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信条: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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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信条:大革命-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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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露出吃惊的表情,随后咧嘴一笑,露出更多发黑的牙齿。这就是小鱼看到的表情——将要吃掉它的大鱼露出的表情。
“改变主意了?”他说着,左右看了看他那两位身材高大的同伴,“这话什么意思?听起来像是你决定不去伦敦了?还是说你觉得我和我的朋友们不像常出海的人?”
“差不多吧。”我说着,装作没有注意到他左边那人把椅子向后推了推,而他右边那人以难以察觉的幅度身体前倾。
“你怀疑我们,是吗?”
“也许吧。”我扬起下巴,承认道。我将双臂交叠在胸前,同时也让右手更加接近短剑的剑柄。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他问。
“噢,首先,你没问过我能负担多贵的船费。”
他又笑了起来。“噢,你肯定有办法挣出这笔钱的。”
我装作没听懂他的话。“噢,没关系,感谢你们回答我的问题,但我还是自己去找船吧。”
他毫不掩饰地大笑起来。“我们已经决定帮你找船了。”
那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再次浮现。“我该走了,先生们。”我说着,鞠了一躬,然后转过身,开始穿过人群。
“不,你不能走。”中间人说着,挥了挥手,他的两条走狗立刻朝我扑来。
那两人站起身来,将手伸向腰间的佩剑。我向侧后方退去,拔出剑来,朝着前方那人挥了挥,他们立刻停下了脚步。
“哎呀。”其中一个说。他们两个开始放声大笑,这让我有些惊慌。在我不知该如何是好的那一刻,中间人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弧形匕首,而他的打手之一止住笑声,走上前来。
我本想用剑逼退他,但我的动作不够坚定,周围的人又太多了点。我本该划破他的脸以示警告,但我的剑却落了空。
“看来你没少练剑啊。”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将近十年的学校生活中,我几乎完全没练习过剑术,虽然在某些夜晚,等寝室的其他女孩都睡着以后,我会取出藏在隐蔽处的那只礼物盒,打开盒盖,审视那把钢剑,用手指抚摸铭刻在剑身上的文字,但我很少拿着剑去僻静的地方练习。我只能保证自己没有完全忘记用剑的技巧,但生疏是肯定的。
面对那三人,我慌了手脚——原因也许是我的技艺生疏,也许是实战经验的欠缺,又也许两者兼有。总之在当时,让我倒在潮湿发臭、满地木屑的酒馆地板上的,并非让人眼花缭乱的剑招,而是那两个走狗之一双手的一推。他看出我只是在虚张声势。我的身后躺着那个早先被我撞倒的醉汉,而我在推力下后退一步,脚踝撞上了他,随后失去了平衡。下一瞬间,我就倒在了他身上。
“先生。”我说着,希望自己的绝望能穿透酒精的遮蔽传入他的耳中,但他双眼呆滞,脸上也沾满了酒液。下一秒钟,我痛得尖叫起来,因为有只靴跟踩在我的手背上,然后用力碾压,迫使我松开了剑柄。另一只脚踢开了我心爱的短剑,我翻了个身,想要起身,但有双手抓住我,把我拉了起来。我绝望的目光从退到一旁的人群——大多数人都在笑着看戏——转向倒地的醉汉,再转向我那把被人踢到桌下的短剑。我奋力挣扎。中间人站在我的面前,挥舞着匕首,露出阴森的笑容,牙齿仍旧咀嚼着烟管。我听到身后传来房门打开的声音,然后感觉到了冷风的吹拂。他们拖着我步入夜色。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我刚刚还在拥挤的酒馆里,但一眨眼的工夫,我就来到了几乎空无一人的庭院:这儿只有我,中间人和他的两个打手。他们把我推倒在地上,而我大吼大叫,努力摆出勇敢的表情,可心里想的却是:真是愚蠢——愚蠢、幼稚又自大的小丫头。
我究竟在想什么?
这座庭院通向鹿角酒馆前方的码头,那里人来人往,但他们要么是没有看到我,要么就是对我的困境视若无睹。不远处有一辆小型马车。中间人跳上马车,他的打手之一粗暴地抓住我的肩膀,另外那个拉开了车门。我看到车里还有另一个女孩,比我年轻些,大约十五六岁,留着齐肩的金发,穿着破旧的棕色连衣裙,打扮像是个农家女孩。她的眼睛里满是恐惧,但她说的话完全被我自己的尖叫和呼喊声盖了过去。那打手轻松地提起我的身体,但就在他试图把我丢进车厢的时候,我的双脚踩在了车身上。我立刻弯曲膝盖,用力一撞,迫使他向后退去,同时连声咒骂。我利用惯性转了个身,让他失去平衡,和我一起摔在泥地上。
看到我们的样子,马车上的中间人大笑起来。另一个打手仍然按着车门,透过他们的笑声,我能听到车里那个女孩的抽泣。我明白,如果让这些恶棍把我塞进车厢,我们两个就都大事不妙了。
接着酒馆的后门开了,突如其来的喧闹、热气和烟雾打断了他们的笑声。然后有个人走出门来,把手伸向自己的马裤。
是先前那个醉汉。他叉开双腿,打算朝酒馆的墙壁小解。就在这时候,他转过头来。
“那边没出什么问题吧?”他用嘶哑的嗓音说着,又转回脑袋,继续解起了马裤的纽扣。
“不,先生——”我开了口,但旁边的打手立刻捂住了我的嘴,让我叫不出声来。我挣扎着想要咬他,却是白费力气。中间人坐在驾驶座上,低头看着我们:被打手按在地上并捂住嘴巴的我;仍然在摆弄马裤的醉汉;抬起头等待指示的另一个打手。中间人抬起一根手指,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更加用力地挣扎,朝着捂住嘴巴的那只手大喊大叫,全然不顾他的手肘和膝盖施加的压力。我只希望自己能想办法挣脱,至少能发出足够响的声音,好吸引那个醉汉的注意力。
另一个打手瞥了眼庭院的出口,随后悄无声息地拔出剑来,朝那个毫无察觉的醉汉靠近。我看到了车厢里的女孩。她把身体挪到了门边,正在向外张望。喊出来啊,提醒他。我想要尖叫,却发不出声音,只能试着咬住捂在我嘴上的那只汗津津的手。我们对视片刻,而我试着用目光催促她:我连连眨眼,瞪大眼睛,随后将目光转向那个忙着解开纽扣的醉汉——死亡已与他近在咫尺。
但她什么都做不了。她太害怕了。害怕到不敢大叫,也不敢有任何动作,那个醉汉就要死了,而这些恶棍会把我们塞进车厢,然后送上船,再然后……好吧,与其这样,我倒是宁愿自己还留在学校。
那个打手举起了剑。但接下来局势突然变了——那个醉汉转过身来,比我所能想象的还要快上许多,他的手里攥着我的短剑。剑光一闪,剑刃第一次见了血:它划开了那个打手的喉咙,深红色的血雾立刻洒向庭院。
在大约半秒钟的时间里,我们唯一的反应就是震惊,而庭院里唯一的响动也只剩下了鲜血流出身体的汩汩声。接着另一个打手怒吼着站起身来,膝盖离开了我的脖子,然后朝着那醉汉扑了过去。
我本以为他的醉态只是表演,而他事实上是个假装喝醉了酒的老练剑客。但当我看到他摇摇晃晃地站在那儿,努力看清朝他冲来的敌人时,我才明白,他的确是位老练的剑客,但不,他真的醉了。那个打手举着剑朝他飞奔而去。虽然我的救星的确喝多了几杯,而且动作也算不上优美,但他似乎轻松地避开了敌人的攻击,随后用我的短剑反手一刺,正中那打手的胳膊,让对方痛呼出声。
我听到头顶传来一声“驾!”然后我抬起头,恰好看到中间人甩了甩缰绳。对他来说,这场搏斗已经结束,而他不希望空手而归。那辆马车朝着庭院的出入口疾驰而去,车厢的门摇摆不止,而我跳起身来,追了上去。在马车行驶到出入口的同时,我也追上了它。
我只有一次机会。只有一瞬间。“抓住我的手!”我尖叫道。感谢上帝,她比先前果断了些。她露出恐惧而又不顾一切的神色,含混不清地大喊一声,然后冲到门边,拉住了我的手。我向后退去,把她拉出了车门:与此同时,马车穿过庭院的出入口,消失不见,车轮滚过码头的鹅卵石路面,发出咕噜噜的响声。我的左方传来一声叫喊。那是剩下那个打手的叫声。我看到他张大了嘴巴,为自己遭到抛弃而吃惊。
因为这片刻的分神,那位醉汉剑客让他付出了代价。他一剑刺穿了对手,我的剑也第二次品尝到了鲜血。
韦瑟罗尔先生曾经要我保证,永远不给自己的剑取名。现在,当我看着那具从鲜血淋漓的剑身滑下,倒地不起的尸体时,我明白了原因。
“谢谢您,先生。”我在重归寂静的庭院里喊道。
那个醉汉剑客看着我。他的长发束在脑后,脸庞瘦削,眼神恍惚。
“先生,能告诉我您的名字吗?”我大声对他说。
我们此时身在酒馆后面的庭院里,地上躺着两具尸体——除此之外,他还我这一把沾满鲜血的剑。他走了过来,似乎想把剑还给我,这才意识到上面沾了血。他寻找着能擦干血迹的东西,最后决定用最靠近的那个恶棍的衣服。做完这些以后,他抬起一根手指,说了句“请原谅”然后就转过身去,朝着鹿角酒馆的墙壁呕吐起来。
那个金发女孩和我面面相觑。醉汉剑客举着那根手指,直到吐无可吐,这才转过身,挺直背脊,摘下一顶不存在的帽子,夸张地鞠了一躬。随后他自我介绍说:“我是拜伦·杰克逊船长。听候两位差遣。”
“船长?”
“没错——刚才我在酒馆里就想告诉你,可你却粗鲁地推开了我。”
我发起火来。“我没做过这种事。粗鲁的是你才对。是你撞上了我。你当时喝醉了。”
“纠正一下,我现在也醉着。也许我是有点粗鲁。但即使我又醉又粗鲁,也没法掩盖我想要帮助你的事实。至少能阻止你落入这些无赖的手里。”
“噢,这你可没能做到。”
“不,我做到了,”他露出受到冒犯的表情,然后似乎思索起来,“从结果来说,我做到了。说到这个,我们最好趁着卫兵发现尸体之前赶紧走人。你想到多佛去,对吧?”
他看到了我的犹豫,于是朝着那两具尸体挥了挥手。“我应该已经证明了自己有能力护送你吧?我向你保证,小姐,尽管从外表来看,我是个靠不住的醉汉,或许还有点粗鲁无礼,但我的心灵善良到能和天使一同飞翔。只是我那双翅膀有点烤焦了而已。”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你没必要相信我,”他说着,耸耸肩,“我也不关心你相信谁。回到酒馆去,等着搭邮轮吧。”
“邮轮?”我恼火地重复了一遍,“邮轮是什么?”
“邮轮就是指那些运送邮件和货物去多佛的船。在那间酒馆里,几乎所有顾客都是邮轮上的水手,他们很快就会去船上集合,因为今晚的潮水和风向正适合渡海。所以请务必回到酒馆去,亮出你的钱,然后你就能搭上邮轮了。谁知道呢?说不定你运气够好,能找到和你一样漂亮的女士做旅伴,”他板起脸来,“当然了,你也可能找不到……”
“如果我跟你走,对你有什么好处?”
他挺直脖子,露出好笑的表情。“独行的商人总希望在渡海时有人陪伴吧。”
“只要那位独行商人别动其他脑筋就行。”
“比如呢?”
“比如打发时间的方式。”
他露出受伤的眼神。“我向你保证,我从没想过这种事。”
“这么说来,你肯定也从没说过谎喽?”
“当然没有。”
“比如你自称是个商人,事实上却是个走私者?”
他抬起双手。“噢,真棒。她从没听说过邮轮,还觉得乘船能直达伦敦,却能看出我是个走私者。”
“也就是说,你的确是个走私者?”
“听着,你究竟想不想搭船?”
我思索了片刻。
“想。”我说着,走上前去,拿回了我的剑。
“告诉我,这剑柄附近的铭文是什么?”他说着,把剑递给我,“我当然识字,但我喝醉了。”
“你确定自己真的识字?”我嘲笑道。
“噢,见鬼。我的女士真的被我粗鲁的礼节欺骗了。我要怎么才能让她相信,我真的是位绅士呢?”
“你可以从拿出点绅士的样子做起。”我说。
我接过短剑,捧在手上,读出了剑柄附近的铭文。“愿洞察之父指引你。爱你的母亲。”没等他说出下一句话,我便抬起剑来,剑尖紧贴他的脖颈。“以她的生命起誓,如果你做了任何伤害我的事,我就会一剑刺穿你。”我厉声道。
他绷紧身体,伸出双臂,顺着剑身看向我,他的眼神里洋溢的笑意让我吃惊。“我发誓,小姐。尽管触碰像您这样美妙的造物实在很有诱惑力,但我保证不会碰你一根汗毛。话说回来,”他说着,目光越过我的肩头,“你的朋友有何打算?”
“我的名字是海伦。”金发女孩说着,走上前来。她的嗓音有些发抖。“我欠这位小姐一条命。我现在属于她了。”
“什么?”
我垂下短剑,转头看着她。“不,你不欠我什么。你也不属于我。你该去找你的家人才对。”
“我没有家人。我是您的了,小姐。”她说。我从没见过如此诚恳的表情。
“看来没人有意见了。”拜伦·约翰逊在我身后说。我看看他,又看看她,一时无言以对。
就这样,我多了个侍女,又多了位船长。
拜伦·杰克逊的确是个走私者。他是个伪装成法国人的英国人,他的小船“青苹果号”上装满了茶叶、糖和任何英国政府会收取高额税金的货物,而他会驾驶这条船前往英格兰的东海岸,然后用他自称的“神奇”手段骗过海关。
海伦也的确是个农家女孩,她的父母相继去世,于是她去了加莱找她最后一位在世的亲人,她的叔叔让。她本想和他一起生活,可他却把她卖给了中间人。当然了,中间人肯定希望挽回损失,而她的叔叔也多半在收到钱的当天就花了个干净,所以海伦留在加莱只会麻烦缠身。所以我决定带上她,我们三人一起离开了加莱。“青苹果号”是一艘小型双桅斯库纳纵帆船——船上只有我们三个——但它相当结实,而且非常舒适。
这会儿我听到了晚餐端上桌的声音。我们慷慨的东道主答应会奉上一顿丰盛的晚宴。他说这条船上有很多食物,就渡海的这两天来说是绰绰有余了。
1788年2月8日
“如果她想当你的侍女,就得学习些礼仪才行。”昨天晚上,拜伦·杰克逊在用餐时说。
考虑到他不时端起酒瓶喝酒,吃东西的时候大张着嘴,还用手肘拄着桌子,他这番话实在有些讽刺。
我看着海伦。她刚刚扯下了一块面包皮,在汤里蘸了蘸,正准备把滴着汤水的一整块食物塞进嘴里,但这时她停了下来,看着我们,就好像我们说的是她从没听过的外语。
“她这样挺好。”我说着,在心里对列文女士、我父亲、乌鸦们以及在凡尔赛的那座庄园里所有的仆人嗤之以鼻:他们肯定无法忍受我这位新朋友的餐桌礼仪。
“她在走私船上吃晚餐的时候也许没关系,”拜伦快活地说,“但如果你在伦敦‘秘密幽会’的期间打算让她假扮侍女,那恐怕就不行了。”
我恼火地看了他一眼。“我不是去秘密幽会的。”
他咧嘴一笑。“随你怎么说吧。总之,你得教教她在公众场合的举止。首先她要开始用‘小姐’称呼你。她需要懂得礼节和规矩。”
“是啊,没错,谢谢你,拜伦,”我一本正经地说,“但我不需要你来教我餐桌礼仪。我自己可以教她。”
“随你的便吧,小姐。”他说着,咧嘴一笑。他经常这么做——经常讽刺地用“小姐”来称呼我,也经常露齿而笑。
等晚餐结束后,拜伦拿起他的酒瓶和几块兽皮去了甲板上,留下我们铺床。我不禁好奇他在那儿做些什么,又在想些什么。
第二天的时光在航行中度过。拜伦用绳子绑住舵轮,然后和我练起剑来。我在甲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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