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也放不长,等我一走,这屋肯定收拾出来给王丰,你到时候进出没那么方便。”林则摇头。
“我就放几天,等想好法子再拿走。”林慧当然知道这点,也没打算长放。
把小丫头送走,林则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他已经报名去下乡,学校直接给了他毕业证书,相当于高中毕业,把高一高二的课本收拾出来,还有张建国用过的高三课本也要带上,77年恢复高考的时候肯定能用上,别的东西等他找到黑市淘换淘换。
第二天一早,林则开门就见苏曼坐在沙发上折衣服,看到他出来,忙招呼他到身边来。
“我给你赶了套衣服,你试试合不合身?”
穿着大了一点,在这个时代却是常态,一件衣服夏天穿,秋天里面家加一件厚点的就能当秋衣,冬天填上棉花就能当棉袄,不过除这套衣服外,苏曼还给他准备了一套棉袄和一床新被子。
“咱们家大半年的布票都给了你,这是你叔叔特地交代我做的,小则,一会去跟你叔叔道个谢,知道吗?”林则脱下衣服,随意的点点头。
道谢?道什么谢?本来就不该他下乡,他可是替他女儿去吃苦,就这么两套衣服和一床被子就把他打发了,还想他道谢?没门。
“你把东西放我屋里就成,我出去有点事。”他还得早点去黑市换东西。
“诶!小则,小则……”苏曼看着林则风一样的出去,皱了皱眉,“怎么这孩子最近古里古怪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我可能写不了快穿,很多事情不交代清楚了我心痒难耐,全身不舒服。
问下,你们喜欢节奏很快,还是照现在这样的进度写?
ps:你们这么乖巧的坐等更新,我都不忍心了,(*/ω\*)
我要忍住,按捺自己蠢蠢欲动的心……
谢谢所有亲的支持,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第6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3
到外面转了一圈,林则傻眼了,原身是个怂包,别说去黑市,听都没听过,更别指望他知道所谓的黑市在哪。
仔细搜寻记忆,终于找到那么一个挨边的人,他同班同学,确切的说是他的同桌,算是这地儿的混子,原身被人欺负时还帮过他,算是挺仗义的一个人。
这片就这么大,稍微一打听就知道那人住哪,去他家一敲门,果然没去学校。
“呦!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张楚夸张的抬头看了看天,“你怎么找到我这儿来了?”
“这说话安全?”林则看了眼他身后,确定没人,“进去说。”
张楚呆愣的看着林则进门,毫不客气的拉了把椅子坐下。
“不是,你谁啊?”张楚上下打量着他,“没听说林则有双胞胎兄弟啊!”
林则敲了敲桌子,他和原身的性格确实相差很多,可是让他装做怂包样又做不到,好在他马上要下乡了,下次回来就算性情大变也说得过去。
“我今天找你来,是想打听黑市。”林则开门见山。
张楚听到他的话不免一愣,“你要去黑市?干嘛?”
林则眯了下眼睛,从兜里,实则从储物空间取出一块大洋扔到桌上,“我想去换点东西。”
拿起大洋吹了一下,放耳边听了听,斜眼看着林则,“你真是林则?不会假冒的吧?”
“就说帮不帮吧?”林则又拿出几块大洋,“我给你五块大洋的带路费。”
“成。”抛了抛手里的大洋,张楚一口应了下来,有钱不赚是傻子。
跟着他七拐八拐的绕了很久,林则就看到一条小巷里蹲着不少人,卖衣服的,卖生活用品的还有卖粮食的。其中属粮食最紧俏,一拿出就被人一抢而空。
“就这儿?”他手里的可是黄金和大洋,在这估计换不到什么好东西。
“当然不是这儿,你跟我来。”张楚神秘的笑笑,带着林则越过小巷,来到一处老旧的四合院前,拿起门环敲了两下,停下,又敲两下,然后再敲五下,这才放开。
“吱啊”一声,门缝探出一个小脑袋,见是张楚,瞬间扬起小脸。
“是张哥啊,您快随我进去。”边说边看看林则。
“这是我兄弟,想换点东西。”张楚拉着林则进去。
里面瞧着比外面还要破旧,这帮子人做戏做的够全乎。
“小兄弟想要换什么?”里屋一前一后走出两个人,说话的是前面那个中年胖子,这年月能把自己吃成一胖子也不容易,后边跟着一个精瘦的老头,双眼锐利,上下打量着林则。
林则从兜里掏出十块大洋仍到桌上,“你们有什么?”
胖子笑着拿起一块大洋吹了吹,“我们这儿什么都有,只要你有钱,外国货都能给你搞到手,不过……”把大洋扔回桌子上,语气略带嘲讽,“你不会就这几块大洋吧?”
什么年代都有贫富差距,哪怕三年□□的时候,也有人能吃好喝好,最苦的?还是下面那些最勤劳的老百姓。
“当然不是。”林则敲了敲桌子,“我想换一千斤的全国粮票,其中至少要四百斤细粮。”
中年人上下打量着他,像是衡量他买不买得起。
一千斤全国粮票可不是开玩笑的,还最少要四百斤的细粮,要知道现在居民户口,成年男人每月也只有二十五斤的粮票。
“现在大洋是两块五一块,我算你两块钱,我给你弄五百斤的粗粮和五百斤的细粮,收你五百块。”
“狠了点。”林则来前摸过门道,现在大洋三块钱一块,这人开口就抹掉五毛钱,70年的五毛,比17年五十都大,“大洋两块五,我这有五百块大洋,行就全给你们,不行我找别人。”
“五百块?”胖子总算正视林则,思虑良久,“可以。”
当然不能一次性拿出太多东西,他们信不过林则,林则同样信不过他们。
五百块大洋换了一千二百五十块钱,然后花了三百五十块钱买下一千斤全国粮票。
想了想,又买了两套衣服和两双鞋,还有一条烟,这些东西到了下面都能用到。
东西扔张楚家里,林则只带着粮票和钱回家。
“小则回来啦!”张秀华捧着衣服,笑着打招呼。
林则眯了下眼,“我要是没瞧错,这是妈给我做的吧!”
虽然林则是替她下乡,但是那张秀华看到这么多好东西被他拿走还是心有不甘,趁着爸妈不在家,就进林则屋里把东西拿出来,没想到刚好碰着林则回来。
“小则,我听说乡下有鱼有肉,不少人还自己种棉花,你这么多东西拿着多不方便,到乡下不什么都有了。再说大哥都一年没做新衣裳了,他现在正在看亲事,穿的新点才行,你先把衣服让给大哥,回头姐重新做一套寄给你。”
林则一脸竟然这样的表情,然后认真的看着她说道:“原来乡下那么好啊!既然这样我就不去了,我怎么能代替姐你去享福呢!这么好的机会肯定得给二姐才行,好像我的报告还没递交上去,不行,我赶紧拦下来,换成二姐的名字。”说着就要往外跑。
吓得张秀华把衣服甩到地上,一把拉住林则,惊叫道:“不行。”看着林则疑惑的眼神,张秀华深吸了口气,“我是说,你名字都写上去了,哪能来来回回的改。”
“那就二姐也去,你不是工作还没下来?那咱们一起去享福。”林则真诚的看着张秀华。
“那怎么行。”张秀华僵硬的笑笑,“阿姨年纪大了,下面两个妹妹又还小,我是长姐,得在家里帮忙。”
“二姐果然深明大义。”林则抓了抓头发,笑道:“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小慧,以后你可得认真读书,报答二姐知道吗?”
不知何时,一家人都回来站在院子里。
“什么?”林慧不明所以。
“二姐以后在家洗衣做饭的照顾你们,你们长大了不得报答二姐?”林则一脸你们忘恩负义的表情。
不是,张秀华想要拦住林则,她什么时候是这个意思了。
“谢谢二姐,以后二姐不读书了,在家帮忙干家务活,那我就能全心全意的读书了。”林慧一脸感激的说道。
“叔叔,上午妈还说您让她把家里大半年的布票都挪给我做衣服被子了,结果现在又知道我是代替二姐去乡下享福的,我真是……无地自容。”林则眼眶泛红,垂着头,嘴角微微勾起。
张爱华和苏曼张了张嘴,两人对视一眼,都没吭声。
“这是怎么了?要不还是换成二姐去吧?”林则说着又要出门。
“小则。”苏曼叫住他,“你先回屋去,晚上……妈和你说点事。”推着林则进屋,就见地上散落的衣服,过去默默的捡起来拍了拍,折好,送回林则的屋里。
晚上吃饭的时候,林则边吃边道:“听说乡下大鱼大肉,妈,你给我点钱,我到了那儿买些肉干鱼干之类带回来。”
苏曼刚想说话,就被张爱华给拦住了。
“这事是我疏忽了,一会让你妈看看家里还有多少钱,到了陌生地方,多带些钱总没错。”张爱华又瞪了张秀华一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不过现在绝对不能叫他闹起来,不然到时候秀华也得跟着下乡。
甩了甩了手里的五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果然都是些欺软怕硬的主。
记忆中,原身的衣服被张秀华拿给了张建国,被子被她自己拿走,下乡的时候就带着两身旧衣服和一床旧被子,另外还有苏曼给的十块钱,一个人默默的离开。
“哥,妈给了多少?”林慧偷偷摸摸的进来。
“五十。”林则看她小财迷那样,从床底取出一个包裹,里面装着大洋换的钱和粮票,“这是全国粮票,细粮粗粮各两百斤,这是三百块钱,你收好。”
“哥,你把那些东西换成粮票和钱了?”把东西往林则怀里一推,林慧摇头,“你可别信张秀华那女人的瞎话,乡下苦的很,就咱们院里的那个张建兵,年前回来时瘦的就剩一层皮,走的时候哭成那样,跪着求他爸妈想法子把他弄回来,就知道乡下有多苦。我在家有吃有喝,这些东西你自己带着。”
林则笑笑,把票和钱用布包好,放到她怀里。
“哥换了很多,大头在我这,放心吧,饿不着我。过两天我就要走了,你在家照顾好自己,等我安顿好了就给你写信,这些票和钱别舍不得花,吃不饱就去外面饭店吃,你正长身体,别亏了,知道吗?”
林慧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抱着林则的腰,“哥你别走好不好?”
“傻丫头。”摸了摸林慧的头,都已经报名了,怎么可能不走。
最后两天,林则陆陆续续的将手里的大洋全部换成钱和票带走,金条没动,怕目标太大,饶是如此,他现在也有一千左右的现金,一千多斤的全国粮票,布票,自行车票还有各种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跟着这批知青,林则踏上火车,回头看苏曼和林慧在那哭着挥手,林则笑道:“回去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别打存稿箱注意了,我是不会放手的……
谢谢小姐姐亲爱的和傅人亲爱的两位亲亲的地雷,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谢谢杏仁糖的三个地雷,爱你,么么哒(づ ̄3 ̄)づ╭?~
第7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4
都是十七八岁,二十不到的年轻人,猛不丁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各个都红着眼眶。
这时,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
“来来来,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叫杜南星,土生土长的老北京,今年十九岁,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
“你好,我叫林向阳,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 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林向阳啊?
不出所料,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你好,我叫林则。”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很斯文,也很俊朗,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当个网红妥妥的,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任务。”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要不是他胆子大,差点没叫出声来。
“如果你皮痒,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呵……呵呵,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
“闭嘴,该怎么完成任务,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到八二年,时间够,慌什么。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扶风县。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
“来,胡书记,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一共四人,这位是林向阳同志,今年十八岁,这位林则同志,今年十七岁,这位是路遥同志,今年十七岁,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今年十九岁,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
“就这四个?”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笑着点点头,“行,那我就给带回去了。”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看不起乡里人,干不了活不说,还经常挑事,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