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陨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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陨神记- 第1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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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草只是站在旁边默默看着,因为他想起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人,也是他决定一辈子保护的女人,正是在跟女人在一起以后的第二年,小草在外出打裂时候被奴隶贩子给抓住。
    两年了。
    无时无刻不在想她。
    正因为想见她所以努力活着。正是因为想要见她所以爆发出潜能,让他在这两年发现自己进化体质的天赋。正是因为满脑子都是她,她刚刚与主人拼死搏杀时,落入下风生死一线时,他才能反败为胜,现在这种念头更加强烈了。
    也因为她。
    小草不像其他奴隶一样,他决不碰这些女奴隶,只带着一点干粮和水上路了。
    他根本记不起来以前生活的营地在哪里,只能凭着记忆一路打听着前进。他在荒野里遭遇过人群,他遇到过荒野里的杀人狂肉贩子,他也遭遇过沙暴之类的天灾。一次次磨砺中,年轻人身体并没有消瘦反而愈加强壮。
    困难没有磨灭斗志。
    思念反而越来越强烈了。
    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以前的家,也一定能够找到她的。
    可荒野容不下的思念,当小草历经千幸万苦,终于回到熟悉的地方以后,距离他离开已经过去整整四年,这个地方早就物非人已非。
    毕竟四年时间对于荒野人而言实在是太奢侈了,他并没有找到梦牵魂绕的那个女人。因为小草被抓走不到两个月,女人就主动投进一个男人的怀抱,只是当被被玩腻以后被丢进妓馆并且被病死在里面,现在连尸体埋在哪里都不知道。
    这个打击让他几乎癫狂,他发疯似冲向妓馆,将嫖客妓女杀得一干二净,血洗妓馆以后又找到那个男人,准备将这个害死了她的人千刀万剐。
    一招。
    只用了一招。
    小草惨败,瞎眼一只,被投进了斗兽场。
    斗兽场生活是血色的,这里远要比黑矿更加残酷,每一天都要与人或变异兽厮杀,以血淋淋的表演来换取观众的一场娱乐。
    斗兽场比黑矿更加没有未来,矿坑里至少还能策划反抗逃走,斗兽场里他是那么的弱小渺小,几乎不可能从这些人眼皮子底下逃走,更不要说进行反抗了。而那个该死的男人,每天都来欣赏,他的浴血厮杀、痛苦挣扎、遍体鳞伤,都变成为他取乐的方式。
    他不甘心。
    所以他努力活着。
    只想着有一天能复仇。
    绝大多数人在竞技场都撑不过半年,这个年轻人却硬生生坚持一整年,当年的小草有一个更加生动的外号:独眼。
    无论再强的竞技场斗士,终究有倒下的一天,独眼也没能逃脱这个命运,他还是倒在竞技场上,重伤垂死,奄奄一息。竞技场主人已经在他身上赚够了,这种没有用的废物,随便扔到了外面,让他自生自灭。
    “你想活着吗?”
    独眼气若游丝就像一条丧家犬,他倒在垃圾成堆的地方,肉贩子已经开始磨刀霍霍,这时一个穿着锦袍的男子出现在面前。独眼睁开仅有一只眼睛抬头看向他,这个人有着乌黑的皮肤,英武强壮,他身上衣服材质非常精细,这是荒野里所不常见到的,后来他才知道这是神域里的材料。
    这个黑皮肤的英武男人,他叫黑煞。
    “荒野是残酷的,只有够狠才能活,你想活得比别人更好,那就要比别人更狠。”
    独眼康复以后就成为黑煞手下,这个时候像他这样的人,黑煞身边已经聚集差不多二十个,独眼经过这些年的磨砺,他的身手已经相当不错,而黑煞作为神域叛将,更是荒野里一等一的强者。
    荒野从来就没有道理可以讲。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奴役几百个奴隶为你干活。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亲手杀死自己主人重新住在命运。
    只要你够强,就可以掠夺别人女人并且肆意蹂躏折磨。
    独眼最喜欢颜色就是血色,所以戴上一个血红色眼罩,纹上红色团为主的夸张图腾,连头发都染成夸张的红色,从此脱胎换骨重获新生,成为流窜在边缘地带的一个悍匪。这些年杀人、抢掠、强奸、虐待,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他不知道,究竟是堕落使人快乐,还是追求痛快结果就是堕落,这种欲望失去枷锁的感觉确实会上瘾,他终于明白以前主人的心情,终于明白抢走自己女人那个人的乐趣,更明白把别人苦难当成表演来欣赏是一件多么好玩的事情。
    天地不仁,这是荒野,不要自作多情以为是命运辜负你,因为命运从来就不屑多看你一眼,收起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吧,你的苦难对世界而言一分不值,不过却能成为别人一场乐子。
    

第二十章 草寇的崛起
    黑煞自称是神域军队里一个叛将,犯下重罪惹怒大人物,不得不来到荒野,但是大家都能隐隐约约感觉出来,黑煞的身份恐怕没有想象这么简单。
    将军叛逃并且占山为王落草为寇,神域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谁都知道神域治军极其严苛,所以将领带头背弃信仰而叛逃,无论如何都不该是这幅无所谓的态度才对。
    虽然有这方面的疑问,但是人人都有往事与经历,这并不妨碍黑煞成为这群人的领袖。黑煞率领红眼罩一伙人开始谋生,从开始就以杀人抢掠为主,不过随着时间的延长,他们意识到游兵散勇,永远无法成就气候的。
    因此集结起更多人,从此组建起强盗团,被称之为莽夫团。
    红眼罩曾经嫌弃这个名字太难听,倒不如改成黑煞团,听起来多有气势啊。
    黑煞并不觉得,莽夫莽夫有什么不好?如果能当一个头脑简单的莽夫也是不错的。
    他倒是觉得如果名号太响亮,反而会太过引人注意,正应了那句树大招风的话,现在这莽夫团一听就知道是个没什么野心大志的强盗团,神域也就不会过早的关注了,在荒野里面子不重要,好好活着才是第一位。
    全团从开始二十几个人,陆陆续续发展到上百人,又迅速发展到几百人,最终增长到千人左右,终于成为边缘地带最有名的强盗团伙之一。红眼罩因为资历足够老而且骁勇善战,因此成为莽夫团的头目之一,能率领一两百个悍匪参加行动。
    红眼罩现在都非常清楚的记得。
    两年前的傍晚,众人结束一票大买卖,总共掠夺价值七八百金币的货物,更虏获奴隶一百多名,美貌而年轻的女人也有几十名之多,莽夫团上上下下都在庆祝的时候,黑煞忽然将所有头目叫到他面前。
    黑煞二十年来基本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天神黑而发亮的皮肤,还有壮硕身体与当年一样,只是嘴角灰白胡渣说明他已经是近五十岁的年龄,而脸上以及手臂上几道疤痕,是这些年与其他盗贼团火并时留下来的。
    黑煞日渐老了,谁都不敢产生半点不敬,更别说篡位的念头了。
    莽夫团之所以能够维持到今天,全都是有这位首领在,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精神领袖,红眼罩在内的兄弟都跟他出生入死很多年,而黑煞本身就是将军出生,精于练军通晓战略,这支队伍虽然是草莽流寇,但是只要黑煞一句话,哪怕是刀山火海也未必去不得,这支部队经过多年打磨,或许比不上神域的军队,但是在荒野里面却已经非常正规。
    黑煞给部下倒一杯酒:“我要离开一阵子。”
    大家早就养成习惯,绝对不会问为什么。
    如果黑煞愿意说,他自然会说,如果黑煞不说,他们没必要问。
    黑煞将酒碗端起来看着众人,他说出一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三十天以后,如果我回来了,莽夫团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谁愿意离去的可以不用打招呼自行离去。如果我没有回来,莽夫团从此解散。”
    三十天后。
    黑煞没有回来。
    莽夫团却没有因此解散。
    红眼罩等人不相信黑煞会抛弃这么多年兄弟离开。
    终于,五十天以后,黑煞果然回来了,只是回到莽夫团以后,他的性情发生很大变化,自称已经获取荒野赐福,做出一系列让人震惊的事情。比如尤其喜欢幼童之血,更具备各种神秘的能力,不久就宣布一件重要的事情
    莽夫团对边缘之地另一支大型强盗势力狮虎团发出挑战!
    虽然都在边缘之地谋生,两方实力差不多,素来井水不犯河水,黑煞忽然转变态度,无疑是非常反常的做法。强盗蛮子各个性情火爆,狮虎团二话不说,带人要跟莽夫团一决雌雄。
    战斗一开始。
    红眼罩等人都没出手。
    黑煞孤身一人杀进狮虎团的老巢,生撕了三四十人,独自杀人过百,被乱枪扫射而不死,被乱刀劈砍而不倒,在箭雨里面穿梭自如。狮虎团的老大甚至一刀几乎斩断了黑煞的脖子,但是黑煞只是将脑袋轻轻一扶就还原了。
    所有伤口瞬间愈合。
    几乎就是不死之身!
    这场战斗中,无论受到多么严重的伤害,无论身体被刺穿多少次,总能在短时间内就恢复过来,几乎以一人之力撕碎狮虎团的防线,最后一拳头将狮虎团首领半边身体震成肉泥。
    谁都不知道黑煞离开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奇遇。
    但这次战斗彻底震惊所有目睹这场战斗的悍匪。
    莽夫团吞并狮虎团,从千人盗贼团变成一千五百,接连打败并且吞并附近数个势力,不断地招兵买马扩张势力,人数越来越多力量越来越强,黑煞渐渐停止边缘地带抢掠普通商队的行为,以避免在成气候前,过早引起神域注意,又暗中从荒野里面招兵买马积攒力量。
    黑煞的个人地位与声望在一场场战斗里变得越来越高,从一个精神领袖变成一尊神邸,让所有莽夫团成员都对他崇拜到极点。而黑煞也越来越神秘,让人们感到畏惧,莽夫团从一个单纯的盗贼团,突然间就变成一个好像邪教团体的阻止。
    红眼罩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红眼罩看着莽夫团一天天壮大,他感到非常的震惊也感到非常兴奋,他觉得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超越大名鼎鼎的暗核会只是时间问题,莽夫团早晚会一统荒野,而黑煞将成为这个地方的王!
    紫菱缓缓收回手顺手把金针给拔出来。
    红眼罩翻着白眼倒在地上抽搐起了来。
    因为记忆提取过程非常野蛮,红眼罩又极不配合并且强行抵抗的关系,现在已经遭受到重创,当读取完毕以后,他的记忆已经千穿百孔一片混乱,就算能活下来,多半也变成废人一个了。
    红眼罩在地上抽出,四肢不停地挥舞。
    他现在已经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
    三人刚刚几本把红眼罩一生经历大概看了一遍,这是一段在普通不过的荒野人生,有迷茫、有痛苦、有绝望,但更多的是鲜血、杀戮,以及罪恶。
    “这件神器确实不错。”云鹰没有杀红眼罩,因为看他这样子,十有八九是疯了,就算能活下来也废了,所以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只可惜这副作用也太大了。”
    “这不重要,现在的问题是荒野里出现了这么厉害的存在,我们居然完全都不知道,真是太叫人震惊了。我敢说,这个黑煞以后说不定会像狼剑一样,对神域造成巨大的威胁。”紫菱满脸凝重,有必要把这件事情尽快向神域汇报,而且这个情报在神域里肯定非常有价值,“难道前辈就是为了调查黑煞而来?现在能查出莽夫团的真相,我想对神域有着巨大价值,我们这就回去报告吧!”
    云鹰摇了摇头不置可否。
    这让紫菱感到很困惑,这样的重要情报,难道前辈都没兴趣吗?
    “你该不会真觉得神域会不知道黑煞的存在吧?”云鹰看着紫菱:“你太低估神域里面的那些大人物了,我想神域不仅仅知道这件事情,而且说不定还有所关系。没有调查清楚这背后的关系前,你就这样傻愣愣的跑到天云城去,说不定在半路就被人灭口了。”
    紫菱瞪大眼睛,云鹰这番话对她就像天方夜谭:“神域怎么可能允许这种罪恶存在!”
    所以说紫菱还是太年轻了。
    云鹰可是亲身经历过一次的。
    “虽然我的任务并不在此,不过既然是顺路的话,我们就到莽夫城看看吧。”
    纱木旻和紫菱都被吓一跳。
    纱木旻下意识说:“你该不会是疯了吧?”
    紫菱通过读取红眼罩记忆来看,黑煞的可怕已经超乎想象,这个家伙搞不好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魔物,最好是能从天云城请几位高阶猎魔师来解决,要么就出动一整支军队前来围剿,否则虽然前辈的实力很强,但是想对付已经不知道变成什么怪物的黑煞还是很难做到的。
    “放心,只是去看看,不跟黑煞动手,不会有事的。”云鹰目光扫二人一眼:“这种事情由我去就可以了,你们两个就不要跟着了。”
    “这怎么可以?我也要去!”紫菱想都没想就说,生怕被云鹰给看扁了:“这种邪恶的老巢,我偏要进去看看,我紫菱可是要成为一个猎魔大侠客的人,如果连区区一群废物都怕,那还当个屁猎魔师。”
    纱木旻本来是不想节外生枝的。
    她更不想去那种危险的地方。
    现在问题是,如果不去的话,就意味着要跟云鹰分开,哪怕是暂时的分开,她也会感到强烈的危机感,跟在云鹰身边去莽夫城,与孤身呆在荒野里面,她宁愿选择前者。
    反正云鹰也说了,去看看,不打架。
    云鹰看了一眼纱木旻,从红眼罩的近期记忆里得知,黑煞之所以会对纱木旻这么关心,是因为纱木旻很有可能从一个古遗迹里走出来的。那个古遗迹里面有一座埋藏千年的宝藏,谁能得到这座宝藏就能拥有数之不尽的能源和财富。
    荒野为什么无法与神域抗衡?
    因为荒野太贫瘠,而神域能源却是无穷的,所以荒野人根本不可能杀进神域,除非能找到一个能源供给地,这样才有那么一线希望面前抗衡,也就是说稍微有点野心的人,在猜测到纱木旻的来历以后,都会将她视作开启那宝藏的钥匙。
    这可真是一件麻烦事儿啊。
    云鹰感觉到一个头两个大,正所谓最危险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先带她到莽夫城躲一躲,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三人简单收拾一下就要出发,纱木旻临行前回头看一眼。
    红眼罩跪在地上,口鼻还在淌血,眼睛里都是茫然,双手凭空比划着,好像想抓住什么,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他是彻底疯掉了。
    纱木旻心中泛起一丝怅然。
    这个世界并没有天生的坏人,他要是保持着十八岁以前,那个叫小草的年轻人时性格,没有与恋人分离,安安静静居住在边缘的营地里,那么生活会和现在不同吗?不知道,这里是荒野,谁都无法猜测明天会遇到什么。
    

第二十一章 莽夫城
    荒野废墟无数多数没名,但莽夫城所在的废墟倒是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雷鸣废墟。
    雷鸣废墟会叫雷鸣废墟自然是有故事的,传闻在二十多年前,星光大师在这个地方对战过一个强劲的对手,有人说是一个魔族,有人说是一个强大变异怪物,也有人说是一整支荒野军团,总之这里爆发过一场大战。
    星光大师一举借天雷三千道,携大神威而至,一举轰下结束战斗。从此一战成名天下之,天云神域第一猎魔师的名头就是这么来的。从那以后星光大师就很少全力出手,猎魔师不像寻常武者,其力量并不会随年龄而衰弱,反而依然会不断的精进,如今已经接近六十岁的他,肯定是老而弥坚越来越强,至于到底有多强大已经无人得知。
    这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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