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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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国-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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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白曾认为自己没如何爱如今的叶莳,即便有情感存在,也是依附在‘持国公主’身上的。
  秋白对持国公主的爱恨情仇,此时此刻,无法转变成对叶莳的爱。
  有些恨,挫骨扬灰不后悔,有些爱,逃不出天网恢恢。
  他们都明白这个道理。
  这一夜安眠来之不易,当秋白再次醒来时,身边床铺已经空无一人。
  他忙穿戴整齐,摸索着来到门边,叫问道:“陈奶奶,莳儿呢?”
  “石姑娘说去集市买点东西啊,他没跟你说吗?”陈奶奶看了看马厩,又道:“石姑娘还借走了老头子的那匹老马。”
  如秋白预料之中,直至傍晚,叶莳也没有再回来,陈家二老张罗着要帮忙找人,秋白拦住了他们,安慰道:“她应该是吃不了这苦,回她父亲那去了罢。”
  陈家二老相视一番,一同叹了口气。
  白日青天,马蹄溅草。
  叶莳对秋白坦白了自己是谁,而秋白也坦白了他对现在的叶莳没有情爱之意,她并不是一个潇洒的人,但她明白一个道理,她与秋白之间,真的有太多太多的隔膜了,柳燕的死,首当其冲。
  她看着手腕上系着的红色布条,这是从柳燕裙子上撕下的,她永远也忘不了柳燕沉入水底时的笑颜,叶莳嘴角勾起一抹笑,回眸望着身后已经远去的村落,喝马上路。
  叶莳手里没钱,骗了陈家二老的马,想以后给二老送些银钱以做补偿。
  老马几乎已经跑不动了,所幸还能走路,一路歇歇停停,打听了她之前落水的那个城市距离此地多远。
  叶莳所在的小镇离那里已经很远了,往下一站去,还算近。
  饿了就摘点野果子吃,渴了就捧溪边水饮,困了就在找个避风的地方睡上一会,如此下来,走了三日,终于到了下一座城镇。
  这座城比预想中的大,城门边卖茶的老丈告诉她,此处距离崇沅,水路十天,旱路十五天。
  南叶的初夏蝉鸣鸟叫,这些却与叶莳无关。
  兜比脸干净的叶莳坐在大树下乘凉,真是一分钱难死英雄汉,心想着寻个富贵人家下手,摸点度日钱。
  茶铺老丈见她一个姑娘家,免费给她倒了碗粗茶,好心道:“姑娘若是有落脚处就尽快去吧,如今这世道可乱着呢!”
  叶莳道了谢,大口饮茶,闲扯皮地回问了句:“怎么乱了?”
  老丈一拍腿,惊讶道:“你不知道?秋国皇帝驾崩啦,因为没有子嗣,沈楚两家闹得不可开交,打起来啦!”
  “秋国皇帝驾崩,是说秋霁么?”叶莳凝眉问道。
  老丈呵呵一笑:“可不是么,就是那个短命鬼!”
  叶钧说秋霁在崇沅城呢,沈楚两家早就不对付,打起来是早晚的事。
  叶莳慢慢一笑,摇头道:“真不知谁会赢。”
  老丈又道:“江湖上最近也风言风语,说我们钧王竟然是崇沅城主!芙阳郡主是剑意阁主,我的老天爷啊,我们叶国竟出这个了!”老汉竖起大拇指,一副骄傲地模样。
  叶莳轻快地点了点头,目光看向一辆刚刚使出城的马车。
  那马车不简单,车厢是上好的铁木,拉车的马是两匹燎原火,鬃毛锃亮,车后没有随从,只有一名车夫赶车,这要是不截他,叶莳心里都觉得过意不去。
  她抱拳对老丈道了谢,扭头牵了马上路,不远不近地跟在马车后面走。
  看马车轱辘压出的印来看,马车里最多坐了一个人,算上车夫,也就两人,车夫中等身材,一般个头,皮肤黝黑,吆喝马声响亮,鞭子挥的准成,应当就是一驾驶技术不错的车夫。
  叶莳眼看天色将晚,赶紧驱马小跑了两步,累的老马嘴边直冒白沫。
  那车夫毫无防范,就在老马接近马车时,叶莳漂亮地扑向马车,一脚将车夫踢翻下去,车夫还没反应过来,哎呦了一声,滚了一身黄土,还在奔跑的马受了惊,叶莳急忙拉过缰绳,待控制好了,又驾车飞奔起来。
  马车快奔,风吹的车帘向车内飘去,叶莳心道奇怪,马车里没人么?怎么都没反抗?这风一吹,叶莳顺便瞧了一眼,只见里面正襟危坐一男子,而此人正淡笑着看她,一副你上当了的样子。
  叶莳停住马,掀开帘子。
  他穿着一身宝蓝色的袍子,只在袖口和领口处绣了墨梅,一头墨发十分随意地扎着,看起来总有几分浪荡劲儿,叶莳抹了把额头的汗,问道:“叶信,怎么是你?”
  叶信摸了摸鼻尖,将她上下打量一番,疑声问道:“你嗓子怎么了?莫不是路上野果子吃多了?”
  她的手下意识地就覆在了喉咙上,再次问道:“怎么了?我嗓子有问题吗?”
  叶信点了点头:“你说话的语调很怪。”
  叶莳心中一凜,面上强装淡定。
  其实这是一种很普通的现象,举个例子,一个哑巴不一定是个聋子,但一个聋子却极有可能是个哑巴,因为有听觉障碍,所以也没有说话的意识,或者失聪后,即便想说话,说出来的话也会语调不准,口齿不清。
  再寻常点的例子就是带着耳麦唱歌,在音乐声大的导致你听不到其它声音时,你唱的歌几乎都是“不在调”上的。
  想在失聪的情况下正确流利地说话,这需要一些训练,叶莳现在与人对话,完全是看的唇语,所以她说话时的语调上,与以往,已经有一些偏差了。
  叶莳懂得这个道理,她已经在尽力克服了,但依旧被敏感的叶信发现了端倪。
  心念电转,叶莳并不想对叶信多说,于是摆了摆手,扯谎道:“我吃没吃好,穿没穿好,嗓子有点难受,无碍的。”她眉角一挑,转而问道:“你一直跟着我?”
  “也没有。”叶信展开折扇,轻轻扇着风,自笑道:“我只是顺路要去办事。”
  叶莳心怀芥蒂地点了点头,问道:“眼下我身无分文,正想趁火打劫你呢,怎么样,是我自己动手,还是你主动奉献点?”她向叶信伸出手。
  叶信问她:“你拿了钱后要去哪?”
  “要你管?”叶莳别扭道。
  “如果你想去崇沅,那么我奉劝你别去了。”叶信劝道。
  叶莳蹲在马车上太累,坐了下来,问他道:“为何?”
  “你落水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你两月未归,大家都以为你死了,有人提议城主甄选下任崇沅城主,现任的各国诸君、分阁阁主,以及几位使者,未得召见赶赴崇沅,届时大家欢聚一堂,想必会十分热闹。”
  叶莳沉默了下,指尖敲着腿,思忖道:“我父亲在崇沅?”
  叶信颔首:“现在分为三派。”
  选个城主,还分为三派?叶莳扶了扶额角,只听叶信道:“一派主张任命下任城主乃是当任城主之事,与其它诸君无关,这一派是你父亲、崇君、窑君。”
  “另一派以海陆两君为主,主推被罢职的苍君。”
  苍君被罢职?那应该是因为他们来抓秋白这件事没做好的原因吧,可仅仅因为这些就要罢职苍君,是否太过草率?还是叶钧早有此意?
  “最后一派呢?”叶莳问。
  “那就是中立派了,只有我。”叶信说完,跳下马车,整个人曝在夕阳之下,身影被拉长了许多。
  她冷哼一声,叶信想明哲保身?荒谬!这种‘站队’情况下想保持中立,想都别想,不过换一个角度想,是否叶信站队于谁,谁的胜算就更大一些?
  叶信绕到她背后,稍稍放低身子,将自己的下巴压在叶莳的肩膀上,这时叶莳忽然神色紧张起来,转了身,要挣脱他这暧昧之举。
  这时叶信耍赖地抱住叶莳的身体,让她动弹不得,在她耳边道:“小阿莳心神不宁了?别怕别怕,我还在这不是?”
  叶莳根本没听到没看到叶信说什么,所以她只是一味地挣脱,低喊道:“放开!”手肘向后猛地击去,可叶信早有防范,轻而易举地躲开了她的攻击。
  他身姿翩跹轻跃,已经站到了叶莳面前,她脸色微红,模样竟有些可爱。叶信轻笑,折扇敲了下叶莳的脑袋,敲的叶莳一缩脖,换来的是她咬牙切齿的怒视。
  叶莳恨得牙痒痒,她在叶信面前,好像从来就没占过上峰或者便宜。
  “诸君重聚崇沅,必会有一番大举动,城主命刺凉率天权军火速前往崇沅,但刺凉的军队应当比我们慢很多。”叶信算了算,最后挑眉笑道:“二十日后吧。”
  怎么可能?天权军也是叶国的王牌军,又是叶钧一手□□出来的,怎会如此之慢?叶莳上前一步,盯着叶信道:“兵贵神速,天权军行军速度怎会如此之慢?!”
  “有人不想让他们到,自然会下绊子。”叶信坦然回答。
  叶莳静默地站了一会,最后抬头道:“叶信,你能送我与天权军会和吗?”
  “你要带天权军去崇沅?”叶信摇摇扇子,表示不赞同:“你已非持国公主,这两年天权军对你失望至极,刺凉在天权军颇得人心,听不听你号令还是两说,更何况,你连下绊子不想让军队到崇沅的的人是谁都不知晓,这样贸然去了,岂不是羊入虎口?”
  “我自有办法。”叶莳抬眸看叶信,目光十分坚定,而此时,叶信也在看叶莳,叶信看到了更多,那是一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杀气。
  叶信神思一顿,而后慢慢笑道:“阿莳,其实你有很多路可以选,此路坎坷多磨,你确定你要走么?”
  “我再说一遍。”叶莳盯着叶信的眼睛,一字一句道:“送我去天权军。”
  叶信折扇挑起叶莳的下巴,奚落道:“真是个固执的女人,你这样一点都不遭人喜欢。”
  “谁要人喜欢!”叶莳撇过头,躲开他的轻佻之举。
  “好好好,小阿莳生气了,你上马车吧,阿福会送你去天权军。”他向恭敬站在远处的车夫招了招手,交代一番。
  叶莳坐上马车问道:“你不去么?”
  叶信佯装胆惧,摇头道:“我可不想羊入虎口。”
  叶莳心底冷笑,“那你去哪?”
  他牵着叶莳骑着的老马道:“我还有自己的事要办,你抢了我的马车,我只能借你这匹老马用了。”
  叶莳点了点头,心中还是十分感谢。
  “怎么,感谢的话都不说一句?”叶信调戏道,伸手又向用扇子挑她下巴。
  这回叶莳反应迅速,一手打开他的折扇,骂了句“无赖!”对他刚有三分好感,现就又全部被他自己抹灭。
  叶信自己骑上老马,驱使老马慢慢走去,叶莳上了马车,车夫掉了个头,往来时的路走去。
  夕阳西下,叶信的身影越来越远,直至成为一个光点,消失在叶莳的视线里。
作者有话要说:  





☆、刺凉暗反

  叶信的马车装饰简单,叶莳上车后也不好左右翻看,坐在软垫上看着窗外掠过的景色,到有几分闲情逸致。
  不得不称赞,阿福的驾车技术确实不错,叶莳问后才得知,阿福是叶信的车夫,三十来岁已经有十多年的驾龄了,路上的坑包全被他精湛的驾驶技术绕过,叶莳心里佩服不已。
  车内舒适,叶莳疲累地靠在车壁上,不一会就睡着了。
  车一停下来,叶莳就醒了。
  阿福掀开帘子客气道:“姑娘,进客栈吧。”
  天空如墨涂抹过一般,黑的彻底。
  阿福拿着包袱,做了个请的手势。叶莳下了车,跟着他进去。
  小二先引着他们二人到一楼的散桌吃饭,叶莳点了几个快菜,吃了两碗饭,舒服的直眯眼。
  阿福把包袱交给她道:“姑娘,旁边有家浴馆,姑娘餐风露宿,想必也十分疲乏,不如沐浴更衣后再行入睡吧?”
  叶莳笑着道谢,夸赞阿福想的周到,阿福挠着后脑勺,心里不好意思,抢了主子的功劳,这一切都是主子安排的。
  叶莳去浴池好好洗了身子,那脏的呦……
  包袱里是一套干净的男装,从里到外整一套,甚至连鞋都有,叶莳又在心里把阿福夸了一遍,可是当这身衣服穿上身后叶莳发现,这身衣服好像是给她订做的,十分合体,就连鞋子也十分正好。
  一身新衣上身后,叶莳顿时觉得人清爽不少,走回客栈时,小二好悬没认出她来。
  叶莳上了二楼,发现阿福住的房间早已熄灯,叶莳站在门前想了片刻,决定还是明日起早再向他道谢。
  客栈还算很大,来来往往的人也多,奈何叶莳听不见声音,睡到日晒三杆自然醒。
  醒来后的叶莳赶紧梳洗妥当,开门去问小二时辰,看了一圈后却不见人,向楼下看去,只见楼下的一张桌子上,阿福正在吃饭。
  叶莳撑着栏杆叫道:“阿福!”
  阿福抬起头,笑了笑:“姑娘醒了啊,快来吃饭吧!”说罢,又让店小二添了碗饭。
  补足睡眠人就会觉得无比轻松,叶莳利落翻身,从二楼下来,稳稳地落在空地上,掌柜似乎见怪不怪,对这种‘江湖豪爽女侠’的行为并不觉得多惊世骇俗。
  阿福站起身,啪啪啪地拍手道:“姑娘好身手!”
  二人坐定后,叶莳道:“这两天没睡好觉,所以多睡了一会。”
  阿福点头:“看得出来姑娘疲累,所以阿福也没叫您起。”
  叶莳尴尬地笑了下,心想你叫我我也听不着啊!叶莳捧起饭碗先填饱了肚子,酒足饭饱后,问阿福:“我们一会启程么?我想早点到目的地。”
  “不用不用。”阿福放下碗道:“我家主人说,今日未时初,天权军就会在城外驻扎。”
  “他什么时候说的?”叶信交代阿福话的时候并没说过啊?
  “出城门后主子闲聊时说的。”阿福挠了挠头,又道:“想不到姑娘功夫真好啊,我都没注意到,你就把我扑下马车了。”
  说到这,叶莳十分尴尬,转而看了下摆在掌柜旁边的水钟:“这时辰看来,应该是快到了,我们收拾一下启程吧?”
  阿福点了点头,去掌柜那交代了话,然后驾车带她往城外走去。
  天权军人数众多,此次前来的却只有一万人,叶莳的马车在密林的另一边看他们正在搭建帐篷,心想他们到底有何阻碍,行程会如此之慢。
  叶莳让阿福驾车过去,阿福捂着胸口十分惧怕:“姑娘,我家主人说,天权军如同豺狼虎穴,让我远远把你卸下,剩下的路,还得您自己走。”
  叶莳坐在马车里,双手撑着膝盖,十分无语。
  真是什么样的主子养什么样的奴才!
  叶莳下了马车,独自往天权军驻扎地走去。
  天权军的驻扎地是不让人接近的,所以叶莳在最外围就被守卫的士兵发现,然后围了起来。
  叶莳亮明身份,说自己是天权军少将军芙阳郡主,其中一名士兵道:“口说无凭以何为证?”
  叶莳浑身上下摸了摸,撑着额头十分无奈,能证明她是持国公主的物证她没有,唯一一样还算可以拿来作证明的,就之后背后的持国降雀图了,好歹也是个女人,怎么能将裸背随便给人看?
  “哼!我这张脸就是证据,叫你们刺凉将军出来见我便知!”叶莳双臂端在身前睨着他们。
  一个小兵笑了,“少将军若出门,总该拿一个虎符令牌,你身上什么都没有,我们怎敢去惊动刺凉将军?”
  叶莳冷哼一声,作势便要冲进去,谁知他们竟然训练有素,都看出了她的意图,连忙阻拦,长枪指着她的鼻尖:“姑娘,擅闯军营可是死罪!”
  叶莳怒意顿起,伸手抓住一人长枪的枪头,随后翻身以脚踩下枪杆,那小兵措不及防,枪脱了手,她脚尖再一钩一抬,枪就到了叶莳手中。
  其中为首一人看了眼被夺枪之人,怒吼道:“天权军岂是你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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