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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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嫡-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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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歌》是先贤所作,林氏断不会让她姐妹二人出门打听。
也因此,这姐妹二人心思通透的很,猜这首《明日歌》乃是现在的人所作。是现人所作,又能被大小姐听进耳朵里,那这所作诗歌之人,必定是在上京城里。
小姐从小到大,从没出过京城半步。也唯有前天被赶出了苏府,就是如此,小姐走的最远的路,不过就是上京城的西郊罢了。
两姐妹进了城,当然不会像是无头的苍蝇乱蹿,姐妹俩对视一眼,便高高兴兴挽着手去了朱雀街上最有名的一间书坊。
“安氏书局”是上京城,乃是整个大历朝最大的书肆了,整个“安氏书局”占据在这个上京城最为繁华,寸土寸金的一条街道上,肆无忌惮地占据了广阔的占地。
想要进这间“安氏书局”,非富即贵,不是名臣之子,也要是学问通达薄有家资的青年才俊。所交之人无不是或者名声极好,或者家境富裕之人。
可就是因此,它反而在读书人之间口碑甚好。
“安氏书局”偌大,门庭广阔,造的是十分古朴,门前一对小厮静站,浅笑迎客。红柳和水杉是进不去的。
不是说“安氏书局”不让女子进。而是这姐妹俩的穿着打扮,怎么看也入不了门前那对迎客小厮的眼。
好在二姐妹本没想着闯进书局里,只是冲着那对守门小厮露出善意的笑意,道:“小哥哥好,我姐妹二人就在这里站一会儿。先前家里的主子听了一首诗词,觉得甚为喜爱,却不知这作诗之人乃是何方神圣。
我姐妹二人听闻贵书局乃是读书人的神圣地,心里就想着讨个巧,也许能在贵书局寻到这位写诗的大才人。
二位小哥哥见谅见谅,莫怪莫怪。”
都说礼多人不怪。水杉和红柳都是稳重的丫头。盈盈朝着那一对守门小厮施礼。这两个小厮听到是说寻个写诗歌的人,又见对方两个柔柔弱弱的丫头,又那么知礼数,便也不做声。
像是这种事情。其实在他们书局很常见。
便也不为难红柳和水杉。可也不好奇这两丫头嘴里写的极好的诗歌,想来是这种事见多了。
一个好,两个好,见多了,其实也就那么样,好是好,惊艳得了一时,可能长存下的诗歌极少。就算找着这个写诗的人,也不过就是在读书人的圈子。风光一时。很快,就会被其他有趣的事情取代掉。
大历朝啊,从来不缺好诗。上京城啊,从来不缺焦点。
两个小厮冷眼看着门槛下两个面嫩的丫头,逢人就问:“这位公子好。婢子们打搅了,敢问公子可曾听闻一首《明日歌》?”
能来“安氏书局”的便不会有那穷酸书生。反之来说,来此的书生也好,公子也罢,骨子里都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慢。
眼毒的很,一眼看去,心下了然。不是佳人,只是丫鬟。便是这些追名逐利的公子哥们,谁肯花这等世间浪费在两个丫鬟身上?
再说了,这种情形以往见过好些次,不过就是寻个写诗的。一听《明日歌》,这样的名字,便叫人觉得乏味的很。
多俗气的诗名啊……多没有意境啊。
是哪个俗蛋儿取得名儿?就这样,还有人来寻?……恐怕又是哪家土财主家,满身铜臭偏要附庸风雅吧。
红柳和水杉一上午下来,竟然毫无收获,非但如此,还吃了好些白眼儿。二人无奈地对视一眼,苦笑地摇摇头。
看着天色,红柳道:“不如先回府吧。小姐可是说过,夫人才是最重要的,这什么劳什子的《明日歌》又跑不掉,明儿个,咱姐妹俩再起早来就是了。”
“《明日歌》?是歌还是诗?”
少年声音激昂,一下子吸引了无数的注目。便是连带着,红柳和水杉也遭到路人的注目。
少年来到红柳和水杉面前,只刚刚站定,那远些冷眼旁观的看门小厮,一阵旋风一般来到了少年的跟前。
“庞公子,您来了。我们家公子等候您多时了。奴才给您引路。”
这时候,红柳和水杉两姐妹才看清了这两个小厮的长相。清秀干净,年纪都在十七八。其实也不比她们姐妹俩大多少。
红柳看了一眼面前的公子,……原来这就是庞府的公子啊,早听闻,他庞府的公子诗文造诣早已登封,大有与韩国公府的世子爷赵伯阳齐名的架势。只是韩国公府的赵世子擅长算学。而庞家的公子在诗文一途极有天赋。
也听说这庞家的公子才情极高,性子却傲。听闻他十岁那年第一次参加了泊湖论鉴,听说这庞家的公子当年说了一句“泊湖论鉴,不过尔尔”,这之后多年,便不屑参加了。
“牧善等候我多时了?那就让他再等一等。”庞公子手中折扇敲了敲那小厮的额头,漂亮的桃花眼一瞥红柳姐妹,略带戏谑的声音响起:“喏,本公子遇上好玩儿的事了。”
那小厮被敲的也不恼,清秀的脸上笑容愈发欢快,“公子啊,这有什么好玩儿的?就是寻个作诗的人。
您要寻开心,我家公子在牡丹阁等候您,上好的雨前龙井,特意从西郊山里那口苦泉取来的泉水,公子品着好茶,我家公子再与您对弈一局,岂不快哉?可比这劳什子的用久了的把戏有意思多了。”
庞公子但笑不语,瞥一眼红柳,少年声音带着戏谑:“小婢女,本公子问你话,你还没回答呢。”

☆、第一百一十六章 风波(一)

“啊!……啊……是,是诗。”搞了半天,红柳才明白,人家是问她,《明日歌》是诗还是歌。
“诗?”庞公子桃花眼里折射出一抹精芒,随即隐没在慵懒的眼神里,“哦?可会吟诵?”
“会,会会!”红柳有些没出息,白嫩的脸颊上浮现一团红晕,她打心眼儿里兴奋,问了一个上午,别人只听《明日歌》的名儿,就不肯问一问这诗句是什么。
总算一个上午不算白忙,再说……红柳偷偷觑了一眼面前的少年郎,也许,……也许是这位才高八斗的庞家公子的话,真的能够作出《明日歌》这等朗朗上口,又意义深远的诗歌来。
红柳或许没有读过四书五经,学过诗词歌赋。但是她随林氏久了,不是有一种说法叫做“久病成医”吗?她随林氏久了,多少耳濡目染懂得一些欣赏。
“明日复明日, 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 万事成蹉跎。
世人苦被明日累, 春去秋来老将至。
朝看水东流, 暮看日西坠。
百年明日能几何? 请君听我明日歌!”
红柳声音清脆,在她的口中,这首劝人珍惜时光的《明日歌》朗朗而出。她吟诵完之后,突然觉得怪异……红柳皱着眉,小心翼翼环视一圈四周。
怎么……怎么所有人都寂静无声?
无奈之下,她拉了拉水杉的袖子,发现水杉也一脸不知所措。两个丫头心里打鼓起来……
在“安氏书局”外,多是出入书肆的读书人,自然也有路人。但多数还是读书人多。
一首《明日歌》后,满堂皆惊!
就连那传闻中才高八斗,负气倨傲的庞家公子手中的折扇也不知不觉落在了地上。
忽地,庞家公子眼底迸射出炽热的光芒。竟然不顾礼数,在众人面前一把捉住红柳纤细的手腕,迫不及待地逼问红柳:“这首《明日歌》是谁作的诗?把他请出来。本公子要与他深交!”
“嘶!”……疼啊,庞公子啊,您手下留情,小婢子我可疼的眼泪往下掉了。红柳扬起白嫩的小脸,一脸委屈地瞪向抓住她手腕的登徒子……“小公子啊,男女授受不亲啊!”
出口的委屈,却只能无奈地变成劝告。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斥责庞家公子抓的她手疼吧。
这原就是情理上的劝告,意图是让这位庞家公子能够放开她的手腕。
岂知这位也不是寻常人啊。
“怕什么,小婢女要是觉得名声受损了。本公子纳你做个姨娘就是。”
这位庞公子原还想着自己慷慨。许诺一个姨娘。便不曾想。他们这种人,多一个姨娘,不过是后院多一个屋子,家里多一双吃饭的筷子。与多养一个丫头在身边,不无差别。
但他没在对面小婢女脸上看到惊喜若狂,居然对方还一脸见到鬼的惊恐表情。
红柳连忙挥开庞公子的手,两只手惶恐地胡乱在胸前乱摆动,一边惊恐地大叫:“不要不要!婢子要嫁人做正妻的。婢子要是做了别人的姨太太,小姐第一个不允,小姐会打死婢子的。”红柳惊恐大叫,避庞公子如同避什么脏东西,大叫一声:“庞公子不要害我啊!”
……桃花眼呆若木鸡。大受打击。望着小婢女双目里的惶恐,……这可不是欲拒还迎。
庞公子不要害我啊!……
庞公子不要害我啊!!
庞公子不要……
庞公子身形晃了好几下,好不容易稳住身子,脸色铁青,咬牙切齿地道:“本公子没下贱到看上个奴才子!本公子胡口一说。小婢女也当真!到底是奴才子!也不用你的狗脑袋想一想,本公子什么样的佳人看不上,看上你个侍候人的奴才秧子!”
水杉听了这话,眼底怒意起,欲要上前讲理,却被红柳拦住,她见红柳冲她摇摇头,眼底并无受伤和屈辱。反倒是似乎松了一口气。
“庞公子,婢子们就是来寻作这首诗的诗人的。”言下之意是说,要是她们知道是谁写的,还需要来寻人么?
因着这句话,周遭的人也终于从刚才的惊讶中回神了。……天啊,庞家的公子爷被个不知哪家的婢女嫌弃了!!!
这可是一条大消息啊!!!围观之人之中,不乏有好事者。已经开始悄悄向彼此投去一个“你懂的”的暧昧表情。
“蒙哥?”正这时候,书肆里走出一个白衣翩然,青丝披肩的公子,那两个一脸为难的看门小厮见之,顿时犹如有了主心骨,翩翩然走了去。在那白衣公子面前弯了身子,唤了一声:“公子爷。”
“怎么回事?”
原来这就是安家公子,“安氏书局”的少东家啊,安牧善听了书肆里的小厮来报,说门口有人闹事。便出来看看。
这一看,便看到了他的挚友庞蒙哥。
既然庞蒙哥在,应该也是出不了什么大事的。
便也就随意问了问。
另一个看门小厮简单明了地与安牧善解释起来。不多时,安牧善便了解经过。
几步施施然踱步到庞蒙哥的面前:“什么诗,能让蒙哥也如此在意?”
“明日复明日, 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 万事成蹉跎。
世人苦被明日累, 春去秋来老将至。
朝看水东流, 暮看日西坠。
百年明日能几何? 请君听我明日歌!”
庞蒙哥朗朗吟出《明日歌》,笑问安牧善:“怎样?”
“……不错。”
“只是‘不错’吗?”庞蒙哥显然是了解安牧善的为人的,要比性子孤高,安牧善并不比庞蒙哥差。想要安牧善爽快地称赞一声“好”,太不容易了。庞蒙哥笑着调侃他道。
“极好。”这一回,安牧善倒是不再坚持。他性子孤傲。但刚才那首《明日歌》,他听了一遍,不肯认输。再在自己心里品上一遍又一遍,却是真的好,想找出一点点破绽来都不行。
“如果真的要说缺点……便是用词太浅白。”安牧善如是说,话语一转:“可是读起来朗朗上口,意思明了清晰,这又是此诗的优点。能将缺点转化成优点……到底是何方神圣作的诗?”他也不禁好奇起来。
ps:
稍后三更……亲,今天真是五更,时间或许来不及,十二点钟前肯定来不及,但是会五更结束再睡觉。所以困了的亲,先睡吧,明天早上起床再看不迟。

☆、第一百一十七章 风波(二)

正是因为找不到这个写出《明日歌》的人,庞蒙哥逼问红柳和水杉:“这诗是从哪儿听来的?”
红柳和水杉对视一眼,二人才道:“是我家小姐说给我家夫人逗趣的,我家夫人向来喜爱诗词歌赋,断定这不是先贤所作,而我家小姐从小到大也没出过上京城,这才让我们姐妹俩来寻这个写诗的人。夫人的意思是,这人肯定在上京城都里。”
“这就怪了,既然是从你家小姐那儿得知的,你家夫人何不直接询问你家小姐?”一旁的安牧善灵思敏捷,很快就道出疑点。
红柳又向安牧善福了福身子:“好叫安公子知晓,我家夫人心疼小姐,这原就是我家夫人一人对这写出《明日歌》之人的钦慕,小姐劳累,夫人并不想再劳烦小姐,若是叫我家小姐知晓,夫人在寻这人,小姐一定会废寝忘食也要将此人给我家小姐找出来的。”
忽地旁边响起一声嗤笑,“如此说来,这世间还有如此至纯至善之人?你家小姐快比上二十四孝孝子了。”
此话犹如打脸。一个粗字儿都没说,就已把人贬低至斯。
红柳大怒:“庞公子,你对我家小姐很了解吗?奴婢忽然想起我家小姐曾经教育过奴婢的一句话,我家小姐说,不知者没有发言权。公子知道我家小姐么?”
庞蒙哥妖艳的桃花眼现出风暴般的恼怒,但以他这样的身份,却不好大庭广众之下,与个奴婢计较。
他广袖一甩,鼻子中冷哼一声,以此表示不满。
倒是他的挚友安牧善清冽的目光闪烁了一下,随即开口询问:“不知二位是哪家府上的?”
“苏府,奴婢姐妹二人是镇国大将军家里的丫头,苏大夫人身边伺候茶水的。”
此话一出,又是满堂皆惊。但随即便就众生百态。各自眼底或者戏谑,或者意味不明。
“哦……”庞蒙哥长长地“哦”了一声,少年的声音不无轻挑:“原来是去了苏家别院休养生息的苏大夫人啊。那你家的小姐是苏家大姑娘了吧。”
不知为何,这少年的话没有问题,这少年的语气怎么听怎么叫人心里膈应的很。
红柳再想说什么,却被一旁的安牧善给阻了。
只听安牧善如是说:“二位先回府吧,其他且不论,只这一首《明日歌》,我也是极为欢喜的,不光是你家夫人想要见一见这位才情出众的的神秘人。我和庞公子也是心之所往。回去禀明苏大夫人。就说。‘安氏书局’一定尽己所能,助她找到这首《明日歌》的主人。”
两姐妹一愣,连忙回过神,再次朝着安牧善施了一礼。“如此,多谢安公子费心。我姐妹二人明日再来。”
……
苏白芷根本不知道,就因为她无意间吟诵了一首后世知名的诗,她娘的无心之举,引来今日这番插曲。
而插曲……,在不久之后,变成了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麻烦。
她此时正在城南的“陈氏布庄”,“陈氏布庄”坐落在知安街上。占据的地理位置还是相当不错的。知安街算得上城南一处较大的街道了。
此时正是午膳时候,大街上没有早市的时候人多,苏白芷手里捧着一个粗瓷大碗儿,手中筷子夹了一块炒鸡蛋放进碗里,一边儿吃着饭。一边儿听着掌柜的和伙计说着“陈氏布庄”的陈年旧事。
因着到了中午,布庄的掌柜客气,留了她用午饭,她也爽快地应了下来。这般爽快,没有推拒,倒是让掌柜的吃了一惊。
布庄的掌柜也姓陈,他父亲原就是陈家的下人,后来随着苏白芷的外祖母到了林家,一直管理着这处“陈氏布庄”。后来现任掌柜的爹去了,林氏就让现在这个掌柜管事。苏白芷喊他陈伯。
“大姑娘别看这布庄现在生意萧条,当年可也有光鲜的时候。”说到此的时候,陈伯眼里出现了怀念,“哎……老奴没有我爹的本事,这才布庄打理成这副萧条样,要不是夫人仁慈,养着老奴这样没本事的人,老奴哪儿能够活到今日啊。
夫人对老奴不薄,老奴却,却……呜呜……”
说到伤心处,情真意切,苏白芷看着陈伯这样一个老人家在自己面前毫不掩饰地恸哭,不禁脑仁儿有点生疼。……她是最不擅长安慰别人的。
这下好了,苏白芷手忙脚乱地放下手中的碗筷,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陈伯,竟然说:“陈伯,你不要难过了,以前是以前,现在母亲将‘陈氏布庄’交给我打理了,布庄很快就会生意兴隆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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