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芳六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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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芳六零年代-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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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她特别能理解那些,即使借钱付首付也要贷款买房的人。人有了房子就像有了底气,现在,她不光有底气,还有了一只会孵金蛋的“母鸡”,一切仿佛做梦一样的不真实起来。
  娉婷记得以前有所谓的权威人士研究过七十年代末的物价,按照大米一毛四一斤,猪肉价九毛五一斤计算,七十年代末的一万元相当于几十年后的二百多万。
  以这个比例计算的话,这个三千五百块买回来的四合院,换算成几十年后的价格就是九十万元。
  九十万,即使放在几十年后也是不少一笔钱,特别是在这种钱很值钱的年代。可要说九十万在几十年后的北平能买什么房的话,可能也就是一个厕所的大小而已。正因为有着这样的一份“先知”,对她而言,这钱不光花的值,她甚至有一种赚大发了的感觉。
  买了这个房子后,她反而觉得有些对不起房主赵子礼了,可一想到即使他们不买,赵子礼也会卖给其他人,这种愧悔感就少了很多。
  “什么时候请苏玉红一起吃个饭吧,买这房子还真多亏了她。还有姐姐姐夫那,好歹买房是喜事,也喊他们回来聚一聚呗。”
  “你朋友那里我就不出面了,至于姐姐姐夫,明天打电话跟他们说一声,大家一起约个时间,也不用在家里吃,最近不是新开了几家不错的饭店?到时候随便选一家就行,也别让妈和巧梅在家受累做饭了。”
  翟仲凌都这么说了,娉婷当然没什么意见,苏玉红那里她单独请了客,周末的时候,翟仲欣和江学亭带着孩子们回来了。
  “你们夫妻俩可以啊,不声不响的办了这么一件大事。”一进门,翟仲欣就带着调侃的语气和他们说话。
  当初接到卞颖芝的电话时,她的第一反应其实也和卞颖芝差不多,认为是弟弟弟妹想搬出去住了。后来卞颖芝又跟她说,翟仲凌和娉婷没有想着要搬家,只是觉得房子不错才买了下来。
  说实话,她对这个理由是表示怀疑的。家里有房子,住的好好的,要是不够住,翟仲凌那边部队里也能申请再分配,实在没必要花钱买吧?
  她认为唯一的解释就是,那房子离北平大学近一些,翟仲凌是为了娉婷上学方便才买的。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可她向来不是一个喜欢挑事的人,也不想成为那影响卞颖芝和娉婷婆媳关系的恶姑子。
  所以说幸亏翟仲凌一开始就担下了买房的责任,否则大家的想法只会更加“极端”。儿子想买房和儿媳想买房能一样吗?
  “什么时候带我们去看看房子啊?不是说那房子好的很,让你一眼就看中了吗?”
  “等会儿不是要一起出去吃饭吗,吃完饭大家一起去看看吧。”翟仲凌刚好想找个时间把四合院的门锁换了,里面有什么需要修缮的地方也得好好计划,总不能一直这样空在那里。
  还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这时候不适合对房子进行大动作,他和娉婷也说好,要等开了春再去处理这些事情。
  去饭店吃完饭后,翟仲凌和江学亭分别开车带着家人一起去了四合院。一下车,大家就对这里赞不绝口起来。
  “这里挺好,没有其他胡同那么拥挤,收拾的挺利索的。”
  翟仲凌拿钥匙打开朱红色的大门,顺着过道大家依次往里走,边走还边看着过道墙壁上的浮雕。
  卞颖芝看着看着也满意的点了头,特别是见到了院子全貌和那个小花园后。
  “是挺好的,这么一看的话,那价钱确实是不算贵。”她好歹是官宦人家,书香门第出来的,这点眼力自然是有。
  现在冬天,再加上长时间没有人住,院子看起来有些萧条。但只要好好整理一番,这确实是个挺不错的院子。
  三面都是屋子,能住下不少人,后侧还有储物间,可以存放杂物。小花园里既能种菜又能种花,还有院子里的那口井,等把里面清理干净后,井水可以用来洗衣洗菜。
  其他几个人也对这个院子做了点评,综合下来就是,房子挺好的,没买亏。
  “是不错啊,等你们整理好了,我可是要过来住一段时间的,的给我留个房间才行。”翟仲欣现在住的是江家买的小洋房,住起来是挺好,可她自小在西山大院长大,对这种院子结构更加有感情一些。
  “家里还能少了你睡觉的地方?你看你这丫头,说话就是让人不省心。”卞颖芝在翟仲凌开口前说了翟仲欣几句,也是三十好几的人了,说话还是要看场合才行。
  “妈,你就让她说吧,看谁稀的理她。”翟仲凌回了这一句,本来翟仲欣是想回一句的,可看今天翟景升也在,她就没有和翟仲凌斗嘴。
  翟景升是个开明的家长,可他也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尤其不喜欢人斗嘴。对他而言,这是极不礼貌的表现,因而翟仲欣虽然常常嘴不饶人,可她在翟景升面前还是挺注意的。
  看好了房子,翟仲欣和江学亭带着几个孩子回家了,翟仲凌则开车顺路去买了些东西。
  想到又要过年了,娉婷也不得不感慨时间过的太快。过了年她就二十九岁了,离三十越来越近,好在这一年她收获很多,一定程度上也冲淡了她对于时光流逝的焦虑。
  这一年她上了大学,事业上也有了突破。家庭关系一如既往的和谐,和丈夫也没有什么“七年之痒”之类的,现在房子也有了,她自己也觉得人生非常顺利,简直跟开了外挂一样。
  买房后,她也特意写了一封信给了许桂兰,告诉了她这个好消息。女儿有了房子,相当于在北平也有了家,作为母亲,许桂兰完全可以过来住上一段时间。只不过娉婷也知道,短期内是不大可能的事。
  今年上半年,许成辉回部队办理好了家属随军的事,也申请到了住房。他写信回家说了随军的事后,汪梅很是高兴,可许桂兰当即也表示了自己不愿去的想法。
  “你们小两口这些年一直分居,我年纪大了,也就不去给你们添乱,你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过去何成辉过过小日子。家里有我,你们也不用担心啥。”
  汪梅对此也没有什么想法,和丈夫通了信后,她自己带着两个孩子坐上了南上的火车。
  到了部队后,汪梅适应很快,两个孩子在父母身边过的也很快乐。没多久,部队里开始给军人家属安排工作,汪梅有着高中学历,分配到了一个小学老师的岗位。
  她自己是很想去的,可她还有两个孩子,就是能把孩子送幼儿园,那也是需要接送的,家里大大小小的事还是需要人来料理。
  这个时候,何成辉就提出不如让许桂兰过来。汪梅也想不出其他办法,更没有表示出什么不乐意,对她而言,工作的机会已经胜过了一切。
  不说女人有了工作,有了收入就更有地位,就是家里两个孩子,用钱的地方真不少。现在他们不在老家,吃饭买菜都要花钱,光靠何成辉一个人,生活是很吃力的,根本攒不下什么钱来。
  就这样,一封信,到底是把许桂兰带到了成都。纵使她不愿离开老家,可她就何成辉一个儿子,现在儿子儿媳需要,她怎么好不管不顾。
  到了成都后,她让何成辉写信告诉娉婷一声,就怕娉婷不知道,还是把信寄回老家。
  这天收到了娉婷的来信,看到娉婷在信里说的,已经在北平买了房子,房主是她一个人的名字,希望许桂兰有一天能去北平住上一段时间。
  看到这里,许桂兰拭了拭眼角的泪水,为女儿能过上如此和美的日子而高兴。同时她也知道,她离开了老家,她们母女就更不容易见面,去北平对她而言,如今只是一个奢望罢了。
  晚上何成辉夫妻回来,许桂兰和他们说了娉婷买房的事。何成辉很为妹妹高兴,而汪梅的情绪只能说是一般般。
  这个小姑子对他们一家一向挺好,吃的,穿的,用的,从来不会吝啬。包括平常说话做事,也没有任何对不住她的地方,可汪梅就是没有办法从心里真正和她亲近起来。
  甚至,在汪梅内心深处,是有些嫉妒着小姑子的。她嫉妒娉婷活得肆意,过的潇洒,有一个那么好的丈夫和婆家。
  汪梅也常和自己说,做人要懂得知足,知足才能常乐。可身边有了娉婷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让她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和娉婷一对比,再好的日子也被比成了渣。
  现在她随军在部队,成了一名小学老师,按道理她也该满足了,可只要想到那位小姑子正在北平上着大学,现在又买了房子,从此以后都要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她哪里能真心的为小姑子感到高兴呢?
  这一切是她的心魔,她不能表现出来,只能低着头夹着菜,不让别人看出她眼神中的不快活。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ε` )么么哒~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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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别人肚子里的机锋娉婷不了解; 也不想了解,她向来只做自己该做的事,也只求自己问心无愧就行。
  在春节前; 娉婷一心扑在了备考上,可以用废寝忘食来形容。
  “天天熬夜熬这么晚你不累吗?我看你平常学的不错; 考试前就让自己放松下来,别把自己绷的那么紧。”眼看都已经快凌晨了,娉婷还在台灯下看书备考; 翟仲凌看了都有些心疼。
  他知道娉婷对自己的要求很高; 否则他都想直接跟娉婷说; 反正他也养的起他; 她又何必那么拼命。
  “明天就要考试,我得把所有的知识点再过一遍才行。你别等我睡了; 我再看一会; 你先睡吧。”在一群刻苦努力的尖子生面前; 想要一直保持优秀也是很不容易的。如果她不努力; 很快就会被其他人赶上来; 现在各科的老师都那么看好她; 她也不愿意自己最后成了令人失望的学生。
  等所有的考试结束后,也就临近春节了。寒假在家也就是陪陪孩子,做一些翻译工作,日子单调却不乏味,反而有着满满的充实感。
  放假前,辅导员在班里开了一次班会; 下学期,他们将开始选修第二语种,德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等。这种选择,对于有些选择困难症的娉婷而言,是有些困难的。
  她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些语言,好像选哪一个都可以,对她而言并没有太多区别。而易教授则建议她选修法语,他也拿自己曾经留学海外的经历告诉娉婷,出国时法语是相当实用的。
  法语和英语一样,也相当于全球通用语言,在非洲和美洲,很多国家都是学习法语的。它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又显得大方庄重,利用率较高。
  有了易教授的指导,娉婷也听取了他的意见。其实老一辈里大家大多是学习俄语,比如在家里,翟景升和卞颖芝就会流利的俄语,翟仲凌会一些德语。为了丰富自己的军事知识,翟仲凌正在自学英语看国外的原文军事书籍。这样算下来的话,他们一家光是外语都有四种之多了。
  “这以后亮亮他们学外语可好办了,想学什么我们自己在家里就能教,怎么样也要把他们培养成祖国的栋梁之材,这以后啊,才能为国家做贡献。”
  老一辈人的思想里,有着根深蒂固的,为国家而奉献自己的精神。包括娉婷自己,在现在的大时代下,也平添了更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有国家强大了,普通百姓的生活才能好起来,才能有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这一点是经历过的娉婷深有体会的。
  在她穿越之前,国家在几十年的奋斗和发展中已经成了经济、军事强国,连米国都不敢轻易招惹,这和每一位默默为国家做贡献,为国家鞠躬精粹的专业人才,和每一位普通百姓的努力都是分不开的。
  今年过年明显比前几年要有意思多了,庙会上有各种节目和花样,每家饭店里也都是人满为患。除了走亲访友外,大家相约去名胜古迹,去公园赏景,去爬山,去游湖。今年的春节是一月份,天气还有些偏冷,可再冷的天气也挡不住大家因为过年而雀跃的心情。
  大年初一,西山大院里的军属们相互拜着年,男人和孩子这一天是不怎么着家的,女人们则凑在一起嗑瓜子,唠嗑闲谈,或者打个小牌。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住在一起久了,翟家也处了不少关系不错的邻居。
  大年初二,翟仲欣带着老公孩子一起回娘家,每年不变的节目就是放鞭炮。以前是翟仲凌带着孩子们一起放,现在江海江洋长大了,轮到他们带着弟弟妹妹一起放。
  从大年初三开始,亲戚们开始互相窜门,有约在家里的,也有约在外面饭店的。一年到头,大家各自忙各自的,平常也没多少机会聚在一起。趁着过年的功夫,大家各自约着联络感情,这样才不至于感情生疏。
  趁着一家人放假,翟仲凌和娉婷也带着几个孩子去爬了长城,逛了北海公园,还去了一趟庙会看杂技表演。
  “爸爸妈妈,今年元宵节你们会带我和弟弟妹妹出来看花灯吗?”亮亮正是爱热闹的年纪,去年因为翟仲凌没有时间,娉婷就没带几个孩子出门。第二天大院里的孩子都说着元宵看灯的事,亮亮和别人没了共同话题,心里就不大高兴了。
  “今年爸爸妈妈一定会带你们去看灯会的。”反正灯会有好几天,从中间抽出一天来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喜欢热闹的地方,喜欢漂亮的事物,喜欢和其他小朋友们比较,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虽然翟仲凌和娉婷平时非常忙碌,但只要有时间,他们就很愿意带着孩子一起出门。感受大自然也好,去听一听看一看也好,娉婷准备等他们再大一些,就带着他们出去旅行。
  读万卷出版,不如行万里路。读书可以增加见识,增长见闻。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长为独立、有思想、有内涵的人,而不是那种不思进取,脑袋空空的人。
  春节过后,学校也陆陆续续的开学了。上一学期,娉婷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系里的一等奖学金,整个班里只有她获得了这个殊荣。
  连续两学期获得奖学金,娉婷就用这笔钱请了班里的同学一起去春游。
  三月份的北平城,阳光正好。大家畅游香山,好不惬意。
  立春后,山上的树叶一部分已经爆出了新芽,虽然景色没有秋天那么宜人,但和同学们一起郊游,也是挺畅快的一件事。起码这一刻,娉婷不会想起自己是一位有着三个孩子,已经在奔三路上的妈妈。
  “啊,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站在香山的主峰香炉峰上,马又明张开双臂,忍不住咏起了M主席的《沁园春·雪》。
  “哎呀,马又明,你别只背主席的诗,有能耐你就自己写一首呗,也好让我们品一品。”
  “要是能用英文写就更好了,就像莎士比亚一样。”
  “When I do t the clock that tells the time,Ahe br□□e day sunk in hideous night。When I behold the violet past prime,And sable curls all silver'd o'er with white……(当我数着壁上报时的自鸣钟,见明媚的白昼坠入狰狞的夜,当我凝望着紫罗兰老了春容,青丝的卷发遍洒着皑皑白雪……)”
  马又明个性爽朗,平常和班里的同学关系都很好,大家也愿意跟他开玩笑。而且不管大家怎么调侃,马又明都不生气,只是笑呵呵的看着山下的景色。
  像他这种学习不算顶尖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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