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今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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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今相遇-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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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到一间成衣店,曾柳言让店小二帮他取下挂在最显眼位置的那件绣袍下来,在身上比比,还转了个圈圈问李御龙:“你觉得这件如何?”

    店小二当然是一味地在这儿夸赞衣服是怎样巧夺天工,曾柳言的气质又是多么地和衣服相配,李御龙对穿着打扮这一类实在是不在行,只是觉得宝蓝加朱红的颜色太花哨了。“不好看。”

    “那好吧,帮我放回去。”曾柳言相信李御龙的审美观,挑了几件还是不满意之后就离开这间店,又去了一间卖胭脂水粉的店铺。

    李御龙见曾柳言捧着一个锦盒过来打算向他请教,他连忙将绿袖推了出来,“这个我家的绿袖比较在行,你还是问他吧。”

    于是乎,曾柳言和绿袖一道在店里对着那些梳妆的东西兴致勃勃地研究个不停,让李御龙一个人晾在门口都不知所以然。

    唉,怎么感觉我是在陪两个女孩子逛街呢?他像只没人理的可怜小狗一般,站在店外无聊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忽然瞧见一个熟悉的人向自己走来。

    “金公子。”周焕双手作揖向他打招呼。在看到他的那一刻,周焕的心情可谓激动无比,本来是有些害怕不敢接近,但想到以后可能没机会再见到这位佳人了,只好鼓起勇气向前和佳人聊几句来一缓自己的相思之情。

    李御龙见是上次借雨伞给自己的那个人,表现得很是高兴,“原来是你啊。你的伞还留在我家呢,我不知道你的住址所以没办法交还给你。”

    “只不过是区区一把旧伞,公子不必在意。”

    “那也是你的一番好意,我一直记着呢。”

    两人寒暄了一会,周焕说起了关于自己的一件事:“金公子,我去投军了。”

    “为什么?去打仗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李御龙睁大眼睛,颇感意外地问道。

    “我知道。只是家中一共有五兄弟姐妹,他们年纪都尚小,家母身体也不是很硬朗,单单靠卖猪肉牛肉这行当实在无法抵消家中开支。我作为长子,理应替父亲分忧。现在北边战事要紧,北漠国对咱西原国虎视眈眈,官府为了招徕士兵,承诺只要报了名就有一笔银钱补贴下来。”

    其实周焕参军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觉得自己唯一能有出息的出路就是去打仗建功立业,如果有那个命活下来,或许自己以后在李御龙面前就能抬起头来,成为一个能让李御龙敬仰的人,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觉得处处都配不上人家。

    “那你什么时候出发?”

    “就在明天。”

    “这么赶?”李御龙难得结识到了一位像周焕这样善良正直的朋友,没想到转眼间他就要奔赴沙场。“你现在有空吗?不如我请你去吃一顿,当是为你饯别?”

    “周某求之不得。”

    在一家普通的酒楼里,绿袖在少爷强烈的要求下,和少爷、曾柳言、周焕坐在了同一桌。

    曾柳言眼巴巴地望着对面坐着的这个身材壮实,五官硬朗的年轻汉子,这不正是他的菜吗?一颗激动的小心肝在“噗噗噗”地跳个不停。

    周焕被和金公子同行的那位公子瞧得不好意思,只能一直在喝酒来掩饰尴尬。

    李御龙无视基友的花痴样,端起一杯酒向周焕说道:“来,咱们干了,预祝你将来能在战场上夺得功勋,平安归来!”

    “承您贵言!”周焕眼里闪烁着炙热的光芒,他把李御龙的这句话当作自己的座右铭,无时无刻不记在心里。

    曾柳言不甘人后也举起杯来凑个热闹,“我就祝周公子可以扬名立万,当个名气响当当的大将军!”

    “不敢当,不敢当,曾公子眼中了,周某不敢奢望太遥远的事情。”周焕也回敬了曾柳言一杯。

    “好了,菜要凉了,咱们快吃。”李御龙觉得说下去必会聊到伤感的话题,还是不要影响周焕的心情为好。

    酒菜吃完,最后分别的时候,李御龙还是忍不住叫住已经走在前面的周焕:“周焕!”

    周焕停住脚步,被压抑下来的不舍之情又重新涌上心头。他回头看似平静地望着李御龙:“金公子,您唤我还有什么事吗?”

    李御龙不敢说那些不要丢掉性命的不吉利的话,千言万语只能化作短短的两个字:“保重!”

    周焕点点头后马上掉头走开,那急促的步伐像是在逃跑一般,他害怕自己再呆下去就会被李御龙看到隐藏在眼眶里的那一抹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二章 曹大牛入赘(一)() 
金包银大婚前的一晚,李御龙再次来到她的闺房,她正在对着铜镜仔细地描眉,这次她终于画出了一条正常的柳叶眉出来,一边修整着一边露出甜蜜的笑容。想到明天就要跟她的牛郎成亲洞房了,刚才嬷嬷问的那些真是羞煞人了,叫人家怎么回答嘛?

    李御龙的出现让她立时竖起了万分警备,难道这家伙到现在还不死心,想要来破坏她的好事?

    “这个时候你还到我这里来干嘛?你姐姐我准备嫁人了,忙得很,没空和你瞎闹。”

    “我来只是想看看你,就算你嫁人后还住在金家,但是毕竟还是做了别家妇了,以后就没人跟我争家产了。”李御龙坐在逍遥椅上一摇一晃地享着趣。

    “你!”金包银冷笑一声,面对着弟弟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你放心,我的牛郎绝对不是你说的那种人。就算他现在是一穷二白,但假以时日,他也可以像爹爹那样靠自己白手起家,为我挣来一分家业的。”

    “牛郎?呵,你起的这个称谓倒是挺符合他的。”

    金包银以为李御龙讽刺的是曹大牛小时候是看牛郎的身份,心里更是为未婚夫愤愤不平,“你以为你自己又能好到哪里去?以前是整天把自己打扮得不男不女妖里妖气的,撞过头后衣着是正常了,但老是说些不着调的话,行为嚣张乖戾,要是我是爹爹,才不会将金家的生意交给你这样的人来打理。”

    “不交给我难道要要给你的上门女婿吗?”

    “金镶玉,你说话别越来越过分了!依我看来,你只不过是在嫉妒,嫉妒我也能找到一个相貌英俊的丈夫,而因为你是男的所以你永远得不到我可以得到的东西。”金包银的言下之意是指她弟弟有断袖之癖。其实她估对了一半,她以前的弟弟的确是个断袖,但坐在她眼前的这个可就不是了。

    这是哪跟哪啊?李御龙好奇金包银的脑回路是怎么转的,他哪里像个gay了?自己只不过是在提醒她不要盲目相信那个曹大牛,免得有朝一日被骗财骗色还不止,甚至整个金家都被那人给窃了。自己走了之后金家就剩下金满堂一个人是靠谱的,有些事情是不得不防啊!

    他站了起来撩撩下衣,动作潇洒地把手背于身后,在走之前说了句:“再好的皮囊保质期也不过是十几二十年的时间,而皮囊里的那颗心才是一辈子的。”

    金包银这次没有急着辩驳,而是紧紧握住自己的拳头,她相信时间会帮她得到曹大牛的真心。

    鞭炮阵阵响,这一天金家是全城最热闹的一家,皆因金包银这个“无敌剩斗士”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虽然是男方入赘,但起码也有人肯要,绝对是天大的一桩好事。除了前来祝贺的商家官员,还有一众围观的老百姓在金家门外候着,各个都想看看新郎长啥样,不知道是不是和金大小姐同款?

    “新郎来了!”有人在人群中高声喊道,众人纷纷朝着街道望去,只见一名面容俊俏的男子挂着红绸,骑着高马,满脸春风地向金家这边走过来。这外表虽然和金家二少爷相比会显得逊色,但大小姐能嫁给他是真的要烧高香谢佛祖了。

    “一拜天地!”

    大堂内,金包银和曹大牛这对新人在众人的注目下完成拜堂仪式。李御龙暗暗观察新郎面部的细微表情,竟然看不出一丝的不情愿。看来,要么是他对金包银是真心爱慕,要么就是他的演技比自己这个横店小王子还要好,堪称影帝级别!

    等新娘进洞房后,宴席正式开始。新郎刚走出来就被男人们围着纷纷要敬酒,新郎脸上始终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别人看在眼里也会觉得他很幸福。

    李御龙没有过去凑热闹,而是独自坐在一角,慢慢地品尝着老爹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美酒,这种酒在大燕朝也被称得上是琼浆玉液。刚喝进去时味道不怎么辛辣,但是后劲却很足,所以他喝了几杯之后就开始觉得头晕。

    有人过来搭他的肩膀,“金大姐今天出嫁,你应该感到欢喜才是,怎么看起来闷闷不乐的?”

    “与你何干?松手!”李御龙拍开顾知悯的手,用手撑着自己的脸蛋以防一头栽倒在地面。

    顾知悯学着他的动作在观察着他,口里喃喃道:“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好英俊?”

    “老子一向都是那么英俊,还用得着你说?”李御龙感觉眼皮越来越沉重,所以在努力地试图睁大自己的眼睛来解困。

    看着他醉酒后迷糊可爱的样子,顾知悯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他的脸,看看周围挂着的大红喜字,感叹道:“什么时候我和你也能像他们那样,拜堂成亲然后双双入洞房?”

    李御龙慢半拍地笑道:“如果真是这样,是我在上面还是你在下面啊?”

    “这两样有区别吗?”顾知悯想想那个场景都激动得快要流鼻血,“最好的话,当然是让我来好好疼你了。”

    “呸,做梦吧你!”李御龙不大稳当地站了起来,转身离开了宴席。顾知悯害怕他会不小心摔倒,就一直跟在身后。

    走到被上次金包银谋杀的案发现场,李御龙啥也不顾地就躺在了池塘边的草地上,仰望着夜空的星星,在思考着自己是不是生活在另一个星球,而上面那无数颗的其中之一,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地球?

    “镶玉,近水的地方湿气重,你刚受过伤元气还没有完全恢复,还是别躺了,和我一道坐着吧。”顾知悯几乎是挨着李御龙的身体坐着,感觉每一次的靠近都能让自己特别欢喜。

    “偏不。”李御龙傲娇地回应道。

    顾知悯想着将他拉起来,他不肯往回扯,一个不小心让顾知悯压在了他的身上。这种衣服贴衣服的姿势极其暧昧,他用手想要将上面的那个人推开,某人却毫无自觉地一动不动。

    “快滚下来,重死了!”

    原来从这个角度去看镶玉,才是最美的他。顾知悯失神地望着下面的人,情不自禁地慢慢低下头去想一亲芳泽。

    “你大爷的,你来真的?!”当顾知悯的整张脸覆盖下来时,李御龙是完全酒醒,对着顾知悯一拳呼啦过去,直把对方打倒在地。

    他甩了甩打得有点发疼的拳头,不知该怎么跟这个色心不改的人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不是断袖,我不喜欢男的!”

    挨了一拳的顾知悯非但没有知错就改,反而振振有词地跟他理论:“谁说只有断袖才可以这样?去得明月庄的人十有**都不是断袖,他们只是想去取乐而已。镶玉,其实男子和男子之间也可以享受鱼水之欢”

    “不要再说了!”李御龙觉得在连州城时跟他说过的话都是浪费口水的,“既然你执意不肯和我只做朋友,那干脆连朋友也别做了。顾衙内,你以后都别来找我,我金某高攀不起。”

    情路再度受挫的顾知悯可怜巴巴地目送着李御龙的背影,烦闷无处发泄,只得拾起一块石子使力投入水中,点开的阵阵波纹犹如他此刻的心,一阵阵地起伏不平。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三章 曹大牛入赘(二)() 
已为人妇的金包银在夫君曹大牛的搀扶下略感羞怯地来到正厅向父母磕头敬茶。除了她自己以外的三个金家人对这位上门女婿持着分明的不同态度。

    洛施施是丈母娘见女婿,越看越欢喜,两人刚跪下来就马上让他们起来,给的红包更是格外的沉甸甸。

    金满堂虽然没之前那般排斥,但还是保持着观望的态度。而坐在一侧的李御龙则毫不避讳地一直用研究式的眼光盯着这位新晋姐夫,连金包银都看不过眼准备说他一顿,曹大牛却制止住了妻子,笑吟吟地对他说:“曹某到县城时早就听说过二弟的出众风采,昨日在宴席中敬酒的人太多,一时没留意到你,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彼此彼此,姐夫你也端得是一派风流,言谈中更是显得温文儒雅,怎么看也不像是村里来的。”

    “哦,曹某虽然是在村子长大,但幸得有位教书先生愿意无偿教育村里的孩子,我这个人也比一般的小孩好学好问,与先生接触的机会最多,久而久之,便自然而然地受到先生的熏陶,可能会有些书生气吧。”

    李御龙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如此,看来我姐真可谓慧眼识英雄。”

    “二弟过奖了,曹某自不能和你相比,往后还请多多指教。”

    “哪里哪里。”

    在两人表面上的互相寒暄下面其实有暗涌在流动。几天后李御龙特意叫绿袖找人去调查曹大牛的底细,发现没有可疑的地方。

    转眼间,来到了八月份。经过几个月时间的观察,李御龙也渐渐放下戒心。不仅仅是因为曹大牛的确对金包银是百般疼爱,让金包银的幸福感达到了人生巅峰,而且,大夫刚刚给金包银把出了喜脉。

    金满堂和洛施施总算松了一口气,他们的女儿有后了!金家上下一片欢腾,老爷一个高兴就每人都赏多了一个月的月钱,能不激动吗?

    李御龙也替金包银高兴,不过,他自己这边混得就没那么顺利。应该是近半个月来吧,顾知悯终于没像过去那样缠他了,只是偶尔回头时会看到他有点出神地望着自己。这是好事,可是,他无论是在书院还是去自己家的绸缎庄转悠,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后面盯着自己,好比被一条躲在暗处的毒蛇盯梢着,很让人毛骨悚然。

    他发现老爹比以前更忙碌起来。除了到那几间店铺巡视之外,回到家就在自己的书房呆一天都不出来,甚至掌柜们还会追到家里来和老爹商谈生意上的要事。挣钱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

    为了避免打扰到老爹,他尽量不去惹是生非,安安静静地在一边做个美男子。但是,有人就是不愿意遂他愿。

    中秋节的前一天,连山书院举办了每年一度的踢鞠球比赛。顾知悯没有上场,学生们自然地分成了分别以张子东和李御龙为首的两支队伍。

    李御龙是会踢足球的人,在队友传球给他之后,他双脚灵活地运着球前进,连过三人,张子东在后面穷追不舍,在快要临门一脚时,他被追上来的张子东推倒在地,以狗啃屎的方式摔到了地面去。

    “你踢球还是打人啊?先生,他推人犯规!”李御龙吐掉嘴巴里的泥沙,上前跟坐在观众席的先生理论。先生因为刚好有人挡住了视线没有看到张子东犯规,不同意他提出的意见。

    张子东将鞠球踩在地上耀武扬威地看着李御龙,像是在说有本事你来打我啊。李御龙暂时忍下了这口气,指挥着队友回防。

    接下来,张子东所在的那一队继续他们的遮掩暴力战术,队友们几乎个个都遭殃,不是被推搡跌倒就是被对方飞过来的脚踢到身体。

    这回鞠球传到了曾柳言的脚下,曾柳言只是拿来充数的,他扭扭捏捏地杵在那不知道该传给谁好。李御龙飞快地跑过来扬起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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