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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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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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李海摇了摇头,宋家林家那么有钱,老实说他从一开始就决定不管林哈演戏成什么样都要偏向林哈了。
    王由兼跳过李海的蠢脸直接向楚琳询问道,“那楚导呢?还有别的中意的演员吗?”
    “暂时没有,要是之后没有更出众的表演,我觉得基本就可以这么定了。”楚琳虽然这么说,但她觉得今天林哈给她的惊喜和惊吓已经够多了,想来也不会有比林哈更出色,更令她震惊的人出现了。
    王由兼点了一下头,按下了铃让门外的助理喊下一个试镜人员进屋,自己端坐在椅子上好像刚才什么都没说过一般,继续坐在评审席上铁面无私的评断着后续演员的表演。
    要说制片人中差异最鲜明的两个人,那就必须是李海和王由兼了。李海的风格属于那种“宁杀错不放过”的典型,对每个投资商他都会努力巴结,努力对每一个都说好都说ok;而王由兼,他也巴结投资商,只是他每次都只会重点巴结其中一两个,一旦他暗示某个投资商可以多投点钱了,就表示这位投资商提出的要求已经和电影走向达成了一致,再也不用纠结些有的没的了,要是想感谢就直接投钱来。
    如果形象点来说,这两人就是一个撒网,一个垂钓。一个求量,一个重质。
    宋丞轩以前也和王由兼接触过几次自然了解这个人的个性,所以在听到林哈说“情况不太好,有个制片好像不太喜欢我,为了个玻璃杯还骗走了我两百块”,他就立刻明白林哈百分之八十是选上了,不然王由兼根本不会这么说。
    顺手揉乱了林哈柔顺的短发,宋丞轩也不讲明只说,“算了,你尽力了就好了。我一会儿晚点还有个饭局,你自己叫车还是我先送你回去?”
    “这样啊,那你去忙吧。我在网上看到附近有个不错的小吃店,刚好可以去吃吃看。”林哈说了一句,两兄弟就这样兵分两路,各吃各的去了。
    而在林哈的所处位置的不远处,路以西正在发疯似得在街上狂奔,周围看到这一幕的人群不是拿起手机追拍,就是惊叫着开始四周张望想要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跟拍的摄像机。
    不过摄像机他们没有看到,却看到了几个西装笔挺好似保镖的外国壮汉正跟在路以西身后大步追赶着。
    看!果然是在拍片子吧!难道是在拍最新的MV?逃亡主题?好像很赞啊!男神的mv好像早点看到啊!
    其实并不!
    难得出门一次的乌鸦版路以西伸出一只尔康手,他只想说,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全是小明的错!!!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好吧虽然少了点……不过尸叔会继续努力的,二更和三更稍后送上

☆、第30章

明;光明、明亮的意思,囧的本意。同时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这个字被广泛运用在了华国男性青年的名字中,大家亲切的称呼这类男青年为小明。
    比如说,林哈身边的小明是有为青年李思明童靴;而路以西身边的小明;则是因为目睹了太多次尸变状况而被洗脑洗到智力有些退化的白伟明同志。
    说起白伟明同志干得事儿,化身路以西的主上君真想往他脑门里也塞上一根羽毛,让他以后再这么那么多事儿!简直被害死了!
    至于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使得主上君要如此慌不择路在大街上狂奔,那就得从两个小时前开始说起了。
    两个小时前化身路以西的主上大人刚刚结束完今天的签售会,在粉丝们疯狂的尖叫声中,主上君成功收割了一大堆粉红色的信仰力,虽然没有演唱会那种大场子来得多,但是也勉强算是不虚此行。
    坐回保姆车内;主上便立刻开始闭目养神吸收刚才收割而来的信仰力了。和林哈那种信仰力稀少来一点吸收一点的状况不同;主上向来都是收一把慢慢吃,吃着的同时抖抖背长长羽毛。
    可是今天他刚觉得背后有点痒痒,准备开心的蹭蹭椅背时,坐在保姆车另一边的白伟明便出声了。
    “17哥,我们好像被跟了。”白伟明侧身看着车后窗说道。
    “知道了。”主上大人抽空应了一句,“让司机绕点路把对方甩了,我眯一会儿。”
    主上君厌烦出门的其中一大原因就是自从红了之后走哪儿都会被人跟踪,有的时候是狗仔,有的时候是粉丝。害得他每次下班都要偷偷摸摸在路上绕好久才能回家,严重影响了长毛所需的正常生活作息。
    要是遇上了狗仔,对方最多就是跟着你拍点照片看你回家了就在公寓底下蹲守一下,挖不出什么绯闻也就跟着撤了,尽管没有*,可是回家窗帘一拉也打扰不到主上大人的长毛大业。
    但遇上某些狂热粉丝,那就憋屈人了。对方贡献出来的信仰值比一般粉丝高出许多不假,可要是被他跟到家门口,拍着门板连着好几天大喊大嚎,让人不得安宁的话,那么从这个人身上收来的信仰力,主上宁可加倍打包还给他。
    其实之前主上君就遇到过这么一个疯狂粉丝。因为一个不小心被这个粉丝弄到了家庭住址,那粉丝就天天上门拍路以西家大门,天天喊,“17我爱你!出来见见我啊!你不看我,我就自杀!”
    那场景简直就和他以前在地狱时,时不时就会出现几个刚加入智天使兵团的蠢鸟人,为了出名就跑到地狱门口大叫要向他挑战一样。
    若是遇上他心情好的时候,主上会随便找个手下丢出去把那只蠢鸟人揍一顿,但要是遇上主上君爬床失败被室友踢了的时候,他就会指甲一弹,让那只撞在枪口上的蠢天使彻底烟消云散。
    从当时那名粉丝出现时的状况来看,主上心里其实是很想弹弹指甲盖的,但是奈何他当时正处在力量越用越少的掉毛期,而且一个大活人消失在他家门口,就算没有证据证明和他有关,倒时候也会对他的生活以及收割信仰力的工作产生影响。
    所以主上只能待在那屋子里一忍再忍,偏偏那个时候羽毛君又穿着路以西的僵尸皮跑其他省市上节目去了,完全不能丢出应付狂热粉,独留无语的主上君便只好每天用爪子按着免提键对保安说,请把门外的人带走……
    可是今天带走了,明天那个狂热粉还会接着再来。恼得主上不得不天天飞出去遛弯,一个星期后那个狂热女粉丝终于也不来了,可相对的,大楼底下却又出现了一堆对着他疯狂拍照,拍完照便立马杀上来拍门板的新粉丝。
    主上起先并不明白那时候到底是怎么了。直到后来刷微博的时候,他才知道最先的那个狂热粉丝因为曝光了他家地址被警察叔叔们带去喝茶了……
    华国的人肉保护法规定,任何媒体和个人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都不得私自曝光他人住址和单位地址,那名狂热粉丝自然不可能不知道这条规定。可是,人都狂热成那个样子了,还能指望她能剩下多少智商?
    于是在第N次被保安拎走的情况下,狂热粉伤心的发了条微博,“今天依然没有见到我家617,但是我不会放弃的,明天我还会来的!”顺手签了个到!
    就是她这手欠的多点了一下,定位功能快速的锁定了路以西所住的高档小区。
    于是她进去了,而其他在微博被删除前看到这条信息的粉丝则纷纷涌向了路以西居住的地点,并通过观察阳台上的主上君而成功摸上了正确的门。
    最终害得主上不得不带着小羽毛一起搬家到了颜乔为他准备的新公寓中,尽管后来的新公寓安保加强了,位置高,主上飞出去也不用担心被人看到了,可是之前发生的事情始终让主上和羽毛君心有余悸,每次出门都要多加小心。
    人类真的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生物。主上一阵感慨,不怕敌人强,就怕敌人烦。神烦伤不起。
    “路哥,小明,好像甩不掉哎。”开车的司机老王摇下挡板无奈的说着。
    白伟明见路以西仍然闭着眼睛便代为开口询问道,“怎么会甩不掉呢?”
    “诶,你们不知道。”老王无奈的叹气道,“现在赚钱的花样可多了,我估计那车就是被人包下来专门追明星用的。据说价格还老贵的,只要被他们堵到,开车的司机除了正常的车钱以外还有大红包拿,所以一个个都拼了命在追呢。而且这种司机都是以前开出租车转行的,道路逼我可熟悉多了。”
    “你这一说我好想也有印象。”白伟明低头想了一下,“听说上次有人花了两万块,追着沈微弦跑了四个小时,追到汽车没油了,还真把沈微弦堵在了路上,又拍照又签名的。”
    “是啊。”老王看着后视镜上紧追不舍的两辆车以及最新加入的第三台汽车深深的拧起了眉头,“而且听说干这种生意的车都是有帮手的,现在都从一台变成三台了,指不定一会儿会出来第四辆车堵在我们前面,到时候就真的开不走了。”
    “这个……”白伟明犹豫了一下,心想与其到时候和沈天王一样被人堵在路上围观,还不如自己找个稍微人少一点的路段,主动下车和那些粉丝说清楚给他们签几个名,让他们别跟了。
    如此一想,白伟明小声的对着路以西唤了一声,“17哥?!”
    “说。”闭着眼的主上君其实早把白伟明和司机老王的话听了个全。
    白伟明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今天的路以西比平日里更加威严更加冷淡,于是他缩着脖子提议道,“要不把车停一下,我先去说说看。如果可以的话就签个名、抱一下把人打发掉?”
    主上想了想也只能那样,便让老王找了个人少的路段把车靠边停下了。果然他们一停,后面的三辆车也跟着停下了。白伟明随手从包里拿了一叠事先签好名的签名照下了车和那些粉丝“谈判”。
    在收了签名照又听到路以西愿意亲自下来跟他们拥抱合影后,那些粉丝一个个都立刻点头表示只要合完影之后就会乖乖回家再跟了。于是白伟明问完三辆车之后,回到保姆车给了路以西一个ok的手势。
    虽然奇怪为什么第三辆车上坐得全部都是外国大汉,但是想到路以西这次本身就是从国外红回国内的,白伟明也就稍稍释然了,毕竟听到路以西会下车时,那几个大汉眼神中透出来的欢喜是骗不了人的。
    可是,眼神中透出的欢喜并不一定是粉丝见到偶像是才会有的,比如杀手听说猎物即将送上门来时也是会有的。
    白伟明并不知道路以西正在被追杀的事情,可是主上却在清楚不过了。在搞定前两台车并且目送着他们离开后,主上转身走向了第三台汽车。只是这每靠近一步,他都能感觉到一危险的气息正在逼近,尤其是在看清车上不正常的状况后,主上几乎立刻转身跑回了保姆车……
    “17哥,怎么啦?”看路以西没有按照原定计划和第三天车上的“粉丝们”握手拍照,白伟明不禁疑惑了。
    而此时,主上看了一眼就在身旁的白伟明和司机老王,再看了一眼已经将手伸进衣服中准备掏出什么东西的外国杀手,最终做出了一个慎重的决定。
    撒丫子跑路!!!不能把白伟明和老王牵扯进来,不然要是一会儿大开杀戒把他两个人一块儿秒了,自己又要浪费羽毛玩复活和洗脑了!
    主上打算找个僻静没人的地方,偷偷把杀手们给做了,可他不明白为什么他越跑周围的人越多?!
    而就在主上君挥洒着汗水狂奔的附近,贪吃的巴尔82君正不合群抱着他刚买的超大份特色芥末粗薯条。
    别人都在发疯的用手机追拍路以西,唯独他啃着薯条认真的考虑着要不要再来一包。真的好好吃哦!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恩,我觉得是时候放他两见个面了,你们觉得呢?
    于是三更等我晚上回家继续~
    2014…11…3 抱歉刚才只复制上了一半,没看懂的亲可以重新刷新一下

☆、第31章

好好吃哦!怎么会这么好吃!林哈犹如仓鼠啃瓜子一般的迅速将薯条塞进嘴里;芥末味、火龙果味、榴莲味……每个味道都赞爆了!吃得林哈满脸都是说不出的幸福感。
    他找到真爱了有没有?!他要把公寓搬到这里来,然后就能每天都吃薯条了!林哈陶醉的将自己此刻所想的事情发到微博上,顺便附上了他吃完的三大包薯条包装。
    粉丝们一看到小土豪最新的微博立刻就转发评论了一大堆:
    “我刀叉都准备好了;你就给我看这个?!说好的鲍参翅肚呢?!还有芥末、火龙果、榴莲是什么怪异的味道啊!你真的确定好吃吗?!”
    “妈妈知道你吃了那么多薯条吗?会发痘痘的你知道吗?”
    “吃完了才发图,基本道德呢?”
    “猛然发现巴尔君吃的是薯叔家的超大包装!我和基友两个人吃了一下午才吃完一包,巴尔君居然一口气吃完了三大包!”
    “来自异次元的‘迷の胃!’”
    “迷の胃+1!”
    林哈看了看评论和往常一样随意挑了几个回复了一下,只是这一次他每回复一句都会带上“真的超级好吃”几个字;要不是网友们已经了解了林哈的身家背景以及他在“美食”面前全然无用的抵抗力;大家真的要怀疑他是不是转行搞营销发广告了。
    三大包薯条吃完;林哈忍不住又一次跑到柜台前;“老板娘!再给我一包酸奶味的;要大包的!”
    “不行。”老板娘摇头,“你吃得太多了,会吃坏的。我不能卖给你。”生意要做,但是良心也要有。一次性吃那么多薯条已经够夸张的了,再这样下去老板娘真担心眼前的少年会爆血脂死在他家门口。
    林哈一听见老板娘这么说,整个人瞬间从幸福的天堂跌落到了绝望的地狱。等等……他好像就是地狱的魔王……难道这就是天意,注定他不让他吃到美味的薯条?
    林哈一想到这个瞬间心都碎了,那一脸可怜的模样看得老板娘都不忍心了。
    辣这么帅的小伙子在自己面前卖萌,中年妇女完全抵挡不住啊!忍不住的老板年最后只能改口道,“好吧,买个你最后一包,但只能是小包的。”
    “太好了。”林哈拍拍手,有点得寸进尺的继续说道,“既然这样的话,能不能把调味料和没炸过的薯条都卖给我,我可以自己回家炸,这样你就不用担心我在你家门口吃太多暴毙了。”
    “……”老板娘对这个少年只剩下了满满的无语。在对方的死缠烂打之下,老板娘只好无奈的将所有的酱料都给林哈装了一小份,才让这个深爱上他家薯条的少年转身走向了下一站。
    林哈三步一回头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薯条店,可是走着走着他突然发现周围似乎又点不太对劲,不知道为什么周围所有的行人都很兴奋的拿着手机在翻看,甚至还有人三五成团的聚在一起一边看手机,一边尖叫“拍到了、拍到了!”
    拍到什么了?ufo?会喷火的牛?林哈爪爪脑袋,完全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不过想想就算是会喷火的牛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他一起还有过一头眼睛会射镭射光的铁皮牛呢?只是最后那头牛被吉尔伽美什和他的基友给弄死了!
    真是想想就特别伤心,必须再多吃点好吃的让自己遗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林哈用手机翻着地图试图找出从“薯叔家薯条店”走到“流芒蛋糕点”最近的路线。
    沿着指示一阵穿行后,林哈距离主要道路越来越远,没多久就走进了一个平常几乎不会有人来的废旧巷子里。可今天的旧巷却显得格外不平常,在林哈走进巷子的五分钟前,被杀手和粉丝们追赶着的主上君就一个闪身最先进来了这个巷子中,并且快速从人形化作乌鸦飞到了上方的电线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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