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撤,是合围,还是突围。
故而曹焱来到燕州之后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全力以赴,迅速地破坏掉敌人的蛛丝,影响敌人的判断。
如果遇到的是一些极其莽撞,容易上头的对手,或许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地从洞穴里先钻出来,与这些胆大包天的入侵者先打一场再说,但曹焱断定,以呼延实这样向来以“稳”著称,几十年从军生涯里,一直在学习“如何防守”的将领,当他遇到这种事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大概率是先让大部队停下,依托地利,先保证不会出事,然后再派出更多的斥候分散各处打探消息,也就是编制出一张新的网,而到时候曹焱只需周旋一二,只要能够拖住对方,之后不管是再寻机会还是如何,总之他的任务便已经成功了一半。
但曹焱就这样贸贸然地把整支军队一分为三,一部分用于前往抹杀敌方斥候,一部分用于打探敌方大部队的动向,最后一部分留在后方策应,其实算是兵行险着了。
毕竟罗刹族出来的兵,不比他原属的玉阳军,他们可不是那么好指挥的,协作性极差,而且极易贪功冒进,一旦热血上头,便容易落入敌方的埋伏,从而导致全军覆没。
而以他现在手上所握着的这么点兵力来说,哪怕是只损失了几百人,对他而言,也是极大的损耗了,这会导致他之后的路,走得极度艰难,可既然他已经在众人面前夸下了海口,拍着胸脯保证只需要三千人,那他就得承担起这种风险。
眼看其他人在听完,记住之后,都陆陆续续地走去休息了,伊华沙这才终于敢鼓足勇气,走上前,对着曹焱柔声问道“将军,这样分兵,真的好吗?”
对于曹焱的自信与气度,她自然是心生倾慕的,可对于曹焱的计划,她却有着一种深深的忧虑。
死,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话题。
谁都会怕死,更何况是她这样风华正茂,本还有着大好人生的少女呢?
虽然她,或者说他们已经找到了,可以说服自己,克服恐惧的理由,但他们也不会想要白白送死,起码,也要死得有价值一些吧。
既然大家都知道,敌方人多势众,而己方先天就处于劣势,那他们就更不该这样分兵,而是应该制造出局部的优势才能跟对方一战呀,这种简单的道理,哪怕是不用教,她也明白。
曹焱才刚刚放好了自己性命相交
的方天画戟,正欲靠坐在树下,披着厚厚的羊毛毯子先休息一会儿,闻言顿时扭过头来,两道剑眉都纠缠到了一起,心生怒气,本欲直接开口呵斥于她,不过眼看着少女脸上那股担忧又倔强的样子,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却又缩了回来。
到底还是自己把她给强行拉来的,自己作为改变她人生的人,这总不至于还对其恶语相向吧。
想到这,曹焱的眉头缓缓地舒展开来,先叹了口气,然后一伸手,邀请道“你先坐下说吧。”
伊华沙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却不敢逾越地坐到他身边,不过这行军打仗的途中,也没有什么好的环境可以挑挑拣拣,也就随便寻了一个铺满了树叶的干净地方坐下了,两只手抱着腿,把脑袋的一半都缩在后面,有些怯生生地看着对方。
不过她这样做,倒是把自己胸前那发育良好的山峦给挤压得更加饱满,就连坐在他对面的曹焱不小心看了一眼,都忍不住老脸一红,赶紧先咳嗽了两声,将尴尬的情绪盖过去之后,这才正色道“嗯,首先,我问你,你知道为什么我只带走了三千人吗?”
伊华沙被问得一鄂,思考了一会儿,半晌,这才试探性地露出脸,小声道“那,那都是因为将军您厉害嘛。”
曹焱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道“这只是其一,第二个原因,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王爷那边现在正是用人之时,我们既然要多线作战,我就必须尽量地增加自己的压力,从而减少那边的压力,能者多劳,就是这个道理,我大可以要上一万多人,这样一来,我自然能从容地跟那个卫国人过招切磋,但我得考虑到另外一边,你自己也清楚,养精蓄锐的幽州军,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自己少带一点人,就能多给他们留下一点人。”
伊华沙听完后,又把头缩了回去,点了点头,轻声道“我明白了。”
看她的眼神略微有些黯然,曹焱忍不住再次开口宽慰道“放心吧,我不是要你们去送死,真到了要打的时候,我不会走你们后面,我哪怕是不疼惜你们,也得爱惜自己吧,我可没打算早早地死在沙场上,只是你们一定要听我的话,绝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打仗最忌讳的就是出现第二个声音,要打要撤,我一句话喊出来,你们就得立即执行,绝不可以犹豫。”
从小在军营里长大,性格极度高冷孤僻的他,可能一辈子都没想过有一天还需要来自己安慰人。
眼看对方还是有些情绪不高,他再次补了一句“该谨慎的地方,我绝不会放松的,你且放宽心便是,这样吧,我向你保证,无论如何,我都一定会带你平平安安地回去!”
伊华沙眼中陡然绽放出了光彩,整个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
“我明白了,将军,我这就去与他们说。”
曹焱刚盖好毯子,这时候疑惑道“说什么?”
伊华沙回答道“总得给他们说清楚不是?毕竟他们,还是有些。。。。。。”
话到嘴边,伊华沙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一时之间,倒有些为难。
曹焱自己倒是一副了然的样子道“不信任我,对吧?”
伊华沙正要解释,曹焱却是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地道“不用多说了,我明白,人之常
情嘛,但你给他们说好了,有些机会我能给他们,有些机会我是给不了他们的,这一次的机会,你们自己如果能抓住了,我相信之后王爷也不会吝啬赏赐,总之,多的话我也不说了,你也赶紧去休息一会儿吧。”
伊华沙从地上站起身来,正欲离开,却突然忍不住道“将军,我还想对您说一句话。”
曹焱靠在树边,把从马上带下来的毯子拖到胸前盖住了,双手环抱,闭上眼睛,随意地道“说吧说吧。”
伊华沙双颊绯红,有些难为情地笑了笑,然后用罗刹语喊了一句,接着就直接跑开了。
曹焱睁开眼,看向对方离开的方向,一脸的莫名其妙。
另外一边,被曹焱在地图上所仔细标注出来的路线上,的确正有八个队伍正在往南方缓缓前进。
这八批运送粮草和辎重的队伍,极其庞大,不然也不至于会需要动用近万人来随行保护。
这一仗,也算是把两国的国力都给彻底地掏空了,是真真正正的不成功,便成仁,一旦失败,哪怕大凉不反攻,对他们整个国家而言,都是一场大劫。
整个国家,估计现在连一头多余的驴都掏不出来了,全国上下的马匹,骡子,只要是能走路的,除了人,几乎全部都被征用做了做了拉车的工具,亦或是已经成为了路上的食粮。
卫国大将军呼延实,亲自带人在正中策应,看他的样子,就仿佛是盘踞在蛛网中央的蜘蛛一样,监察八方。
说实话,他的心情,并不算太好。
呼延实才刚从祁连城出来没几天,临行前,一胞所生的亲弟弟的一席话,现在都还萦绕在耳边。
这些话,可谓诛心,但又说得是那么在理,故而他才会极其难受。
“大哥,你不帮我报仇,你要以卫国的大局为重,还要我去帮别人养儿子,这些我都认了,我之后也没找他们的麻烦,也没想着偷偷地报复吧?”
“可结果呢?他们可曾念您一点好?”
“欺负人的事他们做,却要我们呼延家把委屈全都吃下去,吃下去之后呢?”
“现在他尉迟家的人,全部都在前线,跟着陛下一路攻城略地,那军功,就跟地上的泥巴一样,随便捡!您知道尉迟家多少人因此而升了职,赏了爵?”
“再看看咱们,大哥,您可是为朝廷守了边关三十年啦,不说功劳也有苦劳吧,就这样被留在后面,啊?就跟那些仆人一样,做点后勤的事。”
“难道说陛下觉得您不如他尉迟惇厉害?领军打仗的本事,还不如他尉迟家的人?
“还是说他们怕咱们呼延家坐大呢?”
“都说钱要用在刀刃上,那人也一样嘛,正是用人的时候,城里连耕地的牛都牵去运东西了,傻子都知道论打仗的事您更厉害,现在他们却偏偏不让您上阵,硬把您留在了祁连城这么久,为什么?”
为什么?
他怎么知道为什么?
他更不愿去猜测为什么。
但这一声“为什么”,却的的确确在他的心里扎了根。
………
有点后悔昨日的誓言,但等下还有一章。
。
第一百二十一章 男儿当带三尺剑(下)()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这是曹焱很喜欢的一句话,他甚至将其引以为激励自己的格言,对于那种只属于武将与谋士的乱世,他其实是异常向往的。
百姓安居乐业的盛世,永远都不是他这种人所追求的,他所希冀的,恰是身在如此混乱的战场,而战场,也是他这种人唯一的归宿。
故而这一场波及整个南地,影响深远的战争对其他人而言,或许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灾难,但在他看来,却正是他曹焱能够大显身手,一展所学的时候。
可他也知道,在这句壮志凌云,道尽了男儿豪情的话后面,其实还紧跟着一句不算什么好兆头的话。
活下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与证明自己一样重要。
生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如果没有抓住前一个信念,他是长不到这么大的,而如果没有抓住后一个信念,他是没办法从玉阳军三十万人里脱颖而出的。
但他绝不想做第二个常定方,如果有可能,他其实更愿意留在玉阳军里,带着这些真正的强者,跟天下好好地战个痛快,若是那样他还是死在了战场上,那也认了。
不过大丈夫有所为,亦有所不为。
他虽然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凉国人生的,但最起码他是凉国人给养大的,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凉国给的,既然如此,他就做不到跟那位素未谋面的大将军一样去背叛凉国。
人活一世,总还是得念着些“恩情”的,不是吗?
他慢慢地睁开了眼,入目的,却仍是一片漆黑,慢慢的,才终于有物件的轮廓映入他的眼中。他抬起了头,看向了被层层叠叠的树叶所遮蔽的天空。
对于外界时间的流逝,他是极其敏感的,说了多久醒,就是多久,无论他再累,再困,他都一定会醒过来。
现在已经是夜里了,天色已暗,但这正是最好的时间。
这是生在不同的民族所拥有的小优势,也是曹焱刻意去抓住的一个小优势。
罗刹族的人眼神非常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虽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他们的视力也会跟其他人一样大打折扣,但总归还是好过一般人的,而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就这一点点距离的差别,中间往往就是生与死之间的鸿沟。
谁先发现了对方,就是赢家。
他随手抖掉了身上刚才所沾染的泥土,然后卷起还带着自己体温的羊毛毯子,瞬间席卷过来的冰冷感,让他整个人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先其捆好了,然后就地丢下,留待之后再取,因为接下来,他们必须要保证己方速度上的优势,除去必要的东西,其他一点多余的辎重,都不能带上。
若不是因为曹焱珍爱这把武器,其实似方天画戟这样的重器,在这种情况下,是绝不如一般的长刀更适合轻骑使用的,不过好在他胯下的是火神子,哪怕不以长途奔袭著称,可那也是与其他有名的神驹对比,其在方方面面,仍旧是远胜一般的战马,与之搭配起来,倒是恰到好处。
他伸手抓过了手边的兵器,一股热血油然而生,他站起身来,使劲吹了个口哨,声音顺着夜风,迅速地传遍了整个营地,两息之后,树林里开始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原本望风者留下继续休息,其余人,准备出发!”
………
夜里,一组出自呼延实麾下的斥候小队,正游走在燕州草原的高坡之上。
今夜明月隐退,乌云密布,整个天地之间,一片昏暗,看起来明日的天气,应该也不会太好。
因为白天和夜里的温差极大,这样一直迎着风跑,其实三人都已经冷得在发抖了。
“老大,老大!”
其中一人被风吹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满身的怨气,这时候再也忍不住,突然喊了起来。
走在最前面的那人,却连头也不回地便直接道:“不许。”
落在最后面,一直低着脑袋,把脸凑在布条上,用炭笔小心翼翼地写着什么的人,也跟着抬起头喊道:“老,老大,咱要,要不还是避避吧,这风也太大了。”
可不是,本来燕州就因为树林不多,所以一到了晚上风就特别大,夜里狂风裹挟着一缕缕寒气,仿佛有人正在用小刀子把自己的肉给一点一点地割掉似的。
而他们这时候还恰好站在坡上,迎着呼啸吹过的狂风,就连胯下的马匹都走得有些艰难了。
走在最前面的那人脸色惨白,嘴唇都变得乌紫了,委实是上头分发给他们保暖的羊毛内衬都挡不住这份严寒,这白天太阳大的时候还好,一到了晚上,可真是难熬啊。
中间那人一看有人跟自己站在同一战线了,立即继续劝说道:“你们想想看,咱们出来也有四五天了,哪儿有见过人啊?我可听说了啊,是凉狗自己那边出了问题,幽州跟咱们结盟了,不会有人来偷袭咱们的,再说了,咱晚上要是都被冻死了,那一切不还是都白搭?”
其实他口中的老大自己又何尝想再受这份罪呢,但他仍旧坚持道:“可呼延将军的规矩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其他都好,可一旦贻误战机,他是定斩不饶的!”
中间那人缩着脑袋,就连双手都已经揣在了袖子里,其实他这样做,在野外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毕竟一旦遇到敌人,他首先还得先把自己的手从袖子里掏出来,然后才能去抓武器,就这么几息的时间,已经够人家杀他三遍了。
他不屑地撇撇嘴,随即有些愤懑地道:“贻误战机?那咱们都要被冻死了他怎么不说?谁还不是爹妈生的似的。”
后面那人也着实是熬不住了,不然他也不至于在这种事情上帮腔。
“老大,要真有人,人家早来了,不至于等到今天,而且幽州的事我也知道,凉国没多余的兵力来找咱们的麻烦了,没了幽州军的骚扰,其他人也绕不开前线跑来咱们这儿的,您就甭担心了。”
两个人接连开口,再加上他自己都感觉自己的身子被冻得有点僵硬了,但仅存的理智让他还是有些犹豫地道:“总归是有备无患。。。。。。”
不等他说完,便被人打断了。
“大将军一口气把斥候营的全派出去了,少了咱们一支,没啥问题,何况不会耽搁太久的,咱们就去下面避避风而已。”
老大听完,顿时愈发纠结,诚然,他作为这个小队的队长,本该是约束手下人,不能消极怠工,更不能偷懒摸鱼,毕竟打仗的事不比其他,他们一旦出了问题,可能导致的后果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