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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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天- 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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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可惜呀,也没人分享我的喜悦,只能跟你说说。”南风轻轻拍打着八爷的脖颈。
  “咕咕,咕咕。”八爷回应。
  “你好好跟着我,努力多活几年,我若是得道成仙了,一定把你也带上。”南风说道。
  八爷的回应还是咕咕。
  初晋洞渊,免不得各种尝试,一次借力可飞掠五里有余,灵气外延可达五丈,但延出这么远,威力就很有限了,三丈之内威力还是很大的,不过灵气外放会耗损大量灵气。
  洞渊紫气固然威猛,但不会法术总是不成,顶多只能算个内功精深的武人,法术必须得学。
  龟甲天书虽然玄妙非常,想要参习透彻却不是朝夕之功,在此之前得学点现成的防身。
  便是临时使用,寻常法术他也不屑去学,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学就学厉害的。太清宗的九部真经他倒是有,但有了龟甲天书,就没必要再去深入研习由天书衍生来的九部真经了。
  思虑过后,心中有了计较,燕飞雪和龙云子分别为上清玉清掌教,想学厉害的法术,还得从他们身上想办法。
  如果一直哭丧着脸搞的苦大仇深,那也未免活的太压抑了,高兴时就得高兴,但该给自己泼冷水时还得泼冷水,眼下虽然晋身洞渊,却也只是多了几分自保之力,不能招摇,还得找地方猫着去……


第三百一十九章 赶赴沙场
  见南风开始捆扎包袱,八爷照例飞起,自空中等他。
  不过南风却没有照例骑乘,捆好包袱之后指了指正东方向,随后纵身拔高,凌空先行。
  此番去到边境是要隐藏行踪的,怕是没有机会再施展身法了,在途中必须熟悉洞渊紫气的凌空飞渡,免得事到临头生疏仓促。
  八爷不明所以,振翅追来,冲南风咕咕鸣叫。
  南风冲八爷做了个手势,示意它全速飞翔。
  八爷貌似明白了南风的用意,也可能没明白,只当他也能飞了,唯恐自己没了用处,振翅疾飞,力求快过南风。
  八爷在上方高飞,南风自下方飞掠,八爷全力飞翔,南风灵气疾催,夜空之中你追我赶,争先恐后。
  洞渊紫气全力施展凌空飞渡,速度是非常骇人的,但人终究不是飞禽,快是快了,却快不过八爷,很快八爷就拉开了距离,起初只有三五丈,到得百里之外距离已经拉到二十多丈。
  远超南风之后,八爷降低高度,飞在南风前面,得意回头,“咕咕嘎。”
  “你才不成呢。”南风笑道,言罢,改变飞掠节奏,一次借力不等掠出五六里,掠出三里就落地借力,凌空飞渡的前期速度很快,到得三里之后速度就慢了,如同滑翔,三里一落地,始终保持最快速度,不过快也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是频繁落地所耗费的灵气比正常飞掠要多很多。
  此时丹田气海里的灵气是盈满状态,要想做到心中有数,就必须将丹田里的灵气全部耗空,如此这般不但能够知道全速飞掠有多快,还能知道体内灵气在施展凌空飞渡的情况下能支撑多久,此外,在丹田彻底空乏之后,也能知道需要多久的呼吸吐纳才能将灵气重新补满。
  眼见南风加速追赶,八爷再度奋力振翼,争强好胜是雄性的天性,让这没翅膀的家伙追上,在它看来是件很丢人的事情。
  为了力求快速,八爷再度飞高,自低空飞行不但耗费气力,还飞不快。
  五十里后,南风将三里一借力改为四里一借,便是能够追上八爷也不能追上,不然它会不高兴。
  随后一个时辰一直保持这等节奏,渡过天劫的益处开始逐渐显现,渡过天劫之后灵气自动游走于周身经络,能够在一定限度内补充耗损的灵气,说白了就是灵气很是经用,先前的一个时辰大概掠出了五百多里,体内灵气还有八成剩余,据此估算,若是正常施展凌空飞渡,至少也能坚持五个时辰,可掠出两千多里。
  不过这也只是理想估算,真实情况会有些许出入,别的不说,体力就支撑不了那么久,凌空飞渡借助的是灵气,但对力气也会有所耗损,很累人哪。
  除此之外鞋子也受不了,凌空飞渡落地借力的踩踏非常猛烈,一双冬鞋千层底,一个时辰之后就感觉硌脚,再这么踩,很快就要漏脚趾头了。
  八爷耐力好,也不觉得累,见南风慢了下来,又开始得意,俯冲下来,嘎嘎嘲笑。
  “不玩了,过来接我。”南风喊道。
  听南风这般说,八爷慢了下来,南风借力拔高,到得八爷背上,“走走走。”
  八爷平稳东飞,南风坐在八爷背上,脱下鞋子磕倒里面的沙子,凌空飞渡好是好,不过还是乘坐飞禽更舒服,只是可惜不能继续挥霍灵气,丹田不空,也就无法确定需要多长时间能将空乏的丹田补满。
  年轻人,脑子活,一闪念,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新奇的想法,在长安时经常听说书人讲说高手师父临死前传功给关门弟子的故事,传功是个世俗的说法,应该与转送灵气是一个道理,渡过天劫之后灵气能够离体外放,既然能够将灵气传给他人,应该也能将灵气传给坐骑。
  想及此处,南风将右手探于八爷后背,心念闪动,体内灵气自劳宫缓慢延出。
  八爷察觉到异样,有些惊慌,咕咕鸣叫。
  “别怕,别怕。”南风轻声安抚,与此同时继续延送灵气,这外延离体的灵气如同伸长的手臂,虽然离体,却仍有感觉,能够感知到八爷的骨骼和血肉。
  只要是活物,就有经络,细心感知之后发现八爷也有经络,但与人的经络大有不同,人体有包括十二正经和奇经八脉在内的诸多经络,但八爷体内的经络只有两条,横向一条通达双翼,竖向一条连贯头尾。
  经纬的交接处位于八爷的背下腹部,这里应该是丹田的所在,但只有年老成精成了气候的异类才有丹田存在,八爷是个年轻后生,还不曾化生丹田。
  寻到经纬交接处,南风缓慢送出灵气,灵气上下传送,左右延伸,八爷随之精神一振,奋力鼓翼,加速疾飞。
  八爷一加速,体内的灵气开始耗损,南风再送补充,供给八爷消耗。
  得南风紫气帮衬,八爷精神抖擞,如离弦之箭一般飞速向前。
  见它飞的这般快,南风有些担心,八爷还不曾长大,经络不很通畅,如此疯狂加速,怕是会伤及它的筋骨和经络。
  想到此处,便收回了灵气,以灵气帮助八爷加速是可行的,只是不知道有没有不良后果。
  八爷也察觉到助力消失,疑惑歪头,“咕咕?”
  “痛不痛?”南风问道,其实他是想问八爷感觉如何,但这么说八爷肯定听不懂,只能力求简单。
  “咕咕嘎。”八爷回应。
  可别小看这咕咕嘎,可分为咕,咕咕,咕嘎,咕咕嘎四种叫声,每一种叫声又有不同的声调儿,不同的叫声加上不同的声调儿表达的就是不同的意思,八爷这声咕咕嘎尾音向上,想说的应该是,‘接着玩呀。’
  “不成,不成,快飞。”南风摆手。
  “咕咕嘎。”八爷又叫。
  见八爷很有精神,不像难受,南风便再度延送灵气。
  感觉到助力又回来了,八爷欢喜鸣叫,兴奋飞翔。
  南风打起精神,谨慎拿捏,唯恐送出的灵气太强太多会伤到八爷。
  待得感觉到所送出的灵气都被八爷快速闪动的双翅给消耗掉了之后,开始试着送出更多灵气,此番八爷飞的更加迅速,穿云破雾,风驰电掣,自其背上几乎不得睁眼。
  八爷终究还是小,起了玩心怕是会不知轻重,考虑到这些,南风便不敢跟它一起疯,没过多久便撤回了灵气。
  八爷感觉有趣,不曾尽兴,又在叫嚷,此番不管它怎么叫嚷,南风都不理睬了,似这种送出灵气帮助八爷加速的举动肯定会对八爷有不良影响,除非到了紧要关头,平日里还是不用为好。
  玩也玩了,闹也闹了,得干正事儿了,现在已经是四更天了,得尽快赶路,尽量赶在天亮之前找到两魏前线。
  他只知道两魏在边境交战,具体在哪儿却不知道,不过想找也不困难,先找到通往边境的主路,循着主路向东应该就能去到。
  此前他曾经去过东魏两次,第一次是和胖子去的,那时二人走的是南路,自东魏南侧进入。第二次是被玉清宗撵了出来,穿过太乙山去找胖子,自东魏的中部进入,此时他在东魏的北部,这条路第一次走,也不知道沿途所见的城池和乡镇叫什么名字。
  临近五更,见到一座大城,可是不小,有长安一半大,看到这座大城时,一支庞大的运粮队伍正在络绎出城向东移动。
  都说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支运粮队伍应该是给边境的士兵运送辎重的,这说明方位没搞错,继续向东就能去到战场。
  不久之前他在梁国建康也曾发现有粮队出城,那支粮队的车马可是不少,看方向应该是往南去的,也不知道要送到哪儿去。
  真不知道梁国的探子都是干什么吃的,梁国难道不知道两魏正在东北边境作战,此时可是趁火打劫的大好时机,但这帮不着调的家伙不往北打,却往南打谁去了,白白浪费了收复河山的大好时机。
  梁国是汉人当权,他内心深处还是倾向于梁国的,奈何梁国太不着调了,简直是不务正业,尤其是那个皇上,隔三差五跑去当和尚,也不知道这家伙咋想的,当道士也比当和尚好啊,至少不用剃光头,也不会被坑那么多银钱,唉,这个不争气的老东西。
  东行途中又见到几座小城,三百里后,看到了南北走向的崇山峻岭,群山之中有一条位于山谷中的小道,山谷的东面是一座城池,这座城池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池,而是一处巨大的营地,只是因为后期搭建了大量防御工事,令其看似城池。
  这处城池依山而建,扼守西进要道,城里有大量营帐,此前他曾在太乌山见到类似的营帐,知道一个营帐住多少士兵,大致估算,这里应该有五六万人,不消问,是龙云子的部队。
  在城池的正东是一片长达数十里的平坦区域,那片区域没有很高的树木,多是杂草,实则杂草也不多,都被马蹄践踏的斑驳颓秃了,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战车的残骸和破碎的甲胄,不问可知,此前这里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战事。
  在平坦区域的正东,又是一个葫芦嘴儿地势,那里也驻扎有大量军队,目测人数比西侧还要多,应该有八到十万人。
  东魏一直比西魏强大,兵多也很正常,不过有一点不正常,那就是两处营地悬挂的帅旗都不是龙云子和燕飞雪,而是不认得的两个人。
  仔细一想,其实也没什么不正常的,燕飞雪和龙云子都是道门中人,道门中人就算统兵出征也不能光明正大的挂帅,不然就违背教义了,得找两个朝廷官吏担当名义上的将帅。
  八爷没有异类气息散出,南风乘着八爷,趁着天还不亮,自附近转了一圈儿,在北方数十里外找了处山头落了下来。
  这里位于一道很高的山脊背面,哪怕八爷飞起觅食,也不虞被南面的众人看到。
  “好了,你在这儿待着吧,我当兵去啦……”


第三百二十章 藏身军中
  此处离南面战场有数十里,不能施展身法,只能步行,临近中午方才到得战场正北的山头。
  到得地头,也不急着混入军营,而是寻了处避风所在,晒着太阳睡了一觉,醒来之后方才斟酌去处。
  其实去处也没什么可斟酌的,龙云子认得他,肯定不能混入西魏军中,要混只能混进东魏的队伍,需要思虑的就是怎么混进去不令人起疑。
  刀剑无眼,打仗是要死人的,没谁愿意当兵,愣头愣脑的跑过去跟人家说我要当兵,不被当奸细抓起来才怪,得想个招儿才行。
  最省事的办法就是趁双方开战,混入其中,佯装西魏士兵,被东魏俘虏,此时对于俘虏来的士兵通常是劝降并编入队列,如此一来就有了不令人起疑的身份。
  不过这个办法有两个弊端,一是得等双方开战,看战场残迹,貌似最近一段时间没打仗,天知道双方什么时候会开打。二是即便成功被东魏俘虏,日子也不好过,降兵低人一等,一天到晚要干活儿,哪有工夫翻字典。
  转念一想,又生出一个念头,别在这儿等着,往东魏境内跑,在境内被“强征入伍”并派送过来,仔细再想,这个办法也不好,新兵要经过训练才能派往战场,可不能受那鸟罪。
  左右不成,又动了别的念头,要不还是别去当兵了,就在附近猫着,还得自由,不过浪迹在外总不如混入军中安全,不管被哪一方发现行踪,都会被视为对方的奸细,抓起来严加盘缠是免不了的。再者,参悟天书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不是一年半载能够完成的,这段时间吃喝怎么办,生火还是不生火。
  权衡利弊,还是混入军中最为实际,不但能隐藏行踪,一日三餐还能吃现成的。
  不过眼下没什么合适的机会,先等等再说吧,趁机观察一下双方的情况和士兵的日常。
  出征的队伍分为作战和后勤两部,作战的士兵占了总人数的八成,剩下的是后勤士兵,砍柴,取水,做饭,养马,修理军械,调配辎重粮草,还有送信跑腿倒马桶的。
  他本想混入后勤队伍,但观察过后发现作战的士兵更舒服,在不打仗的时候都在闲着,乐意动的可以洗洗衣服,懒的就在营地附近晒太阳。
  随身的干粮已经吃完了,这么饿着可不成,撑到天黑,准备动身找东西吃,站起之后意外的发现东面山坳里有匹马,马身上有鞍具,应该是匹战马。
  到得近处,看的更加真切,这的确是匹战马,应该在之前的战事中逃离了战场,马鬃有些杂乱,身上还沾附了一些苍耳,在野外应该流落了不短的时间。
  看到这匹战马,南风有了主意,缓慢靠近,试图抓它。
  那马在野外流浪的久了,生出了野性,见到有人靠近,转身想跑,南风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缰绳将其拉住。
  这马终究是战马,不似野马那般桀骜不训,跑不了也就不跑了,亦不嘶鸣挣扎。
  有了马,还少一套兵士的衣服,这个就好办了,趁着夜色潜入营地,偷一套。
  包袱不能带进军营,就近寻个安全所在仔细藏了,换上军服,带上少许银钱,再带上一本九州字典,齐了,可以动身了。
  但动身之后却不曾骑马进入军营,而是往东去了。
  东魏一方有十万大军,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么多人总要吃饭的,后方得往这儿运粮啊,运粮就得有运粮队伍,他往东就是寻运粮队伍去了。
  晚上自小镇的客栈上住了一夜,顺便探听点消息,这里虽是后方,离战场却近,前方战事如何这里的人也知道,既然要混入军中,总不能连什么时候打过什么仗都不知道。
  运粮也是有规律的,多长时间运一趟客栈的伙计都知道,按照惯例,运粮的队伍明天中午就能到这里。
  于是就睡到巳时,起来之后将水囊灌了些酒,骑马上路。
  走不多远,遇到了运粮队伍,立刻快马迎上,只道前方粮草吃紧,让粮队走快一些。
  类似的事情之前应该发生过,押队的校尉很不耐烦,“走的这般快了,还催,累死了劳役,算谁的过失?”
  酒早就准备好了,赶紧递上,人家喝不喝是一回事,态度总得有。
  粮队赶路甚急,校尉好生乏累,接过喝了几口,态度立刻转变,“唉,天杀的营生,真是背时,年都不得过好,真他娘的。”
  南风将校尉递过来的酒囊又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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