往后自然是蒸蒸日上的,宋清徽就算本能想反驳丈母娘的话,一时间也找不出更有力的理由。
他都无言以对,叶家其他人当然是完全顺着王翠芬的话附和着,“是啊是啊,自从小妹长大,咱们家日子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如今爹都要去公社当领导了,放在过去哪里敢想啊……”
他们这么发自内心的吹捧,叶小妹便被吹得飘飘然,沉浸在“凭一己之力带着全家发家致富”的新人设中无法自拔,更加不惦记着回北京了,留在老家被亲朋好友捧得过瘾了,眼看着又要到开学的日子了,她才依依不舍的告别亲友,和宋大哥叶三哥一起踏上了回北京的列车。
来车站接人的楚涵便深深的郁卒了,当初叶小妹那么一脸不情愿走的样子,她还以为这丫头在家待不住,铁定过不了两天回北京,她们就可以一起愉快的搞事业了。
没想到叶小妹闷闷不乐的回了家,一眨眼就玩疯了,玩到开学前一周才回来,要不是宋清徽他们开学早、再不回就赶不上,楚涵都怀疑叶小妹是不是准备踩点回来了。
找了这么个没心没肺的合伙人,楚涵很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坏掉了。不过当她在站台看到人群中那抹靓丽的身影时,眼睛便唰的一亮,所有的郁闷和自我怀疑瞬间烟消云散。
一个暑假没见,叶小妹在老家非但没晒黑,感觉好像比放假之前更加水灵了,在家里应该吃得也很不错,盈盈一握的细腰上面一对小馒头似乎也长大了,衬得小蛮腰更加细致了,臀翘腿长,盘正条顺,楚涵已经能想象到叶小妹穿着她准备好的这些衣服去开学引起轰动、生意火遍全校的画面,也就不介意叶小妹靠不靠谱了,就把她当成移动的展示柜吧。
这么安慰完自己,楚涵便迫不及待的往前挤跟叶小妹汇合,几人打完招呼,她便告诉叶小妹给她准备了十来身新衣服先穿穿的事,叶小妹果然很惊喜,连老公都不要了就往她身上扑,美滋滋的道:“楚涵姐你真好,新衣服都在哪里?”
“放在我租的房子里,随时可以回去拿,开学后我搬回宿舍,这个房间就留着放存货。”楚涵说着,笑眯眯的对叶小妹道,“我们是合伙人,就不说提成什么的了,找我们买衣服的同学越多,下期给你做的新衣服也更多,好不好?”
女主小姐姐一出手就这么阔绰,十几身新衣服,相当于半个月都不重样了啊,叶小妹很高兴,便信心满满的握拳:“我肯定卖得又快又多!”
叶小妹确实很厉害,或者说她的颜值很厉害,都没怎么费心,业务已经扩展到周围几个学校,开学一个多月后已经有外校女生跑来托她介绍做衣服的地址了。业绩来得这么轻松,让混吃等死的叶小妹都有点沉浸在赚钱的快感中无法自拔了。
一眨眼婚期都近了,叶小妹还没把重心放在婚礼上,倒是同样沉迷赚钱的楚涵更靠谱些,瞒着叶小妹给她准备一套婚纱。
☆、第一百三十七章
叶小妹觉得楚涵小姐姐又棒又贴心; 但楚涵却没料到叶小妹真能穿上婚纱出嫁,她只是觉得叶小妹热衷打扮也喜欢尝鲜,肯定也会很喜欢婚纱的款式。
不管在结婚这天能不能穿上它,别的小朋友都有了,叶小妹也要有,哪怕在衣柜里放着看都行,这样以后想起来才不会太遗憾——楚·老母亲·涵如此想到; 这才仿造前阵子看过的电影《罗马假日》里的造型来了一套。
楚涵也不想山寨的,但她没学过这个; 设计不出真正独特又美妙的婚纱,就算设计出来了,她还要费心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做婚纱呢; 山寨才是简单又省事的办法。
好在叶小妹不在意这个; 看到婚纱和皇冠瞬间就兴奋了,这让楚涵觉得充满成就感。
可她真没想到叶小妹长能耐了。从叶小妹平时的只言片语中她推测宋家家世不一般; 好像军人世家,听起来宋清徽的母亲似乎是位比较挑剔讲究的领导夫人,楚涵便认为叶小妹穿上婚纱出嫁多半是没戏了,入乡随俗; 她多半得按照宋家习惯穿军装结婚呢。没成想叶小妹不声不响; 不但自己没穿军装; 还能争取到让宋清徽配合她穿西装的权利,可真是叫她刮目相看了。
楚涵都不得不开始佩服叶小妹了。
但叶小妹真没她想的这么能干,说服宋家人她都没费多少口舌。刚带着婚纱回去向大家争取权利的时候; 赵海兰他们是本能的想要反对,宋清徽很快笑道:“其实这也是有讲究的,小妹前段时间带我们看了一部外语片,女主角是欧洲的一个公主,里面皇室婚礼都穿这种礼服,好像是叫婚纱……”
宋奶奶和赵海兰一听到皇室公主都穿婚纱,都不用叶小妹和宋清徽再说下去,她们瞬间便改变主意了,他们家结婚也穿这个,不但有排面,还洋气呢,多好啊!
在宋家,这种事向来是女人做主,老太太和宋妈妈都同意了,宋爸爸他们自然没有意见,于是叶小妹如愿以偿的穿上婚纱风光出嫁了。
像赫本一样美丽优雅又灵动的叶小妹被大哥背着下了楼梯,下面就换上婚车了——一辆系着大红花的自行车。
当初在老家,叶小妹都混上了拖拉机当婚车,现在来了北京竟然只有自行车,似乎有点差了排面,但是老家的拖拉机是生产队的,不是他们自家的,宋大哥的自行车却是自家买的,当然不能比。
要说“公车私用”,当初宋堂哥都能搞出吉普去车站接叶小妹他们,老爷子宋爸爸他们也能分分钟弄辆吉普来给他们但婚车,问题是没必要,公家的车那是国家的资源,结个婚还要浪费国家资源,这事老爷子才不干。
小汽车不能借,摩托车当然也就没必要了,如今平均工资都才二三十块,一辆摩托车却要上万元,宋家这样的条件都舍不得买,他们亲戚中倒是有搞了摩托车的,可是借来的到底不比自己家有的,现在的风气也没那么攀比,宋清徽也只是乐呵呵洗干净自家的自行车来接新娘了。
穿着婚纱的叶小妹一手捧着花,一手搂着宋大哥的腰招摇过市,伴郎们同样骑着自行车、载着伴娘紧随其后,这样一群神采飞扬的年轻人,也是街边一道靓丽的风景,路过的人民群众都忍不住驻足观看。
就这样,叶小妹在迎亲队的追捧拥簇下到了宋奶奶家,家里这会儿也是高朋满座,大部分客人都到齐了,穿着婚纱戴着皇冠的叶小妹被宋大哥抱下车,穿过人群一路来到楼上的婚房,全场客人几乎看呆了眼,新娘子都没影了才想起来他们还没好好打趣打趣这对“新人”!
赵海兰春风得意的招待众人:“小叶穿的婚纱,外国人结婚都是这么穿的……嗨,这孩子不是在外语系嘛,她就喜欢赶这种时髦,对了,今天的主婚人还是他们系的教授王主任呢,王主任很热心,主动给小叶主婚……待会他们来了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叶小妹出场效果太过震撼,以至于赵海兰同志都顾不上亲儿子,一心为叶小妹吹起了牛逼。
婆婆尚且如此,亲妈王翠芬同志只会更加与有荣焉,她也满脸春风得意的招待着客人呢!
叶家众人来北京已经有五六天了,为了参加小妹的婚礼可以说是拖家带口,叶队长和王翠芬夫妻是必到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当然也得加入,他们身强体壮力气大,一家子的行李就靠哥俩搬运了,带了大的当然还得带上小的,王翠芬很公平的把大宝和大妹带上了,理由是他们比弟弟妹妹大,出门带着更方便;叶奶奶身子还算硬朗,这几年她跟叶小妹处得也挺好,加上叶队长和叶大伯兄弟感情也一直不错,所以他们俩也来了;王翠芬娘家父母都去世了,不过为了公平起见,就叫上了叶小妹的大舅,在农村的婚嫁仪式上,舅舅也是分量十足的长辈之一,能到场的尽量都要到场。
所以为了叶小妹的婚礼,老叶家能来的人都来了,半辈子才来一次首都,当然也该好好看一看北京城,这次车票也是宋爸爸让人订的,宋爸爸很体贴的给他们订了提前好几天的车票。
老叶家的人到北京后,就被老爷子老太太热情的留在家里住了,他们就是想去外面住宋奶奶都不让出门。叶家人也就从善如流的住下来了。
叶小妹和宋清徽这对新郎新娘有点忙、抽不开身来,好在还有叶三哥、楚涵和沈思默搭把手,他们虽然也忙于功课,但还可以抽空并轮流带一家子出去玩耍,叶队长他们倒也慢慢把心心念念的北京城逛完了,这么多天待下来,在宋奶奶家也稍微有点自在的感觉了。
不过王翠芬也没有想到,婚礼这天她还能像个女主人一样在宋家招待客人——别看他们拖家带口好像气势很足的样子,可是一场婚礼,女方家里才到这么十来个人,其实已经很冷清了,王翠芬都准备好这天啥都不用干,像个客人一样坐着等开放就好了。
却没想到婚宴这么热闹,他们娘家人虽然来得不多,小妹学校的老师同学却不少,这可都是他们女方请过来的人,再让亲家母招待就不合适了,所以王翠芬也站在门边像个女主人一样招待客人了。
婚礼现场,女方这边客人多,代表着给新娘撑腰的人多,以后在婆家就越有底气,这是好事,所以王翠芬一点都不觉得麻烦,反而美滋滋呢,可惜她只会讲一两句普通话,大部分人客人还是靠叶军华和叶队长招待着。
在婚房休整片刻后,新郎新娘被请下来玩耍了,城里人可比乡下会玩了,王叔主婚,其实就相当于婚礼主持人,王叔不但让叶小妹和宋清徽讲他们的爱情故事,还把到场的学生叫上来说说他们发现的小故事,叶小妹和宋清徽在学校发生的jian情可就多了,同学们一个说一件,估计都有不重样的。
这场别开生面的婚礼让人眼前一亮,婚礼也从白天一直热闹到晚上。
城里不像乡下那样婚宴要摆上三天,不过宋家也准备好了摆一整天,中午晚上都打算宴客,关系近的亲戚朋友都会吃全程,不过由于婚礼现场太热闹太好玩,叶小妹的同学老师们都留下来吃晚宴了,所以晚上叶小妹和宋大哥还得继续敬酒。
惊艳亮相过后,叶小妹对于要不要继续穿婚纱已经无所谓了,所以晚饭前她很贴心的换上了军装。
婚礼还没结束,化妆师也没走,心灵手巧的化妆师很快给叶小妹换了个发型,刚好她的头发还是卷的,打理了一下直接挽了个复古的发髻,配上烈焰红唇,天真优雅的小公举摇身一变成了军中绿花,叶小妹收获的好评如潮。
一直到婚宴结束,小伙伴们还在夸叶小妹这场婚礼出尽了风头,这下真的是全北京最美的新娘子了,叶小妹当然也是美滋滋,跟宋大哥“送入洞房”后不急着亲亲抱抱,而是迫不及待挽着宋大哥求夸奖,“我今天表现是不是很好?你有没有为我骄傲自豪?”
这一整天,宋清徽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叶小妹身上,但因为亲朋好友们羡慕惊艳的眼神太过炽烈,让他想忽略都忽略不了,现在叶小妹一说他便下意识弯了弯唇,不得不说他心里确实挺骄傲挺自豪的,便捏了捏她高挺的小鼻子:“是啊,新娘子这么漂亮美丽,看得出来大家都很羡慕我呢。”
叶小妹歪着头:“那我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子吗?”
“在我心里永远都是。”
艾玛宋大哥今天可太甜了,甜得叶小妹都不由自主心花怒放起来,美滋滋的道:“真希望每年都能办一场婚礼,这样我就真成永远美丽的新娘子了。”
宋清徽抽了抽嘴角,第一次压力大到让他忍不住吐露心声:“这个……太夸张了吧。”
他们能办两次婚礼都算少有的了。
叶小妹考虑了一下,一年一次好像确实有点夸张,而且还劳民伤财,所以她退而求其次,“不然十年一次?”
没事就办婚礼什么的还是有点挑战宋清徽的三观,从来没有人这么办的,但是想想十年后他跟小妹的样子,不知为何心里还有点甜蜜,溜到嘴边的拒绝也咽回去了,忍不住搂紧身边这个小祖宗,缓缓点头:“都依你。”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写到这里,后面还有点内容,因为时间跨度比较大,所以会当成番外写。这周磅单任务差得有点多,争取晚点码一章番外出来_(:3j∠)_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一九七九年; 小平同志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到一九八零年三月,“出口特区”改名成“经济特区”,标志着国家进一步发展经济的决心,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也开始关心商业发展了。
这一年,叶小妹进入大三,还有一年就该毕业参加工作了; 他们作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稀缺人才; 工作和待遇都是不用愁的,各大单位都抢着要人,不过到底离毕业的日子近了; 同学们讨论最多的话题也渐渐变成了工作。
叶小妹还在原来的文学院宿舍; 三年下来跟小伙伴们处得越发亲密,每逢宿舍内聊到工作; 就一定会是以打趣叶小妹做结尾,她跟女主小姐姐合伙的女装店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品牌名称叫锦曼,楚涵还找人设计了好看的“j·m”花体字做为商标; 商标挺洋气; 衣服款式也时髦; 加上有叶小妹这个名声在外的野生代言人,两三年下来,锦曼已经成了北京人人皆知的“名牌”; 听说名气都传到其他地方去了,店员汇报常有外地人来北京就会去逛锦曼,给朋友姐妹带一堆的新款衣服,也算是最早的代购了~
楚涵再想韬光养晦,也不愿意错过大好的赚钱良机,所以发展到现在,他们已经有五家门店了,完全可以自己办厂并且扩大时常,比如去上海和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