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妆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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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乱天下-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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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心下疑惑更胜,她的脉搏很奇怪,不似男子也不似女子,竟是他从来也不曾接触过的。凤眸微眯,药圣的徒弟果然名不虚传,竟能制出这样的神药,怕是师父在世,也制不出这样的秘药吧。
  摸脉一路行不通,无尘干脆采用了更加直接的方式,白皙的手直接触到李清婉的胸口。触感虽然柔软却并不凸出,不似他所见的女子胸前都有鼓鼓的两团。
  莫不是戈的药还能把女子的两团也掩藏起来,还是他根本就猜错了,清弟是货真价实的男子?
  好看的眉紧紧的皱起,怎么和他相的完全不一样呢。他的目光下意识的挪到李清婉的下身,难道真的只有脱了裤子才能得知这人到底是男是女?
  无尘定了定心神,手缓缓的伸向李清婉的下身,刚刚撩起冬衣的下摆,无尘的目光不经意的扫过李清婉那双看似普通却是非常珍贵的虎皮靴。
  平日里,李清婉总是把自己的脚掩在外袍里,所以无尘并没有注意过她穿的鞋,现在冬衣的下摆被他撩起,那双靴子自然就落入了他的双眼。
  鬼使神差的,无尘放下了李清婉的冬衣,而是走到她的脚边,微低下身子,轻轻的退去一只靴子。
  他也不知道此刻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看到虎皮靴,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闪过——真相就在这里面。
  退去靴子,出现在无尘眼里的是一双布鞋,很明显,这双布鞋要比靴子小上很多,可见,眼前之人有一双纤足。
  快速的退去布鞋和白色的足衣,一只白皙纤巧的足暴露在空气里。她的脚并不像手那搬粗糙,而是光滑细腻的。摸上去也是肉肉的,软软的,感觉很好。
  摸上去,摸上去,这三个字在无尘的脑袋里转个好几圈他才反应过来,快速的把手里的纤足扔出去。此时一向处事不惊的无尘也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刚刚都做了什么,他竟然鬼使神差的摸了一个女子的足。没错,现下他可以肯定,这个“清弟”,绝对是一个女子。哪会有男人生得这样一双惑人心智的纤足。
  她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女人……虽然之前他也猜到了八九分,但真的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他的心反而更加慌乱。
  他可以把一个心怀不轨的李清放在身边,当作解闷的玩物,但是他的身边绝对不能出现女人,哪怕她没有恶意。
  过了良久,无尘才定下心神。再次俯下身子,快速的把李清婉的足衣和鞋子穿回去,虽然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白皙的手指碰触到圆润的纤足的一刹那,无尘的心还是不可抑制的颤了颤。仅是穿足衣的功夫,他的额头就渗出了一层密密的汗珠。
  穿好之后,他便逃也似的离开了李清婉的房间,甚至忘记了闩好门闩。
  无尘并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直接走向了戟的房间。此时他的步伐明显凌乱了许多,塌在地板上发出微弱的声响,惊醒了浅眠的戟。
  待他走到戟房间的门口,戟突然打开了门,见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神色异常的公子,着实吃了一惊。
  “公子,你怎么还没睡?”
  “走,现在就走。”无尘压低了声音说道,让人辨不清此刻他的心情。
  “可是出了什么事?要不要去叫醒李清?”戟虽然对李清婉没什么好感,但好歹她能让他家公子的旅途不那么无味,只要公子开心,他可以暂时放下自己的私人恩怨。
  “不必,只你我二人上路。”顿了顿,无尘接着道:“从此以后,不要再提此人。”他的声音仿若极北的寒冰,冻得人直打寒颤。说完,头也不回的下了楼。
  戟也不敢耽搁,回到房间收好细软,快步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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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抛弃
更新时间2013…12…9 21:08:33  字数:2420

 今天狐狸一度冲到新人周潜力榜的前十名,不过最后还是被无情的超越了,最后连前十五名也没有保住,但是狐狸还是很开心的说。所以,明天有加餐哦~第一更下午四点,第二更还是晚上九点~
  冬日的阳光穿过层层冷气照射进千家万户,整个小镇氤氲在柔和的光晕里,寻常人家这个时候已经用过朝食,开始了一天的生存劳技。
  客栈二楼角落的房间里,李清婉迷迷蒙蒙的从睡梦中醒来,自她魂穿以来,这还是她睡的最香甜的一觉。
  拥着被子在床上坐了片刻,她才完全清醒过来。她记得昨晚她和那个脾气古怪的吴公子喝了一杯酒,那酒清醇冷冽,回甘无穷,现在想来,那清纯的味道似还在口腔内萦绕。
  不过,那酒的度数好像有些高,她只饮了一杯就醉了,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只是很奇怪,明明是喝醉了睡的,她怎么一点也没有别人说的醉酒之后的头痛等症状呢。
  使劲甩了甩头,想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现在最要紧的是平平安安到达京都,其他的都不重要。
  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李清婉这才发现原来昨晚自己竟然连靴子都没有脱,有些心虚的看了看被子下面那两团黑黑的印记,掩耳盗铃的把整张被子团成一团,正好把那两片脏污卷在中间。
  看着自己的杰作,李清婉满意的点了点头。
  房间里还有昨晚洗脸剩下的水,她也懒得在叫客栈里的伙计重新给她换水,反正她也不是那种讲究精细的人,干脆就用了剩水洗了脸。
  待收拾妥当了,要出门的时候,李清婉觉得自己的一只靴很不舒服,又重新坐到床上,脱下靴子查看,并没有什么异样,布鞋还好好的穿在里面。她又把布鞋脱了下来,只见素白的足衣脱落了下来,堆在了脚踝处。
  怪不得呢,这样不平整哪里会舒服,李清婉心想。把足衣提了上来,捋顺平整,又按次序穿上布鞋和靴子。
  担心受伤的那只脚上的足衣也没有穿平整,李清婉又把这边的靴子和布鞋都脱了下来,戈叔送给她的匕首她也一直放在这里。还好,这边的足衣还很平整。
  重新收拾妥当,李清婉这才往门外走。她发现房门并没有闩,不禁懊恼出声:“酒果然是万恶之源啊。”
  此时,她只以为是自己酒后忘事,忘记了插门,却不知自己的房间昨夜有不速之客到访,落荒而逃的时候还忘了闩门。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大多数的住客已经趁着天气好早早的赶路走了,整个二楼的显得格外的安静。
  李清婉跛着脚踩在地板上发出有规律的“咯吱咯吱”声,显得格外的突兀。
  路过戟的房间,李清婉的脚步略顿了顿,伸出手想去敲门看看他们下楼了没有,但是一想到戟对着她横眉冷对的样子,她还是很自觉的收回了手,乖觉的独自下了楼来。
  客栈里忙着收拾客人残羹的小伙计看到她下来,快走了几步迎了上来,殷切的道:“公子,您是今儿个就走还是暂住几日啊?”
  这个小伙计着实奇怪,打理住店事宜的是戟,他们三个人在一起很明显主事的那个人不是她,现下这个小伙计怎么突然问起她来了。
  “一干事宜,都等吴公子下来再说吧。我只是随行,并不能决定这些事情。”李清婉道。
  小伙计不仅没有走开,反而显得更加的热络,“公子,就是那个长了颗红痣的俊俏公子让我问您的。您昨晚睡的熟可能不知道,那公子和他的随从已经离开啦。临走的时候还留给咱们客栈一些银子,说是如果您要走,银子就给您,如果您要再住几日,也不用再付银钱了。”
  小伙计说话时眉飞色舞的,可见心情极好。也是,他昨晚半夜突然尿急,出来解手的时候却碰到了疾步往客栈外走的红痣公子,红痣公子似是有急事又似心情不佳,他跟他行礼他也不理。
  他也觉无趣,客栈里来来往往的那么多人,,什么样的没有,比这个公子更加奇怪更加难伺候的他见得多了,他也没往心里去。
  只是还没走几步,那个公子却叫住了他,从袖袋里拿出一个荷包,然后又交代自己听从眼前这个貌丑小公子的安排。
  自然,他的好处是少不了的,那公子可说了,如果小公子继续住,剩下的银子就全都归他了。荷包沉甸甸的,不用看也知道定然有不少银子,怎么也够在客栈里住上半年的了。
  他是希望李清婉住下的,最好不要长住,那他能得的银子就多了。
  小伙计说了半天,直到被小伙计安排好坐了下来,她才反应过来,她这是被那对无良的主仆抛弃了!
  太不够意思了,太不够意思了,怎么可以抛下她就这么走了呢,就算是要走,和她打个招呼不行嘛,为什么要偷偷的走呢?
  李清婉越想越气,抓起小几上的茶壶直接对着壶嘴饮了起来。
  “哎呀,公子,您别着急啊,我这就要给您沏茶呢,您喝的这是昨夜的剩茶。”小伙计看见她毫无形象的喝茶,赶紧制止她。
  “砰”的放下茶壶,灌下去的冷茶让她冷静了不少,她对在一边一脸担心的小伙计道:“麻烦小哥了,住不住店的事情融我考虑清楚在给你答复,现在给我准备些吃食吧,我饿得紧。”
  “诶,这就去,马上就好。”小伙计也是会看脸色的,得了李清婉的吩咐,转身快步走开了。
  现在该怎么办?走山间小路怕碰到猛兽,再说她现在的腿脚也不适合走小路。继续走官道的话只靠自己的一条半腿恐怕也是不行的。
  老话说的果然对,“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她就不应该信他们,现在好了,人跑了,自己反而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看来,她只能靠自己了。
  “公子,您的朝食来了。您慢用,有事儿您再叫我。”小伙计很快就把吃食端了来,小心的安放在小几上。
  “小哥儿,我看现在也没什么客人,你坐下来陪我说说话可好?”李清婉对小伙计道,她还有些事没有弄明白呢。
  小伙计偷眼瞄了柜台的方向,见老板并不在那里,才按李清婉所说坐了下来。
  “小哥儿,昨夜你碰到的公子有没有说他有什么事要离开?”李清婉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问道。
  小伙计想也没想直接道:“没说”,似是又想到了什么,又道:“不过我见那公子行色匆匆,面色也是不佳,似是有什么急事的样子。”
  “是这样。”李清婉道。
  他是发生了什么事嘛?她刚刚也是一时激愤,才忽略了一些问题。这一路上那主仆二人虽然古里古怪,对她也是喜怒无常,但是总的来说对她还是照顾良多的。被人追杀的时候还能想到带着她一块儿逃,现在是发生了什么事,能够让他们抛下她半夜离开呢?
  定然不是小事,莫不是比被人追杀还严重。
  结合着小伙计的话,李清婉越想越觉得那主仆二人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也许是不想连累她才半夜离开的也说不定啊。
  

第二十二章 搭讪(一更)
更新时间2013…12…10 16:01:24  字数:2084

 仔细盘算过后,李清婉还是决定继续赶路,不在客栈里停留。
  其实,冷静下来,无尘的想法她也猜到了大概,如果她想继续赶路,留给她些银钱她也能少吃些苦头,如果她选择在客栈里继续住下去,直到伤好再赶路,那么客栈里的伙计或是老板也能看在他给的银钱的份上多多照顾她。
  李清婉很感动,他们不过是路上偶遇罢了,就算他抛下她一走了之了,谁也挑不出毛病来。可是他就算是有事情走了,还把她的后路都铺好了,这让她怎么能不感动呢。
  用过朝食,她就和客栈结了帐,小伙计的计划虽然落了空,但是李清婉临走前还是给了他一块碎银子,小伙计顿时眉开眼笑。
  “公子,您的腿脚不方便,我看您还是雇一辆马车吧,您要是嫌马车贵,雇一辆牛车也好啊。咱们镇西边儿有一个车市,您去那边看看吧,我就不送您了。”小伙计因为得了赏银很开心,把李清婉送出老远。
  “多谢小哥儿指点,我也正有此意。那我就去镇西了,小哥儿你回去忙吧。”李清婉道。
  早在决定要继续赶路的时候,她就想到要雇一辆马车了,还没等她开口问小伙计呢,小伙计就把她想知道的告诉她了。
  也许是因为这个小镇地理位置的原因,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自然就有人需要马车、牛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所以,原本不大的小镇就形成了规模不下的车市。
  来到镇西,只见赶车的车夫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每每有行人路过就蜂拥而上宣传自己的车子。
  李清婉刚走进这条街就被几个中年男人热情的围住了。
  “公子,可是要雇车?来看看我的马车吧,舒适又便宜。”
  “公子,我已经赶二十年的马车了,保证把您安全送到。”
  “公子,……”
  “……”
  李清婉站在中间,看到一口又一口的大黄牙对着自己,顿觉没了雇车的兴致。
  “不好意思,我不雇车,我好像走错路了。”李清婉摆了摆手,大声的对周遭的车夫道。
  刚才还兴致勃勃的车夫,听说她不雇车,立马四散开来。
  这变化也太大了吧,李清婉心道。
  其实,要是在没碰到无尘之前,让李清婉来雇车,她可能就不会觉得这些车和车夫不满意了。但是坐过了无尘的豪华马车,车夫又是武功高强的戟,自然对马车的要求高了许多。
  现在该怎么办,难道真的要让她用一条半腿走到京都不成,已现在的速度,只怕是走到明年也走不到啊。
  李清婉边走边琢磨接下来该怎么办,行至镇上的主街也没有注意到从后面赶上来的长长的队伍。
  那队伍很庞大,几个武士打扮的人围着一辆马车,一行竟不下十几辆这样的马车,有条不紊的行进着。队伍的前面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那年轻人生得并不多出众,是时下并不流行的国字脸,只是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为平庸的脸增添了一抹亮色,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路上行人见有车马经过,纷纷让了开来,到最后整条大街的中央竟只剩前面踽踽独行的李清婉和后面长长的队伍。
  眼见李清婉和车队越靠越近,李清婉也没有让路的架势,那个最前面的年轻人驱马快走了几步来到李清婉身边道:
  “这位公子,在下的车队要从这里经过,不知可否让出一条路来?”那年轻人长得很是英武,说起话来却客气的很。
  李清婉听到似乎有人对她说话,迷茫的抬起头来,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两个人均是一震。
  前世李清婉不相信一见钟情,她觉得一见钟情的故事都应该出现在小说和电视剧里,生活就是平平淡淡的,找一个踏踏实实的人,好好的过日子,这才是生活。
  但是,见到眼前之人的第一眼,她就直觉,自己的春天来了!他没有吴公子的倾城之貌,也没有原主记忆里那个男人的温润儒雅,但是,她就是觉得,他就是她的菜!
  年轻人最先反应过来,方正的脸上泛起了微红,他怎能毫不避讳的直视人家的样貌,这少年生的如此丑陋,定然是不喜别人看他的。
  “公子,你可听到在下的话?”见李清婉只是呆怔怔的看着他,年轻人只好再次开口。
  李清婉后知后觉的回头看了一眼,那一行人马已经离他们不远,看样子像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商队。
  “公子……”
  “在下李清,不知公子该如何称呼?清打算去京都,不知公子的商队是要去哪里?”李清婉打断国字脸的话,说道。
  她知道第一次见面就问人家姓名去向很突兀,只是短时间内她实在想不出其他的搭讪方式了。看他们的行进方向,他们应该是顺路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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