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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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 第3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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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吧芊华,你平时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多难受啊,你自己也得上点心。”雨晴一边开窗一边抱怨,“自己的身子,自己的孩子,自己不操心也说不过去,对不对?”
  临走之前,雨晴低声对芊华说:“自己的生活一定要自己打理,为了孩子,加油!”
  芊华努力的挺起了胸膛。
  雨晴心情愉悦,高兴的沿着束河往家里跑。
  还没到家门口,就听到院子里有人说话的声音,推开门一看,是张媒婆领着春燕,翠翠在一边陪着说话,一看见雨晴,翠翠赶忙站起来:“你回来太好了,张媒婆一直等着你呢。”说完闪身进了厨房做饭去了。
  张媒婆笑嘻嘻地过来:“小雨,今天真是多谢你了。以前我对不住你,多亏你大人有大量……”雨晴打断了张媒婆的客套话,“张媒婆,看你客气的,我不是说了嘛,真正的功臣是大牛哥还有我爹。”
  “我知道,这么长时间,一直麻烦沈先生,我今天就是来谢谢沈先生地,都是别人送的,也没什么好的,你可别嫌弃。”张媒婆满脸堆笑。
  “张媒婆,我说了,不用这么客气。这些东西,还是留给春燕姐补补身子吧。”雨晴粗略一看,都是些吃食,应该是张媒婆做媒之后人家送的。
  春燕虽然精神恢复了正常,但是整个人变得木楞了不少,一点看不出以前的泼辣劲,张媒婆和雨晴说话,春燕也不插嘴。
  雨晴真担心,春燕再这样自闭下去,又会重新精神失常。
  “春燕姐以后有什么打算?”雨晴很贴心的问道。
  张媒婆叹息一声,嘴角耷拉下来,“还能怎么办?走一步看一步呗!”
  其实张媒婆一直不算年轻,只不过以前很有气场,说话嗓门大,行动利落,整个人看着精神,可是今天一泄气,整个人立刻老了十岁。
  “我要小柱儿!”春燕猛地蹦出这句话。
  “女儿啊,你都给赶出来了,小柱哪能跟你。”张媒婆赶紧劝道。
  “我要小柱儿!”春燕还是这句话。
  张媒婆还要苦口婆心的劝说什么,她本来就不是好脾气的人,说了一会儿春燕还是那句话,张媒婆已经急地脸红脖子粗,嗓门也尖了起来。
  雨晴悄悄拉了拉她的衣袖,“张媒婆,您别嫌我多嘴。我看春燕姐这样。还是让她有点盼头的好……”
  张媒婆强压下怒火,“我知道,可是……小柱但凡是有一点回来地希望,我也不忍心……”抹了抹眼泪,张媒婆才又道:“你说。这样我还不如让她早点死心,过段时间再找个人家,总不能看她这样下去吧……”
  张媒婆一贯好强,因为没有儿子,又不愿过继个儿子分她的财产,为这把张家人几乎都得罪光了。而张媒婆也是人前人后从来不服软,就怕稍一示弱,就被人欺负到头上去了。
  因此。她对雨晴的这番话,也是张媒婆从未对人说过地。
  雨晴微微一笑,这张媒婆虽然说地凄惨,可是眼睛却是偷偷打量雨晴,明显是别有用心。对于张媒婆地心思,雨晴多少能猜出几分,因为不喜欢张媒婆自作聪明地耍手段,只是低着头笑,连话也不轻易接口。
  过了一会,张媒婆才讪讪问道:“小雨。你说要是我们去告官,有胜算吗?”
  有没有胜算,张媒婆自然很清楚,她之所以这样问。不过是想探探雨晴的口风,雨晴的那位夫君,如今的县太爷能不能帮忙春燕落得这样的下场,雨晴自然是同情的,但是在现在这个社会,一个被休的女人想要要回儿子,无异于痴人说梦。仅靠同情是绝对不行地,但是除了同情。雨晴没有其他办法。曾经的雨晴对生活充满了各种向往,而现在终于明白

  ☆、第1211章 番外:分外温柔

  “晴儿有心事?”
  “啊?没有……”
  “我知道。”沈留说得很肯定,“你不是个爱熬夜的孩子,更不是个爱读书的人。”
  某作者今天终于找到本喜欢的书,虽然还没开始看,哈哈,某作者最喜欢十三了,可是在那么多本的清穿里,十三成了不折不够的黄金男配,今天这本终于成了绝对男主,注意是绝对男主,不是《恍然》里的那种戏份不多可怜的孩子,哈哈……
  “爹,那不一样,我看的是小说……是角本啦。”雨晴辩解,对上沈留温文的笑容挫败的低下头。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觉得很无聊。这样过日子觉得很没意思,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日子过的浑浑噩噩。”也许是因为没有月光,也许是柳树笼罩的两人,也许是耳畔的流水声,让雨晴有了倾诉的愿望。
  “那你以前想过什么样的日子,晴儿还记得吗?”沈留的声音分外温柔。
  “以前,我想着挣钱,挣很多钱,和爹一起过很富足的生活。”
  “晴儿,你该好好想一想,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如果要嫁人的话,想嫁给什么样的男人;如果不嫁人,又想怎么过一辈子。”沈留放缓了语调,“至于你刚刚说的那些,不能算是你的生活,你可以和爹一起,可是爹不能让你按照我的想法活一辈子。不要委屈自己,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晴儿。”
  雨晴点点头。意识到沈留看不见,又补充道:“我知道了,爹。”
  沈留轻轻的笑了,目光暖暖的落在雨晴头顶,“以前你做了错事的时候,才会这样说话。”
  “爹,你笑话人家……”雨晴撒娇,黑夜中,父亲静坐的身影安稳不动如山,看着分外让人安心。雨晴凑过去,靠着父亲坐下
  沈留伸出手,抚摸着雨晴的长发,叹道:“还是这样的长发好看。”
  “爹。你把我当小狗了。”雨晴抗议,在南方地时候,他们家曾经养过一只小狗,后来因为母亲不喜欢就送人,那时候沈留就经常这样帮小狗顺毛。
  沈留顿了一下。又轻轻一笑:“晴儿,你现在过得不好。”
  “为什么?”雨晴很惊讶。
  沈留并没有回答,而是自顾自的说下去:“因为你对未来开始惶恐不安,开始怀疑,开始缺少安全感。”
  轻风吹过,带来阵阵清香。黑暗中,沈留的声音渐渐舒缓:“一直以来,你过的总是很高兴。从来没有担心过未来。在你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天真,你对人对事情,总是充满了信任,在你地眼中,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即使有挫折,你也相信自己能挺过去,会过的更好。所以,你看起来总是生机勃勃。看起来总是那样幸福。”
  雨晴悄悄脸红了,她哪有那样乐观,不过是因为生活在父亲的庇护之下。因为雨晴知道,这个家有沈留撑着。她要做的不过是一只幸福的幼鸟而已。
  黑暗中,沈留根本不用看,就知道雨晴的想法:“不,那样的幸福,不是爹给你的,关键在于你自己。你对生活对自己总有种莫名地信心,所以不管遇上什么,你总是能挺过去。仍是高高兴兴的。你总觉得是依靠爹生活,其实那时候,真的是我靠着你。每天看到你的笑容,爹就觉得生活还有些意思,要是没有你,爹早就……”
  说到这里。沈留微微顿了一下。声音有些低哑,雨晴也跟着喉头发紧。那段日子,是父女二人扶持着走过来的,沈留是依靠雨晴,雨晴又何尝不是依靠沈留呢?沈留不说话,静静的身影就能让雨晴安心。
  如果没有沈留,一个始终生活在父母庇护之下,拒绝自己长大和面对一切的雨晴,如何面对那未知的长路和叵测的命运呢?
  想到这里,雨晴忍不住感谢上天,感谢沈留,因为父亲对自己的一丝不舍,让他选择了留下,让雨晴不会孤单和彷徨。雨晴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忘掉那段日子,从南方阴冷地空气里出发,向着更寒冷北方出发,遥远的路上,沉默的父女,互相陪伴着,互相扶持着,走一段不是归乡的路。
  千山万水走来,父女地感情,早就牢不可分。雨晴突然想到,母亲当初的那个临终遗言,要回老家安葬,是不是就是为了这样一条漫长的路途呢?为了一条长路,让她所爱的两个人互相扶持,让所爱的人忘掉伤痛。一直以来,雨晴都觉得母亲的要求不合情理,也许这个说法才能解释的通。
  雨晴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沈留,沈留没有说话,黑暗中只有两人轻轻的呼吸声和隐隐水声。
  又过了一阵,沈留地声音才又重新响起:“我知道小文喜欢你。小文是个好孩子,但是……”
  雨晴偷笑,父亲这是不是叫做转移话题呢?难道是因为害羞不好意思提起和母亲的往事?
  沈留停顿了一下,重新整理了下思路,“我对小文说过,不要让你喜欢上他。”
  “啊?”沈留还做过这样的事情?雨晴震惊的看着父亲,她惊讶的不是沈留说得这件事,而是这样的事情好像和父亲地形象差别太大了。
  “怎么了?很惊讶吗?”
  “不是地,爹,你怎么想起这件事啦?”
  “你的终身大事,爹能不关心嘛。小文要想对你好,绝对会一辈子对你好,宠着你惯着你,可是沈家太复杂了。”沈留长叹一声,“我从沈家出来,不想再回沈家,也不愿意看着你去那样地地方,那儿不适合你。我们父女好久没好好说过话了,爹就给你说说往事。”
  “我知道,你一直对我大哥心怀不满,那是你不曾见过他。沈家作为屹立数百年不倒的大商家,自然有一套过人之处。而每一代的族长选择,更是重中之重。沈家的子弟,自小就要接受全面的教育,然后逐渐淘汰,嫡庶之分并不明显,出身血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力,只有最优秀的才能成为一家之长,管理这个家族的事业。记得吗,我曾经说过,皇帝也许都比不上沈家人的生活,那倒没有夸张。”
  沈留的故事很古老也很漫长。
  沈家,在沈留这一辈子嗣共有上百人,当时沈留年纪小,并没有资格参与到那年的竞争当中。而沈留的大哥则是热门人选。当时从上百人中选出了五十人,然后层层筛选,最后剩下了三个人,取得最后胜利的就是沈留的大哥沈意。
  本来,沈家有这样一条家规,那就是最后进入决选的三人,可以提前认输,认输后仍可留在沈家辅助下任族长,但是如果是坚持到最后而落败的话,那等待这人的只有两个选择,进沈家祠堂或者看守沈家祖坟。
  其实沈家这样的规定目的很明确,就是防止落败之人心怀愤懑,会对沈家的族长多方掣肘,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家的这些参选子弟,可是自小按照严苛的教育培养出来的,不像皇帝家的那些瘸腿皇子们,这些个个都是德智体的全才,而最后进入前三的,则是精英中的精英,人才中的人才。
  如果提前认输,这人有能力而欠缺雄心,能尽力辅佐下任族长;而坚持到最后的人,可是雄心能力都不欠缺,对于这样的人才,沈家却不敢用,万一此人生了贰心,对沈家会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所以,变相的幽禁才是最好的选择。
  成王败寇,不仅仅是江山的争夺,在沈家这样的商业世家,也是如此。
  沈意当了族长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废除了这个有些冷酷的规定。因为进入决选的三人当中,有一个是他的二弟沈逍。
  当时的沈意年少得志,又自负聪慧,刚刚当上沈家第十代族长,就一手打破了沈家第三代族长定下的规矩,将二弟沈逍送进了沈家的铺子。
  不久之后,沈意成亲,娶的是江南丝绸大户林家的大小姐,而二弟沈逍则显示了高超的赚钱能力,曾经对沈意的那些反对声也渐渐弱了下去。
  一年之后,沈意有了儿子沈觅,又半年,沈夫人林氏回娘家,从此消失不知所踪。同时失踪的还有沈逍以及铺子帐上所有的现款。
  当时沈留年纪尚小,对于其中的关节并不十分清楚,但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夫人,出门时身边自然丫鬟婆子一大堆,哪里会莫名其妙的失踪呢?
  沈意闻讯后当场吐血,却没有生病的时间。债主登门,亲友避之不及,沈意心力交瘁,这时候亲家公登门,还要讨个说法。
  沈意很冷静的请林父入内详谈,具体情形无人知晓,只知道林父离开后不久,派人送给沈家许多银子,帮着沈意化解了这场危机。而沈意,只是冷笑着,收下银子后,派人给林家送去了一封信。幼年的沈留偷偷看过,那封信的落款只有一个蓉字,而大嫂的闺名中好像就有个蓉。
  说到这儿,沈留轻轻叹息一声:“那些事情,从那之后,再也无人提起,只是有些事情,绝不可能忘记,越是隐藏反而越是刻骨铭心。大哥很疼我,但是十年后我还是离开了沈家,小文在沈家呆了二十多年,他的心思更是难以捉摸……”
  雨晴眨眨眼睛,“爹,你为什么要离开沈家呢?”沈留作为沈意的幼弟,在沈家绝不会有人敢给他脸色。
  沈留愣了一会,又缓缓说道:“我离开沈家,是因为我不喜欢那儿。大哥是很疼我,可是他给我的时间很少,更何况,在一个族长心里,放着的永远是沈家,他连自己都不放在心上,更别说其他人了。我原名叫做沈遥,后来留在大官庄后才改名叫沈留。”留,是因人而留。
  “你看起来很洒脱,似乎只要吃饱穿暖就行了,对于那些女孩子们在意的胭脂水粉衣服首饰之类的,你似乎也从不在意,看起来很好相处。我却知道,那是因为没有触动你的底线。”黑暗中沈留的眼睛渐渐明亮,“你在意的其实只有一点,那就是你的自由。其他的你都不在乎,可是你不愿意别人干涉你的生活,不管这个人是谁,你愿意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不愿意被别人左右。你之所以对生活要求很低,是因为你不愿意为了那些勉强你自己,不愿意委屈自己,有舍才有得,要想换取一些,必须舍弃一些,你是个知足的人,把自己所拥有的看作是天下最珍贵的,有些事情你不是不能做,你只是不愿意用自己所珍贵的换取那些自己不在意的而已。其实,这一点,我们父女很像。”
  沈留的声音里带着微微的骄傲和唏嘘。
  “爹,真的是这样吗?”雨晴又眨眨眼,似乎爹说得这些她都没有想过,一直以为自己很好养活,不挑吃不挑穿,又能受得了委屈。原来是因为自己另有精神支柱,这样说。自己也能算个有追求的人啦?雨晴忍不住得意,记得以前看小说,书中这样的女子总是特别讨人喜欢地,原来她也是啊。
  感谢上天,让她遇到了老爹。发现了雨晴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优点。
  “是。”沈留声音带笑,“沈家太大了,又太复杂,我既然从那里出来,就不愿意女儿再回去。不过,现在看来齐家也很复杂啊。齐是国姓,齐守谦的祖父是靖江王,后来因为叛乱被夺了封号。但是当年的太祖皇帝,很喜欢靖江王,夺了他的封号,却又将爵位传给了他地长子齐玉,不料后来齐玉又想叛乱,这才彻底剥夺了封号封地。齐守谦的父亲是老靖江王的小儿子,老靖江王出事的时候,他因为年纪小,只是被赶出了王府,后来恢复封号也不见回来。这么多年王府里早就忘了还有这个人。后来不知怎么,又娶了林丞相的女儿,不过倒是不再入仕,而是做起了生意。在京城也是名声极响的。现在的问题是,齐守谦并不是个普通的七品县令,而是东海县地县令。当年东海王威风赫赫的时候,现在的皇帝当年的太子却是备受先皇呵斥的。而现在,齐守谦却成为了东海县的县令,这不由得令人怀疑。齐守谦,也许卷进了一场风暴。”
  皇位,王爷。夺嫡,鲜血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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