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太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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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太凶猛-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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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猫!!!
  沈璋怒极。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不留言不星湖!

  ☆、第51章 祝寿

  黄莺还在捧着小猫咪亲亲。
  沈璋终于忍不下去了;露出恶魔本色。
  “你在干什么?”他使劲将小猫扯了下去。
  力道非常大;小猫痛得嗷了一声,异常惨烈。
  黄莺心上一抖,心疼得手腕直颤,“你在干什么?”
  她吼回去,睁着双黑亮的眼睛瞪他。
  那双眼睛黑亮莹润;因为震惊和怒气;眼尾还有些发红,长而卷翘的睫毛翩跹纷飞;只一眼;就看得沈璋血脉偾张。
  不过,可恨得是;却是因为一只猫!
  一瞬间;沈璋突然有了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他心里不痛快,就想踹猫一脚。
  但是黄莺在身边站着,他不好露出凶相,只能憋着气。低头见黄莺皱着眉头,心疼得要去抱猫,他胸腔的小火苗蹭地炸了!
  没看见他都生气了吗,生气了吗,生气吗!
  不说来哄哄,居然还心疼一只臭猫。
  沈璋脑袋一热,突然抽了,先黄莺一步抢走小猫。
  黄莺不明所以地抬头看他,目光里有震惊,有担忧,就是没有关切。
  她一点也不关心他!
  这个认知令沈璋很心酸,内心里有些些小委屈,正好怀里的小猫很乖顺,很好摸,他就伸手给它顺了顺毛。
  见他动作轻柔,黄莺笑了,声音带着轻快,“它是不是很可爱?”
  “是啊,非常可爱。”比某些人可爱多了。
  沈璋微微笑,又恢复温柔模样,怀中抱着小猫,无限喜欢的模样。
  黄莺掌握不住沈璋一会发疯一会温柔的节奏,不过这会见他心情好,也就不想再刺激他。
  顺着他的话说,“毛茸茸的小家伙最可爱了。”说着伸手摸了一把,就要把小猫接过来。
  但却被沈璋一句话钉在原地。
  他说:“你要是喜欢,就让黄达给你弄一只,这种猫很多的。”
  这话是什么意思?黄莺惊讶地望他。
  沈璋也不甘示弱,更加惊讶无辜地望她。
  啊啊啊啊啊——这根本就是在欺骗她的感情,她黄莺也是有脾气的好吗?
  他这算什么意思,拿胡萝卜撩/逗小白兔吗?递过去,又要回来,很幼稚好吗!
  黄莺很有骨气把手伸回来,一眼也不看小猫咪,拿走吧,拿走吧,她不要了!
  “你不喜欢了?”沈璋还在故作温柔。
  黄莺是真的生气了,头点得很重,“是啊,我不喜欢了。”
  真是太好了!沈璋松了口气,明个赶紧把这只臭猫弄走。
  欲扬先抑,让人反转吃惊,可欲抑先扬,就让人不爽了。花团锦簇的开始,却有着一个冷硬的结尾。
  黄莺回去时,情绪不太好。人情绪不好的时候,点点不爽的事情就会放大,连地上安静躺着的石头都会觉得碍脚。黄莺觉得沈璋的情绪太变化无常了,喜怒随心,完全不顾及她的心情。
  呵呵,像是这种天之骄子哪里会考虑其他人的心情呢。
  现在社会那般自由开放,仍旧讲究门当户对,更何况是这严苛的古代。
  想想真是不应该,黄莺在内心深刻检讨自己,她怎么能被沈璋的美男萤火虫计诱惑了呢?
  这世间,哪段感情的开始不美好,但是结局都是一脸狗血。
  陆游和唐婉,王献之和郗道茂,她敢肯定,他们表兄妹,表姐弟的感情比她和沈璋这半路的要更深,可结局还不是惨上加惨。
  在父母、皇权的压迫下,感情显得尤为脆弱。
  黄莺在心里暗下决心,要赶紧跟沈璋断了。
  ——
  七月十三,老太太寿诞,一切都井井有条。
  男客有黄蜂黄瓜黄达等人接待,女客有林茹和白氏,至于女娇客,就由黄莺接待了。
  一群少女在她原来在院子里的知秋院,于晴坐在刘元身边,眼神淡淡,似乎有些不屑周围叽叽喳喳的小少女们。
  黄家并不知道于晴母女的身份,但是她们一到永宁县就在县里最好的街上置办了两间铺子,又在城郊买了几百亩上好的水田,这般财大气粗,平日行走又有县老爷护着。谁能没点眼色,虽然这点家产,黄家根本不放在眼里,但是有县老爷在,如何也要给几分薄面。
  于晴母亲身份特殊,不好出门交际,就嘱咐于晴跟着刘元一块过来。
  于晴原本是不想过来的,她看不上商贾那铜臭样。
  但是母亲交待了,她不出门交际,如何让陈家大夫人相中她。
  无奈,于晴只好打起精神应付。因为她看不上黄家那一干商贾,在穿戴上也没用心,就是平常的装扮,只在发间簪了一颗龙眼大小,带着黄晕,体态圆润饱满的珍珠。
  可千万别小看了这颗珍珠,市面上两三万两也未必买的来。
  陈贵妃主政时,永平侯府豪奢,永平侯又宠爱这个养在外头的女儿,送过不少好东西。
  于晴虽然没有费心打扮,但也不想被商户女比下去。她藏在小心眼,没有穿戴什么绫罗绸缎金银首饰,就只带了这颗珍贵不已的珍珠。
  果然,她这般素雅贵气的装扮在一众金银首饰中显得尤为脱俗。
  有人注意到她发间的珍贵,发出一声惊叹,“好大的珍珠啊,我还是头一回见。”
  于晴没说话,只是矜贵地微笑。
  “是啊。”又有人道,“我只在大娘子那看到过一颗大珍贵,但是没这个好看。”
  “比不了,比不了。”有家中是做珍珠生意的娘子懂行道,“像是这样一颗珍贵,有价无市,我家里有这样一颗,品相还没有这颗好,都宝贝得不成样子,轻易不让人看。”
  “哇——”
  “哦——”
  周围都是惊叹声,刘元也不失时机地恭维了两句,拉着于晴的手,仔细地看了半晌,眼眸中的喜爱溢于言表。
  不过,众女虽然对名贵的珍珠惊叹,但是看了一会就索然无味地转过头去了,一个个都盯着黄莺。
  珍珠再好看,再贵,也就是一颗珠子,有什么好看的。而且还那么贵,这辈子也买不起,还不如看看黄大娘子戴了什么。
  黄莺是永年县时尚潮流的风向标,一旦有聚会,她的穿戴就会被众女争先模仿。实在是她戴着太漂亮了,哪怕只是一根简简单单的银簪,戴在她头上也分外不同。
  黄莺今日的打扮,正是于晴不屑的金银打扮代表。
  黄金蝙蝠流苏额饰,浓墨重彩地垂在额前,发髻两边,分别簪了四朵金色小花,手腕上更是戴了一只黄金大镯子,简直俗气得不能再俗气了。
  可即便这般俗气,也仍旧让人移不开眼,根本不是黄金在衬她,而是黄金额饰戴在了她头上,才减少了俗气,增添了富贵雍容。
  有些事情是不能对比的。
  看了黄莺的打扮,众女就觉得于晴太寡淡了,好好的珍珠也被她戴成了死鱼眼珠子。这是来拜寿的,又不是送丧,穿戴这般寡气,是来砸场子的吗?
  于晴悄悄垂了头,掩饰眼中的嫉恨。
  真想划花那张脸啊!
  尖锐的指尖在细瓷杯壁上一滑,顿时发出一道短而刺耳的声音。
  刘元注意到于晴的异常,关切地看着她,“怎么了?”
  “没事。”她声音里还带着未来得及收敛的恨怒情绪。
  刘元怔了半晌,而后很快恢复笑容,温和如暖阳般,仿佛根本没察觉到于晴的异常,“是不是屋里太闷了?”她贴心道,“我们去外面走走吧。”
  于晴也不想看见被众人围在中间的黄莺,遂点了点头,跟刘元一块出去。
  室内虽然人多气闷,但是放着冰,凉气舒爽。
  外头就不行了,一出门就是热浪扑人,两人同时皱了皱眉,硬着头皮往外走。
  刘元和于晴沿着抄手游廊,慢步并行。
  刘元偏了偏头看向于晴,“感觉你今天心情不太好。”
  “没事,天太热了。”于晴语气冷硬。
  她对刘元一向是不客气的,无论母亲说了多少遍,仍旧如此。后来,见刘元毫不在意,逆来顺受,于氏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刘元对于晴的冷硬一点也不在意,反而想些有意思的话题,逗她开心,经常隐晦地夸她。
  “阿晴,你说逗不逗,陈淑姐姐添妆那天,也有人拿了颗珍珠。”她伸出小手指头,“比指甲盖的一半还要小,小也就罢了,品相也不好,偏偏她还得意扬扬,结果林叔母的古玉一拿出来,她顿时就傻眼了,嘴巴张得老大。”
  刘元边说边学,活灵活现的,连情绪不佳的于晴都勾了勾唇角。
  “林叔母?”于晴有些疑惑,“可是黄莺的母亲?”
  “嗯。”刘元点了下头,语气轻而疑惑,“好奇怪啊,阿晴,陈淑姐姐添妆那天,长辈去得都是几位亲近之人。看见林叔母时,害我惊讶半晌,我一直以为两家关系一般的,没想到居然这般亲近。”
  她话音一落,于晴身体突然僵硬起来,脸上的笑容再也撑不住,整个人仿佛浸到冰水里一般。
  这之后,于晴再也没有了说话的*,整个人情绪恹恹的,最后连中午开席都没等到,早早称病离府。
  刘元因为担心她,跟黄莺一再告罪,还说过几日一定要亲自过来给老太太请罪,然后就陪同于晴一道离府,直到将她送到家才离去。
  将于晴送到家之后,她坐着马车回府。
  丫头叶儿小心翼翼地看着她,试探道:“娘子要回府吗?”
  “嗯。”刘元似乎有些累,没什么精神。
  “那黄府……”叶儿有些不敢说,娘子一向主意大,不喜下人多话。
  “不去了。”刘元语气微冷,也许是在外人面前笑多了,没人的时候,她神情一向严肃,看着很是吓人。
  不过就是商户罢了,面子情应付应付,她可不想再去笑脸迎人了。
  最近,刘元心情很不好。刘父马上就要通考,正赶上上面同知期满调任,刘父想要再升半格,希望考绩能拿个优,就想把她许给知府的憨傻公子。
  想到这,刘元暗暗攥紧了拳头,一定是厉氏那个贱人出的主意。
  想想在黄家备受宠爱的黄莺,再想想她,刘元心上一片悲凉。同样是嫡长女,一个万千宠爱,一个汲汲营营,还要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忧心。
  她出身还比黄莺高呢,过得反倒不如她。
  若不是她自小精明,善交际,刘父还能用到她,否则早就随便许人了。
  刘元在袖子里攥紧了拳头,阿莺啊阿莺,别怪我,实在是我走投无路。既然你这般幸运,那就分一点给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一直忙,午休时间码了些。
  渣作者这般勤快,亲们还不留评吗?
  永宁县部分要结束了,小变态要带着媳妇回京啦!

  ☆、第52章 醉酒(一)

  黄府一片欢声笑语;而园子内沈璋所属的部分却是落针可闻。
  此刻,沈璋正在挥毫;一笔一划地给圣人写信;每一笔都端端正正,说不完的想念;道不尽的依恋。
  写完后,沈璋呵呵两声,真是肉麻得不忍直视;可惜,他爹就爱这个调调。
  密信送出去后;很快送到皇帝大人手中,圣人拆开一看:呜呜;好心酸;又呜呜,好心疼,他可怜的皇儿啊,真是受苦了。
  最后再看看,神马!!!
  要娶商户女?不行!
  他要补偿皇儿一个身份高贵的正妻,唰唰唰,圣人亲笔写了封回信,秘密送了出去。
  刘寺带着密信回来时,双手都颤抖了,这、这是圣人的亲笔信啊,难道是想让主子回宫吗?
  刘寺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
  “主子!”刘寺双膝跪地,双手举过头顶,高高托举着密信。
  祝岚上前,双手小心翼翼地接过密信,然后快步走到书案前,“主子。”他唤。
  “放那吧。”沈璋用下巴点了点。
  祝岚和刘寺同时一怔,没想到主子居然这般淡定,一时心里敬佩不已。
  密信放到桌上后,刘寺就退了出去。
  沈璋盯着书案上的信看了半晌,好一会,突然出声:“去将铜盆拿来?”
  圣人,他还不了解吗,肯定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他也没指望一封信就让他同意。
  铜盆?
  饶是祝岚心性隐忍静默,也忍不住瞠目,“主子!”他声音急促。
  沈璋淡淡一瞥。
  那样清淡的一眼,却让祝岚心神一震,肺腑之间顿生凉意。
  他不敢再看,惶急低头,碎步快走,去拿了铜盆过来。
  祝岚还有些不甘心,抬头又看了沈璋一眼,见真没有余地之时,才颤抖地拿起密信放在铜盆中烧了。
  看着那跳跃的火舌,祝岚只觉被烧的是自己,全身上下一会烫一会冷。
  密信在铜盆中逐渐化为灰烬,跪地的祝岚肩上一软,差点没趴进去。
  祝岚这般反应,着实令沈璋有些不耐,“去,出去领十板子。”
  祝岚身上更软了,强撑着磕头谢恩,几乎是爬着出去的。
  出了门口,被外头热风一吹,他竟然出了一身冷汗,同时也清醒过来。
  祝岚忍不住后怕,之前,他真是僭越了,安分守己了这么多年,竟然一朝破功,主子岂是他能左右的?
  祝岚越想越怕,十板子打下去,竟是一命呜呼!
  祝融赶紧让人用席子裹了尸体送出去,然后,亲自去向沈璋禀报。
  沈璋静静地站在窗前,情绪平静,但是祝融越是越来越冷,越来越怕。虽然他不知道之前祝岚发生了什么,但却知道一定是他惹恼了主子。
  祝融手心一阵阵发凉,再联想到自己最近在院子里的作威作福,腿肚子颤抖得厉害。
  不知过了多久,才传来沈璋清淡的声线,“知道了,下去吧。”
  是时候了!
  沈璋手一用力,掌心的玉石顿时化为灰烬。
  果真是隐退太久,连身边的奴才都没信心了。
  固然是祝岚违命,但同时也反映了静心居一众下人的心思。他们不知道他成竹在胸,不了解外面的一切,只知道主子渐渐被圣人所遗忘,安逸得同时更是对前途未卜的忐忑。
  谁愿意跟着一个没有前途的主子呢,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扫地童儿,也想在富丽堂皇的宫殿里扫地,而不是穷乡僻壤。
  无论多严苛的手段规矩,都压不住人心。
  所谓御下,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利益。
  必须让人看到,跟着他有肉吃,这样,他们才会心甘情愿!
  皇宫里,圣人正在筛选各家闺阁娘子,他要给儿子找一个最好最好的妻子。
  这时太监刘宝进来了,圣人放下笔,笑着看他,“瞧你这急匆匆,宝贝的样子,可是得了什么好东西?”
  刘宝是自幼伺候圣人的,圣人念旧心软,感情自是不一般。
  刘宝憨憨地笑,“什么都瞒不过圣上。”说着走到御案前,将怀里的画轴放在桌上,缓缓展开。
  圣人好奇,目不转睛看过去。画轴一展开,就见一条金龙在云中穿梭,大气磅礴,而地面和半空中的几条小龙,又增添了几许温情。
  圣人眼神逐渐柔和下来,视线落在落款上,不禁大惊,“居然是郑恺的墨宝,难怪,难怪。”郑恺是当今出了名的大师,尤擅工笔,倍受推崇。
  知道是郑恺的墨宝后,圣人别添了一分喜爱,仔细看起画。
  半空中一条叱咤游龙,似乎正在教几条小龙腾云驾雾,而下面几条小龙也正在奋力向上。
  圣人心里默默数了数,有八条龙,不知道联想了什么,心尖越发的软了。
  刘宝过来凑趣,指着几条小龙道:“圣上您看,威武向上,多有冲劲。”
  圣人点了点头,接着道:“老龙慈父之心。”他目光正落在老龙遒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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