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致惊奇极了“哇,真的有五色杏花?”
明道可一点不稀奇:“是啊。一直都有的。”
“以前,我看过一本叫《西京杂记》的书,里面记叙:‘东海都尉于台,献杏一株,花杂五色,六出,云仙人所食’……说杏花是五色的,我以前可从未见过呢……”
现代的杏花,都是单色。《述异记》一书中也谈到,天台山有五色的杏花;六瓣,叫仙人杏,核内双仁。从植物学角度看,杏属蔷薇科,应是五瓣花。所以,现代人还以为古书中的六瓣杏花是误传。
不料,竟然是真的。
想必是气候变迁,千年淘汰下来,杏花的基因突变之缘故。
“明道,你知道么?这种六瓣的杏花结实,人家说是仙人吃的呢。”
“那可不正好?等杏子红了,我们吃了看能不能成仙。”
她欣然点头:“我很喜欢吃杏子的,这一次,可以随意吃了。”
明道莫名的欣喜,仿佛是一次承诺——两心如一的承诺。
一切都是无言中。
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
一波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作尘。
……
二人走过杏花林,他终于谈起自己的经历,将艰辛说得轻描淡写,将死生说得无足轻重,甚至自己当时何等重的伤,怎样突围出去,几乎整整三个月无法动弹,形如废人……幸好命不该绝,遇到救星!……这些,他都是一句带过!
只有趣之处,方才眉飞色舞。他本是慕容鲜卑的王子,这里,曾是他先父王早年停留过的地方,只是事隔已久,斗转星移,他一个人逃亡此处,历经辛苦,终于为他们所拥戴,成为这只有区区三千人不到的部族的首领。
石宣英的胁迫10
他们的部落,是古老鲜卑人的一支,叫贺,和他们交战的,是另一个部落,叫兰。
小小的领头人——那是原始部落真正的人民公仆,带领人民厮杀,寻找最好的水源,草原,繁衍后代,壮大部落!
而没有享受的条件。
甚至较之在葡勒军中的时候,更是远远不如。
但是,他甘之如饴。但凡一个真正雄心壮志的男人,谁肯寄人篱下,受着裙带关系的牵绊?
蓝玉致仔细地倾听,只是不讲自己的经历——比起明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明磊落创业史,自己的经历,当然就显得有点儿不堪了,也乏善可陈。
自己总不好说,是葡勒厌恶了自己,责怪自己,把自己打跑了的吧?
如果不是那一巴掌,还眷恋锦衣玉食,割舍不下呢。
一个小三未遂,卷款携逃的女人,怎好说自己的过往?
幸好,明道也没问。
他知道艰辛,所以不问;只有经历过困苦,才具有这样怜悯、体谅他人的情怀!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于来了,就在身边,脱离了昔日早已想脱离的一切。
一切,都来得及有一个崭新的开端。
这还不足够么?
终于,二人在前面的一片聚居地停下来。
水草丰茂,花儿飘香,牛羊成群。一座一座坚固的半土墙半帐篷的院子掩映在密密匝匝的树林里,然后,是大片大片的草地。
远远的,一座房子前面,一个妇女正在清理料草,不时往前方看看,似乎在等待着谁。看她那样一下一下的张望,已经带了点麻木的茫然,想必不知已经等待了多久了。过了一会儿,远远的,一个穿着软铠甲的男子骑着瘸腿的马一瘸一拐地往那个方向走去。那个妇女正好弯下腰倒草料,等她抬起头,再次张望时,那个男子已经下了马大喊着她的名字冲了过去……
石宣英的胁迫11
原来,这个男人正是她等待已久的丈夫,现在,战争结束了,他终于衣衫褴褛地回来了。
所有人,都在为幸存而欢呼兴奋。
蓝玉致也笑了起来:“这里真好啊。”
明道的眼睛一亮:“你喜欢这里?”
“非常喜欢。”
是由衷的,而非敷衍。
远处,已经看到那些训练有素的野人,在大的帐篷边围坐,生起老大的一堆火,火堆上烧烤着整只的牛羊野兔……香味滋滋的,烤羊肉的油掉入火堆里,发出奇怪的焦糊的香味。
许多人围着,穿着鲜艳的衣服,载歌载舞,各种奇怪的当地乐器,发出呜呜的声音,是他们的庆功大会。
大家一看到明道,立即欢呼起来。
又看到他身边的女子,更是惊奇——仿佛变魔术一般,本是个丑陋的不男不女的家伙,为什么忽然变成了如此清新妩媚的少女?
而且,和这部落里粗糙黝黑,彪悍健美的女人完全不一样。她荆钗布裙,单衫杏红,那么白皙,那么纤细,那么柔美……
每一个种族的人都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气候,环境的差异,这里的姑娘们,长年累月跟男人一样单衫赤膊,风吹日晒,当然没有什么防晒保养一说,一个个健美有余,清秀不足,十六岁的姑娘,看起来三十岁一般。就如海南谚语中的三大怪:第一怪,姑娘长的象老太;第二怪,老太长的象妖怪;第三怪,抱着孩子谈恋爱……
古人的生存条件,毕竟是恶劣了许多,而且绝大多数女人,更不能养尊处优,比男人还男人,动辄赤膊上阵,衣服都不能遮蔽全身,当然不可能如现代人的审美观一般:越是白皙苗条,越是好了。
所以,一看到来了个完全不同的女子,立即如参观稀奇一般。
“乌拉……”
众人欢呼,争相围上来观看。
石宣英的胁迫12
众人欢呼,争相围上来观看。
最素朴的一种欢迎,他们不懂得含蓄,但知道是首领的女人,兴高采烈,有些人甚至伸出手拉她,热情地示意,要她加入围着火堆的欢笑跳跃。
她看明道,明道笑意盎然,拉着她的手,进入了部族的欢乐之中。
蓝玉致已经对异族的邀约和热情不陌生了,她像他们那样爽朗地,爽朗地答应,也拉他们的手,仿佛自己跟他们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人。
跳累了,跟明道一起居中而坐,有人送上来一大盘的烤羊肉,也没什么筷子餐刀之类的,大家用手抓着吃。羊肉放了盐,放了野生的苜蓿和香葱,渗透出一股野孜然的味道,浓香扑鼻,吃一口,更是满嘴余香……
有人捧上来用竹筒装的酒,蓝玉致扒开塞子,但觉酒香扑鼻——竟然是一种杏花的香味,原来,酒也是杏子杏花酿的——真真是杏花酒!
她喝一口,又甜又浓郁,度数显然不高,完全是果酒,一仰脖子,就喝下去大半。明道呵呵大笑:“玉致,好酒量……”
“哈哈,这算什么?我曾经一顿喝过一瓶酱香型的茅台……”
“茅台是什么酒?”
她一怔,哈哈一笑:“是中原的一种烈酒。”
中原,多奇怪的说辞——21世纪的中原,这酒出自贵州,这时,贵州还不是中原吧?西南边陲,蛮荒之地,四处都是苗疆蛊毒的传说。
明道见她情绪非常好,他几乎受了感染,也畅饮一番。
夜深人静,面色酡红,终于,火堆逐渐暗淡,跳舞的人们也吃饱喝足,累了,困了……人群,慢慢地散去了。
只有二人依旧躺在火堆边,手拉着手,闭着眼睛,心里却是清晰的。
一阵微风吹来,有露水的味道。
明道坐起来,抱住她,柔声道:“夜露凉了,我们进去吧。”
石宣英的胁迫13
她嫣然地搂住他的脖子,丝毫不曾羞怯,仿佛是习惯了的——千里迢迢的重逢,阻隔了一切的矜持,就着他的脖子,看着他起来,走向屋子里。
那是他的屋子。
很简单的一间木屋,外表粗犷,内设也很粗犷,并不因为他是首领,就特别的奢华——只有一张大木床,上面铺着巨大的一张牛皮,因天气热了,倒算得冬暖夏凉。
蓝玉致是被抱上去的——所以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凉爽,反而是热——无比的炎热,仿佛浑身被放在火上炙烤一般,从内而外的炽热。
甚至明道的眼睛。
没有烛光,只有月光,一览无余的从窗户里照进来,明道的眼睛,在月光下,几乎要燃烧起来。
甚至他的呼吸之声,激烈,喘息,微微的,带着一个男人特有的急切和渴望。
女人和男人,都热!
她没有感到惊讶,也没有任何的不安,留下来的时候就是知道的,自己是成年人了,是27岁了,不是17岁不懂事的小女孩。
明道的声音也变得微微嘶哑,一个寂寞男人,面对心仪女人时候的那种嘶哑,仅仅是重逢这一个因素,已经足以让人情深意浓,感情突飞猛进了。
“玉致……真的不走了么?”
他目光如火,她面色如火,能感觉到他呼吸的气息,那种强壮男人的气息,灼热地贴在自己的唇边。
她面红耳赤,却镇定地点头。
“真的不走了?!!”
那么急切,一再确认。
能走到哪里去呢?信都?叶城?还是21世纪的C城?离开的时候,整个南方的干旱已经开始,据美国GBN报告预测:中国南部地区在2010年前后将发生持续整整10年的特大干旱。2010年以后,中国北方水患不断,南方一片干旱。现在,已经是几千万人民没有水喝了,再干旱10年,那是什么景象?
石宣英的胁迫14
再一次天下大乱,饿殍遍野也不是不可能。
自己还回去做什么呢?
如果真有2012;真有世界末日,自己在这轮回的穿越里,岂不是无意中躲过了?
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她再次点头,目光看着月光。
明道得到她的承诺,欣喜若狂,几乎有点儿手舞足蹈。
他的脸贴上来,灼热的气息,嘴唇也是灼热的……某一瞬间,蓝玉致再次看到月亮,那么远,那么大……啊,不要对着月亮承诺!
千万不要对着月亮做任何的承诺!
如果有人对着月亮盟誓,那他一定是骗你的!
月亮最是多变,每10天变换一个样子。
如此的誓言,算得了什么?
不是月亮惹的祸,是他本来就想犯错!
她心慌意乱,觉得自己像一个骗子。
但是,那炽热的嘴唇已经下来,带着积蓄很久很久的热焰,几乎要把她彻底烧毁。她浑身灼热,头晕目眩,忘了身在何处,那是一种本能的吸引,男女之间,雌雄之间,天生就会具有的吸引,何况,他是那样好的一个男人,外表,内心,志趣……无一不好!
仿佛两情相悦,缠绵缱倦。
第一次是这样。
而非是自己之于葡勒,呀,想来是多么不可思议,做了一个男人几乎快两年的小三——彼此之间,竟然还是玉洁冰清。甚至自己还有数次的挑逗,都无济于事。
如今想来,方知道,他是不想——一直没存着和自己在一起的心思。
他是不会要自己的。他根本不想动自己!
男人如果可以这样长时间的拒绝一个人,只表明一件事:他彻底没有兴趣。
她在这样紧要的关头,竟然想起葡勒。
忿忿的,难道自己是芙蓉姐姐还是凤姐一般人物?
他凭什么呀,凭什么!
石宣英的胁迫15
脑子一团乱糟糟的,那灼热亲吻让人几乎无法呼吸……忘了一切,某一刻,她什么都忘了,葡勒都忘了——因为,她看到那双眼睛,那么明亮,那么漂亮,那么坚毅,那么磊落的一双眼睛……女人都不屑地说:呀,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可是,这世界上,总还是有那么一种人,洁身自好,永远不愿委曲求全,随波逐流,只愿千万人海中,找到相知的哪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明道,他纵然一无所有,他也是一个深有魄力的男子。
她被这双明亮的眼睛蛊惑,忘乎所以,心跳加速,一时,竟然真的开始有了点儿谈恋爱的感觉。
“玉致……我这些日子,都很想念你……”
时常的想到,救自己一命的女孩子,自己无力保护,重新落入魔窟的女孩子……他对着她的眼睛,而非月亮。所以,竟然是比她更加情真意切的。
“我也是……我有时也会想起你……”
她嗫嚅的,声音含糊不清,只是“有时”而已,也许远远不如他的程度。因为,孤寂更能令人想念,而自己,某一段时间,被锦衣玉食,被一个男人过度的宠爱包围,早已忘了自己,忘了过去……忘了明道!
他已经很高兴了:“玉致,我们……”
她搂住他的脖子,忽然软了声音,狡黠的,甜腻的:“我们谈恋爱好不好?”
谈恋爱?多么新鲜的说辞。
却是明白的。
他那么辛苦,却强行忍住刚刚煽起的情欲的火焰,喜形于色,坐起来,紧紧地搂住她,拼命地点头:“好好好,我答应你……答应你……”
终究是古人!
纵然没有三媒六聘,也要找个黄道吉日,做足了礼仪,方是对姑娘的尊重。要对她负责一辈子呢!岂能不在最好的时机,献上最盛大的礼节?女人,当然要求得高一点儿。
石宣英的胁迫16
不像现代人,哪怕第一眼的心猿意马,便可以春风一度,哪怕第二日,便各走各路。未婚同居,更是比比皆是。
因为又不愿意负责,没有谁想成为谁的一辈子,当然无所谓了。
蓝玉致不愿意。
不愿意成为某一个男人的无所谓。
因为看了明道的眼神,忽然明白,自己已经开始为他所喜爱——纵然以前只是简单的相遇,现在,却是真正开始喜爱了!女人,都有这种直觉的本领。因为被爱,所以矜持。这一生,还没真正开始谈过恋爱呢。能享受一下被追究的快乐,如正常男女一般,那该多么美好啊。
一如梁山伯和祝英台,而非牛郎织女,直接成了柴米夫妻。
女人,一同居就掉价——男女之间那种朦胧的,欲迎还拒的感觉,真的妙不可言。但是,一旦直接越过了最后的界限,就什么美好都体会不好,很快便相看两厌,拉着手也感觉不到任何的心跳了。
但是,他是急切的,男人,总是比女人急切的,经历过一次死生,再一次千万里的重逢——一切的繁文缛节,一切的遮遮掩掩,都是多余的。
“玉致,明日我叫部落里的巫师看一个黄道吉日,你就嫁给我,好不好?对了,我还得准备婚礼呢,嘻嘻,要送聘礼的……哈哈……”
这是求婚了么?
挑选一个黄道吉日,从此洞房花烛,正大光明,成为某一个男人的妻子。
做妻子,有什么不好呢!
谁说的?女人,无论她多么美丽,多么前程似锦,可是,她最终也许做了皇后,也许做了名妓,再或许,就做了一个终日码字写VIP的女作者……命运涂抹一层凄艳,终究显得沉重。怎及得上一个普通女人——只做了一个男人的妻子,其他的,什么都不必背负了!
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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