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逼我做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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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逼我做圣母-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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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脸色比刚才要苍白一点。
  周嘉行收回手,扭头看一眼不远处的怀朗。
  怀朗会意,骑马走过来,从马鞍上解下一只兽皮酒囊,抛给他。
  周嘉行单手接住酒囊,拔了塞子,递给九宁。
  “喝两口。”
  这是怕她淋了雪着凉么?
  九宁平时常吃酒,接过酒囊,照着他说的喝了两口。
  醇酒滑入唇齿,起初没有什么滋味,还以为是清水,不一会儿舌尖泛起几丝清甜,然后喉咙里热辣辣的,手脚暖和起来。
  九宁又喝了两口,酒囊还回去,笑道:“好酒!”
  周嘉行看着她渐渐恢复红润的小脸蛋,说:“这是塞外的梨花春。”
  九宁奇道,“我吃过梨花春,没有这个烈。”
  周嘉行似乎笑了一下。
  “这是私酿。”
  九宁道:“二哥你们也卖酒?”
  周嘉行摇摇头,“酿来自己喝。”
  九宁轻笑:“原来二哥懂酿酒。”
  周嘉行说:“略懂一点,小时候跟坊里的人学的。”
  九宁眉眼弯弯:“二哥你懂的东西真多。”
  会持家,会做生意,会打马球,会行军打仗,会管理朝政,经济民生、军国枢机全都心里有数,他可真贤惠啊。
  周嘉行沉默。
  他懂得多,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小时候颠沛流离,必须多学一点才能养活自己。
  继续前行。
  怀朗看似虎背熊腰、凶神恶煞,其实是个话多的人,又最爱品尝美酒,看九宁刚才饮酒豪爽痛快,忍不住和她搭话:“九娘平时常吃什么酒?”
  九宁轻甩软鞭,笑答:“石榴酒、松花酒,剑南的烧春,河东的葡萄酒,岭南的灵溪酒,黄桂稠酒、黄醅酒、米酒,五云浆,我都吃。”
  “剑南的郫简酒,九娘可吃过?”怀朗咽了一口口水,“剑南多竹,这种酒就是放在竹筒里酿造的,喝的时候把竹管剖开,香闻一里!”
  他描述时一脸陶醉,显然对那种酒念念不忘。
  九宁来了兴致:“这我却没听说过。江州也多竹,只要是有人烟的地方必有竹林,这个郫简酒是怎么酿的?”
  怀朗大笑,“这个酒也只有剑南那边的乡民才能酿得出,以前我跟着他们偷学过,回来让商队的人学着酿,酿出来的酒远不如他们的醇香,别说学个七八分,连三四分都没有!口感软绵绵的,跟喝蜜水一样。”
  九宁道:“或许是水土的缘故,好水配佳茗,好酒也得要好水。”
  怀朗点头,“剑南的水好,竹子也好,酿出来的酒更好。”
  两人正说得投机,周嘉行忽然插话进来,叫住怀朗,“你去前面探路。”顿了一下,压低声音,“周家三郎已经迎过来了,我们不走水路,抄近道走。”
  朱鹄和马贼们为避人耳目,走的不是商路,而且常常躲进深山里。
  周嘉行这次送九宁返回江州,当然不会如此。商队常常来往江州、鄂州,他知道几条近道,又没有车马负重累赘,可以赶在明天和因为担心九宁的安危而提前出发的周嘉暄汇合。
  怀朗意犹未尽,应了声是,拨马拐进一条岔道。
  后面的亲随目送怀朗的身影消失在山道深处,心中暗笑:郞主带着苏九出来,话还没上几句你就凑上去打扰他们,这么没眼力见,活该!
  九宁让怀朗的几句话勾起兴趣,追上周嘉行,“二哥,怀朗说的酒你也吃过?”
  周嘉行嗯了声,道:“只是借竹管清香而已,滋味其实不如五云浆。”
  五云浆是宫廷御酒,香气浓郁。九宁是世家贵女,自小喝这种名贵的酒,未必会喜欢郫简酒。
  “喔。”九宁点点头,笑了笑,“不过听起来很有趣。”
  走了一会儿,九宁问周嘉行:“二哥,你是怎么认识苏城主的?”
  大概是因为马上要分别的缘故,周嘉行很有耐心,道:“以前贩盐的时候认识的。我和人赌|马,赢了十几场,城主注意到我,问我愿不愿意加入商队。”
  九宁好奇:“什么是赌|马?”
  周嘉行沉默了一会儿,道:“就是看谁相中的马更好。”
  九宁眼睛一眯,直觉他肯定隐瞒了什么。
  如果赌|马只是比赛相马的话,他用不着迟疑一下才回答。
  这个倒也不难猜,九宁常常去斗鸡场和其他世家子弟比赛,身边又有十一郎这种整天和闲着没事干的浮浪子弟打交道的纨绔,大约听说过一些。
  赌|马的是人,那些纨绔子弟出钱相马,然后挑骑手骑着自己的马互相比试。除了赛马以外,还设置各种惊险难关。
  这些比赛往往越刺激越好看,捧场的人越多。为了获胜,纨绔们要么以重金利诱、要么以权势胁迫,逼骑手完成他们的要求。
  赌|马经常闹出人命。
  周嘉行可能是那个被挑中的骑手,不管对方的马要多好,他都能凭借精湛的骑术获胜,所以苏慕白才会动了招揽他的心思。
  那时候他应该才刚刚十岁出头,大郎周嘉言在他这个年纪还离不开乳母的照顾,他已经尝遍世道艰辛。
  九宁出了一会儿神,道:“二哥,你真厉害。”
  周嘉行神色淡然,“也不是次次都赢。”
  一开始他是生死掌握在其他人手上的骑手,为雇主给的赏金搏命。一个月后他拿着自己积攒的赏钱和人对赌,自己是自己的雇主,赢遍所有人,然后联合其他人更改比赛规则。那时其他曾和他在场上比赛的骑手死了一部分,剩下的不是继续玩命就是只剩下一口气。
  周嘉行问他们愿不愿意跟从自己,所有人选择为他卖命。
  苏慕白当时就是赌场的主人之一。
  一路无事。
  傍晚时分,他们在途中一座驿站歇脚。
  如今世道太乱,朝廷无力管束地方,很多驿站早已荒废。临近鄂州的驿站表面上还挂着驿站的名头,其实已经沦为普通邸舍,靠接待来往商队勉强维持生活。
  几人在驿站打尖休息,吃了顿热饭,继续上路。
  到了一处繁华渡口,横过大江,再往西是一片开阔的河谷平原。这是大江长年累月冲刷出来的一片沃土,土地肥沃,河沟密布,虽然几乎每隔两年就受一次洪水侵袭,但土质特别适合水稻生长,是江州和鄂州良田最集中的地方。
  九宁的田地就有一部分在这块平原上。
  她骑在马背上,展眼四望。
  连日大雪,平原银装素裹,雪后晴光洒遍大地,玉树琼枝,粉妆玉砌。平时的山谷平原总是一片青翠,郁郁葱葱,满眼皆是绿意,如今换上银装,分外壮丽。
  九宁一袭锦袍,在平原上跑马,风吹衣袂猎猎,笑着说:“听说北方不像江州处处是丘陵山谷,那里的平原一望无际,一眼看不到边。”
  眼前这块平原是江州最大最开阔的原野,远远还是能看到天边如水墨画一般晕染起伏的丘陵线条。江州多山,虽然山不高,但平原河谷被切割成一块块破碎的田地,又有数不清的河流蜿蜒而过,两个村子明明隔得近,却得一绕一绕走上大半天,不像北方横平竖直。
  九宁没见过什么是真正的“一望无际”,想来那景色一定非常壮观豪阔。
  平坦的官道上,清脆的马蹄声在山谷中回荡。
  周嘉行撩起眼皮,“如果有机会……”
  他顿了一下。
  九宁眼睛一亮,立刻扭头盯着周嘉行,乌溜溜的大眼睛盛满笑意,满含期待地望着他。
  周嘉行挪开视线,“如果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草原。”
  商队每年有几个月时间出塞,她可以跟着他去塞外逛一逛。
  前提是有机会。
  这次回江州以后,周家未必还会放她出门。
  这头九宁心花怒放,颊边浮出一对梨涡,“二哥,谢谢你!”
  周嘉行言出必行,有了他的这个承诺,就算他不愿回周家,她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跟紧他。
  “二哥。”九宁打蛇随棍上,得到承诺后,脑海里已经开始想象自己在草原上飞驰的情景,“塞外千里原野,到处都是草原,不管往哪走都一样,那要怎么分辨方向呢?”
  周嘉行嘴角勾了下。
  她没去过北方,想象中的草原肯定是处处丰茂水草,风吹草低见牛羊。
  “白天可以看风吹的方向、看沙堆的形状,看河流、看水草,夜里可以靠星辰辨认方向……有经验的人法子很多。”
  周嘉行讲起在塞外的事。
  他幼年孤苦,后来跟着商队走遍大江南北,去塞外寻访母亲黎娘的部落,送黎娘的骨灰回乡,星夜中于月下驰骋,来回几千里,甚至一直走到最北边的极冷之地,茫茫无际的旅程中,唯有风沙相伴。
  九宁听得很认真。
  天色慢慢暗沉下来,这晚他们没有休息,仍旧在月下赶路。
  天上一轮明月撒下万道清辉,山野寂静,道路平坦,月华明亮,如水泼地,不用火把照明也能看清路旁景致。
  周嘉行忽然想起多年前,独自一人往返草原,千里独行,也是这样差不多的天气。
  不一样的是,那时没人陪伴左右。
  他不禁扭头看向九宁。
  九宁手挽缰绳,朝他一笑,梨涡轻皱,乌黑明媚的双眸,好似那无数个孤寂的夜晚引领他前行的繁星。


第55章 计中计
  长安; 风雪夜。
  灯火通明的坊墙内,门前长街停满宝马香车的大宅忽然冒起冲天大火。
  火光张牙舞爪; 照亮半边天际。
  整座坊的人都惊醒了。
  雕梁画柱、亭台楼阁,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中化为灰烟。
  刺史府内乱成一团。
  刺鼻的焦烟四处乱窜; 府中不同方向都传来惊慌失措的怒吼尖叫声。
  酒宴有诈!
  众人大惊失色,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试图从天罗地网中撕开一条生路。
  与此同时; 正厅里的歌舞奏乐还在继续; 龟兹乐人们卖力地弹奏琵琶、箜篌、长琴; 直到雍王李昭袖中那把匕首割断曹忠的喉咙,惊叫声四起; 他们才哆嗦着放开乐器; 爬出大厅。
  虽然忌讳李昭多年,但曹忠万万没有想到这个自小被幽禁、身体病弱以至于连马背都爬不上去的小王爷竟然真的有胆量刺杀自己。
  倒地的那一刻,他紧紧抓着自己的喉咙,试图堵住那道可怖的伤口。
  可惜一切只是徒劳,李昭准备多年; 这一击拼尽全力; 伤口深可见骨。
  鲜血不断汩汩而出,曹忠能感觉到生命力快速从身上流逝,他手脚抽搐; 双目圆瞪; 扭曲的面孔俱是不可置信。
  他掌管禁军; 任枢密使; 可左右君王废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朝中那些出身高贵的文武大臣见了他都得奉承讨好,小皇帝李曦称他为“阿父”,他虽是阉人,却风光得意、主宰千万人的生死,怎么能就这么死了?!
  “嘭”的一声,李昭手中匕首落地。
  曹忠的血溅了他满头满脸,身上的锦袍也被黏稠的血浸透,一滴一滴往下淌,犹如修罗地域中爬出来的厉鬼。
  他站在曹忠还在不断抽搐的尸体前,浑身是血,唯有那双没被鲜血糊住的眼睛还算干净,平静地扫一眼还在惊骇中没缓过神的满堂宾客,拱手一揖,掩唇咳嗽。
  曹忠的亲随反应过来,拔刀朝李昭砍下去。
  “护送大王出去!”
  酒宴上的侍者、舞姬、奴仆忽然从四面八方涌向李昭,在曹忠亲随的长刀落下之前,将弯腰咳嗽的李昭送出正厅。
  几名窝在宾客怀中侍酒的家伎猛地拔下发间长簪,对着宾客的喉咙扎下去。
  几声惨叫。
  其他醉醺醺的宾客回过神,甩下酒碗,推翻食案,也不管曹忠死没死透,在各自亲兵的保护下迅速撤离。
  但他们很快发现所有出府的路都被堵起来了。
  兵荒马乱,人仰马翻。
  嗖嗖数声,如蝗箭雨罩向大厅,每支箭上都搽了剧毒,最先跑出来的人来不及发出闷哼就纷纷中箭倒地。
  躲过箭雨的人刚松口气,就见眼前一片刀光闪烁,埋伏在暗处的死士们前仆后继朝他们扑过来,哪怕被亲兵们砍出一身血窟窿,依然执着地往前冲。
  眼看几个同僚接连中箭惨死,酒宴主人皇甫宁旭魂飞魄散,这和计划好的不一样!卢公亲自来游说他的时候,分明说好刺杀的目标是李元宗,还答应等李元宗死了就封他做司空,河东几大重镇随他挑,为什么死的是曹忠?!雍王对宴会上的宾客大开杀戒,连他这个同盟都不放过,他是想要杀死所有人吗?
  疯了!李昭绝对是疯了,杀了他们,天下还不是要大乱,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耳畔时不时传来惨呼声,皇甫宁旭胆战心惊,不敢再细想李昭到底准备了多少后招,余光看到一支毒箭对着自己飞过来,随手抓过身边亲兵一挡,脱下身上显眼的锦袍,混入亲兵中。
  死士们虽然人多而且准备充分,但毕竟比不上各位宾客的亲兵经验丰富,屠杀进行到一半,亲兵慢慢扭转局势,压制住死士。
  就在宾客们暗自庆幸的时候,人群里同时响起几声惨叫,亲兵里忽然出现反身刺杀自己主人的死士,几个军将没有防备身边近人,稀里糊涂成了刀下亡魂。
  宾客们毛骨悚然,李昭到底准备了多少杀招?!
  不知是谁先慌了神,宾客们不仅不相信一起来赴宴的同僚,也开始怀疑身边亲兵,一名中郎将见身边亲随神色古怪,先发制人,一刀砍死亲随。
  顿时,砍杀声四起,人人都杀红了眼,不管对方是敌是友,宁可错杀,绝不能大意!
  刺鼻的黑烟中,司空李元宗在贴身卫士的保护下离开大厅,他回头看一眼身后,啧啧几声,对左右道:“雍王这个病秧子倒是比他兄弟李曦强!我喜欢那小子!”
  左右卫士满头大汗,心中暗暗叫苦:都什么时候了,司空您能不能专心点逃命!
  李元宗从容不迫,捋一捋长须,大笑道:“不过这点雕虫小技也只能对付曹忠那种阉人,困不住我!雍王到底还是太嫩了。”
  卫士们知道李元宗的老毛病又犯了,一面和死士拼杀,一面奉承道:“司空英雄盖世!”
  李元宗得意大笑,吩咐保护自己的义子阿史那勃格:“李昭不能就这么死了!我留着他有用,你去把他捉来,千万别让他死了。”
  阿史那勃格手持长弓,连放三箭射倒三名举刀死士,冷静道:“等义父出了刺史府,孩儿再去寻雍王。”
  李元宗骂道:“老子还没死呢!这些人不能奈我何!你赶紧去,李昭要是死在别人手上,太可惜了。”
  说完,不停催促。
  卫士们心中直翻白眼,您是要造反的人,为什么要管雍王的死活?雍王死了不是正好吗?
  李元宗不知道属下们的腹诽,一拳拍向义子,厉声道:“军令如山,快滚!”
  阿史那勃格皱眉,环视一圈,见自己的几位义兄和小郎君全都紧紧跟在义父身边,贴身卫士们也已经将角落的死士逼退,沉声应喏,转身离开,几个纵身跃向高墙。
  李元宗望着义子矫健的身影消失在高墙后,满意地点点头,刚要转身说什么,一把长刀对着他的面门直劈下来。
  长刀锋利的薄刃带出一阵冰冷的剑风,李元宗虎目圆瞪,双唇颤动,听到一声清晰的沉闷的刀刃划破衣裳、刺进贴身护甲的声音。
  他脸上从容之色尽数褪尽,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和骇然。
  “司空!”
  周围的卫士大叫一声,直扑过来,乱刀看向遽然刺杀自己父亲的李从信。
  李从信早有防备,一刀砍伤父亲后,没有丝毫犹豫地再砍一刀,然后立刻后退,他的亲信随之跟上,帮他挡下那些乱刀。
  义子中的两人跳到他身旁,显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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