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宅生存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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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宅生存手札-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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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她笑了一笑:“感谢老天安排我等那三年啊。不然,我怎么能嫁给你?”
  她这话说的诚挚无比。她成亲以后的生活,比她预想中的要好太多。她想,她可能对王锐真的有情意。有时候,她自己都不禁怀疑,她当初推拒婚事,是不是真的是为了他了。
  王锐心里一热,却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我就知道……”
  ——我就知道,你对我一往情深。
  唐诗雨掩唇一笑,并不做声。
  王锐咳了一声,又道:“你且等一等,我有东西要给你看。”
  唐诗雨点头:“好啊。”
  王锐拿过来的是一张纸,纸上是一首歪诗,韵律、意境都平平无奇。唐诗雨皱眉,不知该说什么好。
  “怎么样?发现什么没有?”
  唐诗雨摇头。
  王锐脸现失望之色:“你把每一句的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连起来看看。”
  “嗯。”唐诗雨照做,“两……情……相……悦,此……志……不……移。两情相悦,此志不移?”
  她的脸腾地红了。她是真没想到这首不能算作诗的诗,还有这秘密。
  王锐甚是得意:“怎么样?有进步吗?”
  唐诗雨肃了面容:“甚好。”想了一想,她轻声道:“以后,我教你吧。”
  她还记得少年时的梦想,嫁一良人,志趣相投,诗词相和。她想,差不多就要实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明天就要端午节了,么么哒~(^з^)…☆么么哒~(^з^)…☆么么哒~(^з^)…☆


第142章 苏邺
  苏邺做了一个梦, 一个很奇怪的梦。
  在梦里, 他竟然娶了谢家的九小姐为妻, 夫妻感情还颇不错。
  梦醒之后,他怅然之余,又觉得惭愧。她如今是旁人的妻子, 他怎么能在梦里肖想她?
  真是不该。
  他想,可能是那一次他在观音庙听到那个奇怪的女人说他上辈子娶了谢九小姐, 不经意间记在了心里。
  说起来, 他们还是没有缘分。
  母亲关心他,问他放下不曾。他愣了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明白母亲问的是什么。他摇了摇头:“从来都没有拿住, 何来的放下?”
  是的,她从来都没有属于过他。
  他细细回想, 他们的交集其实少的可怜。他最初还知道她的秘密, 再后来她的秘密, 整个大齐几乎无人不知, 无人不晓了。
  他好像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这结论让他微感失落,却又隐隐松一口气。有时候, 心里存着一个秘密, 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她的故事人人皆知, 她的生活比他梦中所能给予的还要好。
  他想,他是真的该熄掉最后一点心思了。
  母亲给他议亲,相看姑娘,他也积极配合。只不过, 母亲眼光挺高,相看了好几个,都不能成。
  苏邺佯作无意问了问母亲的意思。
  豫章长公主道:“娶妻是一辈子的大事,自然要找一个样样都不差的。”——京城中的适龄贵女,豫章长公主多半都认识。她想认真给儿子选个出色的,还真不难。
  只是,总有这般那般的不如意。
  长公主诗会也没少办,但物色儿媳物色几年都没挑出来。纪恒儿子都有了,她儿子亲事还没定下。
  不止是长公主,建章侯苏起也有些急了,甚至说:“公主要是一直拿不准主意,我就自己做主了。”
  他心说,长公主不急,他还记着抱孙子呢。
  儿子又不是她一个人的,先时他想着她认识的适龄姑娘多,她负责儿子的亲事,那就她负责好了。可眼看这拖了几年了,都没定下,他也不知道她都在想些什么。
  豫章长公主横了丈夫一眼:“你拿什么做主?那些姑娘是丑是俊,是好是坏,你知道?你胡乱定个好的,那还皆大欢喜。定个不好的,那就家宅不宁了。”
  建章侯苏起脾气好,乐呵呵的,也没生气,只说道:“那你快一些。再拖几年,外面的人只怕都要闲话了。”
  豫章长公主点了点头。——其实不是她不急,而是她办诗会,见的贵女多,可她觉得能与苏邺相配的并不多。
  有些姑娘不着痕迹的讨好,她又不是看不出来。
  不过,丈夫说得对,确实不该再拖了。——外人的闲话还是次要的,她更担忧的是有人拿苏邺曾想求娶谢九一事做筏子。——虽说这事没几个人知道。
  豫章长公主比来比去,心里终于有了人选,正待去问问儿子的意见。她还未开口,儿子便对她说,他想娶一个姑娘为妻。
  “谁?”
  豫章长公主疑心自己听错了。怎么不声不响的,这孩子就有了心仪的人?
  苏邺轻咳一声:“是方家的十四姑娘。”
  豫章长公主更疑惑了:“哪个方家?哪个十四姑娘?是朔平伯家的姑娘?”
  京城贵女,她几乎都知晓,怎么不知道这方家的十四姑娘?
  苏邺笑道:“是朔平伯的孙女,不过她从小没长在京城,所以母亲不知道。”
  朔平伯子嗣多,孙子孙女也多。这位十四娘倒也是朔平伯的嫡亲孙女,听说小时候走丢了,才刚认回来。
  一听说小时候走丢过,豫章长公主便有些不大放心:“走丢过啊……”
  若是走丢过后又认回来,那其规矩教养人品,就都不能保证了。甚至她是不是方家的十四小姐,那还不一定呢。
  不过,豫章长公主不想扫了儿子的兴致。毕竟这么多年,儿子流露出娶妻意思的,也才两个人。另一个明显不可能了,这一个只要能过得去,她都想遂了儿子的愿。
  苏邺能猜到母亲的心思,他忙解释道:“是走丢过,不过倒也没吃多少苦。收养她的,也是书香门第。她是个极有才气的姑娘。”
  他这话一说,豫章长公主略略放心。养在书香门第,想必规矩人品不会差到哪里。儿子苏邺饱读诗书,能得他一句“极有才气”,想来那位方十四姑娘确实是有才之人。
  豫章长公主点一点头:“那好,改日,我就去提亲。”
  苏邺却道:“多谢母亲,我想,还是越早越好吧。”他略一迟疑,续道:“我想早些娶了她。”——他怕等得久了,会再生变故。
  豫章长公主讶然,她没想到儿子竟这般急切。她含笑点一点头:“好。”
  她很好奇,那位长在书香门第极有才气的方十四娘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姑娘,能入得苏邺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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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雁坐在窗下,盯着外面的柳树发呆。她还不大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方家十四姑娘,方招福。
  叫了十几年的凌雁,突然告诉她,她姓方,叫招福,还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啊。
  这几天变故太多,多得教她措手不及。
  在凌雁的记忆里,只有疼爱她的爹娘。凌家有个书肆,不大,书很多。她从小看了不少书,对话本子极有兴趣。她也曾偷偷写过几本,交给好友,代为印制,就在书肆售卖,卖的还不错。
  她怎么也想不到,话本子里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凌雁偷写话本子,自然瞒不过爹娘的眼睛。她见瞒不过,也就老老实实交代了。
  凌老爹略略看了她写的话本子,故事如何暂且不论,主旨都是教人忠君爱国或是一心向善的。凌老爹见没有不妥之处,就撒手不再管了,甚至还会帮她印制。
  不过两三年的光景,“独脚雁”便在书坊间有了些名头。很少有人能猜到,独脚雁实际上是个十几岁的姑娘。
  凌雁自十三岁起,就扮了男装,到书肆去帮忙。书肆伙计,都直接以“少东家”来称呼她。
  凌老爹对此并不反对,凌家只有一个女儿,书肆自然是要交到她手上的。见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寻思着可以给她招个上门女婿。
  只是上门女婿并不好招。
  凌雁十五岁,情窦初开,看上了书肆里的一个客人。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位苏公子是何许人也。
  她只知道苏公子认真温柔、长的好看,就是话本子里的翩翩佳公子。她希望她能天天看见他。
  其实苏邺原本进凌家书肆,只是听说这里有一本古籍的珍本。然而细问之后才得知,那本古籍已经被人买走了。他失望之余,本该转身离去,但是他想着进店铺空手而归,不大礼貌,就随手拿了卖的最好的几本书,付钱后离去。
  回到家后,他开始翻阅这据说是京城最流行的话本子。翻开话本,他却发现了夹在书册里的银票。
  对他而言,不算多,一百两。但是对这银票的主人而言,恐怕不是一笔小钱。
  苏邺当即便要教人送还回去。可看看天色,估计店铺早就打烊了,不如明日再送好了。他将银票放到一边,看起话本子。
  这故事倒也跌宕起伏,文笔也算瑰丽,只是中间有许多不合常理的部分,尤其是对权贵之家的描写,更是给人一种荒诞感。
  次日,苏邺亲自去送还银票。他扬起手里的话本子,温声说道:“这是昨日在贵店买的……”
  他话未说完,身形纤瘦的少东家就抬起头应道:“怎么?是书页破损,还是油印问题?书肆的规矩,包换不包退。”
  苏邺垂眸看向这个比自己低了快一头的少东家,从对方慧黠的眼睛,到小巧的下巴,再到白皙的脖颈,他愣了一愣,微微一笑:“不是书页问题,是话本子本身的问题。”
  一听说话本子有问题,少东家凌雁就有些急了,这本《深宫梦》可是她的新作,说话本子本身有问题,可比印刷问题严重多了!她甚是严肃地问:“哪里有问题?”
  苏邺不着痕迹后退了一步,一一说给她听:“上朝不是这样,皇宫的规矩,也不是……”
  凌雁瞪大了眼睛,狐疑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不对?”
  她卖了很多本,就没有一个说故事情节有问题,不合逻辑的。他还是第一个说不对的。
  苏邺哑然,好一会儿才道:“确实不对。”他不好直接说因为自己见过,干脆转了话题:“是了,我今天来主要不是说这个的,我昨日回家,发现书里有一张银票。我是来还银票的。”他从怀里掏出银票,递给凌雁:“看看是谁的。”
  银票上没写名字,凌雁自然不能一眼就看出是谁的。这需要等会儿查一查,她更关注的,还是先前的问题。她问苏邺:“那你说应该怎么改?”
  苏邺微怔,意识到她问的是什么,他认真答了,又道:“其实故事好看就行,这些细节,可以忽略的。”
  凌雁没好气地想,你指都指出来了,再说这么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到底是年少,琢磨着一定要写个毫无漏洞的。她问苏邺:“你叫什么名字?”
  苏邺沉默了一瞬:“我姓苏。”
  凌雁点了点头:“苏公子。你今天的话,我记着了。”她又抽了自己的几本书,递给苏邺:“这几本,当是免费送你的。你回去看看,找一找毛病,多谢了。”
  苏邺呆了片刻,下意识要拒绝,又觉得不妥。他付钱,被对方给推了。他笑笑,这人是让他来挑错的么?
  正好他这几日不忙,可以回去看看。
  这几本话本子,个人风格很强烈,而且都是出自独脚雁之手。苏邺略一思忖,心说,莫非独脚雁是那个少东家?
  他几日后,再去凌家书肆。刚进店铺,凌雁就迎上来,问:“看完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她这般热切,苏邺有些不自在。他定了定神,慢慢指出。看她神色不断变化,时而皱眉,时而微笑,他不免觉得好笑,就很诚恳地道:“其实一些小毛病,不影响故事的。”
  凌雁斜了他一眼,只当没听见,又道:“有新的,你看不看?”
  苏邺笑了一笑,慢慢点了点头。
  因为话本子,他跟凌家书肆的少东家算是认识了。他隔两三天去一次,有时是指出一些错误,有时是推荐几本书。他每次待的时间也不久,也不过是两刻钟。
  一来二去的,他跟凌雁算是熟稔起来。——他朋友不多,对这个市井之中的朋友格外珍惜。他能确定凌雁是独脚雁,能确定凌雁性格很好很有趣,却不能十分确定她是不是一个姑娘。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和凌雁来往。
  他很喜欢与凌雁来往的感觉,很轻松,很有意思。
  凌雁也问过他的身份,他还没回答,凌雁就自行猜测:“你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有些较真的读书人。”
  如果不是较真的读书人,也就不会去找她话本子里的错误。她猜测苏公子家境普通。他每次来书肆,都是步行而至,想必就住在附近。而附近居住的都是家境普通之人。虽说他衣衫光鲜,但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件。恐怕拿得出手的,也只这些吧。——或许比她想的还要差些,不然不会偌大年纪还未婚配。
  苏邺点一点头:“也算是吧。”
  凌老爹知道书肆里有个年轻的客人同女儿走得很近,教妻子去问一问,可是心仪那人。
  面对母亲的发问,凌雁红了脸,面带忸怩之色,否认了。她很清楚,她将来是要招赘的,她要撑起凌家门户。而苏公子是读书人,肯定会考取功名,再艰难都不可能入赘凌家。而且,他未必知道凌雁是“她”。
  爹娘觉得她跟人家走得近,那看来是该疏离了。凌雁心里很难受,次日很迟才去书肆。
  凌家宅院就在书肆的临街,她步行前去,差点与一辆飞奔的马车相撞。她躲避之际,发簪摔落,长发飞扬。
  凌雁正惊惶,却听到马车上一个妇人带着哭腔的一声:“阿福!”
  紧接着,一个美貌妇人从马车上下来,跌跌撞撞,跑到她跟前,拉着她的手,哭道:“阿福,你是我的阿福啊!”
  凌雁莫名其妙,她下意识推开那妇人:“夫人,您认错了人吧?”
  四周站了不少围观的人,凌雁被这位夫人抱在怀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夫人稍微平静了一些,泣道:“我苦命的女儿,天可怜见,我竟然还有再见到你的一天。你的容貌和你姐姐几乎是一模一样。你耳边的痣,娘怎么会认错?”
  凌雁打量着这位贵夫人,甚是惊讶,她的相貌确实有五六分像这位夫人。可是,她口中却道:“天下之大,相似的人也很多。我跟我娘也特别像……”
  那位夫人并不理她,而是直接撸起了她的袖子,指着她手腕上淡淡的疤痕:“难道这疤也能一样么?”
  凌雁哑口无言,她这伤疤,只有亲近如父母知晓,这个人是谁?她怎么知道?
  ……
  那位夫人自称姓寇,夫婿是朔平伯世子,说有一女名唤招福,在十三年前走失……她认定凌雁就是她那走失的女儿。
  凌雁自然不信,直到她父母承认,她是捡来的,她才懵了。
  她对自己说,这不可能的。伯府里头的小姐,能随随便便走失?再说,她在京城十多年,方家都没找到她么?这要是苏公子听了,肯定又该说不合逻辑了。但是,面对跟她模样极为相似的寇氏,她又不确定了。——也许是她扮男装出门,这里又离朔平伯府远,所以阴差阳错,竟没人见过她。
  寇氏要立刻接了她回去,她不肯。比起朔平伯府这样的高门大户,她更想待在凌家。朔平伯府虽好,但不是她家。
  寇氏没法子,只得教凌氏夫妇劝导她。——寇氏临走之际,对凌氏夫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暗示可随时告他们拐带幼女。
  于是,凌老爹劝说安慰女儿,从她幼年经历,讲到对她的期许。凌老爹最后说道:“雁,我跟你娘养你十几年,也希望你以后能过好。你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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