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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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长生- 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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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青年身临其境,仿佛自己也变成了蛐蛐,呲牙咧嘴,张牙舞爪,只恨自己不能爬进斗盆里撕咬。
  其中一个青年身材消瘦,脸色苍白,长着一双丹凤眼。单纯就眼睛来说,丹凤眼应该算是眼睛当中的极品,长在女人脸上,妩媚勾魂,长在男人脸上,英气逼人。丹凤眼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吊眼梢,眼角向上,极为悦目,只是这个青年的眼梢吊得太厉害了,如同躺在地上向上伸出的两条腿,眼睛都快竖着长了,别人眨眼都是上下眨,而他眨眼却是左右眨,如同开关窗户一般,怎么看都没有丹凤眼的美感,如同上等的玉石嵌在马桶上,令人惋惜。
  这个青年便是马三桂的儿子马先令了。
  这时,一个中年男子急急忙忙从桥上走了过来,虽然心里有事,也不敢打扰少帅斗蛐蛐,就站在边上默默看着,对于少帅来讲,这世间就没有比斗蛐蛐更大的事了。
  过了片刻,斗盆里的蛐蛐终于有了胜负,马先令赢了。
  马先令苍白的脸色终于有了红光,拍桌狂笑,指着另一个青年,道“服不服?”
  那青年名叫何泽生,不是修士,不过却是甲路大元帅的儿子。甲路大元帅虽然也生有几百个子女,却无一辟空显印,所以也拿他当亲生儿子看待。这时一脸颓然,白了一眼,道“胜败乃兵家常事,明天再来!”
  马先令道“你已经欠我几千万引道珠了,来着有甚意义?先把债清了再说。”
  何泽生脸有不悦,道“看你那德性,引道珠我一颗也不会少你的!”
  马先令道“你爹要是知道你输了这么多引道珠,会把你打死的!反正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何泽生虽是凡人,倒也不惧他,怒道“关你屁事!”说完拂袖而去。
  马先令仰天哈哈大笑,就把斗盆里的蛐蛐放进了一个小陶罐里,拿在手里,细细抚摸,道“这‘铁榔头’果然争气,也不枉费我对他的一番苦心!”
  边上站着的中年男子长着两撇小胡子,名叫林高歌,乃是丙路路前行走,这时抱拳笑道“恭喜少帅!”
  马先令抱着陶罐转头道“事情都办好了吗?”
  林高歌笑道“办得妥妥的,这次保证少帅在比武招亲大会上一举夺魁,一亲芳泽!”
  马先令脸露淫荡,丹凤眼微眯,道“你还别说,一想到琅月,我就想到她那两条细长的腿,跟这蛐蛐的腿几乎是一模一样,忍不住让我想去摸两把!”说完就闭上眼睛,暗自回味。
  林高歌笑道“少帅莫急,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摸上了,想怎么摸就怎么摸!”
  马先令道“你说这个狗皇帝也真是的,反正她的女儿终究是要嫁给我的,非要折腾两下,搞什么比武招亲大会,让我几天都不能好好斗蛐蛐了。”
  林高歌道“马上这金丝国都要被他折腾完了。”
  俩人相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三日转眼即到。
  比武招亲大会在京城外的空地上举办,早早就搭好了擂台,百姓都可以出城观看。
  百姓最喜热闹,平时哪里有机会见到仙人打架?比自家嫁女儿还要兴奋,早晨城门刚开,就蜂拥而出,扛着板凳,抢占前排,一会功夫就把擂台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层层叠叠,人山人海。
  等到太阳升起,城门内就走出一队人马,步伐整齐,孔武有力。接着,金其叶骑着龙麟马就出现了,文武百官,王公贵族紧随而出。姜小白三人和马先令也在其中。
  琅月因为是凡人,不能骑龙麟马,便乘轿而出。
  百姓见了,跪倒一片,山呼万岁。
  离着擂台不远,还搭着一个高台,上面摆满了桌椅,可容纳几百人。
  金其叶到了高台边,就跳下龙麟马,在众侍卫的保护下,缓缓走上高台,在中间的那张龙椅上坐了下来。


第276章 好大的口气
  金地地是太子,身份仅此于皇帝,便坐在了金其叶的左边,紧挨着金其叶,而姜小白三人则坐在了金地地的旁边。琅月则坐在了金其叶的右边。今天她的母亲灵妃也来了,母女俩坐在了一起。
  金丝国也有十路,分别为甲路、乙路、丙路、丁路、戊路、己路、庚路、辛路、壬路、癸路,共有十大元帅,除了马三桂称病未到现场,由马先令替代外,其余九大元帅都来了,和众文官均坐在了金其叶的身后。
  在擂台的左首边,还搭着一个凉棚,棚内放着十几张长凳,坐着二十七名金斗修士,这二十七个人便是来参与比武招亲大会的。虽然说此次比武招亲大会,面向全国全天下,只要是金斗修士均可以参加,但是此次招亲的主角乃是公主,哪个不想飞上枝头变凤凰,所以想来参加大会的金斗修士数不胜数,如果谁都可以参与,这大会就是举办一百年,日夜不停地打,打到琅月垂垂老矣,估计这大会也结束不了,所以每路就派了三个人过来,而丙路马先令打算自己参加,便没有再派别的修士。
  毕竟是公主招亲,这个公主还是皇上最疼爱的公主,所以通告发下去以后,各路均不敢马虎,自上而下都会遴选一遍,首先相貌要俊美,身材要高大,剑法倒是次要的,如果长得太丑,是人是猴都分不清楚,皇上一定以为是在寒碜他,心下肯定不悦。有两路甚至想得更加周到,来之前还特意找青楼女子陪着这些修士睡上一觉,边上派人观察,看他们是否持久,免得日后公主生活不协调,心生怨念,拿他们撒气。
  有些事现在好说,日后就不好说。
  所以棚中的二十七名修士个个都是一表人才,美若冠玉,不知情的还以为他们是来参加选美大会的,看得人群里的女子眼波流转,心动不已,只恨自己不是公主,要不然这二十几个人肯定要全包了。
  金地地偷偷问姜小白道“兄弟,你看那二十几个人哪个会成为我的妹夫?我感觉都不差,好像都比我俊了一点点。”
  姜小白淡淡道“一个都成不了!”
  金地地道“兄弟,你不会已经打算出手了吧?其实兄弟,说句实在话,不到万不得已,我并不希望你出手,并不是我不想你做我的妹夫,你能做我的妹夫,我是求之不得,但我害怕花仙子啊,她会杀了我的!”
  姜小白瞪了他一眼,道“你胡说什么?我是不会出手的!”
  金地地怔道“那是为何?你还没看过他们的剑法,怎么就知道他们不行呢?你怀疑他们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姜小白摇头道“这与他们的剑法无关!”
  金地地道“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呢?”
  姜小白道“待会你就知道了。”
  马先令见姜小白三人坐在太子的身边,谈笑风生,好像关系还不错,连皇上对这三人好像也很客气,心里就觉得纳闷,这三人究竟是什么来头?但凡是金丝国有头有脸的人物,就没有他不认识的,但这三人他却从来都没有见过。问边上的其他元帅,也是没有一个认识,心里愈发觉得好奇。
  虽然金丝国有不少人在无生海和七国淘金大会上见过姜小白,但那些都是金地地的亲信,消息一时半会传不到他的耳朵里。
  这时,一名司仪走上擂台,朝着皇帝行了礼,又转身环视众人,大声道“今天是我国琅月公主比武招亲的大好日子。公主乃是金枝玉叶,所以所嫁的夫君也必定是人中龙凤,须有万夫不当之勇。但凡是铁骨铮铮的金斗修士,均可以参加此次大会,但我国金斗修士实在过于庞大,无法一一顾及,为了节省时间,各路已经遴选一遍,将各路金斗精英汇集于此。
  此次比武招亲大会的规则也很简单,只要是金斗修士,不论出身,不论长相,只要以武力夺得头魁,便可以成为公主的如意郎君!”
  台下立刻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
  司仪双手压了压,示意大家安静,又道“虽然金斗修士经过遴选,但仍有二三十人,无法一同登台比试,为了公平起见,众位金斗修士上台抽签分组,两人一组,一轮一轮地战下去,能够战到最后的,便是公主的如意郎君!”
  台下围观百姓又是一阵呼喊,兴奋不已,倒是看得琅月一脸落寞。
  凉棚里的二十七个金斗修士就站了起来,准备上台抽签。
  司仪又转身望向高台,看着马先令,道“马少帅,你愿意参加此次比武招亲大会吗?如果愿意,就请过来抽签吧!”
  马先令就站了起来,嘴角微翘,似笑非笑,道“这次比武招亲大会就是皇上为我准备的,我岂能不愿意?我心里是一百个愿意,我愿意娶琅月公主!”
  金地地撇了下嘴,嘀咕道“德性!”
  琅月脸上也露出厌恶之色。
  司仪道“既然愿意,为了公平起见,还请少帅过来抽签吧!”
  马先令冷笑一声,直接从高台上跳了下来,两三个雀跃,就跳上了擂台,见那二十七名修士准备上台抽签,便指着他们道“你们都给我站住!”
  司仪怔道“少帅什么意思?”
  马先令就指着那二十七个人,大声道“让我跟他们一起抽签,简直是跌了我的身份,而且除了我之外,他们也不配娶琅月公主!今天琅月公主我是娶定了,如果他们不服,我愿意一人战他们二十七个人,车轮战也好,一起上也罢,我马先令不惧!”
  人群一片惊叹,虽然这家伙的丹凤眼长得像丹鸡眼,不过好有气势啊,实在太霸气了,不愧是大元帅的儿子啊!
  金地地也是一惊,道“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牛逼了?我怎么不知道?”又小声对姜小白道“好像比你还嚣张啊!”
  姜小白道“我一向平易近人!”
  那二十七个俊美男子被指着鼻子羞辱,虽然他们人多,平分了羞辱,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依旧觉得难堪,脸上青一阵紫一阵,可对方是大元帅的儿子,他们也不敢顶撞,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一时僵在原地,好生尴尬,真对不起这张俊俏的脸。
  司仪也面露难色,道“这有点不合规矩吧!”
  马先令便转身望向金其叶,抱拳道“皇上,臣以为抽签太过烦琐,简直就是浪费皇上的时间,反正是战,不如让臣一人独战他们二十七人,速战速决,也好让皇上早早回宫歇息,岂不更好?”
  虽然金其叶心里也有点犯迷糊,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但他倒也不好多说什么,因为人家这并不是投机取巧,反而是吃亏的表现,人家想吃亏,你能有什么办法?便道“爱卿年纪轻轻,便如此英勇了得,着实令朕刮目相看哪!”
  马先令顿时豪情万丈,也觉得自己今天太过英勇,如同他的蛐蛐“铁榔头”一样,傲视群雄,不觉得这是讥讽之言,内心顿时就膨胀了,甚至有些飘飘然,也不知道谦让,抱拳喜道“多谢皇上夸奖!”转身对司仪道“你先下去吧!等我胜利的时候,你再上来宣布!”
  司仪见皇上都没有反对,他也不敢多说什么,应了一声,便走下了擂台。
  马先令就指着那二十七个俊美男子道“你们谁先上来战我?”
  二十七人面面相觑,无人应答。
  马先令连问三遍,依旧无人上台。
  马先令就觉得无趣,就随便指着一个修士道“那个穿红衣服的,就你了,你先上来吧!”
  那个修士之所以穿着红衣服,本想讨个吉利,寓意红红火火,结果自己没有红,倒把别人的眼睛惹红了,只能硬着头皮走上了擂台。
  马先令拔剑出鞘,指着他道“废话少说,动手吧!”
  那红衣修士心道,我还没说话呢!既然人家不让他说废话,他便一个字也没有说,拔剑就刺了上去。虽然各路遴选的时候,相貌为重,剑法为次,但也不敢太过敷衍,修为都是金斗七品,所以剑速甚快,转眼就到了马先令的眼前,直刺他的咽喉。
  马先令却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没有一点惊慌,冷笑一声,侧身一避,轻而易举就避了过去,同时将手中长剑刺向那人的心窝。
  那名红衣修士大吃一惊,连忙撤剑回防,马先令剑路一变,就把他的剑挑了开去,使他门户大开,抬起一脚,就踹了过去,正中那人的胸口。
  这一脚踹得甚重,那红衣修士一下就被踹飞了,离开了擂台,重重地摔在地上,挣扎几下才爬了起来,一口鲜血狂喷而出,染红了他俊美的脸蛋。
  马先令走到擂台边,冷笑一声,用剑指着他道“服不服?”
  那红衣修士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点头道“服!”


第277章 秋风扫落叶
  台下观众几乎都是凡人,哪里见过这么快的身形剑法,眨眼之间,胜负已定,心里不免暗暗惊叹,高手对决就是不一样啊,真的是快如闪电!
  人群顿时就沸腾了,虽然他们也没看清打斗过程,不过还是觉得过瘾,喝彩连连,看来这个长着丹鸡眼的少帅果然有两把刷子,没有金刚钻怎敢揽瓷器活?
  金其叶和金地地都是紫斗修为,看得清楚,心里就隐隐觉得不对劲,因为他们对马先令实在太了解了,虽然也是金斗七品的修为,但平时只知道斗蛐蛐玩女人,疏于练剑,金地地还曾跟他切磋过,剑法烂得如同狗屎,很难找出比他剑法更烂的金斗修士了。就算那个红衣修士是个绣花枕头,剑法比他还烂,也不至于连一招也撑不过去啊!难不成这个马先令得遇名师指点,剑法才会突飞猛进?
  金地地心下惴惴,转头问姜小白道“你觉得这个马先令的剑法怎么样?”
  姜小白道“烂得像狗屎!”
  金地地知道他是用剑行家,不会无的放矢,便道“那为什么一招就赢了呢?难道那个穿红衣服的剑法比狗屎还烂?”
  姜小白道“你慢慢看吧,后面的会一个比一个烂!”
  金地地道“你怎么知道的?”
  姜小白道“你看的是剑法,我看的是人心!”
  马先令见自己轻而易举就赢了一战,信心大增,看着剩下的二十几个俊美男子,如同是待宰的羔羊,心里无比舒畅,长得英俊又能怎样?还不得乖乖地臣服在我的脚下?便用剑指着他们道“下一个是谁?”
  众人依旧没人应答。
  马先令也不客气,如同逛窑子一般,捡着漂亮的又点了一个上来,结果跟那个红衣修士一样,一招都没撑过,就被马先令踹下了擂台。
  正如姜小白猜测的那样,后面的修士果然一个比一个烂,有的哪里是上去比武的?简直就是张开双臂跑上去让人踹的,如同飞蛾扑火,前赴后继。
  台下观众不明所以,见修士如同下饺子一般往台下落,感觉台上的丹鸡眼实在太威猛了,真有万夫不当之勇,世属罕见,忍不住大声喝彩。
  金其叶父子再傻,也算是看出门道了,哪里是马先令剑法精进了?分明就是跟这些人已经串通好了。
  他们猜得没错,马先令之所以如此有把握,就是派人跟九大元帅私下联系过了,请他们通融通融,让他赢得此次招亲大会。马三桂拥兵自重,对于九大元帅来讲,心里也是忌讳的,反正也不是他们娶公主,公主嫁给自己的手下,手下飞上枝头变凤凰,对自己也并无利益,不如卖个顺水人情,也不用把路给走绝了。所以便给这些金斗修士下了命令,只许败不许胜。
  父子俩看得脸色阴沉,都快拧出水了,看马先令在台上打得欢快,就有了一种被戏耍的感觉!恼怒的同时又有些惴惴不安,今天这九大元帅可以跟马三桂串通起来敷衍他们,那明天就有可能串通起来反他们。
  金地地将拳头捏得格格作响,咬牙道“实在可恨!”
  姜小白道“端正心态,恨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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