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千秋之无宗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圣灵千秋之无宗传- 第9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ぷ剩饩褪悄歉黾彝サ奈ㄒ皇杖肓恕�

    我在某个圣元节的夜里去过他的家,没有看到他的父亲,但是见到了他的母亲,她是高挑的,留着短发,相比于一般的劳动妇女,她脸部的肤色更加的黑,眼角已经爬满了皱纹,是爱笑,还是泪水冲蚀的缘故我并不清楚,不过,我那夜见到的是一个爱笑的人,从我进屋到我出门,她的脸上一直被笑容霸占着。看得出来,我的到来,使她很高兴,她将自己晒的瓜子和花生从柜子里拿出来,要知道这些东西在圣元节是不该放在柜子里的。因为没有桌子的缘故,她把瓜子和花生放在我们的手上,放不下的就塞在我们衣服的口袋里,那些装着鞭炮的口袋里,她做这些动作时,我仿佛已是一个任人摆布的木偶,机械地配合着她,尽管我看不见自己的脸,但能知道我那时一定是一脸的无措,是被歧视命运者怜爱的无措。她那单薄的衣服上显露出她手臂的形态,仅仅比我的粗那么一点,很难想象这样的手臂怎么拉动那装满砖块的木排车的。那屋子里其实是有一个方桌的,只是用作神台放上了祭品——三个苹果,我总觉的那夜缺少什么东西,但直到我离开,它依旧未到来。我现在坚信人到中年之后面对自己改变不了的世界,他们开始怀疑自己,于是他们开始寻求新的灵魂依托,于是他们就找到了神,信了那举头三尺空空无有的神明,然而我在她身上看到了蔑视命运的强悍,可终究她又投入了神的怀中。

    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去过他的家,而他在十七岁时便离开了镇子,因为他的母亲去世了,他们没有钱再在大镇子上生活了!

    十五岁那年,我曾远远地看见他,他退着一辆小木车,再给一个他母亲曾经做仆人的那家送东西,他没有多大的变化,身上穿的依旧是他之前穿的衣服,只是上面多了许多的补丁。我看见他后,转身进入另外一个过道,绕开了他,从那以后我们在未见到

    老人继续讲述着,他说后来他在父母的安排下去了离家更远的镇子当一个木匠的学徒,那个镇子也很大,但是这对老人来说就像是逃兵换了一个监狱而已,不过在那所监狱里,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女子的存在,准确的说应该时带着雌性气息、直立着的女性的存在。

    “在那之前,我见到的所有以女子自称的生物都是佝偻着、被寄予达到男生标准或者超越男生能力的两性物种,这样的认知并不是我对她们的讽刺,不得不承认她们是一个强大的物种,包揽了那个年纪所有的优秀,当然也有少数以男生自称的生物拥有那些优秀,例如卑贱的我。”

    老人看看天,天色已经暗淡了下来,但是他的故事却才开了一个头,于是他继续说道:“落寞者说世间难遇有情人,但我却曾多次看到她,在庭院几乎用作装饰的秋千上,在流动的小溪边,在戏院的邻座上,但那是我第一次长久的注视她,在歌楼的选秀晚会上。

    琴声停止,演奏已经结束,她起身向舞台下一群粗鲁的人挥手致谢,我只能远远地看见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衣服,但看不清她是谁,这是那天晚会上我唯一抬着头看完的节目,尽管它并不需要抬着头欣赏,但我以这种方式表达对认真的尊重,对那些敷衍的不屑。观众席中响起一两声口哨,如果是平时,我会觉得那口哨是生命的放肆与不羁,可当时我却下意识的觉得那是亵渎。

    在我愣神儿的时间里舞台上的光线开始变暗,等再次亮起来时新的表演者已经站在了舞台上,节目开始了,于是我再次低下头去,然而这次看见的却是白色的裙摆,它在微风的吹动下轻抚着我的薄裤子,我抬起头,看见她已经若无其事地坐在了旁边原本空着的座位上,哦,原来提前给我座位号是这等缘故,我竟然没能认出她。

    想是我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的时间过长了,她转过身来,歪着头,眯着眼,在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她是画师笔下的花神,丰腴,美丽,引诱着我一探夏夜神秘的芳园。她问我她的衣服漂亮吗,我如实回答了她,且追加了一句她更漂亮,那是我一生最轻浮但也最真实的一句话。我们在座位上低头窃语了一会儿之后,不知是谁的提议,但我想应该不是我的,我们一起逃离了那场无聊的晚会,走在夏夜的街道上,走过田野,走过梧桐树簇拥的小道,一直走到市郊的小河边,那夜天气晴朗,月色很美,一层淡淡的水汽弥漫在河岸上,好似天间银河的朦胧,不知名的虫子奏着不知名的乐曲,伴着青草与野花的香气随着微风飘到很远的地方,以至于我在来到河边之前便已经沉醉于空气的清新与乐章的自然、华美之中。

    她在前面,一会儿快跑惊吓睡在河岸上的青蛙,一会儿弯身推落草尖上的露珠,我则拎着她的琴跟在后面,看着她的一切,就这样两人在河岸上走了很远,谁也不言语。

    回去的路上,她依旧走在前面,一边摆弄着手中的柳枝,一边问我喜欢什么吗,我如实作答,她又接着问道喜欢哪里,我告诉她,她的眼眸让我厌了天上的星子与世间的措。

    之后的三天里,两人谈天说地,形影不离,做着那时候情侣该做的事情,盼着红妆佳人,白首与共,那三天里我想我是开心的。

    因为和木匠师傅闹僵的缘故,他不再提供住宿,我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笔巨大的支出,于是我决定第四天离开那座镇子,回自己的家乡去。

    走的时候,她来送我,我扛着自己的衣服走在前面,她抱着我的一些木匠工具跟在后面,就这样一直从镇子走到郊外,其间两人一语未发,就那样静静地走着。

    回家乡的马车我早就雇好了,上车前,她把我的木匠工具交给我,然后蹲下身去,轻轻地将她灰色长裙的裙摆掀起,从脚踝上取下一条银色的脚链,单手举着送到我的面前,我接过来,发现上面有一颗小小的铃铛,可能是太小也可能是首位太吵闹的缘故,我摇了几下并未能听到它的响声,抬头再看向她时,她已眼角堆泪,抽泣着告诉我,从此我便是她的束缚。那句话让我浑身一颤,顿时无措,那是我少有的慌乱,我仿佛看见了小时候春天那断了线的风筝。

    而今,我驻足回首这段往事,发现或许它应该有一个浪漫的名字,叫做爱情。世上有爱自己所爱的勇士,有爱别人所爱的嫉妒,有爱别人所讨厌的心机,还有爱别人告诉他应该爱的傻子,我曾在深夜长久的思考,我又是其中的哪一种呢?”

    老人反问着自己,而林灿听了这句话后,也在自问着

一百五十六章节老人的故事(二)() 
老人依旧在讲述着他的故事,而林灿也在认真地听着。

    “16岁,我遇见了那个混蛋,之后我发觉自己变得孤僻而冷漠,不仅是外表,还有灵魂。我开始怀疑一切,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万物皆黑,被一具具皮囊包裹得一丝光芒都透不出来。亲情、友情、爱情,家庭、社会、种族,它们都在我的意识中消亡,就连曾经那基于不堪目的的热情也离我而去,然而这些都不算什么,让我最无法容忍的是我的信仰之塔失去了光亮,或许它已经被那个混蛋摧毁了,而我已经是一个不知归处的漂泊者,在黑暗的重洋之上打着旋儿,找不到生的意义,甚至连自己也找不到了。从那时起,我发现堕落抑或自由开始拥抱我,但无论是其中的哪一个都会导致同样的结果,我开始长期处于茫然不知所措,整日浑浑噩噩的状态,之前所有的“优秀”都被周围人承认,然后用来讽刺我的现状,这使得母亲失去了在其他妇女面前炫耀的资本,但对我来说已无关紧要,我的欲望变得单一,只爱大地之上的自由,可这自由又是什么呢,是抛下包袱的一走了之,还是死于等待的口中呢喃,尽管我内心对此一无所知,但依旧选择了前者,开始作为逢秋藏扇者追寻更伟大的自由。这之后,想要拯救我的圣人就不断涌现,拯救我,凭那群思想的蛀虫、逻辑的白痴,那群略有优势便向对手嗤之以鼻的傻子,那群凭借一句“你说的都对”的撒泼就以为站在了真理顶峰的争辩者,他们想要拯救我,一群可怜人。

    她也是个想要拯救我的可怜人,但是与众不同,众生自寻可怜,而她却是我高尚蔓延的牺牲品。勇敢,绅士而又潇洒不羁,我用男性应有的所有美好特征来描述她,一个要强的女孩子,我从未怀疑过她要拯救我的决心。她像一头母狮,是草原上真正的王,但却是爱情的奴隶,当她温顺地向我走来时,我给予了她自由,我觉得那是我灵魂的高尚。

    那些可怜人见我对他们的谆谆教诲无动于衷后,便又变成了野蛮人要来讨伐我,就像那群口中念着泛爱众生,手中却荼毒异教徒的虔诚教士一样。我在心里默念着自己的人生信条:走自己的路,别在意他人的目光。就来经理的多了,我才知道这个信条还有一个俗世的称谓,叫做不要脸。

    20岁,生命的黄金时代,或许为了惩罚我之前的无礼与嚣张,岁月加快了步伐,直接来到了黄昏,把我推进了漫长的黑夜,诸神弃我而去,独留我承受孤寂与蒙蔽之苦,那长夜终使我明白那句“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的落寞。

    在那段日子里,我经常侧脸看着窗外的世界,这也是我唯一被允许的事情,那时恐惧和彷徨已经离我远去,思维的世界从未那么清晰明亮,之前我所有的挑剔都变更成了美丽的花朵,我所有的反抗都随风逝去,只剩下那阻挡自由的生命管道,我默默地看着窗外的飞鸟,她们在高楼之顶跳跃、飞翔,我的意识世界随之成为一片空白,只剩下我,一只孤零零的鸟,扇动着白色的翅膀飞向太阳,忽地又急速俯冲而下,任由狂风撕扯掉我的羽毛,依旧高歌着,用生命的最后一刻,直击那束缚我一生的大地,让它鲜血淋淋,殷红一片。然而我终究未成为那只悲壮的鸟,而是以听天由命的心态接受了最终宣判,因为即使诸神已弃我而去,可独他紧握不放,我的父亲!

    我再次疲惫地睁开双眼时,一束光迎接了我,尽管我不知道具体的时间,但我知那是黎明。我身体的婴儿时代再次降临,从任人摆布到学习独自吃饭、走路和上厕所,那是一段无聊而幸福的时光,让我明白无聊的时光叫做幸福。

    在那任人摆布的日子里,我短暂的回到了一个正常人的状态,收获了满心的愧疚和两句难以忘怀的话,一句是“你看,我们现在的生活在以前只有皇上能过得上”,另一句是“不管明天是刮风还是下雨,今天要好好活着”。然而,我终究是个疯子,是个混蛋,在我刚能独立行走的时候,便背起行囊,忍着剧痛跨越千里开始了逃亡的生活。我深记着临行前的那晚,我和她并排坐在台阶上,享受着夏夜的风,她低着头一言不发,我看着天一言不发,猛然间,她开始抽泣,我装作没听见,继续看着夜空,可那里一无所有,她抬起头但并不看我,低声地祈求我能不能过些日子再离开,我毅然拒绝了,起身走回自己的房间,留她被黑暗和痛苦吞噬。我知那夜母爱似水,但我是磐石一块儿,冥顽,不化!

    21岁,我重回痴狂的佳境,不知为何,在一个长宵里,黑夜没有邀请月亮和星星,我却满心慌张,手忙脚乱地埋下玫瑰的种子,然后赌尽相思,仍未得见那破土的爱情,于是我在沉睡中将她遗忘,从此长梦空旷,花蝶无依

    25岁,身边熟悉与不熟悉的人都在激烈地讨论着婚姻,紧跟着婚姻这个话题而来便是一切我未曾拥有的物质。此时我第一次深深地感受到了自我的无力成果。

    我坐在戏院里的座椅上,那是一排木质的座椅,可只有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戏曲我已经看完了,然而却没有任何让人惊艳的地方,渴望的是不可得,我忽然觉得刚才的一系列动作是那么的滑稽可笑,而我甚至这些动作的主演者。这一切已经是半个时辰之前的事情了,但或许觉得天意弄人,于我不公,我依旧坐在戏院的长椅上,浑身无力,把衣服的风帽重重地盖在头上,像一只被淋湿的小猫,想尽量留住那正在一点点散尽的体温。

    风帽之下,冷峻的目光从一张毫无表情的脸上射出,我想那时的我的确是这个样子,我在风帽下窥视着眼前的一切:伙计们拿着茶水在奔走,散场的客人三五成群走出戏院,还有一些和我一样留在戏院的人,不过他们是因为睡着了才会留在这里

    “请保持安静”的标示牌被喧嚣簇拥着,多么可笑,可是,哦,老天啊,这就是那群人誓死追求的生而平等,生而不得,脆弱不堪,生而平等,那是意识海中怎样一句绝望而无助的呐喊啊!我努力地睁大眼睛,不让眼泪落下,可眼眶终究不愿承受太多的重量。

    等我的情绪平静下来之后,目光还是落在了她的身上,尽管我一直在下意识的回避,但还是失败了。她的存在与其说夺人眼眶,还不如说是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一双红色的高跟舞鞋包裹着白皙的脚背,是那种平滑如玉的白皙,而不像老女人那般青筋暴起、苍白而丑陋的脚背,这份白皙是放肆的,不知为何,我觉得那时收到了它主人的教唆,它从脚背开始向上延伸,爬过微微凸起的脚踝,爬过纤细笔直的小腿,经过膝盖,爬上了大腿,在大腿的二分之一处,一下子隐匿在了黑色的修身短裤中,让人不禁遐想,它在那遮掩下又爬过了平整的小腹,爬上挺立的胸部,然后一处从锁骨处探出头来,与黑色的紧身内衣形成鲜明的对比,另外两处从手腕蹿出,延伸到指尖处却被红色的指甲夺去了光彩,而从锁骨出爬出的那份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它在那两片朱唇前显得平平无奇。她那黑色的长发向后梳成一个马尾,露出小巧的额头陪着那冷艳的眉毛和富有挑逗性的鼻子,一件红色的风衣只扣上了小腹位置的一个扣子,这使得风衣胸口的开合处稍稍向外摊开着,可以看到那被黑色紧身衣束缚着的胸部的形状。

    她就坐在我的对面,以一个很随意的姿势,双腿松松地并着,右手自然地垂在膝上,左手放在冰冷的座位上,旁边还有一只大大的红色琵琶。她的脸向着戏院中的一棵装饰性植物,不知道是真的还是人造的,离得太远,看不真切。人流在她与那株植物之间穿梭,但却未在她的眼中留下一物,我偷窥着那双眼睛,就像孩子在庙门外偷窥殿内的神明,那是布满寒星的冬夜苍穹,深邃不可知,除了寒星,它不求一物,那是一片澄澈而平静的湖水,只映射蓝天与飞鸟。

    一眼看去,她便是是一团深红,比悲伤更加深沉,比幸福更加热烈,她是那么奇特的一个存在,如果在其他地方遇见,我会不屑一顾,心中默叹风尘女子,可在这么一个幸者压抑,悲者放纵的地方,她就是立于生与死之际、幸与不幸之间的女神,一切都与她无关。我的目光被她的眼睛捉住了,那一瞬间一切都归于了平静,呼吸不敢惊动空气,时间不敢落下抬起的脚,除她之外,万物皆无。

    我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赞美归于她,不幸犹在我,伤痛未减,但徒留无益,我神不度我!

    我起身转头正准备离开,此时身后却传来一声轻呼,柔和,甜美,这与她所流露出的气息完全不同,哦,我为什么会第一时间把这声音和她联系到一起,我甚至都还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