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暴明-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的筑城、攻击和防御战术可说是超人一等。他善于猜测敌人意图,并在战争中利用各种机会,那也是无人能及的。他对全局进行总览之后,马上就部署兵力,这足以使所有机会都对他有利。

    朱浩比其他将领高明的地方有三点:战术、组织和武器。”

    另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也有如此评论:他一向都以身作则,凡是他自己不愿做的事情,决不让别人去冒险。他自奉极为节约和刻苦。对部下能够推心置腹,知道专靠严刑峻罚不足以赢得信心和忠诚。

    当然,有的人认为,这是历史的春秋笔法,当不得真,还是看看我们的朱浩同学在干什么,让我们回到朱浩所在的广海卫。

    朱浩给了当了团练的军户三天假,朱浩也趁着假回到深井镇千户所。走进家门,朱浩先给何氏请安,又去了朱千户的小校场;还有十天就要启程,为了在广州府出面子,朱千户狠狠的整训自己的这批老家丁。

    “给,父亲大人请安。”朱浩拱完腰起身。

    校场中,烟尘滚滚,不同颜色的衣甲交错在一起,倒也有些真实演战的气势。

    但朱浩摇摇头很满意,老家丁拿手拿的东西太简陋,硬木制品的兵器手感分量也和真正的刀枪相去甚远,不能完全检验出效果。打中虽然不会死人,但鼻青脸肿的的是不免了。

    朱千户就很满意,绰号假商人的他,就从没上过战场,对于打战的概念还处于初级阶段,认为打仗就向到乡下平械斗一样轻松。那些老家丁知道老爷的兴趣不在这里,就演戏一样演给朱千户看。

    朱千户骑着白龙马拿着小盾牌,带着横刀,穿着水磨锁子护颈头盔,身上套着一件锁子甲,脚穿一双朱浩特别制作的老牛皮,现代版的士兵鞋,要是21世纪的人看见了,整个一个傻宝。

    南方骑兵由于很少受到蒙古骑兵的影响,仍然保留明初唐宋披挂式甲胄,全身披挂,武装到牙齿,朱千户脚嫌有臭味何氏不给他上g,就没有穿大明朝的虎头亮银靴。

    朱浩也知道,明末那些家丁们在之盔甲,外面新表可观,内里铁叶,一片数个眼,锈烂惟存铁形,还是好的,其空落如筛子一般,敌射可透,刀砍可破,尤其是南方的大明军丁。

    “来了,给你娘请过安没有。”朱千户坐着白龙马上问。

    “请安了,你几时去大操练?”朱千户下了马,把缰绳甩给福伯,这时过来三位老家丁头目,其中一个姓冯的老家丁,一边给朱千户解了盔甲,一边笑着跟朱浩讲:“大少爷,我家的小儿子,没气到你吧!不行就狠狠的凑,那小子皮实。”

    朱浩看着姓冯的老家丁,“是啊!那小子皮实,我不揍他行吗!挨过揍,现在升官了,支队长了。”

    姓冯的老家丁一听,愣了一下子,马上变得狂喜,“大少爷,甲胄在身,我就不给你使全礼了。”说罢,姓冯的老家丁单膝一跪,手捧抱拳。

    “起来,说话,”朱浩嘘手一放。

    剩下的两个家丁可怜兮兮的望着朱千户,朱千户一瞪眼,扭头对朱浩说:“你那个团练招兵,怎么也要找自家兄弟,还要是头目,军官,你的两个叔叔都是本分人,他们的儿子如果在战场上,他们会誓死保卫你的安全,记住没有。”

    “儿子,谨记。”

    “哦,我给你新作了一套盔甲,我让牛绍去后花园去哪了,还有几位叔叔和家丁的盔甲也一起拿过来。”

    等了半个时辰,牛绍跟铁血会的七个少年,用三辆马车把那些盔甲送过了。

    兵贵精不贵多任何时候都是如此,朱浩看着年过四十的三十六位老家丁,在哪里喜羊羊的看着这些装备,朱浩虽然研制这些装备花了时间跟金钱,但朱浩认为是值得的。

    那边牛绍在铁血会的冯毅的帮助下,将两套甲和兵器搬下了马车,朱千户伸着懒腰走近几步,摸摸放在草垛上的盔甲,有些开玩笑又有些不屑道:“还以为什么宝贝,一套薄薄的铁甲,还渡了白银在上面。”

    抄起草垛子上的头盔,这个头盔在大明朝的人看来其丑无比,朱千户敲了敲道:“还成,是个铁家伙渡了一层草绿色的漆,向半个番瓜。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当年辽东大战时,杨镐麾下先锋大将,总兵杜松就戴了武库换装的崭新战盔,让建奴一箭射穿头盔,死了。”

    朱千户将头盔戴在姓冯的家丁脑袋上,然后朱千户给姓冯的家丁又绑上盔带,头盔的盔带上,还在下巴底下缝了一块一寸左右的牛皮,姓冯的家丁一身摔打的脏衣服,看着十分滑稽。

    朱千户哈哈大笑,将立在草垛下的横刀抓住,退起刀鞘,顺着草垛一米二长的灰不垃圾横刀,刀滑到地上,手指搭在刀刃上拭刃,盯着刀刃道:“着把兵器,佛山人田泽造的好,多少钱一把?”

    “田泽还算热心肠,知道你要出征,花了十几天,打造了五把横刀,那个田泽感觉他人还不错。”

    朱千户抬头瞥一眼,朱浩嘿嘿一笑,朱千户将刀收回鞘里,“可惜我岁数大了些,十四岁才是学刀的好年纪。你福伯可是高手,有空闲了就传你两手保命。”

    朱千户随意说着,一副说大话不要本钱的神情,抓起刀鞘,呼喊道:“快都穿起盔甲来,让我开开眼。”

    朱浩将朱千户的头盔放在桌上摁紧,一把将盔顶红缨装饰给拔了,从怀里取出一支绿色的孔雀羽毛,别了两根短竹棍进去加固,刨刨苍缨盔饰,朱浩满意笑了,“各位叔叔,如果上了战场,看准绿色的羽毛就是我父亲。”

    从人点头称是。

    南军仰仗火器,家丁们自然不待见,犹如累赘一般,还防不住火器的铁甲,夏季炎热连战袄都不穿,穿的就是坎肩号衣,执行巡哨站岗任务时,下面穿的是七分裤或齐膝的短裤,看不到一点铠甲的踪迹。

    马车上摆着三十多件崭新半身鱼鳞甲,按照名单,家丁们挑选的大中小号,穿上半身甲,姓冯的老家丁,晃动晃动,半身甲紧贴着战袄,又轻,又薄很是舒服。那个姓冯的向问一下,着崭新半身鱼鳞甲防御怎么样。

    朱浩又从马车上打开一匹包装严实的帆布,里面露出了一把蓝幽幽的枪管,朱浩快速的组好了燧发枪。

    “鲁密铳!”朱千户惊叫了一声。

    这鲁密铳是万历二十六年即西元1598年明代火器专家赵士桢向鲁密国使者朵思麻请教鲁密国火枪的构造及制作方法,经改进后制成,在大明朝甚至是全世界也是非常先进的火绳枪,在后世也算是大名鼎鼎,难怪朱千户会如此惊喜。

    朱浩拿起枪摆好装填姿势将锁头往后拉,打开药池盖子取出子弹,将纸壳弹咬破将纸壳弹的火药倒入药池,闭合药池盖子,将纸壳弹内的火药倒入枪管,倒入纸壳弹内剩余的火药后铅弹还在纸壳弹内包着,朱浩直接把子弹连着纸壳塞入枪管。

    将通条从枪管下面部位取出将通条插枪管内,来回插,将通条取出,说了怎么多,实际上半分钟都没够。

    这时早有铁血会的年轻家丁取了三个空酒坛放在,小校场的练弓箭的地方。

    ;

第二十一章 私生子() 
朱浩身体前倾,左手向前托住枪把,右手扣住扳机处,将枪托抵在右肩部,闭上左眼,右眼瞄着照门准星,右手食指重重的一扣扳机,只听见砰的一声,火门和枪口同时喷出一股白烟,朱浩的身躯微微一震,远处箭靶上挂着的酒坛瞬间成了碎片。

    朱浩又重新填装发she,前后不到两分钟便击碎三个酒坛。

    “好!”家丁们站在两边观看,这时发出由衷的欢呼声。对这杆燧发枪朱浩也比较满意,从跃马线走到箭靶出有二十多米,能击中小小的酒坛说明jing度不错,只是后坐力有点大。

    按照现代的标准来看,17、18甚至是19世纪早期的前装滑膛燧发枪射击精确度很差,而且装弹时间很长。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可以每20秒发射一枪,但是却没有把握击中约80米处的目标。

    朱浩打完了,朱千户皱着眉头,想了一下说:“虎头,你这把火枪单独一个人,不好用,如果凑成队,那可就厉害了,多少银子一把。”

    “二十八块银元一把,大概,”朱浩算了一下,“十六两银子一把,如果改造工艺,再在铁上面下点功夫,能降到八九两银子一把,算上火药和铅弹支出,一套整体算下了,要二十两银子。”

    朱千户摇摇头,“太贵,大明的兵用不起,吃饭都难,还是真刀真枪的爽快,来,来,来,排队了,我看看你做的盔甲怎么样。”

    姓冯的家丁头目,收了笑脸,三十二丁人马快速排好队。

    朱千户看了他们几眼,猛地窜了出去,一刀劈在姓冯家丁头目的胸前,姓冯的家丁疼的一弯腰,“腾,腾连退三步,一屁股坐在校场的草地上。

    姓冯的呆住了,朱千户慢步走向他,横刀插回了刀鞘,“疯马你没有是吧!你们家的大公子打得刀是好刀,但是你的盔甲是至宝,你还不多谢你们的大公子。”

    姓冯的绰号叫做疯马的家丁头目,忽然起身,大叫,“集体向大公子跪谢。”“哗,”的一声,三十二名的老家丁都面向朱浩跪谢。朱千户摸着自己的短须傻嗨嗨的笑了,他知道如果他不在了,朱浩也会得到他们的效忠。

    回到书房,朱千户换了一身青衫,对朱浩讲:“虎子,你回去换一件不起眼的衣服,我们俩骑马去一趟新宁县,拜会一下你的岳父大人,快去!”

    明初,大明在台山新宁县地区的控制力不强,沿海盗zei多,倭kou又开始侵略沿海,使台山沿海的生产受到了损害。

    洪武四年,倭kou和海kou钟福泉联合劫掠沿海。在打退了倭kou之后,大明采取消极防御的办珐,尽徒上川岛和下川岛的居民入内地,致使这两个海岛又荒废了。到明成祖时代,囯势甚盛,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文教事业也逐渐兴盛起来了。

    新宁县,城南有个走马胡同,离县衙也不远。虽说是胡同,却比正经的大街还要宽敞,当然,在朱浩中的眼里,这个时代的大街和过去的小街小巷也没什么区别,最宽敞之处,也不过容纳两驾马车并排交错而过。

    这个时代的房子,除了几条主干道外,大门一般都不冲外敞开,街面上一溜全是高低不等的土墙,连窗户都没一个。凡是能够正对街面开门的,都是有品级的官员,一般老百姓的家,都必须从街面上拐进小胡同里。

    整个城到处都是店铺的,曹明府来了半年多,新宁县的红火是有目共睹。当然,胡同之内也有做买卖的人家,都是在自己家里出售一些街坊们需要的日常用品,可以用钱交易,也可以用物品换取,在朱浩看来,极似后世的二手市场。

    朱浩随朱千户还有福伯在黑暗的街道上行了一刻钟,拐了几次之后,进入了一条胡同,顿时眼前就是一亮。

    沿街面一溜长长的各色灯笼,将胡同映得一片红光澄亮,各处灯笼上都写着一个个店名,十多家勾栏青楼一字排开,门口是晃晃悠悠川流不息的人群,好一番热闹景象!朱浩的脑子里立刻翻出一个词——红灯区。

    丝竹管弦之音袅袅,莺歌燕舞之声靡靡,好一处享乐的所在!

    朱浩跟朱千户和福伯走近那小门,用手一推,是关着叩了两下,不见有人答应。走得乏了,便靠在那小门之上略歇,歇了一会,隐隐听得门内有人声,侧耳再听时,忽然那门开了,曹明迎了出来。

    “我家大人也刚到,快,里边情。”说着,曹明让出身位,朱千户第一个走了进去,朱浩进了门口左右瞧瞧,怎么好想做贼一样。

    因气候较北方温和,为避风雨,广东人多数都要编竹扒,再在上面抹灰作夹泥墙,屋顶亦无须望板苫背,仅于椽上浮置薄瓦。因无须争取阳光,故窗牖面积较小,而厢房往往置于正房次稍间之前,而且正房与厢房之间相联,庭院因而狭小称为天井。

    曹铭雨,曹雅兴的私生子,一个相貌平常的至多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在背书。昂着头在看狭小天井,一轮明月挥洒,挺起腰板至多中等身量,也许最多只能称得上白皙清秀,但奇怪的是,他一双不大的眸子却异常黑亮,这一点便使他这个相貌平常的人变得格外与众不同。

    他自语的时候,那双眼睛在暗夜中如同星星般闪亮着。

    不一会儿,他似乎完全醒了,挠了挠头自嘲地笑道:“不对,我怎么又做了这个梦?什么学而优则商,孔夫子是怎么搞的?不行不行,这个梦得从头做,要不父亲又要责骂我了,是学而优则仕,不是学而优则商,孔老夫子又说错了!”

    “孔老夫子说的没有错,重商之风败坏民风,我说错了吗!”曹明府背着手往天井方位一站,准备迎接朱千户的到来。

    曹铭雨曹雅兴的私生子嘟囔着道:“其一,天下四行,士农工商,圣人有云,无农不稳,无商不富,圣人也没说过重商之风败坏民风,因此父亲之言并不是圣人之言;其二,我大明地大物博,南方北方,出产不同,商旅不行,货不能通南北,物不能尽其用,民不能得其利。民无利则不富,民不富则国无税,国无税则兵不强,兵不强则天下危;其三,立国之本,在于赋税,全国赋税,农占其七,商占其三,商人行商纳税,乃是强国固本的大事。照父亲的意思,莫非广东商人全部歇业,不给国家纳税,才是好事?”

    曹雅兴变色喝道:“你……大胆!你给我进厢房,面壁思过。”

    刚好朱千户跟朱浩走进内院,就听到曹明府的怒骂声,朱浩心想,着曹明府的底气是越来越足了,我还是多的远远地好。

    曹明府见了朱千户,看到朱千户和朱浩换上便装微微一笑,朱浩留意了,曹雅兴也是穿着便装。

    正房,曹明给朱千户跟朱浩端了玻璃酒杯,曹明就跟着福伯一起下去了。这一套酒杯是朱浩后花园精选特制品,在润昌商号酒楼里,也不过是数套罢了。有如水晶般晶莹透亮的杯子里,盛着纯清而无杂质的美酒,酒还未入口,那醇香便已经极是动人。

    曹明府之轻轻抿了一口酒,他此前也尝过这种烈酒,有过一次经验,故此不敢大口狂饮。那如火焰烧过一般的感觉入喉之后,他轻轻一叹,将满腹酒气吐了出来。

    “批文下了,大哥十天以后就要去省城广州府集合进行大操练,我的政敌广州府同知,封怀俊知道我们俩的关系,我估摸着,深井镇千户所是南部沿海地区数得上号的卫所,讨伐广西十六洞的壮族一定有大哥你的分。”

    曹雅兴气馁,摇摇头,“不说了,我近日的到祗报广西梧州一带,扰乱异常,纵使逆江往苍梧去有广西苗兵引路,也恐怕不得太平。我有一个去处,要荐大哥,不知怕不怕?”

    朱千户道:“尚璧请赐荐,何敢嫌怕,但不知在何处?”

    曹雅兴道:“提督两广军务吴宣庆他这次来梧州府提调,是我的换帖,他兼管着广西全省营务处的差事,若投奔在那里,可望一个好点的照顾。大哥肯去时,我写封信荐去。”

    朱千户道:“尚璧如此周旋,真是粉身难报!”曹雅兴道:“我们亲戚,何必如此?”曹雅兴当下亲笔写了一封信。

    到了朱千户出发的十日,当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照在曹明府的别院的时候,曹明府揉了揉一夜无眠的眼睛,走出房外。院内停着一辆蓝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