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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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情深-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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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着发誓要将师妹琴弗拐到手,醇风无论做何事皆严纪律人,争取做个模范大师兄。三个小伙伴磕磕盼盼过了十年,醇风从一欢乐少年,长成了闷骚青年。

  师妹还是没有追到手,十五岁这年,醇风被师傅唤到书房,严肃地告诉他,天降大任与他。
  醇风面无表情地点头,他晓得,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师傅定然是要他下山除魔卫道,乙正天罡。

  “醇风啊,为师交给你这件事情何其重要,关系着我九华山千百年的基业!”
  “师傅,徒儿上刀山下火海,万死不辞!”
  “为师这里有封信,咳……你去交给龙虎山的奇谭长老,告诉她,为师在九华山等她!”

  醇风见师傅话落,便以一副飘渺虚无的眼神凝望着远处青山。脸色不由得正了再正,一番话说得铿锵有力:“师傅放心,徒儿便是死了也会将奇谭长老给你老绑来。”
  “……吾徒贴心!”
  醇风难得脸红了,握拳,带着满腔热血下了九华山!

  九华山下的世界很是热闹,醇风第一次下山,秉承着一颗赤子之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下山不过三天,便被人讹光了钱财。交不出房租,只好寻了一破庙栖身。

  心地善良的醇风并没有因此对世界失望,他反而相信,师傅让他下山除了交信,还有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任落在他肩头——拯救那些愚蠢的人类!

  “哈哈,好一个呆头呆脑的道士!”
  破庙中忽然出来一抹飘渺的童音,似在耳边又似在天边。
  醇风瞳孔一竖,全神戒备:“谁,出来。”
  “偏不出来,有本事你来打我呀!打我呀!”
  “…………。”醇风抽了抽嘴角,娘的,你有本事出来呀!出来呀!
  “嘻嘻………………。”

  这几句话顿时激怒了醇风,醇风面色阴狠四处寻找,终于在石像背后找出了一颗南瓜大小的金蛋。
  金蛋在醇风手中抖了两抖:“坏蛋……坏蛋……有本事你放开我,放开我……。”
  醇风狞笑:“除魔卫道乃天师职责,小妖精,爷早早将你超度,下辈子好生投胎做个好人吧。”
  “呜呜呜……阿娘说的果然没错,世界上都是坏蛋……呜呜呜……放开我,放开我……。”
  “放了你是吧,好!“话刚落,醇风手一松,蛋砰然落地,将地上砸出一个深坑。蛋壳也随即裂开,从里面爬出来一个光溜溜地小娃娃。

  小娃娃畏畏缩缩地躲在蛋壳里面,怯怯地看着醇风:“坏人~坏人~。”
  醇风皱眉,‘唰’一声抽出宝剑,抵在小娃娃眉间,哈哈大笑:“快,向小爷认错,饶你不死!”
  小娃娃乌溜溜地大眼睛转了转,当即‘哼哧’‘哼哧’地从蛋壳内爬出来,诺诺地扯扯醇风的衣摆:“小爷认错!小爷对不起!”
  醇风昂首开怀,知错能改的人甚多,世界还是有救的!

  小娃娃认了错,醇风也收起霸王模样,蹲下身子与她平视:“叫甚?”
  小娃娃摇头:“爹娘没取!”
  “你爹娘呢?”
  “爹娘将我藏在破庙里出去游玩了,哥哥你带着我好不好?我会干活的,还会做饭的。”乌黑的眼眶蓄满了眼泪,仿佛只要醇风一说‘不’,眼泪就会绝堤!

  醇风最受不得别人服软,当即点头:“你跟着我,我带着你找父母!”
  小娃娃欢呼一声,蹦进醇风怀里,吧唧一口亲在醇风脸上。醇风脸蓦地红了,这辈子还没有被谁如此热情的对待过。

  看着小娃娃含着手指头,吧嗒吧嗒地瞅着自己。醇风灵光一闪,给她取了个名字:“从今以后你的名字叫祥瑞!”
  祥瑞黑线,这破名字比爹娘取的还难听。
  “小哥哥,换个名字好不好?”
  “好,祥瑞!”
  “…………。”

  醇风生平有个特点,认定的事,无论别人怎么说他都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哪怕撞死在南墙上也不带回头的!
  祥瑞无法,只好残念地接受了这个名字。

  “来、来、来,祥瑞,小哥哥带你去烤火吃东西!”醇风将祥瑞牵到火堆旁,扒拉出一个烤红薯,笑容满面地递给祥瑞:“来……”视线下划,手中的红薯落地,醇风惊住了:“你……你……你是女娃娃……。”
  祥瑞顺着醇风的目光低头,而后,抬头,眨眼睛:“我是女娃娃!”
  醇风面色涨得通红,手忙脚乱的解下衣裳,把祥瑞裹得像只粽子,口中告诫:“以后不许在旁人面前光着身子!”
  祥瑞乖巧点头!

  一大一小蹲在火堆旁啃着烤红薯,一夜安然度过。
  次日一早,醇风醒来,对上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两人默默对视了半响,眼睛的主人开口:“小哥哥,早上好!”
  醇风后知后觉打了个哈欠:“早上好!”

  等等……。
  有什么不对劲……。
  醇风将趴在他身上的祥瑞推开:“你怎么长大了?”
  祥瑞歪头不解。

  醇风面色通红,师傅请告诉弟子,弟子面前这个穿着自己衣裳,青春活泼的少女不是弟子昨夜捡的那颗蛋!
  祥瑞见醇风面色不好,抽抽鼻子,她扯住醇风的衣袖,仰头,眼泪欲落不落:“小哥哥,你嫌弃祥瑞了?”
  醇风看着祥瑞梨花带雨的模样,连连摇头:“不,不是的……”
  祥瑞破涕为笑,踮起脚尖,双手搂住醇风的脖子:“我就晓得小哥哥最好了。”
  醇风一颗心砰砰乱跳,感受到少女柔软的身体,醇风僵直着身子不敢动:“你先放开我,祥瑞!”
  “嘻嘻~”祥瑞放开醇风,拿食指刮了刮脸:“小哥哥脸红了哟~”
  醇风心中默念心经,‘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天底下小师妹儿最最可爱’‘小师妹最可爱’
  “小哥哥,你饿不饿?祥瑞烤了红薯给你吃!”
  醇风默默地看着祥瑞红彤彤的脸颊,其实祥瑞也很可爱!

  两人囫囵吃过早饭,醇风带着祥瑞急急忙忙地往龙虎山赶!
  谁也没有注意到,石像背后多了一行字:“爹娘,女儿随着道士私奔了!勿念!”

  有了祥瑞的陪同,醇风再也没被人讹诈过钱财。
  两人顺风顺水的来到龙虎山,见到了奇谭长老。
  奇谭长老一袭黑衣,她拿着信,面色冷然地扫了一眼醇风:“你师父叫你来的?”
  “是”
  “回去告诉他,有生之年我也不会踏足九华山半步!”
  醇风很是为难,师傅说过,九华山的基业就在此事上头。他硬着头皮,上前一步:“奇谭长老,我师傅他老人家快……快……”
  “师傅他老人家,快死了!”祥瑞斩钉截铁地接话!
  醇风泪流满面,默然点头。

  奇谭长老浑身一震,不敢相信的打开信,上面书写四个字:“大限已到!”
  奇谭长老面色悲怆,身子一晃,一口鲜血喷了出来。醇风一见,连忙上前扶起她:“长老莫要如此,师傅……师傅他……”
  祥瑞再上前一步,悲戚接口:“师傅他虽大限已到,却想着有生之年能见一面奇谭长老足矣!”祥瑞抬头望天,寂寞忧伤道:“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客……”祥瑞的诗,还未念完,奇谭长老早已经化作一阵风,‘嗖’地一下赶到了九华山上!

  醇风摸摸脑袋:“祥瑞这样做真的好吗?”
  祥瑞颔首,眨巴着大眼睛,握拳热血道:“小哥哥你师父都要死了,他心心念念地盼望有生之年见一面心上人的愿望,咋们做徒弟,抛头颅,洒热血都要为师傅完成愿望!”
  醇风不明觉厉,祥瑞几句话就将奇谭长老骗去九华山了。

  伸手拍拍祥瑞的头顶,醇风笑眯眯地道:“好了,咱们也走吧。”
  祥瑞可怜兮兮的拉着醇风的手:“小哥哥~”
  醇风宠溺一笑:“晓得,要帮你找到爹娘!”
  祥瑞顿时笑颜展开,沉思道:“我记得爹娘,最爱往人多的地方去了”
  “那我们便到热闹的地方去寻找!”
  “小哥哥,找到我爹娘,你去我家求亲好不好?”
  脚步一顿,严肃摇头:“我以后要娶小师妹的。”
  祥瑞撇嘴,打定注意是要将醇风拐到手,遂笑嘻嘻地说:“那我们找到爹娘,让他们去九华山向你师父求亲可好?”
  醇风不解:“为何?”
  祥瑞嘻嘻一笑:“我爹娘便是你爹娘呀!”


阚子珍番外
  阚自珍从一出生,因着身边的宫人受了他父皇母后的命令,天天在他耳旁唠叨:“小王爷你与当今太子是嫡亲的同袍兄弟,你要好好的与太子殿下相亲相爱,江山有太子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听得多了,阚自珍就晓得,他家有他太子哥做主,他命中注定是个闲散王爷。每每瞧着他太子哥苦逼地学习,连吃饭上茅房的时间都得规定,阚自珍便觉得将来坐着江山的人幸好不是他。

  是以,十五岁那年,苦逼的太子半夜抱着行囊来他的寝宫,神秘地告诉他:“我要离家出走。”阚自珍摸着鼻子看了他哥半响,问:“为何?”
  太子苦着脸吐槽:“我欢喜掌灯的宫女阿烟,今日送了她一朵桃花,晚上阿烟便被母后贬去洗马桶了。”
  阚自珍那时励志将自己养成一个温润如玉的公子,折扇从不离身,连困觉都放在枕头边上。他“唰”地一声将折扇展开,甚有风度地扇了扇,与他兄长太子道:“没了个阿烟,还有奉茶的阿梅,你若是喜欢,莫要送花,直接拉上床便是。”
  太子从小到大所学的都是治国策论,对于儿女私情不甚了解,当即不耻下问:“为何?”
  阚自珍唇角挂着淡笑:“自古君王薄情,要的便是博爱二字。你对阿烟可是上心的紧,我记得从小到大你除了要她侍奉之外,旁人进不得你身。母后将阿烟贬走,却是在帮你。”
  太子恍然大悟,抱了抱阚自珍:“阿弟,谢谢你。为兄晓得了。”
  阚自珍温和一笑:“自家兄弟,莫要客气。”
  从此以后,太子便在博爱的道路上越奔越远!

  第二日,皇宫大乱!
  因为逍遥王爷失踪了,只留下一封书信,美其曰是要替兄长太子去见识见识他的大好河山,让父皇母后并着太子哥默念!
  皇宫少了个王爷,民间便多了个书生。

  阚自珍一路游山玩水,结交了不少狐朋狗友。
  其中有一好友祖上是茅山道士的外门弟子,家中有很多关于关于精怪的传奇书本。阚自珍连看了十本,便对其向往。
  无意间听这位朋友说,九华山上的捉妖师乃业内第一,更加向往之!

  在这位朋友家中小住几月,将所有藏书都读完之后,阚自珍踏上了寻找九华山捉妖师之旅。长途跋涉三千里,终于到了九华山境内。
  阚自珍花光了盘缠,为了生计只好做了当地富贵人家的西席。

  他的学生是个年方二八的小姐,总是拿着一副粉面含春的模样羞答答地瞧着他。阚自珍自诩翩翩贵公子,对小姐持礼以待!
  三日之后的一个早上,他出门买海棠糕,遇到了一个粉衣少女。
  粉衣少女被人群挤在他怀中,蓦然抬首,一双湿漉漉的双眼照进了阚自珍的心底。他只觉沉寂了二十年的一颗心,瘙/痒的厉害。

  “你见过我羡央师姐么?”粉衣少女如是问道。
  “你师姐作何模样?”阚自珍唇角勾起一抹微笑,反问。
  粉衣少女的脸庞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变得通红,只好低头诺诺道:“我师姐好比那带刺的蔷薇花一样好看。”
  阚自珍闻言只觉面前的姑娘天真可爱的紧,遂带着她四处寻找她的师姐。后来在河边找到了粉衣少女的师姐,却因授课的时间到了,阚自珍只好匆匆离开。

  那时,他教着小姐念书,粉衣少女的脸庞总是在他脑中徘徊不去。
  他很懊恼,他欢喜那个姑娘,却连那姑娘的首末都没弄明白!

  后来,第二次见面,比想象中要早上许多。
  那个少女同他的师姐到金主家除妖,他也第一次晓得,原来所谓的妖精,空有一副美貌的皮囊却无一颗人类善良的心。

  “别怕,那个妖精想迷惑你。”这是那姑娘第二次见面与他说的话,保护意味浓浓的一番话,瞬间将他的心浸暖。
  后来的后来,一如书中所写的才子佳人一般,念情诗,讨姓名。
  他的粉衣姑娘名为——时歇!

  时歇,时歇,他翻来覆去的念着她的名字,细细品味,慢慢咀嚼,只觉满心满腔都是美好的,一如他的兄长太子讲起那个叫啊烟的掌灯宫女一般!

  他在九华山下搭了间茅草屋,只为了他的姑娘一下山,见着的第一个人只是他!
  却没想,他的姑娘如此害羞。
  只会偷偷地跟在他身后,永远不敢上前与他搭话!

  无法,他只好每日上街摆摊替人写信。
  他的摊位支在胡同口,那里有一颗茂盛的合欢树。
  他替人写家信,他的姑娘便蹲在树上偷偷地瞧他。
  每每他一抬头,便能瞧见树丛间那一截粉色的衣裳,他便觉得心底满满的。
  “时歇,时歇。”他总是在空闲的时候,将她的名字写在纸上,一遍又一遍。

  第二年的春天,百花盛开。
  他没去街上支摊写信,只静静地坐在院中看书。
  时歇便也偷偷地趴在他的屋顶上,偷偷瞧他。日落黄昏之时,他备茶赏月,看似闲情,却在心里暗自着急。昨夜他将屋顶的房梁换上一根朽木,只是想打破这种你追我赶,你藏我找的窘境。

  “为何还不掉下来?为何还不掉下来?”
  “难道是他的姑娘太轻,所以没法压垮房梁?”
  “还是,他的姑娘有腾云驾雾之术,所以才掉不下来?”
  阚自珍在心底自问一百遍,终于在沉不住气的时候,时歇掉下来了!

  理所当然的,他替她做了肉垫。
  时歇摔在他身上,他听着自己心跳如鼓,他听着自己小心翼翼的开口:“没事儿了,莫怕。”
  她怯怯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来,夕阳的光辉映在她的眸中,是这天底下最美的风景。
  顺其自然的相恋,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你晓得情为何物吗?”某一天,一个娇艳的红衣美人站在阚自珍面前笑问。
  阚自珍掉书袋,唏嘘答:“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红衣美人捂唇娇笑:“那你的答案呢?”
  阚自珍脑中当即闪过时歇巧颜倩兮的脸,当即笑答:“与有情人,做快乐事,这便是爱情。”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红衣美人反复沉吟此话,待回味过来,朝阚自珍弯唇一笑:“原来这便是爱情!”
  阚自珍抬头,蓦然望进一双翦水秋瞳的眸子,含笑的眼在他身上掠过:“那,你可愿意同我做快乐事!”她看着他,眼中隐隐重彩,阚自珍恍然被她一双幽目吸引,只觉心荡神驰,满脑满心都是眸中人的倩影。心思不受控制,只想与那红衣美人儿亲近再亲近。

  如胶似漆的三日之后,时歇下山来寻他,只见他将一朵花插在那红衣美儿的鬓中。时歇的脸瞬间变色,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阚自珍却对着宣绯盈盈浅笑。
  时歇默然上前,扯着他的衣袖,抿唇固执地问:“你爱我吗?”

  阚自珍将头低下,垂眸凝视着她。与时歇相处的一切,他都记得。只要想到她,便从心底泛起一股温柔的情感,只是每当他撩眼见到宣绯唇畔的笑容时,那股缱绻的情感便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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