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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骁雄-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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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进到跨入到院门,便闻道一股酒香从大殿中飘了出,隐隐还有一股烤肉香,大雄宝殿中还有火光透出。
  “娘的,每天喝酒吃肉,过得比老子还逍遥自在,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和尚?”李风云忿忿不平地道,带着两人绕开大殿,直冲后院走去。三人一天没吃东西,闻到这酒香肉香,肚中咕噜咕噜叫个不停。
  “好酒,好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人生这般,西天极乐世界俺也不去!”仿佛是故意在气李风云,大雄宝殿中传来那大头和尚的声音。
  ………………………………


第十二章 大头和尚
  果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李风云这瘪三住在一起的便是就是不守清规的酒肉和尚,杜如月暗暗腹诽。
  “一只小王八蛋爬来爬去,鬼鬼祟祟,莫不是又想来偷大和尚的东西?”殿中的那人又大声道。
  李风云火起,再也忍不住,大喝道:“老子几时偷过你这贼秃的东西?”此话一出,李风云顿觉不妥,这岂不是自承是小王八蛋么?
  殿中那人哈哈大笑道:“小王八蛋若不是心中有鬼,为何深更半夜,蹑手蹑脚,偷偷摸摸?怎么,骨头又痒了,想挨揍么?”
  李风云此时怀中揣着不少银子,胆气也壮了许多,趾高气扬地高声道:“打便打,老子可不怕你,老子如今发达了,明日就在这破寺边起一栋大宅子,大块的肥肉,吃一块扔一块,馋死那个肥头大耳的贼秃。”
  那殿中人也不恼,哈哈笑道:“极好极好,小王八蛋最好滚远一点,休要再让大和尚看见,咦,小王八蛋发财了么?也不知哪个衰鬼倒了霉,不义之财,取之不祥,不如都捐给大和尚,让大和尚每日对着佛祖念经,再超度些个鸡鸭鱼肉,也算是为小王八蛋积点福气,怎样?”
  李风云大怒,喝骂道:“杀千刀的贼秃,大爷我的银子你也敢打主意?快快滚开,老子手中宝刀可不是吃素的,一刀下去,仔细贼秃那又肥又大的脑袋。”
  “大和尚的脑袋的确又肥又大还油水十足,不过却不是那么好砍的!”殿门“吱呀”一声打开,只见一个肥头肥肚的大头和尚大踏步地从殿中走出,嘴巴上油光锃亮,右手上还攥着一只啃得七零八落的猪肘子,望见殿前的三人,忽然哈哈笑了起来,道:“原来找来帮手了,难怪胆子肥了起来。咦,这小公子够俊,难不成小王八蛋还好这一口?”
  这句话可惹怒了杜如月,抽出宝剑,遥指着那大和尚,高声喝道:“你这大和尚,嘴中好不干净!”
  大头和尚愣了愣,张大嘴巴,半天方才用他那又脏又臭的僧袍擦了下嘴巴,道:“原来是个女的,怎么被那小王八蛋骗到这里来,小姑娘,这小王八蛋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心被他卖到杏花楼去。”
  “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杜如月仍旧恼怒那大头和尚无礼,瞥了李风云一眼,恨恨地道。
  大头和尚并不生气,反而笑呵呵地道:“不错,不错,小王八蛋不是好东西,大和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清平镇可没几个好东西,不是干净人该来的地方。小姑娘,趁还没有人见着你,听大和尚一句话,快走吧,走晚了可就来不及了。”
  杜如月呆了呆,她没料到这大头和尚竟然会说出这番话,心中不禁对他产生几丝好意。
  李风云怒道:“贼秃不是好东西,老子可好得很,秃驴,快将脖子伸过来,让老子砍上一刀,老子这把宝刀,杀人不见血,削铁像那个什么什么的。”说罢,晃了晃手中的幽影宝刀,颇有几分炫耀的意思。
  “是么?那大和尚倒要试试!”大头和尚大踏步地走了过来,果真把脑袋伸了过来,大声道:“大和尚活这么多年,这脖子还没被人用刀砍过,硬得很,你可要用点力气,小心卷了刀刃。”
  杜如月更是傻了,这世上哪个活人的脖子被人用刀砍过?这大和尚居然真伸出头来让李风云砍,未免太过托大,莫非这大头和尚是傻子,还是说他已经活腻味了?心中不免有些担忧,好心提醒道:“大和尚,他那把真是一把宝刀,别看它黑漆漆不起眼,却有一两百斤重,腰口般粗的铜柱一刀就被斩为两截。”
  “是么?”大头和尚抬头看了看李风云手中的幽影刀,“这般厉害,那大和尚更要试试。”
  杜如月哼了一声,道:“不识好人心。”
  李风云也有些发呆,他怎会想到这大头和尚真的伸着脑袋让他砍,这倒教他有些下不了手,不错,他与这大头和尚有些龌龊,那也多是嘴巴上的事情,大头和尚抢过他的狗肉,但他也偷过大头和尚的鸡腿,其实也算不得什么,至于打过的那些架,在清平镇,打架又有什么稀奇的?
  “喂,贼秃,你可想清楚,脑袋砍下来可接不回去了,最多老子让你,不用这宝刀,跟你结结实实再打一架。”李风云迟疑了一会儿道。
  “叫你砍你就砍,哪来那么多废话?”大头和尚有些不耐烦,“看你这小王八蛋,平时不是凶得很,真要动起手来,怎么这般婆婆妈妈,不像个男人?”
  听他这么说,李风云心中怒意顿生,喝道:“这可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老子。”
  大头和尚伸长脖子叫道:“来吧!”一副闭目等死的架势。
  李风云大喝一声,只见幽影一闪,宝刀如长虹挂日,直向大头和尚斩去。杜如月惊叫一声,双目紧闭,不忍看那大头和尚尸首两断的情景。
  “小心!”莫轻言忽然大喝道。
  “啊!”只听一声惨叫,杜如月睁开眼睛,只见一个人影砸了出去,撞塌了一段院墙,尘土四起。
  再看场中,只有一人手握住那幽影宝刀,轻轻地弹了两下,道:“好刀,果然是好刀。小王八蛋,念你刚才并未对大和尚起杀意,只打算用刀背拍晕大和尚,还算有点人味,大和尚也不杀你,这一摔,算是这些日子来你对大和尚不敬的一点惩罚。哼哼,刚才你若有半点杀意,结局就不是这般了。”
  李风云从灰尘中爬了起来,嘴里骂道:“死贼秃,好狡猾,老子上当了!有本事再来过,老子这次要真砍。”
  见李风云也无事,杜如月也松了口气,莫轻言拉住李风云道:“二弟,这位前辈武功高你太多,你不是他的对手。”
  李风云将信将疑,犹自嘴硬道:“刚才他也只是趁我不注意偷袭,老子也打得他鸡飞狗跳墙过。”
  那大头和尚哈哈笑道:“小家伙,若不是大和尚让着你,你哪近得了大和尚的身,平日里打架,你不会武功,不会使内力,大和尚也不用武功,不使内力,可不算欺负你。不错,你练武的资质不错,反应也不错,心地么,还算纯良,来当大和尚的徒弟怎么样?”
  “呸!”李风云朝地上吐了口痰,怒道:“好端端的,老子干嘛要叫你师父,想占老子的便宜,没门!老子日后还要到杏花楼喝花酒,才不做死贼秃。”
  ………………………………


第十三章 来历
  莫轻言有些惋惜,这大和尚的武功,他尚且看不出深浅,可谓是高深莫测,这般机缘,李风云这般就错过了,未免有些可惜,正要开口相劝,却听大头和尚道:“也罢,各人自有缘法,你不愿拜大和尚为师,大和尚也不勉强,不过你这把刀,大和尚先帮你保存着,什么时候你有本事使这把宝刀,再找大和尚来取。”
  李风云瞪眼道:“凭什么?”
  大头和尚笑道:“你拿这把刀去清平镇晃一圈试试,晚上若还有囫囵的尸首在,大和尚学狗叫三天。”
  李风云愕然,经大头和尚这一番提醒,蓦然醒悟过来,先前他只想到有了这把宝刀,足够他在清平镇威威风风地过下去,没人再敢来惹他,经过刚才与大头和尚一交手,终于明白,他手中有没有宝刀,对于那些真正的武林高手来说,其实都没有多大区别。有这把宝刀,他也只能欺负一下那些街头的混混和一般的庸手。如此说来,这宝刀在他手中,还真是祸不是福。
  “谁知你是不是借机吞没了去?”李风云犹自不甘,低声嘀咕道,他现在琢磨明白了,这大头和尚非同小可,真要杀他,只怕跟宰只小鸡差不了多少,就算大头和尚真要强夺宝刀,他又能如何?
  莫轻言扯住他,又对大头和尚道:“前辈,在下大理寺捕快莫轻言,不晓得大师的的尊姓大名!”
  那大和尚大笑道:“什么尊姓大名,都是过去的事,提它做什么,大和尚做事疯疯癫癫,你就叫疯和尚好了。”
  莫轻言暗道:“此人行事,倒确如他所言,不拘小节,一代高人风范,这清平镇中果然是藏龙卧虎。”
  疯和尚又问道:“大理寺的捕快,来清平镇来做什么,难道是要拿人?哈哈,真要锁拿人,这清平镇恐怕剩不下几个了。”
  莫轻言答道:“公务在身,不得不为之。”
  疯和尚拍了拍莫轻言的肩膀,道:“在清平镇,最好不要说你是什么大理寺的捕快,不然,只怕要杀你的人不少。哼哼,派你来的人也不知怀了什么心思,竟会派这么一个毛头小子来这里办案,哼哼,不简单呀!”
  莫轻言心头一震,勉强笑道:“天网恢恢,总要有人来吧!”
  “好一个天网恢恢,”疯和尚哈哈大笑,“总是那般说辞,只可惜偌大一个天网,打捞的却总只有些小鱼小虾,那些偷天巨盗,一个个风光得很,安享太平。”
  李风云上前也拍了拍疯和尚的肩膀,道:“贼秃,你这句话正合老子的心意,所以,做人要么不做,要么做偷天巨盗,那些偷偷摸摸的小贼,实在是没什么意思。”又对莫轻言道:“小和尚,这里的事完了,老子干脆跟你出山,将这天下闹它个天翻地覆,怎样?”
  莫轻言苦笑一声,不知该如何回答,他是捕快,而他这兄弟的意思似是要做个混世魔王,这教他如何回答?又想道:“我这位二弟胆子可真够大的,居然敢拍疯和尚的肩膀,还对他如此说话,又不是个息事的主,真要出了这清平镇,只怕真会闯出一番祸事来。
  但若不带他出山,腿长在他身上,他自个也能出去,祸事照样能闯出来,在我身边,至少我还能看住他。而且,年轻人,也该出去见见世面,总不能一辈子窝在这山沟沟里面吧。”想到这里,莫轻言决定还是要带着李风云出山。
  疯和尚又瞅向杜如月,道:“你拿出最厉害的招数打我!”
  杜如月不解,望向莫轻言,心中琢磨,难不成这疯和尚也想试探她,准备要她做他徒弟么?再看看疯和尚的模样,一身邋遢,又有一身肥肉,跟弥勒佛倒有几分相似,满身的污垢,不晓得多少年没洗过澡了,衣领间依稀可以看见虱子在其中出没,顿觉一阵恶心。要她像他那般,打死她也不干。更何况,她师父不见得比这疯和尚差。
  莫轻言毕竟阅历要比她多得多,点头道:“如月,你就按大师说的做,大师的功夫深不可测,你伤不到他。”
  杜如月原本拿定主意不肯拜疯和尚为师,见莫轻言这般说,只好朝疯和尚行了个礼,道:“前辈小心了!”
  只见剑光一闪,四朵梅花直朝疯和尚飞去。
  李风云暗自心惊,原来杜如月还有这等本事,若用来对付他,他可不知如何应对,只能撒腿就跑了。
  但是疯和尚微微一笑,也不见他怎么动作,伸手一捉,那五朵梅花便散去,疯和尚那蒲扇般的大手已经捉住杜如月的剑尖,两只肥厚的手指将宝剑挟得死死的,任凭杜如月怎么拔也纹丝不动。
  杜如月只得弃剑认输。
  “六出梅花,你果然是她的弟子。”疯和尚将杜如月的剑扔回给她,道,“这点年纪便练出了四朵梅花,很不错了。”
  杜如月大惊,问道:“大师,你认识我师父?”
  疯和尚答道:“当然认识,老相识了,不就是万花谷的那一位?你那个师父心太大,不是件好事。过去的事,不用再提。”
  “老相识?这贼秃居然认得小丫头师父,而且两人之间似乎还发生过什么事情,莫不是这两人有一腿?”李风云暗想,神色难免有些想入非非。
  “在想什么呢,小兔崽子?”疯和尚身形一晃,突然飘到李风云身边,伸出肥手,“咚”的一声狠狠敲在李风云脑袋瓜上。
  “哎呦!”李风云措不及防,惨叫一声,怒道:“你干嘛打老子?”
  疯和尚怒道:“莫以为大和尚不晓得你在想什么,你这个小王八蛋,撅撅屁股,大和尚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
  “真有这么厉害?”李风云心道,有些理亏,但又不服气,果真撅了撅屁股,大声问道:“老子要拉什么屎?”
  见李风云这般无赖,莫轻言莞尔,杜如月皱眉斜睨,满脸的瞧不起,疯和尚哼了一声,道:“你这兔崽子,能拉出什么屎来,总不是狗屎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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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平安客栈
  第二日清晨,三人准备了一番,来到了陆家酒馆。找到了店小二陈三,据陈三说,张崇山尸体上除了些散碎银子铜钱,连半片纸也没有,更不要说一副画了。他还记得张崇山进店时带着一个青布包裹,他们要寻得那张画很可能便在那青布包裹中,只是那包裹在张崇山被杀后就消失了,不知被谁拿去了。
  张崇山当时坐在角落处,与他相邻的一边是一位白衣公子,出手十分阔绰,另外一边则是那伙契丹人,曾与张崇山说过几句话。说了什么,陈三没仔细听。
  后来,张崇山被杀,最有可能行凶的,便是那白衣公子,或者是那伙契丹人。
  这两伙人,在张崇山被杀后,立刻就离开了陆家酒馆。张崇山在清平镇也没有根基,被人杀了,自然也没有人肯为他出头,追查凶手,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那伙契丹人当天便离开了清平镇,不知所踪,那白衣公子还在清平镇,就住在平安客栈。
  听说白衣公子住在平安客栈,李风云的脸色有些怪异。
  “平安客栈有什么不对吗?”莫轻言问道。
  李风云答道:“在清平镇上,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打打杀杀,除了三个地方。第一个地方是杏花楼,第二个地方是聚气坊,第三个地方便是平安客栈。这三个地方,谁都不敢在那里闹事,如若在那里杀了人,没有人能走出清平镇。”
  杜如月奇道:“没想到,在清平镇,还有这种讲规矩的地方,为何没有人在这三处闹事?”
  李风云摇摇头,道:“规矩,清平镇处处都有,只是你们这些外来人不知道罢了。没人敢在这三处闹事,是因为这三家的老板实在是太厉害,手下各有一批高手,三人又联手,得罪了一家,便是得罪了三家。清平镇就是这三家的天下,得罪了这三家,又有谁能在清平镇混得下去?所以,在清平镇,第一条规矩是,千万别得罪这三家中的任何一家。”
  杜如月点了点头,笑道:“原来是土霸王,也只敢在清平镇横行霸道、鱼肉乡里,他们三家不曾打起来么?”
  李风云看看四周,低声道:“人多处可千万别这么说,聚气坊的佘破财与平安客栈的白福通也就算了,他们不会太在意,但若被杏花楼的玉堂春听到,说不定会惹出事来。据说那玉堂春性子小气得很,即便是佘破财与白福通也不愿轻易得罪她。
  清平镇有句话,叫做‘破财破福,不摘杏花’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得罪了佘破财或白福通,或许还转圜的余地,但惹怒了玉堂春,便只有死路一条。”
  莫轻言也道:“行走江湖,多听少说,为了图嘴巴快活,惹出些不必要的事端来,实在是不值。”
  李风云哈哈大笑道:“不错,不错,看人下菜,在清平镇,要知道哪些人可以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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