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妖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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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妖高校- 第4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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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着过道走了百十米,是另一扇木门。

    推开门,猫与老鼠熟悉的背景音再次蹿入郑清的耳朵。

    “就不能让我安安分分的看完一集动画片吗?”黄花狸气呼呼的嚷了一句,从椅子上蹦起来,抱着那台迷你电视,沿着与郑清相反的方向,蹭蹭蹭跑回蕴华小区的三有书屋。

    “这边竟然真的有电视信号,”郑清咕哝着,冲着黄花狸的背影喊道:“电视机声音调小一点……理发店老板娘已经投诉了!还有,我刚把那边打扫干净,不要把毛掉地上!”

    回答他的,是一个巨大的‘砰’的关门声。

    “一如既往的坏脾气。”年轻巫师抽了抽鼻子,摇摇头。

    与蕴华小区相似,回字集上的三有书屋也很清冷与安静,只不过与蕴华小区不同,在回字集里,郑清可以毫无限制的使用魔法与符这一点,在他一踏入这厢铺子,便立刻意识到了。

    “厌行露!”

    “於粲洒扫!”

    “薄污我窗!”

    “薄浣我帘!”

    一道又一道魔法光辉在这间狭小的店铺内闪烁起来,感受着四周迅捷而高效的洒扫效果,郑清整个人由内而外充斥着一股巨大的满足感。

    “唔,这才是魔法的正确打开方式啊……”男巫脸上洋溢着心满意足的表情,仿佛正在饿肚皮的时候吃到了一块鲜嫩的烤牛排:“话说回来,先生干嘛在那边设置禁魔的区域诶……难道是因为周围都是普通人,为了规避观察者效应吗?”

    脑海闪烁过这些念头,手边却没有丝毫停顿。

    只用了差不多一分钟的时间,郑清就将回字集上的三有书屋打扫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连窗台上那几盆君子兰都没漏掉把它们的叶子擦的闪闪发亮,还给它们浇了水、肥。

    “果然,魔法就是第一生产力。”他踢了踢脚边那始终没有派上用场的水桶,听着它发出的咣咣声,啧啧叹息:“干活又快又好又轻省……难怪大家都喜欢魔法。”

    卸下门板,打开店门。

    古老、破旧的回字集街道再一次出现在了郑清眼前。

    许是因为春节将近的缘故,街道多了几分过节的气氛。

    红色的灯笼连成一串,从半空中晃晃悠悠飘然而过,不时有纸扎的腾龙从它们旁边掠过,偶尔张开大嘴,吞下一颗灯笼,嘴角漏下几滴灿烂的火星;

    五彩的锦鸡张开翅膀,洒下一片优美的和弦,周围缭绕着叽叽喳喳的鸟雀,为其伴奏;

    还有成群结队的灯火虫,或蓝或绿,或紫或红,攀附着小巷两侧的藤蔓、灌木,乃至房檐与晾衣绳,即便头顶明亮的太阳,也没有办法遮掩它们耀眼的身形。

    此外,街道两旁摆布练摊的小贩也多了一些。

    “嚯,半年没来,回字集也进步了?”郑清睁大眼睛,打量着四周的场景,诧异之情溢于言表:“什么时候这里也有灯火虫了!”

    “一个月前,”旁边,一个熟悉而又自得的声音回答了年轻巫师的疑惑:“准确说,是二十五天之前,也就是圣诞节的时候……很高兴我的同伴没有把我忘记,从新世界给我寄回来这些圣诞礼物。”

    郑清回过头。

    一个瘦瘦高高,额前留着一绺长发的男巫正笑嘻嘻的看着他。

    

第五章 再见邓小闲() 
“潘驴儿,如果老邓掌柜知道你跟你那些朋友联系,会打断你的三条腿吧!”

    郑清仿佛抓住什么大把柄似的,把手伸到回春堂少掌柜面前,挤了挤眼睛:“老规矩,你懂的。”

    说是老规矩,其实就是委婉的敲诈勒索。

    因为回春堂的老邓掌柜严禁邓小闲外出闯荡,所以有一段时间,郑清的三有书屋就成了邓小闲藏匿外来包裹信笺的地方。只不过每次他让郑清帮忙,总会给少年一点好处。

    有时候一枚古旧铜钱,有时候是一片漂亮的鳞甲,还有的时候是一些奇形怪状的小虫子,比如两个脑袋的蚊子、巴掌大的苍蝇蜕、凝在琥珀里的蜜蜂,等等。

    就这么一来二去,郑清也养成了在替邓小闲保守秘密之前,向他讨要一点好处的习惯。

    直到现在,郑清灰布袋里那个最大的杨木箱子里,还有许多邓小闲送给他的零碎物件。

    听到郑清的话后,回春堂少掌柜抬起胳膊,一巴掌将郑清伸出来的手打了下去:“老规矩,老规矩,老你个大头鬼啊……港真,要在学校里,你用这么粗糙的手段跟同学打交道,不出一个月就会被学生会拉进黑名单。”

    “听这意思,你勒索的时候有更精细的手段?”郑清虚着眼,打量着面前瘦高的男巫。

    “勒索?这是什么话!”邓小闲吹了一口气,将额前那绺长发吹的飞起:“我可是在丹哈格有人啊……你这么胡言乱语,小心告你诽谤!”

    经过半年大学生涯的熏陶,郑清也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同的书店学徒了。

    丹哈格是什么地方,他不止一次听萧笑说过,所以收到邓小闲的‘威胁’后,他立刻举起双手表示投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相信邓小闲所说的,只不过他觉得这种烘托气氛的玩笑应该点到为止。

    “原本我还打算自己从学校引进一些灯火虫呢。”郑清顺势转移了话题,同时拍了拍腰间的灰布袋:“哥在步行街,好歹也有一家铺子,诶呦……”

    话音未落,他的脑袋就受到一本线装书的袭击。

    “小小年纪,当谁哥呢!”邓小闲吹头发瞪眼,盯着郑清,满脸惊奇:“半年不见,你小子气势见涨啊……以前可是说几句话就脸红的德行!”

    郑清翻了个白眼,假装没有听见邓小闲的调侃。

    而是继续说道:“……看了大明坊,还有贝塔镇步行街,就知道回字集有多落后了。所以,我之前就想着,什么时候回来给街坊们换换招牌……他们那些铺子的招牌都太老旧了,而且一丁点现代宣传魔法都没有使用。完全不符合商业运行的基本原理。”

    就这样,他开始喋喋不休的讲述自己的改造想法,同时对邓小闲身后那座百草堂指手画脚,讲这里可以放一尊炼金人偶、那里可以养一群小精灵,等等。

    在他聒噪的时候,回春堂的少掌柜一言不发,只是漫不经心的翻着手中的药书。

    直到郑清讲累了,打算喝口水润润喉咙,邓小闲才不慌不忙的竖起一根手指:“想怎么改造是你的事情……能从老爷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铜子儿算你本事。”

    “街上这些老头老太太,别的习惯没有,精打细算的本事一个比一个强。”

    郑清闻言,双腿一伸,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再也不想起身。

    他面前,回字集街道上空,那只飞来飞去的锦鸡忽然张开翅膀,亮出了一段音乐:

    “……老杰克转着他的罗盘,脚跟的马刺咔咔作响,他的左眼微微眯着,右手按着腰间的法书……”

    听着这熟悉的歌曲,郑清不由扬起眉毛,只不过依旧没有动弹。

    他不想动弹了,邓小闲反而来了兴致。

    这位回春堂的少掌柜丢下手中的书,站起身,就着半空中那只锦鸡播放的音乐,走了两个滑步,然后扭了扭跨,不时还吹口气,将额前那绺长发吹的飞起,摆着自以为潇洒的姿势。

    必须承认,这家伙节奏卡的很准。

    “你也知道这首歌?!”

    郑清脸上露出一点感兴趣的表情这是聊天时找到共同话题后最常出现的表情同时他立刻解释道:“我在学校步行街开的那家店,就经常放这首歌……”

    “经典猎曲,哪个巫师不知道。”邓小闲对公费生的大惊小怪很不以为然。

    这让郑清有些不忿。

    “那你知道老杰克是谁吗?”他挑刺般问道。

    “不外乎是某个西部法师,在西进猎妖运动的年代留下了痕迹。”邓小闲吹了口气,任凭额前那绺长发飘飘扬扬,然后自然而然的转移了话题:“提到猎妖……小剑跟我说,你们今年表现不错,还拿了一个奖杯?”

    他口中的小剑,就是第一大学裁决猎队的猎手邓小剑,曾经帮助宥罪猎队进行训练。

    提及这件事,郑清还必须谢谢面前这位回春堂的少掌柜。

    “新生赛冠军……其实我们猎队并没有多厉害。”郑清此刻的态度与之前相比,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显得和气了许多,也乖巧了许多。

    “你们猎队没有多厉害……你的意思是,你很厉害,对吧。”邓小闲虚着眼,瞅了年轻巫师一下,呛道:“半年不见,脸皮厚了许多啊……果然,独立生活是最锻炼人的。”

    随即,他用一种夹杂着惋惜与怀念的语气叹道:“原来那个天真善良的少年……终于死了啊。”

    “滚开!”郑清持续了几秒钟的感恩心态立刻消散一空。

    他抓起面前的那本《抱瓶子》甩在了邓小闲的身上,笑骂道:“你才死了呢!小爷活的好好的……大过年,能不能说点吉利话!”

    “啪!”年轻男巫的脑袋重新挨了一书本。

    “又在胡扯,”邓小闲收起手中的《抱瓶子》,斜乜着年轻男巫,教训道:“多大点年纪,又当哥,又当爷,癞蛤蟆打哈欠口气不小啊。”

    “啧,”郑清捂着脑壳,有些恼火:“不要总打脑袋好不好,我可是第一大学的公费生,脑袋金贵的很!”

    

第六章 街坊() 
辛、酸、甘、苦、咸,药材的五味混杂在一起,从‘道地本草’半掩的窗户里传了出来,令每一个路过的巫师闻之而心旷神怡;青、黄、赤、白、黑,五色的面料交织在一起,悬挂在‘绿兮纺’的衣架上,让每一位路过的女巫见了都迈不开脚步;诗、书、礼、易、春秋,线装本的五经堆砌在‘坟典索丘’的角落里,纸页泛黄,棉线发黑。

    回字集,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逸与巴适。

    郑清走在青石板路上,左右作揖,向邻居们打着招呼;邓小闲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双手抱着后脑勺,仰着脑袋看着头顶那一线蓝天,哈欠连连。

    “小青子回来啦?在家呆几天?”蔡婆婆扶着百草堂前的廊柱,笑容满面的问道。

    “回来了。”郑清停了脚步,乖巧的回答道:“学校放了一个月的寒假,但我是公费生,所以需要提前半个月报道……学校给我们安排了公益性的工作。”

    听到他说自己是公费生,邓小闲仰着的脑袋里传出拉长声调的不屑的哼声。

    “公费生好,比小闲有本事。”蔡婆婆竖起大拇指,夸奖了一句——走在郑清身后的邓小闲又发出了一个响亮的哼声,仿佛一头打鼾的野猪——然后蔡婆婆追问了一句:“之前的符帖用完了吗?要不要在店里再拿几本?”

    郑清以前练习符箓的帖子朱砂等都是在百草堂拿货,蔡婆婆也允许郑清用写完的符帖来她店里置换崭新的空白帖子。小时候,郑清一直把这种交易当做自己赚取的外快,乐此不疲。

    只不过上了大学,他知道自己写完的帖子只要充灵之后,就能在流浪吧换来闪闪发亮的金豆银角,便没有积攒符帖的习惯了。

    “还没用完,还没用完。”年轻男巫尴尬的笑着,连连摆手:“学校给公费生提供免费的学习用品……上次走的时候那些帖子还有好多没用呢。”

    他说的并不完全是实话。

    第一大学的确向公费生们提供学习用品,只不过那些用品只能支持学生最低程度的学习与训练——比如符帖一个月只有一本,尚不足郑清三天的练习量——而他入学时带的那些符帖也早就在日复一日的练习中消耗殆尽。

    之所以没有继续在蔡婆婆店里拿符帖,是因为以往一向都是‘以货易货’,如果现在提出拿钱买,郑清总觉得有点莫名的尴尬;但如果不买,他又舍不得拿自己写满符箓的帖子去换空白的本子。

    就像小时候,我们会毫不吝惜的把羚羊木雕送给好朋友,但长大后,精明了,也虚伪了。

    带着这点新的人生体悟,郑清道别蔡婆婆,继续向前走去。

    “今天来的有点急,忘了把礼物给他们带过来了。”一边走,郑清一边补救似的向邓小闲解释了一句。

    回春堂的少掌柜翻了个白眼。

    “真是麻烦。”他咕哝了一句,仰天吹了口气:“真是越长大越不可爱。”

    “喜欢可爱,去找黄小丫啊。”郑清也翻了个白眼,嘲笑般对邓小闲说:“当然,前提是你不会被黄老爷子拎着刀满街追着打,把你潘驴儿的驴儿给剁掉。”

    黄老爷子在回字集开了一家篆刻店,售卖各种玉、石、木头的篆刻品,包括但不限于印章、符板、咒石等东西。黄小丫是他的孙女儿,今年十岁了,是个非常可爱的小丫头。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你越来越不可爱的缘故了。”邓小闲站直身子,把手从脑袋后面拿了下来,顺势一探,从半空中捞下一只翠绿色的灯火虫:“……小孩子说正事都一片天真烂漫,长大了讲个笑话都带几分黄腔。”

    说着,他把那只灯火虫的脑袋与翅膀揪了下来,直接塞进嘴里,嚼了嚼,吐出皮。

    “呸。”

    半透明的灯火虫皮伴随着淡绿色的唾沫,落进街角的阴沟里。

    “呕。”郑清做了一副呕吐的表情——这其中有一半是装的,有一半是他真的想吐——然后他非常明显的与邓小闲拉开距离,厌恶道:“你不是已经适应这边的养老生活了吗?怎么还会做这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吃灯火虫……你干嘛不去吃苍蝇!”

    邓小闲最初被邓老先生拎进回字集的时候,各种逆反,成天做稀奇古怪的事情。比如在这三里长的小街上一圈圈裸奔、把街头小贩卖的蝎尾兔尾巴砍下来装作原料塞进药柜、或者给回字集上的小娃娃们演示绦虫的十二种烹饪技巧。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适应了这里半封闭的环境,也渐渐认了命。

    到郑清离开回字集去上大学的时候,这位少掌柜的状态已经很正常,极少再做那些惊世骇俗的举动了。

    但现在,郑清非常怀疑邓小闲是不是旧病复发。

    “不吃苍蝇,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品种。”回春堂的少掌柜摊摊手,一脸无辜,语气认真的回答道:“我倒是真的想尝尝那些腿上长毛的绿头小虫子是什么味道……听外面的朋友说,吃起来像小元宵,咬一口汁水四溅,绵柔的口感中又有几分辛辣。”

    郑清一脸惊恐,把他与邓小闲的距离再拉远了一步,仿佛沾染到邓小闲呼吸的空气就会得不治之症似的。

    “哈哈哈……逗你的!”邓小闲忽然捧腹,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不是跟你说,这些灯火虫是朋友送的改良品种吗?它们只喝树汁,是能吃的……口感跟葡萄差不多,但是滋味却更丰富一点……要不要来一只尝尝?”

    说着,他又从半空中捞下来一只橘红色的——看得出,他这个动作已经非常熟练了。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离我远点。”郑清也熟练的抱着拳,继续拉远了与邓小闲之间的距离。

    他又不姓格里尔斯,也没有野外求生的打算,自然对吃虫子敬谢不敏。

    “真是可惜。”邓小闲耸耸肩,将那只橘红色的虫子拔翅摘头,丢进嘴里,含糊道:“活的跟个老夫子似的……没有一点儿人生乐趣。”

    。文学馆

第七章 衔尾的街道() 
回字集很小,而且只有一条短短的窄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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