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了我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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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了我在那儿-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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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了二遍,是因为我一开始只要看上几页,就会安然入睡。后来,就要云里雾里地翻上好一叠才能睡着了。看了二遍之后,我开始失眠。

    再后来,我常常坐在那个公园里的靠椅上,或躺在靠椅上。但我已不再看天空,不再看白云蓝天,不再看那种无边无际的透明的蓝,也不再想象在那蓝色的最边缘或最深处,有无尽的遐想生长。因为广州的白云蓝天本就很少。我便不再在等待看白云蓝天。不再对着灰蒙蒙的天空,想象在灰色的后面那片干干净净的蓝,想念那片干干净净的蓝。

    我感觉先是世界和我失去了联系,然后我也和世界失去了联系。

    直到有一天,我去了一个酒吧,我才发现,原来自从回到广州,我的手机就从来没有开过机。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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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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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迷惘:二、酒吧里

    比一个人无聊更无聊的,是二个人的无聊。比二个人无聊更无聊的,是一群人在一起集体无聊。

    在留我的住处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酒吧。那是让一个无聊的人可以更加无聊的地方。自从我有了失眠的爱好之后,我夜里睡不着觉,什么安眠药对我都不起作用。所以我常去这个酒吧,在那里喝个晕晕乎乎的,然后在酒精的麻痹下回家倒头就睡。我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个酒吧里打发的。我每天晚上都会在这个小酒吧里消磨时光。一瓶酒一包烟一碟小食,从小酒吧开门泡到打烊。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有格调的地方;但那里酒的价格不贵,最主要的一点,是不卖假酒。这年头,不卖假东西的地方已经不多了。在酒吧这种地方,一批无聊的人凑到一起,几杯酒下肚之后,就是亲妈来了也不认识了。当然,逮住一个女的就叫亲妈的事情也常有发生。

    有一天我刚在酒吧坐下,就看到一个胖胖的男人正冲着我微笑。他一看到我立刻又拉手又拍肩膀的,搞得我一头的雾水。那一刻我使劲地搜肠刮肚,但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我到底在那里见过他?

    那人的手软绵绵的象个女人的手,他使劲地拉着我,说这么长时间不见,你小子到那里风流快活去了?我这时仍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不断飞快地在脑海中搜寻着,但一无所获。我心里顿时闪过无数个念头,我是和这个人在某次聚会上见过?还是在某个场合打过交道?还是这个人认错了人?

    我几次开口想问,却总是插不上话。这个胖胖的男人显然是个很健谈的人,从他一出现开始,他的嘴巴好象就没有闭上过。

    他说,“你小子这么长时间躲到那里去了?也不同兄弟们联系联系。”他一边说一边不断地发着感慨,“真他妈的时光飞逝,转眼一天又一天的。现在想来就象昨天似的,那时候真是幸福的时光。”

    我象听着天方夜谈似地听着他讲的事情,我怎么也无法将这些事情同自己联系到一起,这使我越来越相信这个人肯定是认错了人,他把我同一个和我长得差不多的人搞混了。

    这个人似乎不想给我开口的机会,他以跳跃性的方式飞快地在怀旧和感慨之间窜来窜去。

    说着说着,他突然大喊了几声,于是又有几个自称是老朋友的人不知从那个角落冒了出来。他们一看见我,就亲热得不得了。而我却满腹狐疑,在他们兴趣高昂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问他们到底是谁?我们以前真的很熟吗?他们有的哈哈大乐,说你家伙真幽默。有的则惊异地看着我,或伸手摸摸我的额头问我是不是发烧了。我说我现在是怎么都想不起来。看我不象开玩笑的样子,于是他们就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一边说一边不停地大笑。每次我都是全都贯注地听着,但我对他们说的这些事一点印象也没有。他们说完了,笑完了,看我还是一脸茫然的样子,都是叹息一声,或说忘了就忘了吧,这样的事情也没必要放在心上。或说你太辛苦了,需要静养。然后他们就象刚才不知从那个角落冒了出来似的,又不知回到那个角落,集体无踪无影了。

    只有那个胖胖的男人仍然孜孜不倦地坚持着。他说是许久不见,非要和我多喝几杯。他说话口齿倒还算清楚,但他说话时却极力凑近我,我被他那一阵阵迎面扑来的酒气和口臭曛得差点昏了过去。

    他说,“真的是往事如梦往事如烟往事如酒往事他妈的不堪回首。”

    他喝酒的速度和说话的速度差不多快,他倒下去的速度似乎更快。当他说完这些,就象将一口憋得长长的气吐完了,他突然一下就趴到桌子上,然后又从椅子上软软地溜到桌子底下去了。

    这时,一个女孩子出现了,我看着这张似乎有些熟悉的面孔,微微有些惊鄂。但我已经喝得有点迷迷糊糊的,对她说的话也没怎么听进去。

    “你怎么会是一个酒鬼?”女孩子显然也看出了我的状态,似乎有点不悦,说话也有点口无遮拦。“你这也会借酒浇愁?”

    “都一样。”我见她嘴巴张了张,似乎还有话说:“你好象有什么指教?”

    女孩子乜了我一眼,“指教谈不上了,奉劝倒是有几句。”

    我笑了笑,一付洗耳恭听的样子。

    女孩子有些不屑,“如果你是酒鬼的话,还是节制一点好。美酒伤身这话你总该听说过吧。如果你是借酒浇愁的话,那就不用浇了,老祖宗早就证明过了,借酒浇愁愁更愁。”

    “你想扮天使?”我的口气轻缓起来:“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我看你还是省点力气吧。”

    “别狗咬吕洞宾。”女孩子的口吻越来越不客气。

    我的口气又缓和了一些:“怎么知道我要你来拯救?”

    “瞎子都看得出来啦。”女孩子俨然一付洞察世事的模样:“你是承受不了打击,没有勇气面对生活吧。“

    “你?……”我为之气结,没想到女孩子会这样直截了当。

    “怎么,我说错了?”女孩子兴灾乐祸地看着我:“难道不是这样?你想不承认,可是你的心里这么想的。”

    “你倒是和我心心相映。”我嘟哝了一声。随即又叹了一口气:“其实我也知道喝酒伤身。可是,不喝又伤心。”

    女孩子听了我这话,摇摇头无奈地笑了。她说,“我姐怎么会看上你这么一个人?之前我还当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我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女孩子,“你姐是谁?和我很熟吗?”

    女孩子说,“看你现在这个样子?我还是明天再来找你吧!”

    我呼地站起身来,“不行,你不说清楚,就不能走。你要是这样走了,我晚上会睡不着的。”

    但我话音未落,只觉双腿一软,便瘫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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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迷惘:三、女孩不陌生

    许多年以后,我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早晨。那天我一觉醒来时,阳光正好洒在我的枕边,我一睁开眼就看到一片灿烂的阳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看到阳光中有一粒粒闪光的东西,这些可爱的小东西一团团地时而聚拢、时而分散,一个个小精灵似地在飘荡,在跳跃,在舞蹈……。我清晰地感觉到阳光照在我脸上的毛绒绒的、有些炙热的气息。这种感觉在心里柔柔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否认那个早晨的美好,虽然这个早晨后来发生了其它的事情,这些事情发生得那么突然,让我促不及防。但这并不妨碍我对那个早晨美好感觉的怀念,包括对枕边最初的美丽阳光的怀念。

    我一直记得那个早晨后来事情发生的过程。那天早晨我头枕枕头充分感受着阳光,直到我将目光转向阳光倾泻的窗口。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我的目光迎向阳光的时候,强烈的阳光猛地一下便刺得我双眼生痛,刺得我泪水潸潸而出。那一刻的阳光有一种穿透力,在刺痛我双眼的同时,刺穿了我的心。当我努力将模糊的泪眼避开扑面而来的阳光时,我的心里忽然涌上了一种奇怪的疼痛。之后,我就像躺在云里雾里似的。我发现自己口干舌燥,喉咙里火烧火潦的痛,头也象是比平时大了一倍。我想爬起身来,但全身就象是棉花糖一样提不起来。就在这时,我看到的是一张女孩子的脸。女孩子看到我睁开眼睛,说,“谢天谢地,你总算活过来了!”

    我看着这个女孩子,似乎有些熟悉,但一下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我有气无力地说,“我这不是在地狱吗?”

    女孩子笑了,说,“地狱有我这样的美女吗?”

    我说,“那我这是在哪里?”

    女孩子说,“当然是在你自己家里!”

    我说,“那你怎么会在我家里?”

    女孩子说,“看来,你真的是什么也不记得了。昨天晚上你喝得像一头死猪,我雇了酒吧的两个保安,才把你给抬了回来。”

    我说,“你不会在这里守了我一个晚上吧?”

    女孩子说,“你以为呢?你一个晚上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呕吐,折腾得我片刻也不得安宁。直到天快亮时才才睡死过去。我还以为你就这样死了,再也不会醒过来呢!”

    听了女孩子的话,我有些歉疚。我犹豫着说,“你干吗对我这么好?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女孩子瞪了我一眼,“你怎么能对我说这么无聊的话?!”

    看着女孩子生气的神情,我心里有些狐疑。

    女孩子说,“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

    我认真地端详了一下女孩子,说,“眼熟。”

    女孩子看着我,沉吟了一下,说,“我是阿妹的妹妹!”

    我瞪大了眼睛,“你是小妮?”

    小妮点点头。

    当小妮表明身份时,我有些震惊。之后,我除了咧嘴对小妮笑了一下之外,什么也没有说。后来小妮告诉我,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凄惨的笑。当时,她的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痛。

    我没有问小妮是怎么找到我的,也没有问小妮为什么会到了广州。我只是对小妮说,“我是不是让她很失望?”

    小妮说,“有点。”

    就这样,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个小妮。

    我和小妮之间,更象是家人,当然是有血缘关系的那种。事实上,我们才是第一次见面,在我的心里,有时觉得我和她之间从娘肚子里一生出来就是这样的。

    小妮基本属于那种透明的女孩,她是个从不掩饰自己的人,她所有的心事都写在脸上。

    小妮是个闲不住的人,她常拿着手机没完没了地给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发一些莫名其妙的短讯,当然也没完没了地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发一些莫名其妙的短讯。有一次她收到一条短讯,小妮小妮我爱你,就象老鼠爱大米;先从精神上折磨你,再从肉体上摧残你,然后一口一口吃掉你。她就像叫化子捡到个宝似的,将短讯换了名字后瘟疫似地四处散发。

    有一天,她认真地对我说,“一个人活在世上,就要活出一个真字。”

    我说,“我记住了。明天我就把它写下来,挂到床头,年年读,月月读,天天读。光读还不行,还要落实到行动中去,时刻对照检查。这样,到我老死的时候,我就可以这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没有虚度。”

    和小妮在一起,我总是很开心。她那个小脑袋里装满了让人琢磨不透的古灵精怪的玩意。小妮是个好动的女孩子,她不喜欢呆在屋里。有一次她告诉我,她最恨拍电视连续剧《西游记》的那个导演。我问她为什么?小妮说都是这个导演,拍什么《西游记》,把妖魔鬼怪全放了出来;就象当年洪太尉从天师府的枯井里放出来妖魔一样,那个导演从《西游记》里将所有的牛头马面都放了出来,以致所有的频道,都有这些东西出没,就连现在的大街都不能幸免。让人可恨的是,还永远都不知道这些东西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方式、什么面目出现。

    和小妮不同,我喜欢一个人在家里闲呆。我也不喜欢看电视,我最烦好好的一出戏被广告捣得乱七八糟,同时也将好心情捣得乱七八糟。让人想笑的时候被硬堵回去,想进入情绪时被硬拉回来。还有吃饭时也铺天盖地的乱七八糟广告让人想吐。我觉得这是典型的强迫消费,为此我曾打算将电视台告上法庭。但我的这一想法最终未能付诸行,因为我在咨询律师时,律师说鉴于我国现状,此事无官司可打。

    这样,也就让小妮有了可趁之机。

    不愿呆在家里的小妮,她当然会有一大堆的理由拉着我陪她四处东奔西跑。每次晃荡之后,她还振振有词,她会说她是在帮我,因为我需要多和外面的世界交流,否则我会被世界抛弃之类的言辞。好在每次和小妮疯跑之后,我并不会觉得很累,相反倒有一种莫名的轻松感。

    和小妮在一起瞎跑,她总是让我一路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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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迷惘:四、我和小妮

    在那些日子,虽然小妮时常来看我,但我依然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

    我没有工作,我也不想去找工作,所以我用不着上班。我什么也不会干,因此我也就没有了收入。好在我有些积蓄,日子也尽可对付得过去。

    我记得我的中学老师曾经告诉过我,说人生在世,总会想做点什么,或者想要点什么;但我从来就不知道自己想做点什么,或者想要点什么。我就是这样懵懵懂懂地活着,用我那位中学时代的老师的话来说,我是没有了人生的目标。

    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直是一个非常无聊的男人。因为无聊,所以无聊,非常无聊。那时我对世界上的事物都没什么兴趣,当然没有兴趣也就没有了动力。记得有一次和小妮一起聊天,她说起每个人一生中最想做的一件事,我说我今生都没有什么想做的。的确,那就是我那个时候的真实想法。

    我的生活就这样过一天是一天。那段时间我常象哲学家一样思考,所谓人生、存在全被我思考得也无聊起来。那时我基本上同别的人合不来﹙当然,小妮除外﹚,我觉得这个时代的人都太虚伪、太混蛋。当然我自己也和别人一样虚伪,一样混蛋。因此我基本上同自己也合不来。

    有一位名人曾说,如果你不能改变世界,你就只能改变自己。而我的问题是,我既无力改变世界,也改变不了自己。我之所以还留在这个世界上,决不是因为什么好死不如赖活着,而是属于一种无奈。生存不是我真正出自本能,或者发自内心的选择。

    那时,我基本是一个彻底无聊的人,但小妮并没有嫌弃我,她说为了她的姐姐,她愿意陪我将无聊进行到底。

    小妮有时候也会说,我一直这样也不是个办法,是不是该找点事情做做?

    我觉得小妮说得很有道理,于是我就找了一件事情来做。接下来的那段时间,我就忙了起来。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忙些什么,但我就是很忙。

    我有一本厚厚的通讯录,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每天,我都要按通讯录上的名字和号码打一大堆的电话。第一个接电话的人一听,马上换了一副亲热非凡的腔调,说你这家伙总算冒出来了,听说你移民到加拿大去了,怎么走的时候也不打个招呼。我说我没有移民,一直在本地。那人哦了一声,说可能他记错了。当我说出我的意思时,他说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以前只是经常一起去泡女孩子,其他方面的事情他并不清楚,我们认识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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