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假面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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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 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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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的我们……”胭脂一缕苦笑
  以前——
  兀自哽咽。
  从他的臂弯里逃出来,打开门:“请殷总出去吧。我相信你能想起来。”
  殷斐没动,攥住她软嫩的粉色纤细的手指。
  凝眸。这个女人蓬乱的头发没有掩住她的俏丽和优雅。湿漉漉的眼布满水雾。白希的脸庞透着一股倔强和憔悴,好像似曾相识。
  像一朵淡淡的茉莉花,散发着不是浓烈却诱人的芳香。
  胭脂的小手任她捏着,仰起头噙住泪滴:“殷斐,关键不是我告诉你而是你能记起。”
  男人蹙眉,思索:“好像我喜欢温柔的女人。”
  “呵呵,好像认识时我就没温柔过。如果有一天你想起来,请不要遗憾。”
  殷斐,我第一次从你嘴里知道你喜欢的原来是温柔的,可能我不那么温柔,也许我并不配你,所以被你遗忘了。
  殷斐点头,薄唇紧抿,又点了根烟,朝她的脸皱眉吐一层烟圈:OK。”
  男人在烟雾里看见女人的脸一丝朦胧,一丝妩媚,一丝痒痒的挠着他心扉的感觉,没来由的心头一抖。
  沉脸锁眉,走出去。
  人生不止我这一个回忆。殷斐,如果在你心里够重要,我不相信你会想不起。
  把他推出去。锁上门。泪水涌出个痛快淋漓。
  A城南的醉和风咖啡。
  “赵姨,你又要受累。做了内销你的担子加重,最好去招个助理。设计设那里我已经沟通好,草稿出来在设计小李那,样板间和车间的事,就交给你督促了。一定要注意成衣质量。”
  坐在的幽深里。暗淡灯光下的胭脂颓废而苍白。
  “真的决定了?要去找金婉柔的母亲?”
  赵姨关切的握着胭脂的手。
  最近她们身边人一直建议胭脂去散散心,甚至说好了报个团去山里野炊烧烤。
  她却只窝在壳里不动,没想到这一决定想走,便走的那么远。
  “恩,晚上的飞机。金婉柔的事情如果我不弄清楚,就觉得对不起妈妈。不管怎么样,总归要有个答案。在巴黎我也会采集设计稿邮寄给小李整理出样,工厂那边赵姨多费心。”
  “胭脂啊,你去法国倒是没啥,阿姨不担心,就当旅游散心了。主要是和金家打交道,你自己要当心。金家豪门财大气粗,你和金婉柔又有仇隙,千万别出什么事啊。万一事情不顺利,咱就回来,问不到答案就闻不到,世间的事情哪有那么多都能清清楚楚的。”
  胭脂眼神盲目的看着杯子里波纹荡漾,机械的笑:“没事的,巴黎我去过N次了。再说那个金婉柔的母亲,我之前见过,还是她在植物人的时候,听说现在状态好了,不应该对我没印象吧,金婉柔的答案,只有她应该是清楚吧,毕竟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就是我,不也是意外才知道的。”
  “你呀,说风就是雨,说走就走,一贯的行动派。到法国的时间也定的那么急,要不你再考虑下时间呗。再说,昨天殷先生特意找来,会不会一切是想起来了?”
  赵阿姨其实是极力想拖延胭脂的行期,她不愿意她去冒那个险。

☆、241 没有哪一个血性男人甘于被人抢走了女人。

  “你呀,说风就是雨,说走就走,一贯的行动派。到法国的时间也定的那么急,要不你再考虑下时间呗。再说,昨天殷先生特意找来,会不会一切是想起来了?”
  赵阿姨其实是极力想拖延胭脂的行期,她不愿意她去冒那个险。
  “殷斐?呵呵,赵姨,你觉得我还是要死要活的往他身上贴,有效果吗?他那么个霸道个性极强的人,只能是由他自己想。”胭脂苦笑。
  他来了,就是为了一个试验,未置可否的走了。
  刻骨铭心的爱就能刻骨成这样?
  手搭在赵姨手腕上:”恩。我知道。你放心吧。再说不论殷斐是否恢复记忆,金婉柔的事情我都得问清楚。为什么医院的鉴定上写着我和她是近亲。其实——”
  胭脂若有所思的看着赵姨:“其实,我担心,何翠荣还有什么猫腻,妈妈肯定还受过什么委屈,只是别人不知道。”
  “好吧。”赵阿姨叹气,风霜的皱褶蹙在一起:“既然你心里放不下,我真不好拦着你,只是,你就一个人儿,单枪匹马的,我总有一种你去闯龙潭虎穴的感觉。无论什么结果,无论发生什么,记住,你不是你一个人的,小馒头需要你,杰芬一百多人需要你,殷先生,也需要你。”
  “赵姨,谢谢你。”
  “对了,胭济的案子,判了。羁押了差不多半年,前几天下的判决书,那时候你从B市刚回来,事情多,心烦,我就没和你说。”
  “。。。。。。”
  片刻的沉默。
  胭济,在她的生命里,扮演者那么复杂角色的一个女人。
  “多少年?”
  “死缓。”赵阿姨忿忿的神态:“那样的毒妇,应该几个死刑也不算多。但是因为,幕后策划绑架的不是她,她就是从犯。
  “哦。知道了。”胭脂淡淡的说。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评论。
  幕后指使肯定是丰俊西了。殷斐的车祸也肯定是他,后来w市交通队给胭脂来过电话,那个同归于尽的死司机化验了DNA不是丰俊西。
  罪犯如此狡猾,竟让肇事者带着他的特征迷惑案警。
  “赵姨,丰俊西是幕后主犯,一定要王阿姨和玉红看好了小馒头。”
  “恩,这点放心,小馒头见天在我眼皮子底下,俨然半个老板了,哈哈。”说起小馒头,赵阿姨也是乐的合不拢嘴,人见人爱的小肉团子,还聪明懂事。
  B市疗养院里,花草虫鸣。
  室内亮着白晃晃的白炽灯。电脑办公桌前,殷斐?两根修长手指夹着文件,现在,殷孝正怕他慌疏了业务,给他一些基本的文件阅览定夺。
  望着一台电脑发呆。咖啡已经喝掉了一壶。翡翠烟缸里是一层烟蒂。
  文件在眼前,人却敛目走神。
  不自禁的又想起昨天的那个吻。
  她柔软的身子,蝶翅一样的睫毛。殷红的唇瓣,只是想一想,蓦地身子下边儿竟窜过一丝电流,被她的唇瓣吸允咬合的那种快意,一波一波的在神经丛中荡漾。
  这个特护,怎么竟然让自己念念不忘的。
  玻璃窗外金晃晃的路灯光圈照得夜色孤寂。
  那个瘦成一把骨头,邋里邋遢的女人,扮成特护的女人,机场痛哭的女人从灯圈中幻化出来。
  还有那悲伤的表情,不舍的眼神。
  “殷斐,其实我们——”
  女人。我应该怎么定位你?
  好看的唇角紧抿,原本闪亮灵动的星眸转为狭长。
  莫名的他竟后悔,昨天没有将试验进行彻底。
  或许,办了她能更有答案?
  倏的,猩红的烟头烫到了手,他自己也是一惊,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那个他一向反感的缠着他的花痴。
  腹间有压抑的轻微的疼痛,他按按小腹,有点难受。
  “OK,我承认,我起了想去抱着她睡觉的心思,但是貌似我神经了。”男人夹着烟,抚着小腹,皱眉瞪着文件自言自语。
  晃晃头,喝掉半杯咖啡。
  手指点开电脑上Q。
  这是他自受伤恢复后第一次上Q。
  一封邮件引起他的注意。
  点开:
  “大斐。我想按照你的家人的称呼这样称呼你,行吗?
  按你的要求我爬起来先乖乖写这封情书。
  至于姿势的部分,嘿嘿,我学习能力较差,还得继续学习。
  嗯,我开始以为你是个坏银。在第一次认识的时候似乎就把你定性了。
  你看,这就是你戏谑良家少女的代价。
  后来,我一直以为你不是我的。因为你是东家我是干活的,还因为——潜意识里,你是王子我是丑小鸭,这在我们相识之初似乎也定性了。
  你看,这就是你总对我霸道命令的后果。
  再后来,我一直以为你对我只是游戏,我在你心里的位置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你高高在上镶嵌着闪光的头衔;你过尽千帆女人与你只是饰物;你是眼神就可以俘获芳心的高冷钻石王老五,我是无辜的因你想换口味才选中的还债弱女。
  我们之间有无数的不可能无数的不可以无数的不敢想象。
  直到现在我才有点敢相信,你是命运恩赐给我的神袛。
  是在我无助时无数次幻想过的骑着骏马拿着盾牌和宝剑来拯救我的王子。
  因为你,我才是我,完整的我。
  大斐,谢谢你。
  还有:我爱你!!!(这是重点)
  没有落款。
  看上去是情书。是写给他的。
  男人揉了揉疲惫的眼角,酌字酌句的看去。?身体陷进真皮大班椅里,长腿即使在独处时也穿着九分西裤的男人,交叠而坐。
  视线从电脑的网页上收回,修长手指点着桌面,每一下都是困扰的。
  大脑仿佛被电击一样有某种熟悉,某种共鸣,某种压抑。
  头脑有点发晕,晃了晃,走到窗边看见的是阴天黑夜,街道上国槐的树冠,盛绿的枝叶摇动间点缀着恍惚洁白的花影。
  静怡中释放的花的清香淳美。
  昨天女人的吻。满嘴的血腥。
  殷斐的思绪像在迷幻的深林行走。总是恍惚以为看见清晰的图景但又一片模糊。
  林可思自从在B市的星巴克见过胭脂后,逐渐的从钟子莹嘴里知道,殷斐很可能是失忆了。
  钟子莹一再谨慎的叮嘱林可思不要说出去:“这个也就是我们一些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猜测。老板自然是不会让人知道的,我只对林大哥你说,我是怀疑,千万保密哦。”
  但是这种怀疑在林可思的脑海里一过滤,必是无疑。
  他在B市只能停留两天,但是这两天他脚没沾地,没闲着一直在找胭脂。
  奈何茫茫人海,还不是他熟悉的地盘,找一个女人简直大海捞针。
  这些天,林可思再次失眠了。
  好不容易从胭脂被殷斐带走的阴影里走出来,在见到胭脂之后,心就长了草。
  从少年时代开始,他身边就没缺过环绕的莺莺燕燕,林可思也是吃素的。
  但是唯有对胭脂,他就是念念不忘,犹如情窦初开一般的那么纯情。
  婚礼上那一处,林瑾说他没心没肺,其实他伤过。
  也曾去夜店,想过用麻醉的放纵代替那种不可能。
  但是让爱过的心,等待了几年的一颗心彻底泯灭谈何容易。
  今天下午在兰桂坊喝茶的时候遇到了杰芬那边的食堂采购员。
  一般到这种地方高消费的地方喝茶的工薪族,应该只有一个理由,请女朋友吃下午茶。
  林可思和他打了招呼,结账时顺便给他们这对结了账。
  “林总,您真仗义。”
  采购员投桃报李对他挤挤眼:“林总有时间到我们那去喝茶,我们美女老板在的。”
  林可思,瞬间就明白了采购员的意思。
  整个A市家喻户晓谁不知道那场节外生枝的婚礼啊。
  杰芬的人,只要是主要管点事的,谁曾经和狂追老板的未来夫婿不团结呀。所以,采购员和林可思也熟悉的,算用出卖他老板行踪这招儿这招给林可思投桃报李。
  林可思心花怒放。
  给了采购员一拳:“女朋友不错,喝喜酒告诉我一声。”
  终于知道胭脂现在回了A市。
  林可思内心纠结无比。
  感情上他并不甘心就此放手,但是理智上,他知道胭脂心里还是有殷斐的。
  现在林瑾把公司的去全部事宜都放弃按,他全面着手处理决策性的事务。
  没有哪一个血性男儿甘于被人左右了公司,又抢走了女人。
  他不信,自己的大华集团就一直要去屈居在大殷集团之下。
  万丈高楼不是也可以毁于蚁穴吗。

☆、242 两个大男人,玩啥不好,跑小区里打架

  他不信,自己的大华集团就一直要去屈居在大殷集团之下。
  万丈高楼不是也可以毁于蚁穴吗。
  林可思准备回家把手头的几个项目和林瑾具体定夺一下就去找胭脂。
  林瑾已然顺应天命,每日种花练剑,修心养性。傲气倔强少了很多,气色也就渐好。
  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见林可思进来,把遮住半边脸的报纸拿下,又把他的婚事提上了日程。
  “思子,早上钟子莹来电话问候你呢。”
  “哦。”林可心里那根线扑通就勒紧了,烦啥来啥。
  厨房的阿姨给林瑾和林可思端来下午茶:莲蓉喝,甜点。
  林瑾给林可思盛了一小碗。
  “你上次去B市和钟姑娘见面,谈的怎么样?靠谱的话,就张罗着成家吧,你今年三十二了,再不结婚,我哪天能抱上孙子?”
  林瑾就怕林可思心里还惦记着胭脂,基本上每天都要用话敲打他。
  “儿子,爸和你说啊,人和人是靠缘分的。属于你的你就珍惜,不属于你的你也别老是惦记了。”
  “爸,您又来了。咱们说公司的话题好不好。我先上楼洗个澡。”
  放下莲蓉粥,从客厅沙发上站起来就要上楼。
  “思子,还有什么比娶一个实心实意爱你的女人好呢。钟姑娘就是胖了点,各方面都不差,还那么喜欢你。”
  “所以,我没直接拒绝她啊,爸,您就别操心我这个了,天涯何处不飞花,我还能娶不到老婆吗。”
  “林家单传,你知道,从你这辈就得生多几个儿子延续香火了,姑娘胖的话体质好,况且还能辅助你事业,你还不抓紧——”
  林可思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爸,什么年代了,不要香火香火的,我都知道。”
  蹬蹬大步上楼。
  “什么年代都要现实,儿子。那个胭脂,你不要再惦记了——”
  林瑾也放下碗,重重的一放,冲楼梯上的林可思喊。
  半世风霜,他知道什么情情爱爱的都是一时的。
  能在当初众多雨后春笋般的小企业里脱颖而出,这就是因为他一直知道什么是现实。
  在现实的社会只有更现实没有最现实。
  说白了,当年胭脂的母亲,如果她能懂得现实,分清成破厉害,而不听那些死读书做白日梦的心灵鸡汤里关于爱情的理论,如果她早放弃幼稚无知的海枯石烂,今天也早已经是安享天年,何至于香魂陨落。
  “儿子,现实不是任性。早晚你会懂老爸都是为了你好。”
  “我对钟子莹真的没有男女间的感觉。没有。你教我怎么办呢。爸,您就别逼我了。”
  林可思匆匆地跑上楼。
  “感觉?什么叫感觉。中国几千年没感觉的媒妁之言不也繁衍到今天,呵呵。”
  林瑾看着跑上去的儿子叹了口气。
  林可思上楼匆匆在书房把几分文件表上个人意思,等会儿给林瑾的,本来可以面谈,但是现在他真不愿意和他老爹多呆一分钟。
  老爷子闲着没事,就盯着他这点私事儿。
  然后洗澡,在镜子前细细的刮生硬的胡茬。换上阿玛尼的休闲装,准备去找胭脂。
  胭脂的新房子,曾经林可思是常客,此时开车在往这边拐,心里万千滋味。
  梧桐花语,紫藤正开,美丽的街道第三排楼就是胭脂的公寓。
  楼宇门按了门铃,好久,没人开。
  林可思手插裤袋,踌躇的等。
  终于还是决定给赵阿姨打个电话。
  不论是王姨还是赵姨,对林可思的印象都比对殷斐好。
  因为殷斐太过于冷,神抵般高高在上,就只对胭脂一人是热热乎乎的,而林可思是亲民大使,嘴角总是带着笑,尤其最得年长女性的欢喜。
  所以林可思即使和胭脂分开之后,赵阿姨和他的关系也一直是有联络,保持的不错。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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