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医傻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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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医傻妃- 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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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怜香在一旁,既能照顾闵希,还能看着羽儿别把希儿的魂,给勾走了。

    她可是过来人,羽儿那眼神,她一看就知道,他爱希儿,而且,还不是普通的爱。

    他们这一走,这一路上,谁也不知道会生什么事情,所以,她还以防万一的好。

    闵希拗不过他们,只好答应带着怜香,小白和白羽一起上路。

    闵希说走就走,在她醒来的当日,和孩子们亲近了一个晚上后,第二日,她就收拾好包裹,和怜香,小白,白羽,四人离开了天山。

    在她离开之前,宫幻盈和宫焕逸,或许是感觉到,他们的妈咪,那迫切离开之心,两个可怜被妈咪抛弃的小宝贝,可是猛哭了一阵。

    那哭声,哭的闵希肝肠寸断,撕心裂肺,可她,还是跺跺脚,咬咬牙,含着泪水,把他们托付给了上官盈盈后,狠心的离开了他们。

    逸儿,盈儿,对不起,妈咪走了。

    ……

    黎国……

    现在的黎国,早已变的不安静,到处的人,都人心惶惶,坐卧不安。

    玉国和漠国,调出大批兵马,同时攻打黎国。

    本来三角鼎立的王朝,一下子,全部朝一边倾斜,把黎国上上下下的子民,给害怕的,魂不附体,整日担惊受怕。

    闵希一行四人,骑着马,飞快的往玉国和黎国交战的方向赶去。

    这一路上,闵希遇上了很多居住在靠近边疆的百姓,都居家迁移,远离战场。

    而,这些百姓,这举动,正好趁了一些山贼的心。

    这乱世,出的不光是英雄,出的更多的是强盗,世界越是混乱,强盗就越是猖狂。

    一些地痞流氓,特别是一些赌棍,好吃懒做,赌钱,逛青楼,没有钱财,就想要趁这时机,浑水摸鱼。

    他们成群结队,联合起来,上山安营扎寨,成了山贼,专门抢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闵希四人赶了两天路,就遇上了六伙山贼。

    要是以往,这种事情,就算是生在闵希的眼皮子底下,她也会懒得管。

    可是,现在不同。

    宫北冥是黎国的王爷,现在,又带领二十万大军,在前线,拼死抵抗敌国的入侵。

    这种时候,本因黎国上下齐心,万众一心,抵抗玉国和漠国。

    可,偏偏一锅好汤里面,总是要蹦出几只蚂蚱,这些蚂蚱不除掉,说不定,这一锅汤,就要被毁了。

    所以,闵希对这些只会扯后腿的山贼,是深感痛觉,恨不得把他们扒皮抽筋。

    每一次遇见,闵希四人,都要把他们痛打一顿,打的他们,躺在床上一个月,也下不了床。

    然后,把他们的老窝端掉,把他们抢来的钱财,还给那些老百姓。

    次数多了,一些山贼听说了后,有的怕死的,就收敛了许多,而有的不怕死的,就继续抢东西。

    闵希因为急着赶路,所以,她并没有过多的时间,跟那些山贼周旋。

    正好怜香身上,有宫北冥给她的令牌,所以,闵希就用那一个令牌,给各地官府,下达了剿灭山贼的命令。

    处理完这件事情后,闵希四人,开始马不停蹄的往边疆赶。

    每一天,闵希都能听到过路人,对战事议论纷纷。

    这一次,玉国派来的将帅,是玉国二王爷玉天昊,此人,之前和宫北冥,联手过一次,就是那一次,寻找宝藏。

    玉天昊率兵百万,进攻黎国的边城兴城。

    这一次,玉国是打着要一口气,将黎国给吞下的注意,所以,玉国把所有兵马,都调了过来。

    由于玉国兵马多,是宫北冥的几倍多,而且,他们的将帅,玉天昊又是个极其狡猾的人。

    他的腹黑和狡猾级别,和宫北冥有的一拼,当然,宫北冥的级别,要更高一极。

    否则,玉天昊率领百万兵马,进攻两次,都被宫北冥的二十万兵马,给打了回去,并且,还消灭了玉国不少的兵马。

    自然,宫北冥这一边,也损失惨重,但,也算是保住了兴城。

    闵希四人,越是靠近兴城,就越是觉得周围的情势紧张。

    这一日,闵希他们,总算是到了兴城。

    兴城正处在战中,这里的百姓,也走的所剩无几。

    闵希踏进这里的第一感觉就是,这里的空气,都弥漫着一股硝烟的味道。

    大街上,只有少数的几个行人在匆匆行走,所有的店铺,也全部关闭了。

    整个街上,冷冷清清的,只有偶尔巡逻的官兵,会从他们身边路过。

    那些官兵,见他们是外人,就上前审问,怜香想要把宫北冥的令牌拿出来,被闵希制止。

    她,想要给宫北冥一个惊喜,刺激刺激他。

    闵希告诉官兵,他们只是前来迎接亲戚,离开这战圈的人。

    那些官兵,见他们四人,有女人,有孩子,看样子也不是奸细,就放过了他们。

292 大材小用() 
闵希想要先找个落脚的地方,再去找宫北冥。

    可,这里的客栈,都关门了,有的店铺里面有人,但,一看他们是陌生人,就啪的一声,把门给关了。

    没办法,闵希只好去找民宅,这里的百姓,大多数都离开了兴城,所以,闵希很容易,就找到了一栋没人居住,干净漂亮的小宅院。

    四人住下,把马匹拴好,又找出一些粮食,做了一顿饭吃。

    在路上的时候,闵希赶路赶的焦急,这到了眼前,她反而不急了,或许是知道宫北冥很平安吧。

    吃过饭,小白和白羽,就出去打听情况了,到了晚上,才见到他们回来。

    他们一回来,就向闵希禀报,宫北冥的兵营,守卫的滴水不漏,她要是想要偷着进去,根本不可能。

    可,要是光明大正的进去,报出七王妃的身份,兵营有军法,不得让女人擅自进入,否则,若是一旦现,全部砍头。

    七王爷宫北冥的军队,向来律法严明,闵希要是进入兵营,一旦被人现,肯定会被人,以扰乱军队为名惩处。

    到时候,若是宫北冥保她,那么,作为兵将们的主帅,他带头徇私,罔顾律法,底下人,定会大乱。

    可,如果不保她,到时候,闵希就真的要被拉去砍头,怎么办?

    闵希的秀眉皱的死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道,她这一趟,白来了?

    不行,说什么她也要去找宫北冥。

    玉国百万兵马,北冥才二十万兵马,相差如此悬殊,以卵击石,鸡蛋碰石头,傻子也知道,他顶不住多久。

    看看这兴城的百姓,逃了个七七八八,就能猜到,连这些百姓都知道,北冥怕是顶不住多久。

    这种时候,她千里迢迢赶来这里,如果不能和他并肩作战,同生共死,那她宁愿被砍死。

    闵希沉思了半天,最后,她决定,女扮男装,去应征当兵。

    花木兰都能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她干嘛不能女扮男装,和夫一起并肩作战?

    这打仗时期,宫北冥正在大肆招兵买马,在路上,闵希就见到,有些热血青年,千里迢迢而来,为了,就是想要为黎国出一份力。

    闵希是想到,就动手的人,当晚,她和怜香,就上店铺去偷了几套合适的男装。

    呃……

    不偷不行呀,人家店铺都关着门,她到想买,可,人家关门,不做生意,她也没办法呀。

    小白的衣服太小,她们穿不了,白羽的衣服,一律白色,那衣服白净如雪,太过圣洁,不适合穿着去应征士兵。

    闵希和怜香,各自拿了几套灰色黑色不显眼的男装,又拿了几双男鞋,还拿了一大块白布,准备裹=胸用。

    在她们离去前,闵希给店主扔了些银两。

    次日一大早……

    当白羽和小白两人,见到女扮男装的闵希和怜香时,一时没认出来,差点没把她们给赶出去。

    当听到闵希熟悉的声音时,两人的眼睛,瞬间睁的老大,简直不敢置信,眼前这个又黑又普通的人,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拥有倾国倾城之姿的闵希?

    小白还可爱的揉揉眼睛,再睁开,再眨眼,显示自己,此刻有多惊讶。

    闵希和怜香两人,一身灰色男装,那衣服,太普通了,跟那客栈小二的衣服差不多,这种人,就是把他扔到人堆里,绝对会让人记不起他们。

    不但衣服普通,长相也普通。

    两人的脸上,也不知道涂抹了什么东西,弄的皮肤黑黑的,把原来的白皙和娇美,都掩藏在那黑色的肌肤之下。

    加上两人个子小,人家一看,还以为是从哪儿来的放牛郎呢。

    只是,闵希的身子,是怎么回事?

    她的身子,看起来,怎么感觉比昨天胖了不少?

    白羽和小白,两人疑惑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闵希。

    闵希表情淡定,心里却在咒骂,靠之,她的胸=部,因为孩子刚断奶不久,所以,还没有恢复原样。

    呃……有点那个,太丰满了一点。

    所以,她的胸=前,整整缠了二十多圈布条,才把胸=部给缠平了。

    说实话,因她是第一次裹=胸,而且,裹的还特别的厚,所以,实在是不太习惯,感觉有点透不过气来。

    小白看了许久,才捧腹大笑。

    “哈哈……姐姐,你这样,也太逗了。”小白坐在桌子上,笑的拍着桌子。

    “姐姐,我敢肯定,你要是这样出现在姐夫的面前,他肯定认不出来。”小白笃定道。

    因为,咳咳,他刚才也没认出来,还以为是人家东家回来了呢,差点,他就要迷晕她们。

    白羽脸上,不自在的别过去一边,见他俊脸微红,不用猜都知道,他肯定也在笑话她们。

    闵希不在乎,哼哼两声,坐在桌上,“怜香,别理他们,我们赶紧吃饭,吃完饭,我们就去应征士兵。”

    怜香点头,坐下吃饭,说实在的,她到现在,都还看不惯,这样一身打扮的自己和王妃。

    “闵希,我打算去兵营,应征军医。”白羽淡定的声音,传出。

    “咳咳……”

    闵希被他的话,给噎的够呛,俏脸憋的通红,不过,她脸上黑黑的,就算红了,别人也看不见。

    “嗯,去吧,鼎鼎有名的白医圣手,去当军医,就是有些大材小用了。”闵希喝了一口水,把那一口饭咽下去后,总算能回话了。

    “姐姐,我也要去。”小白举手,他们都去兵营,当然少不了他。

    要不然,剩下他一个人,也太无聊了点。

    “你确定?”闵希讶然,目光,在小白小小的身子上,来回扫视。

    小白坚定的点头,闵希收回目光,去吧,都去吧,既然这两头大神,都愿意去帮她家北冥,她当然求之不得。

    不过……

    “你确定,兵营会收幼兵?”闵希纳闷的问道。

    七岁的孩子当兵,谁收呀?

    疯了的人,才会收吧?

    不过,或许还真的会有疯子收他也不一定。

    就这么说好了,闵希四人吃完饭后,收拾东西,背上行囊,就赶到了宫北冥的兵营入口。

293 嚣张() 
宫北冥的兵营,驻扎在距离兴城城里五里地外,那也是,守卫黎国边疆将士们的营地。

    那里,远远的就看见,一大片的帐篷,坐落在一大片的草坪上,占地面积,很广。

    闵希赶来时,在营地面前,已经站满了一排人,大多数都是年轻的男人。

    看他们穿着,有的是江湖中人,有的是平民百姓。

    宫北冥的兵营招兵,条件很苛刻,就算他现在急需用人,但,在这种情况下,宫北冥的条件,也没有丝毫放松。

    每一个应征的人,都必须身体健康,能扛起二百斤的东西。

    而且,为免奸细混进去,还必须手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官府所开出来的的手谕。

    闵希四人一听,目瞪口呆,原来,还有这等事情?

    闵希的俏脸,灰黑灰黑,心中忍不住腹诽,丫的,宫北冥,就你这条件,还能招到兵,可真是奇迹。

    你还别说,站在这里排队的人,人家手里,都有一份手谕,只有闵希四人手里没有。

    闵希见站在她前面的男人,手里捏着一份手谕,她的目光一闪,假装咳嗽两声,站立不稳,直接朝那个男人倒去。

    那个男人,被她一个不小心,往前扑了一下,还好有些武功底子,站稳的快,只是,手中的那一张手谕,掉在了地上。

    闵希连忙道歉,并帮人家给捡起来,她的目光,扫过手谕上面的字迹和盖章,记在了脑海中。

    男人狠狠瞪闵希了一眼,伸出手,一把从闵希手里,把手谕夺走。

    因这里禁止打闹,所以,他也没怎么为难闵希,继续排自己的队。

    闵希摸摸鼻子,嘿嘿一笑,朝白羽三人,一招手,四人又离开了招兵处。

    回到住处,闵希从厨房中,找出一个胡萝卜,拿着一把小匕,按照她脑海中,那个印章的样子,开始雕刻起来。

    闵希的手巧,一手飞刀技术,玩的得心应手,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不出五分钟,一个印章,就雕刻出来了。

    怜香也早已从房子里面的书房中,找出了纸墨和印泥。

    闵希狡黠一笑,把胡萝卜,放在印泥里面,然后拿起,在一张白纸上,盖下去。

    一个完美的,梅城官府印,就盖好了。

    “这样也行?”小白立刻张大了嘴巴,一脸拙舌。

    这手谕,一个胡萝卜,就搞定了,这……

    呃……姐姐也太能了吧?

    这要是让她去伪造什么公文和文件什么的,那,姐姐岂不是手到擒来

    白羽和怜香也盯着白纸上,印下的章印,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闵希微微一笑,她让白羽,写了四份手谕,分别盖好了章,四人拿着手谕,背着行囊,又急匆匆赶到了招兵处。

    这个时间,已快到中午,正是招兵黄金时间。

    排队的人,也越来越多,闵希他们排在了后面,中午时,几人饭都没时间吃,因为,他们若是去吃饭了,一会儿来,又要重新排队,现在,他们身后,又加了不少人。

    队伍中,大家都在议论这几天的战况,大家的言语中,对七王爷宫北冥,都很佩服和敬重。

    宫北冥精于兵法,精于谋算,用兵如神,开战两次,竟然用二十万兵马,打退了敌方百万兵马,而且,还给对方一个重创。

    虽然我国也有损失,可,敌国的损失更大。

    王爷宫北冥,在两国兵力相差这么悬殊的情况下,还能做到这一点,大家对他,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闵希几人听着议论,但,谁都没有插话,宫北冥的能力,他们都心知肚明,他们一直都很相信。

    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会认输的人。

    闵希一直排到了半下午,才总算是到了她。

    在新兵营的入口处,摆了一张桌子,桌子前,坐了一个人,他对每一个前来应征的人,都仔仔细细的审查,一一过滤。

    虽然宫北冥现在急需扩大兵马,可,这招兵,可不是简单的事情,一个不好,很有可能把奸细招了进去,反而会坏大事。

    就好比,一锅鸡汤里面,突然跳进一只老鼠,把这一锅汤,都给损坏了。

    这还不够,如果这只老鼠的力气够大,还能把这只锅给掀了。

    所以,这个前来征兵的将领,绝对,一定,得是宫北冥的亲信。

    可,闵希万万没想到,坐在桌子前的人,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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