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好吧,那咱们就处处试试,不过丑话可说在头里,要是处一段时间我觉得或者你觉得不合适的话,咱们就好聚好散,不带记仇的。”
    韩明秀算是勉强答应他了。
    霍建峰一听她答应了,顿时乐得扯开了嘴角,露出了一口白牙,“你放心,我不是那小心眼儿的人,往后你多处处就知道我的为人了,再说,咱俩也涉及不到记仇不记仇的,我有预感,咱俩肯定能成,不信你就走着瞧吧……”
    “哼,那可不一定!”韩明秀傲娇的一甩头,拔腿就走了。
    霍建峰跟在她身后儿,亦步亦趋的跟着她,光顾沉浸在获得爱情的喜悦中了。
    “秀儿,往后我挣的工资除了给我娘和给我奶的那份儿,剩下的都给你,我一分都不花,你愿意卖啥就买啥,想咋花就咋花;还有往后咱们结婚了,只要我在家,所有的家务活儿我都包了,要是再有人敢欺负你或者你姐姐她们,我就替你出头,揍死那不长眼的……”
    韩明秀回头看了他一眼,只觉得前几天他留给自己那副高冷的硬汉形象已经碎成渣渣了,现在身后跟着的那个,就是个刚捞着媳妇,乐得找不着北的傻小子……
    俩人的关系暂时是定下来了,说话也比之前放松多了,韩明秀这才发现,霍建峰不是不爱说话,而是不说则以,一说就没完没了啊。
    “秀儿,你咋还想到写文章了呢?跟谁学的啊?”他坐在灶坑前的小凳上,正在引火。
    韩明秀已经刷好了锅,正往面盆里添水呢,准备早饭不楞点儿疙瘩汤。
    “没跟谁学啊,就是自己喜欢,平时看的书也多,就随便写着玩儿了。”
    “我觉得你写的很好,你的这篇文章写的都快赶上魏巍写的好看了,要是寄出去的话,肯定能发表了。”火被点着了,霍建峰把火柴又放回到兜儿里,拿着烧火棍专心烧火。
    韩明秀抿嘴一笑,说,“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我就是瞎写的,让你见笑了。”
    “这还瞎写呢?你都不知道你写的有多好,我这两天就一直寻思着你那篇文章呢,哎,你跟我说说,那个萧红军最后回没回到祖国啊?跟他媳妇俩团聚了没有啊?”霍建峰折了两根苞米杆子,塞进了灶坑里。
    韩明秀说,“结局还没想好呢,但大致走向已经出来了,可能不会太好,萧红军去的那个地方可能得几十年后才被咱们国家统一,几十年后,沧海桑田,就算是见了面,也物是人非了!”
    听到这个结局,霍建峰默了片刻,才说,“这样也好,这样写了才真实呢,有战争就会有牺牲,正是有了萧红军他们这些英勇无私的革命战士,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和平,要是被读者们看到这个结局,一定会更加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的。”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韩明秀搁愣好面粉,准备要往锅里下了。

 第75章 控诉

    早饭做的是疙瘩汤,霍建峰饭量大,怕那点儿疙瘩汤不够吃,就在食堂里买了四个二合面的大馒头,还打了一小盆儿海带炖冻豆腐。
    这两样东西在这个时候就是好东西了,海带都是从南方运来的,农村那边儿想吃都买不着,霍建峰本想着给她们改善改善伙食,让她们吃点儿从前没吃过的东西,结果韩明翠和她那俩小丫头都吃不惯海带,都觉着那玩意儿腥,吃了一口后就都不肯再吃了。
    韩明秀倒是很喜欢,从打穿过来她天天净吃螃蟹扇贝啥的都吃腻了,冷不丁换个口味儿,吃一次海带炖豆腐,还觉着怪好吃的。
    就这么着,韩明秀和霍建峰主攻馒头和海带炖冻豆腐,大姐她们娘仨吃疙瘩汤,霍建峰吃了两个半的大馒头,还喝了一碗疙瘩汤,韩明秀吃了一个半馒头,吃了不少的海带,这顿饭吃的蛮好蛮好的。
    韩明翠看到他们都亲热的可以分食馒头,很替她妹妹感到高兴,建峰可以说是她看着长大的,这孩子的品行端正,前途无量,要是妹妹真能嫁给他,将来肯定能幸福。
    吃完饭,霍建峰就出去了,直到晌午时才回来。
    回来时带回了一小袋小米,大约有二十斤,一小袋白面,也是二十斤左右的样子,他把这些都交给了韩明秀,叫她留着慢慢吃。
    这两天在她家帮忙家时,他发现她家就剩点儿高粱米和土豆子了,这点儿东西都不够她们几口人一个月吃的,生产队儿得等到秋天才能分粮食呢,这大半年多的时间,要是不给她们弄点粮食回来,她们姐俩和几个孩子擎等得饿死。
    所以这趟进城,他特意找了一个要好的退役的战友,那个战友的老爹就在粮店工作,在他的帮助下,买到了这些东西。
    其实,他还想再多给她买点儿大米豆油啥的,但遗憾的是他的钱花没了,现在划拉兜底儿就剩下几块钱了,只够回去的路费的,不能再买别的了,就只好等下月开支再给她寄钱让她自己买了。
    其实,韩明秀没像他想象的那么窘迫,她有粮食的,大米白面啥的都有,虽然剩的不多了,但要是掺合着苞米吃的话,还够她们吃上几个月的。
    只不过现在的粮食金贵,她不敢放在外头,就都被她藏在空间里了。
    看到他给自己买的这些东西,韩明秀很感动,对他的好感又增了一成,想到他扛着四五十斤的东西走这么远,早上还是起大早走四五十里地,这会子一定累了,吃完午饭后,就劝他睡一觉歇歇。
    今天才初三,客车还没通,等会儿他回去时还得走着走,一个来回儿一百多里地,要是不好好歇歇,还不得把人给累稀腾了?
    但是,霍建峰拒绝了未婚妻的好意,他还得赶回去帮她喂鸡喂狼呢。
    离开的时候,他们约好他初六再过来,初六的时候公共汽车就通车了,正好大姐也能出院了,他过来接她们出院。
    **
    小东山屯儿,霍家
    “娘啊,这都是我今儿个亲自去孙敖屯儿打听出来的啊,那个丫头真不是好东西啊,队里杀猪的时候她一个人就买了九块多钱的猪肉,你说说她一年才挣二十多块钱,就敢一下子拿出九块钱买肉,这不是个嘴馋败家玩意儿吗?”
    “我看啊,那败家玩意儿不光不会正经过日子,还是个勾汉子的破鞋,你瞅瞅这几天把咱们家小峰给勾的,天天天儿不亮就上她那去,天黑了才回来,也不知这一大天俩人儿在家捅捅咕咕的都干啥了?咱们小峰以前可不这样,你看看现在,这好容易回来一趟,也不说在家里帮家里干点活儿啥的,就光顾着往她那儿跑了,这还没结婚呢就这样,这要是结婚了,咱们这个家还不得让他丢脑后去啊……”
    王淑芬坐在炕沿儿上,唾液横飞的向她的婆婆控诉着。
    这两天来,每次见到婆婆,她都必定要跟婆婆控诉一番,控诉的内容无外乎就骂她前妯娌不要脸,小峰都回老霍家来了,她凭啥每月还要小峰五块钱?那些钱应该都给老霍家才对,章淑珍就不应该舔着大脸接那份儿钱。
    再有就是吐槽章淑珍不该干涉霍建峰的婚事,要不是她欠欠儿的整个什么外甥女儿,小峰现在没准儿就跟她侄女儿订婚了呢?要是他能娶凤霞,将来他们小两口不就都能跟她一条心了吗?她跟她男人将来到老了不就有靠了吗?
    最后就是骂霍建峰是白眼狼,忘恩负义,老霍家好容易把他养大了,现在他翅膀硬了就不听家里的话了,找对象那么大的事儿都没经过家里同意就自己做主定下来了,真是太没良心了……
    知道霍建峰很敬重老太太,也知道他肯听老太太的话,王淑芬就强烈要求老太太出面干涉这件事,无论如何,必须把小峰跟那个死丫头搅合黄了,再让他跟凤霞订婚。
    霍老太太自从弄丢了老大家的长生,在大儿媳妇面前再就没立起来过,平日里都是大儿媳妇一手遮天,她这个婆婆也事事都听这个媳妇的。
    虽然这个媳妇不大着调,决定的事儿也多半都是错误的,但为了赎罪,也是为了这个家的安定,就是错的老太太也都挺着听她的。
    但是唯独这件事,老太太坚决不肯听她。
    老太太的心思很简单,我弄丢了你儿子,你怎么对我都行,给你干活儿受你的气我都认了,但是你想压着我大孙子,让我大孙子娶你那个斜楞眼儿侄女儿,那是万万不能的。
    别说是小峰不同意,就是小峰同意了,她这个当奶奶的都不待同意的。
    凤霞那丫头从前没少来家里过,老太太是看得透透儿的,那丫头的心就跟她那眼睛一样,都是斜的,谁娶了这样的媳妇,恐怕这辈子就完犊子了!
    所以,任凭王淑芬软磨硬泡,软硬兼施,老太太就是不肯答应。
    当然,老人家也是很有心眼儿的,她没敢直接说王淑芬的侄女不好,怕得罪她,就只说管不了小峰,孩子大了,有主意了,她也做不了孩子的主啊!
    ------题外话------
    nbsbsbser8108491送了xiuhua送了1张评价票
    谢谢书城某位‘笑脸’亲打赏的100书币,亲爱的,我本来打算打上你的马甲,但是你的马甲是一个萌萌哒笑脸儿,幺儿不会打那个东东,只好用?来表示是你了,请体谅哈!
    诸位小可爱,大美人们,幺儿正在参加书城的pk,请书城那边儿的小可爱大美女们多多给幺儿投评价票,,还有评论的时候记得给幺儿打上五颗星哦,pk能否顺利过关,就看你们的啦!

 第76章 陈年旧事

    当然,老人家也是很有心眼儿的,她没敢直接说王淑芬的侄女不好,怕得罪她,就只说管不了,孩子大了,有主意了,她也做不了孩子的主啊!
    王淑芬说了几次,婆婆都是那套话儿对付她,后来她一琢磨,觉出老太太就是在那儿敷衍她呢,她就不信了,要是老韩家那个小丫头真是个不咋地的,她也能心甘情愿的让她进老霍家门儿?
    于是今天一早,她就特意去了一趟孙敖屯儿,找到一个嫁到孙敖屯儿的远房亲戚,特意跟她打听了韩明秀的为人。
    那个老姐妹对老韩家这几个闺女都没有太深的印象,主要是她们姐几个平日在屯子里的存在感太低。
    要说对韩明秀的印象,最深刻的就只有两件事儿,一件就是她拒绝她奶奶给她定的亲事,愤而撞墙,差点撞死这件事儿。
    但这件事儿跟队长有牵连,她是个聪明人儿,知道啥话该说啥话不该说,就没敢往外咧咧。
    另一件事儿就是韩明秀分肉的时候,除了自己分的那几斤外,另外还掏钱买了九块钱的肉,这件事儿在屯子里的反响那是相当的大,大伙对她的印象一下子深刻起来,没想到平时看着老老实实,唯唯诺诺的小丫头,其实是个好吃能花钱的败家丫头,一点儿都不会过日子!
    在这个贫穷的年代,所有人都勤俭节约,节衣缩食的度日,一个女人要是不会过日子,大手大脚的乱花钱,那简直就是十恶不赦、不可饶恕的大罪。
    因为买肉事件,本来的默默无闻的韩明秀,一下子变成了孙敖屯儿的‘风云’人物,现在大伙儿提起她时,十有八九都会拿她花九块钱买肉的事儿揶揄一番,贬低之意,长个耳朵就能听出来!
    王淑芬听说了这件事儿后,顿时喜出望外,立马杀了回来,添油加醋的跟婆婆告了一状,看这老不死的还咋说。
    霍老太太听闻韩明秀的“壮举”后,确实不大高兴,不过老太太心眼儿多,不高兴也没表现出来,只淡定的说,“这么看来,这丫头不是个能过日子的啊,这事儿咱们可得告诉小峰一声,咱们当长辈的该提醒都提醒了,也算对他尽心了,要是他不听,将来吃苦了也是他自己擎着,怨不着咱们了!”
    “娘,小峰可是你孙子,你咋能这么放他呢?”王淑芬难以置信的喊道。
    她没想到她都抓住那丫头这么大的把柄了,老太太还是不肯出面干涉这门亲事,太让她失望了,本以为老太太听说了那个丫头的败家行径,会跟她一样激动,一样反对这门亲事了呢?
    没想到她是这样的反应!
    其实,要是没有凤霞在那儿等着,老太太还真备不住激动激动,但是又凤霞在那儿比着呢,老太太就觉着吧,就算是小峰找的那个丫头嘴馋败家,也比娶凤霞那个心思不正的斜楞眼儿强。
    当然,要是能娶个勤俭持家,会过日子的就更好了,她该提醒孙子的还是会提醒的,但不是当着王淑芬的面儿提醒,更不会给她什么希望。
    “不放咋整啊?现在都是新社会了,时兴婚姻自主,你没看上头儿天天喊着不让包办婚姻吗?咱们可不能叫人说咱们搞封建社会那一套啊,要是叫人抓住把柄,咱们家这军烈属的荣誉给抵消下去就遭了。”
    霍老太太知道老大媳妇怕啥,就故意拿她在意的吓唬她。
    没错,王淑芬最在意的,就是他们家军烈属的身份了。
    因为是烈士家属,王淑芬这些年走到哪儿都受到优待,特别是在生产队儿里,通过队里分给她分派的工作,就能看出来她作为烈士家属的优越性。
    从打小叔子牺牲,王淑芬的活儿就由原来在地里耕种变成了现在这份儿库管员的工作,就是管着队儿里的草料库,负责收屯里小孩子割来的草,她给草称重后,再按草的重量给他们家记公分儿。
    这个工作可比在地里耕种轻松多了,轻松还照样能拿十个公分儿,屯子里多少人儿羡慕眼红呢,就是因为她家是烈士家属,谁羡慕眼红都没用,只要她活着,或者家里的荣誉没有受损,这个活儿她就能一直干下去。
    还有她男人,也跟她一样,干记工分儿的活儿,不过是一个在仓库,一个在地里,两口子都是干着做轻快的活儿,挣着最多的公分儿,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要是真因为她想给孩子包办婚姻把他们军烈属的优待都给抹去,她那份儿轻松的工作也就得丢了,那可就真要了她的命了!
    王淑芬心里突突了两下,半天才定下神来,她带笑不笑的说,“娘,你跟小峰真是亲祖孙,都好动不动就拿上头儿来压我,合着我操了一溜十三遭的心,倒弄得里外不是人了。”
    “不是吓唬你,你忘了前屯老邓家那事儿了,邓万广现在还在大牢里蹲风眼儿呢,他那俩儿子本来都挺好的,就因为这事儿连个媳妇都娶不上了,还有他那闺女,要不是因为这事儿早嫁出去了,能像现在是的臭家里来吗?说来说去,还不都是包办婚姻这给闹的?”
    老太太说的,是六零年的一桩旧事了,就是前屯村民邓万广,为了一袋麦粒儿,把他大哥家的孤女许给了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光棍儿。
    那个丫头才十七,叫她嫁个比她爹岁数都大的老男人,她当然不乐意,于是说啥也不干。
    邓万广这个丧心病狂的畜生,为了拿到那袋麦粒儿,就把那个老光棍引到家里,把他侄女儿给糟蹋了,寻思着生米煮成了熟饭,就不怕那丫头不从了。
    结果,那丫头被糟蹋后,疯了似就跑去了公社,把她叔叔婶婶和那个老光棍儿都给告了,告完出了公社大门,就一头撞死在了公社门口儿的大树上。
    这都出了人命了,还带着qj的官司,上头极为重视,当时就把邓文广两口子还有那个老光棍儿给抓起来了。
    后来,老光棍儿被判了死刑,案发第三天就被毙了;邓万广判了无期,现在还蹲在大牢里后悔呢;他媳妇判了五年,早就出来了。

 第77章 赊粮

    人是出来了,但是她的家却完了!
    因为那件事儿,他们家的家庭成分从光荣的贫农变成了坏分子,上头一有斗争任务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